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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悄悄地,去做贼 ...

  •   其实大漠里的生活很惬意。
      对陆悄悄来说,这应该算是一种全新的人生体验。从一成不变的大学教室,到真刀真枪的武侠世界,这跨度大了点儿,但是人的适应能力总是无穷的嘛。

      身为马贼,要学的东西很多,尤其是野外生存这一项。长时间的烈日暴晒,差点被烤成人干不说,身上被晒得脱去一层又一层的皮、掉皮的时候浑身发痒恨不得去蹭树--一旦在沙暴里迷路,就是九死一生。为了补给淡水,还得学会辨别哪些植物有能救命的湿润块根和球茎。相比平地,沙漠的路更加难行,就算没变天,处处都有暗藏的危险,不是毒虫就是流沙。
      除了常走的大路,马贼们都有一套口耳相传的寻路窍门,以供伏击、藏身或者是逃跑。马贼的流动性很强,不可能在任何一个绿洲常驻,就像候鸟一样根据季节而迁徙。
      这些日子很苦,但是陆悄悄一天都不敢闲下来,生怕没事干的时候想起过往,想起老爸老妈--还有小乔。
      她开始懂得依靠沙丘的形状和太阳的位置分辨方向,缺少食物的时候眼也不眨地就能从沙窝里扑住蝎子蜥蜴,然后挤出点"蛋白质"来扔进嘴。作为马贼的"第二双腿",她不得不真的开始和马粪作伴了(先前想要脱离马倌生活的愿望最终还是没有实现)。
      在玛克拉玛甘沙漠里,基本难见中原马匹。由于地域不同,马贼的坐骑多来自西域,长力不足,短时间内却能跑得堪比火箭。由于混有大宛血脉,基本都是瘦而精壮,大眼溜圆,发起脾气来难以驾驭。为了便于骑战,马匹被训练得性格暴烈,踩人毁物不在话下。
      她人小力轻,被烈马摔下来的次数比别人多出一两倍。不过说实话,跟马接触多了,她发现这是一种很有趣的动物,有很多通人性的地方。
      比如,自尊心很强。

      红马拼命地喷着响鼻,艳丽的皮毛因为被汗泅湿,色泽明显不如从前亮丽。原本高高扬起的尾巴此刻微微颤抖,四条纤细而肌肉饱满的马腿两两叉开,到底还是坚持住了没有当场卧倒。
      它是陆悄悄最新的战利品,目前为止跟陆悄悄一样饿了两天,只喝了少许清水。在大漠里饿两天,滋味绝对不好受。陆悄悄也有点脱力,不过显然比它状况好一点。
      一旁阿堵靠在围栏旁边,好整以暇地看着陆悄悄。
      红马转过头,圆碌碌的马眼盯紧背上试图制服它的人。对上它视线的眼睛里,有跟它一样不服输的执着和狠劲儿。陆悄悄冲红马一龇牙,似是在示威。
      红马再也站不住,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马腹下扬起的黄沙四散,腾起一捧黄云。陆悄悄一拉嚼子,红马一晃脑袋,又勉强站了起来,顺从地围着马场绕了一小圈。
      陆悄悄勒住马,摇摇晃晃地从鞍上滚了下来,走路时连腿肚子都有点打旋儿了。到底还是撑着接过阿堵抱来的干草往红马面前一放,指着红马狰狞道:"服不服!"
      红马甩了甩耳朵,一副对外界不感兴趣的模样。撑了一会儿,终于弯下头颅,闻了闻干草,有一搭没一搭地嚼了起来。
      金阿堵目露赞赏之色。陆悄悄见状,也眯起眼睛笑了,冲金阿堵说:"怎么样?"
      金阿堵点头,"行,以后它就是你的了。"
      陆悄悄乐得不行,拍了拍身上的土,摇摇晃晃地回了住处,胡乱扒了几口清粥,倒在床上一睡就是一天一夜。
      基本上马贼圈养的几十匹马,不管好赖,都跟陆悄悄关系不错。一个口哨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又专跟她亲昵。她平时不怎么舞刀弄枪,时间都花在马上了。
      作为一堆老爷们里的异类,陆悄悄年纪小,嘴又够甜,脑筋转得显然也比一根筋的马贼们快。她爱怎么折腾,金阿堵都对她很是放纵--说到金阿堵此人,兰州一带没人不知道的。此人乃是大漠头一号马贼团"腾沙派"的大当家,出了名的硬茬,来往的客商无不敬他三分。
      金阿堵之所以当马贼,原因也挺简单,据说是什么"承继师业",自承师出当年的怪侠客金无望。
      当年武林外史陆悄悄看了好几遍,金无望的大名一出,就把陆悄悄给震了。她自打被热水壶砸回古代,花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才接受了自己变成书中人物的事实。其实书中的世界是很奇妙,虽然不能亲见大侠风采,但是听阿堵和西林说说旧人轶事,倒也让人心向往之。

