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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美丽的人不会犯错,因为他们值得被原谅所有过错——楔子。
我喜欢美丽皮囊的人,他们不必等我去发现,也总是孤自动人着,落魄的时候楚楚动人,得意的时候熠熠生辉。可我偏爱这样的人,他们愿意坦坦荡荡走过一生,无论美丽或丑陋,富贵或贫穷,天才或白痴。
我有一个奇怪的癖好,你或许闻所未闻,但很遗憾的是,我从小就有——无论是东西还是人,只要吸引到我,使我稍微低头注目,我就开始了暗恋。若非拥有,便不得片刻安宁。
执念刻骨,以至疯狂。
在快速喜欢,快速得到的循环中,我消费着自己虚浮的生命,游走在那些美丽皮囊当中,仿佛一切正常,甚至成为了人生赢家般的存在。掌声和鲜花不再是我的暗恋,不然现在也不会孤寂空虚的像个幽灵,重复堆积着财富和珍宝,这冷冰冰的乐趣同时也像是报应,居然成了我唯一玩得长久的游戏。
我承认我的病态,但在某些时候——见到人间难舍难分的生死离别,又会暗自欣喜,因为我大可不必如此煎熬,纸醉金迷的生活对我而言未必就不够潇洒。
没有爱就不会有恨,不是嘛。
直到我遇见他,才知道这个想法有多么愚不可及。我爱他爱的掉入尘埃里,对他还是恨不起来。
他顽强的像屋脊阴暗处生长的青苔,不知从哪来的劲儿,总之绿的水灵灵,仿佛能穿脱所有罪恶,奔往新生。
我一见倾心,彻夜彻夜的难眠。妄想使尽花招把他拿下。最终却输得一败涂地,差点饿死在街头巷尾,成为贵族里永远的笑话——商业巨鳄唐川海被小情人玩的要当掉裤衩了。
可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依旧会飞蛾扑火的奔向他,谁叫他是我暗无天日的人生里唯一的光呢,倾家荡产而已,旁人怎会懂。最疯狂的暗恋甚至是可以献出性命的,只要能得到他,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
不必嘲笑我幼稚,我劣性难治,只是因为他而已。
不得不承认,过往的十几年里,我喜欢过很多人。他们都很美,像童年时候沿街橱窗里光鲜亮丽的玩偶,假如我愿意说几句动听撩人的话,他们大抵是可以轻易献出□□的。或许不仅是金钱,他们也爱慕我这张徒有其表的华丽面孔,对此我渐渐变得自信起来。
这不是他们的错,只是可惜没有在绽放的最好,最娇嫩的时候遇到那个对他们视若珍宝的人。而我犯下的罪恶,终有他来做出裁决。
他不像奥斯卡的玫瑰少年,不是那种柔弱娇气类型,相反他很有力量感,利用上天赠予他非凡的智慧,破解人生当中重重俗人不可穿破的枷锁。
对我而言,只有他,仿佛一眼洞穿这张面孔下藏着多少不可告人的预谋。
在我买下他的第一个晚上,在我把他脱光的时候,在我心里暗恋翻涌如海的时候,他似笑非笑的跪在我跟前,舔着我的耳根低沉的说:“哥哥,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