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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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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温饱思□□。
可我和川柏却在这样一个问题下,不欢而散。
因为小时候的记忆,并不美好。
他或许只记得些好的,善良的方面了,而我却对整个事情都记忆犹新,而且算得上黑暗和恶毒。
他母亲,是我后妈。
我亲生母亲前脚出了车祸,无治身亡,她后脚就跟老头办了婚礼,还宣布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唐家二少爷早已学会了走路。
我没有参加这场被媒体疯狂宣扬的盛大婚礼,不过是因为厌恶。什么天设一对,什么喜结良缘,什么永结同心天赐佳偶,原来只要有钱,再肮脏的关系,也能被如此粉饰。我通宵跪在凄冷的灵堂前,冷眼打量每一个从我身边嬉闹而过的仆人,大抵没有人同情我,我也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当那个女人牵着小小的他走入唐家大门时,我不想欺骗任何人,我是想把母子俩都扔出去的。
之所以没有,是因为老头子将川柏视若珍宝,甚至甘为孺子牛的疼爱着。
当时自然是怀着嫉妒和愤恨的,所以从来不称呼那个女人,不认同那个女人在这个家的任何地位。
可他呢,越长大越可爱。而且不知为何,很喜欢粘着我。但凡我在场,他宁肯屁股对着老头和他妈,也要咧开嘴满脸笑的望着我,张开双手叽里咕噜要抱抱。
在这个冷漠的家里,他就像是唯一的那一束阳光,哪怕这阳光来自于仇敌,却钟情照射于我,给我带来难得的温暖和悸动。
慢慢的,也就可耻地,放松了警惕,忍不住去亲近他,与他嬉戏,逗他哭,逗他笑。
或许我真的从小就有心理疾病,一边情不自禁喜欢他的可爱,又一边生气自己对那个女人生的孩子这么亲近。
所以有的时候,我会故意告诉自己不要理他。特别是当我的狐朋狗友来找我玩的时候,我的眼里几乎是没有他的,次次如此。
他会茫然的跟着我们转,像只听话小狗,会趴在我的腿上,静静看着我们打游戏,会被我一脚踢开,在朋友的起哄中,提着他的衣服把他扔出门外。
自然,在那样不知轻重,不知好歹的年纪,我做了不少混事。
他眉间那道不显眼的疤痕,是我弄的。
他能把门牙摔断,也是我造成的。
我从来不是一个好哥哥,心眼小,记性好。他却从来不计较,一点也不像那个女人的孩子,也许真的是天使来的。
假如他没有偷偷跟我去老头子书房的话,或许我们兄弟俩能够打打闹闹的一起长大。
可谁能知道呢。
被囚禁在二楼的宋扬尘看到这个孩子的第一眼,他就决心要逃离这里。
如果事情没有败露,或许能够如他所愿。那个女人愿意和他私奔,抛弃一切荣华富贵,带着她的小孩,三人可以重铸爱巢,虽然不富裕,但一定很温馨。或许也能在某个破旧的街头巷尾开一家拉面馆,过着世俗平淡的生活,守着川柏慢慢长大,成为一个优秀的大人。
可惜,老头可以不要那个女人,不认川柏,也不能没有宋扬尘。
于是宋扬尘被打折了腿留下一条命苟延残喘,小孩受不得冷受不得饿还要继续上学借此改变命运,女人苦等也盼不到爱人最终沦落红尘以此谋生。
我当时,只是看戏般的,欢欢喜喜让下人把女人和小孩的东西扔了出去。从此再也不去关注母子俩的消息,还跟狐朋狗友们得意家里终于再次获得了清净。
当川柏问我,是不是还记得小时候,我几乎忍不住嗤笑,可我却忽然感觉有些悲凉。
小孩毕竟没错,更何况是川柏,他是我弟弟。
我本不该那样对他,小时候他那样喜欢我。
只是,我并非一个善良的人。
我不会就此感到抱歉,就此撒手。
川柏小时候胆敢无视我的冷漠和恐吓,一脸可爱地缠着我追着要抱抱,就连初中小作文也要写上一篇我去交差为我跳级,现在又西装革履斯文端正地出现在我面前,哪怕在床上还喊我一声哥哥。
说他是喜欢我,我不敢相信,哪怕是个疯子,也不会相信这样的妄语。
可我们兄弟俩眼下这般,滚过床单,动辄拥抱接吻的相处模式,换个不知内情的人看了,谁不会道一声gay佬断袖挨千刀的!
知晓内情的只有我和他,而我知道的仅仅不过一个字,钱,我只有钱。
不管他的到来是否单纯,是否想要报复,是否有所图谋,反正我这一颗心距离腐烂已经不远了,他的出现无非也就是加速或是减慢这个过程。
最差的结果,就是把我这颗不算得新鲜的心交换给恶魔,图得几天快活,最后被他捏住扔到泥里再狠狠踩上几脚罢了。
我自然不会沦落至此。
至少现在,他还在我手里,亵玩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