      可惜陆悄悄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这个西林和阿堵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书上完全都没有提过?想来也是,古老爷总不可能把金无望后来收了几个徒弟、徒弟又各有什么际遇给写全了吧?所以没有提到,倒也有情可原。

      至于自己的身份,从西林的只字片语里根本就没线索,也许只是龙啸云家的小马倌,长大了也不过是个丫鬟命。更悲剧的是得罪了龙家的小魔星--虽然当马贼也是天天跟马粪打交道,还是高危职业,她也宁愿跟着金阿堵。毕竟被龙小云弄死的几率远比被劫道失手被干掉的几率高得多。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跟了这位名字不甚好听的老兄混以后,他二人简直就像是咸鱼掉进了臭水沟,一拍即合。

      马贼这行当,说得好听,那叫劫富济贫、绿林好汉;说得难听,其实也就是做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当年金无望义薄云天、因大义而联合一代大马贼龙卷风剿灭快活王手下精兵,虽说同是姓金、手下带的也都是马贼,可两者所作所为却又相去甚远。世上毕竟没有第二个快活王可供腾沙派的马贼相抗,因此这伙人除了劫道,也没做成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不过腾沙派之所以无人讨伐,也是因着这一伙马贼是"抢亦有道"。妇孺不杀,老弱不杀,行商不杀;不值钱的不抢,太值钱的不抢,一家的货不抢第二次。而且阿堵作为大当家,不说武功,单说他师父的名望,就没人敢来找麻烦。实际上,大漠里能过人的不过就那么几个区域,对于行商来说这里是最好走的,因为腾沙派只谋财不害命,收了保护费就会尽职尽责保护你不在辖区内遭受危险。

      放在现代,倒有点□□的意思。不过出了关,官府的触手根本无法企及。在这种无统治地区,有了腾沙派的制衡反而是件好事。

      金阿堵的名言是:"辣块妈妈地,大侠就不用讨生活啦?"

      也就是说,大侠为了讨生活,当贼也光荣。

      金阿堵总爱自怜自伤,说小爷我当年要不是习武晚了,今天还干什么马贼,早就成了武林一代名侠了。这话金阿堵从十五一直说到了二十五,如今他依然是个马贼头子。

      自从有了陆悄悄,金阿堵的希望就转移了。金阿堵素喜意淫,常道陆悄悄是棵好苗子,若好好加以培养,将来绝对是天下第一,也好教他这当师父的扬眉吐气。

      可惜陆悄悄对成为一代武学宗师没什么兴趣,练武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唯独干坏事干得乐在其中。

      悄悄的的格言是:对一个坏人来说,无论是杀人和自保,武功,永远不及脑子好用。
      她没说的是,她觉得学武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了。
      偶尔回忆起有些遥远的现代生活,她总会想起那张熟悉的脸。战国大将为了保护小乔而存在--那如果小乔不在了呢?
      战国大将也只能卸下甲胄、封起宝刀,孤影自伤。

      西林问悄悄,你将来总不能当一辈子马贼吧?

      悄悄立马豪言壮语,小爷我将来要不就不干,要干就干一票大的,要做就做快活王,坚决不当沈浪。

      西林总骂陆悄悄,说你做了快活王,以后就得像他一样被埋在黄沙底下做一辈子孤魂野鬼。悄悄倒是不以为然,说人人难逃一死,我要能像快活王那样坐拥千金美女宝马一世风流,倒也是美事一桩。

      这时金阿堵总要问悄悄,说你既然想当坏人,干嘛不做千面公子王怜花那样的坏人?

      悄悄这时候就要不屑:"王怜花没他老子的女人多。当年不是盛传快活王'一夕无三女不欢'么?"

      每当这个时候,马贼们就要起哄叫好,西林则气得七窍生烟,回头总要怒斥陆悄悄"没个女孩儿样"。

      时光荏苒,一晃已是三年。
      西林致力于培养出一个淑女,可惜未果。陆悄悄在马背上混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性子日渐跳脱,活脱脱就是个小爷们,哪里还有一丝女孩儿的样子。
      她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几岁了(穿过来的时候似乎是九岁上下?),不过从今年初,她就开始抽条长个儿了。脸上的婴儿肥渐渐消退,以前打滚儿卖萌的那一套招数似乎不好对西林再用--虽然个子窜的挺快,可惜胸前跟她原本的身体一点儿没差,迟迟没有动静。因为年龄小没长开,调皮捣蛋的事儿没少干,加上外出办事(其实就是跟马贼一起去砍人)、欺行霸市出了名,每天都滚得跟个泥猴儿似的,再去抓一堆蝎子蝙蝠调戏小姑娘,所以外界传闻的都是——
      金大当家的有个私生子,调教得无法无天,将来长大了绝对是新一代流氓。

  • 作者有话要说:  防抽:
      其实大漠里的生活很惬意。
      对陆悄悄来说,这应该算是一种全新的人生体验。从一成不变的大学教室,到真刀真枪的武侠世界,这跨度大了点儿,但是人的适应能力总是无穷的嘛。
      身为马贼,要学的东西很多,尤其是野外生存这一项。长时间的烈日暴晒,差点被烤成人干不说,身上被晒得脱去一层又一层的皮、掉皮的时候浑身发痒恨不得去蹭树--一旦在沙暴里迷路,就是九死一生。为了补给淡水,还得学会辨别哪些植物有能救命的湿润块根和球茎。相比平地,沙漠的路更加难行,就算没变天,处处都有暗藏的危险,不是毒虫就是流沙。
      除了常走的大路,马贼们都有一套口耳相传的寻路窍门,以供伏击、藏身或者是逃跑。马贼的流动性很强,不可能在任何一个绿洲常驻,就像候鸟一样根据季节而迁徙。
      这些日子很苦,但是陆悄悄一天都不敢闲下来,生怕没事干的时候想起过往,想起老爸老妈--还有小乔。
      她开始懂得依靠沙丘的形状和太阳的位置分辨方向,缺少食物的时候眼也不眨地就能从沙窝里扑住蝎子蜥蜴,然后挤出点"蛋白质"来扔进嘴。作为马贼的"第二双腿",她不得不真的开始和马粪作伴了(先前想要脱离马倌生活的愿望最终还是没有实现)。
      在玛克拉玛甘沙漠里,基本难见中原马匹。由于地域不同,马贼的坐骑多来自西域,长力不足,短时间内却能跑得堪比火箭。由于混有大宛血脉,基本都是瘦而精壮,大眼溜圆,发起脾气来难以驾驭。为了便于骑战,马匹被训练得性格暴烈,踩人毁物不在话下。
      她人小力轻,被烈马摔下来的次数比别人多出一两倍。不过说实话,跟马接触多了,她发现这是一种很有趣的动物,有很多通人性的地方。
      比如,自尊心很强。
      红马拼命地喷着响鼻,艳丽的皮毛因为被汗泅湿,色泽明显不如从前亮丽。原本高高扬起的尾巴此刻微微颤抖,四条纤细而肌肉饱满的马腿两两叉开,到底还是坚持住了没有当场卧倒。
      它是陆悄悄最新的战利品,目前为止跟陆悄悄一样饿了两天,只喝了少许清水。在大漠里饿两天,滋味绝对不好受。陆悄悄也有点脱力,不过显然比它状况好一点。
      一旁阿堵靠在围栏旁边,好整以暇地看着陆悄悄。
      红马转过头,圆碌碌的马眼盯紧背上试图制服它的人。对上它视线的眼睛里,有跟它一样不服输的执着和狠劲儿。陆悄悄冲红马一龇牙,似是在示威。
      红马再也站不住,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马腹下扬起的黄沙四散,腾起一捧黄云。陆悄悄一拉嚼子,红马一晃脑袋,又勉强站了起来,顺从地围着马场绕了一小圈。
      陆悄悄勒住马,摇摇晃晃地从鞍上滚了下来,走路时连腿肚子都有点打旋儿了。到底还是撑着接过阿堵抱来的干草往红马面前一放,指着红马狰狞道:"服不服!"
      红马甩了甩耳朵,一副对外界不感兴趣的模样。撑了一会儿,终于弯下头颅,闻了闻干草,有一搭没一搭地嚼了起来。
      金阿堵目露赞赏之色。陆悄悄见状,也眯起眼睛笑了,冲金阿堵说:"怎么样?"
      金阿堵点头,"行,以后它就是你的了。"
      陆悄悄乐得不行,拍了拍身上的土,摇摇晃晃地回了住处,胡乱扒了几口清粥,倒在床上一睡就是一天一夜。
      基本上马贼圈养的几十匹马,不管好赖,都跟陆悄悄关系不错。一个口哨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又专跟她亲昵。她平时不怎么舞刀弄枪,时间都花在马上了。
      作为一堆老爷们里的异类,陆悄悄年纪小,嘴又够甜,脑筋转得显然也比一根筋的马贼们快。她爱怎么折腾,金阿堵都对她很是放纵--说到金阿堵此人,兰州一带没人不知道的。此人乃是大漠头一号马贼团"腾沙派"的大当家,出了名的硬茬,来往的客商无不敬他三分。
      金阿堵之所以当马贼,原因也挺简单,据说是什么"承继师业",自承师出当年的怪侠客金无望。
      当年武林外史陆悄悄看了好几遍,金无望的大名一出,就把陆悄悄给震了。她自打被热水壶砸回古代,花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才接受了自己变成书中人物的事实。其实书中的世界是很奇妙,虽然不能亲见大侠风采,但是听阿堵和西林说说旧人轶事,倒也让人心向往之。
      可惜陆悄悄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这个西林和阿堵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书上完全都没有提过?想来也是,古老爷总不可能把金无望后来收了几个徒弟、徒弟又各有什么际遇给写全了吧?所以没有提到,倒也有情可原。
      至于自己的身份,从西林的只字片语里根本就没线索,也许只是龙啸云家的小马倌,长大了也不过是个丫鬟命。更悲剧的是得罪了龙家的小魔星--虽然当马贼也是天天跟马粪打交道,还是高危职业,她也宁愿跟着金阿堵。毕竟被龙小云弄死的几率远比被劫道失手被干掉的几率高得多。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跟了这位名字不甚好听的老兄混以后,他二人简直就像是咸鱼掉进了臭水沟,一拍即合。
      马贼这行当,说得好听,那叫劫富济贫、绿林好汉;说得难听,其实也就是做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当年金无望义薄云天、因大义而联合一代大马贼龙卷风剿灭快活王手下精兵,虽说同是姓金、手下带的也都是马贼,可两者所作所为却又相去甚远。世上毕竟没有第二个快活王可供腾沙派的马贼相抗,因此这伙人除了劫道,也没做成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不过腾沙派之所以无人讨伐,也是因着这一伙马贼是"抢亦有道"。妇孺不杀,老弱不杀,行商不杀;不值钱的不抢,太值钱的不抢,一家的货不抢第二次。而且阿堵作为大当家,不说武功,单说他师父的名望,就没人敢来找麻烦。实际上,大漠里能过人的不过就那么几个区域,对于行商来说这里是最好走的,因为腾沙派只谋财不害命,收了保护费就会尽职尽责保护你不在辖区内遭受危险。
      放在现代,倒有点□□的意思。不过出了关,官府的触手根本无法企及。在这种无统治地区,有了腾沙派的制衡反而是件好事。
      金阿堵的名言是:"辣块妈妈地,大侠就不用讨生活啦?"
      也就是说,大侠为了讨生活,当贼也光荣。
      金阿堵总爱自怜自伤,说小爷我当年要不是习武晚了,今天还干什么马贼,早就成了武林一代名侠了。这话金阿堵从十五一直说到了二十五,如今他依然是个马贼头子。
      自从有了陆悄悄,金阿堵的希望就转移了。金阿堵素喜意淫,常道陆悄悄是棵好苗子,若好好加以培养,将来绝对是天下第一,也好教他这当师父的扬眉吐气。
      可惜陆悄悄对成为一代武学宗师没什么兴趣,练武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唯独干坏事干得乐在其中。
      悄悄的的格言是:对一个坏人来说,无论是杀人和自保,武功,永远不及脑子好用。
      她没说的是,她觉得学武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了。
      偶尔回忆起有些遥远的现代生活,她总会想起那张熟悉的脸。战国大将为了保护小乔而存在--那如果小乔不在了呢?
      战国大将也只能卸下甲胄、封起宝刀,孤影自伤。
      西林问悄悄,你将来总不能当一辈子马贼吧?
      悄悄立马豪言壮语,小爷我将来要不就不干,要干就干一票大的,要做就做快活王,坚决不当沈浪。
      西林总骂陆悄悄,说你做了快活王,以后就得像他一样被埋在黄沙底下做一辈子孤魂野鬼。悄悄倒是不以为然,说人人难逃一死,我要能像快活王那样坐拥千金美女宝马一世风流,倒也是美事一桩。
      这时金阿堵总要问悄悄,说你既然想当坏人,干嘛不做千面公子王怜花那样的坏人?
      悄悄这时候就要不屑:"王怜花没他老子的女人多。当年不是盛传快活王'一夕无三女不欢'么?"
      每当这个时候,马贼们就要起哄叫好,西林则气得七窍生烟,回头总要怒斥陆悄悄"没个女孩儿样"。
      时光荏苒,一晃已是三年。
      西林致力于培养出一个淑女,可惜未果。陆悄悄在马背上混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性子日渐跳脱,活脱脱就是个小爷们,哪里还有一丝女孩儿的样子。
      她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几岁了(穿过来的时候似乎是九岁上下?),不过从今年初,她就开始抽条长个儿了。脸上的婴儿肥渐渐消退,以前打滚儿卖萌的那一套招数似乎不好对西林再用--虽然个子窜的挺快,可惜胸前跟她原本的身体一点儿没差,迟迟没有动静。因为年龄小没长开,调皮捣蛋的事儿没少干,加上外出办事(其实就是跟马贼一起去砍人)、欺行霸市出了名,每天都滚得跟个泥猴儿似的,再去抓一堆蝎子蝙蝠调戏小姑娘,所以外界传闻的都是——
      金大当家的有个私生子,调教得无法无天,将来长大了绝对是新一代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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