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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退守(温莎莎篇) ...

  •   似乎从来没有人对我为什么会进这行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不过是,我的例假什么时候结束吧。
      进这行的每个人大概都有自己的故事——
      那多半是一段血泪辛酸史,或是一段叛逆放纵史。
      我大概可以算是前者吧。那个时候,我还叫陆雯雯,是一名大二学生。
      说来有些可笑,起因是我青梅竹马的男友急需一笔钱,我想尽我所能帮助他,就悄悄到了全市最大的酒吧做陪酒小姐。我是在上大学以后,才发现自己很能喝这个特长的。虽然也会偶尔被揩油,但毕竟不是卖身,我想这样就可以帮到我的男朋友,想想那时候,我也真的是足够天真无邪。
      我就那么做了一个月的陪酒小姐,虽然每天都要喝很多酒,但是工资加上客人给的小费,收入真的颇可观。我把那笔钱存起来,想着再做一个月就可以全身而退了。事实上,想要从那样的地方全身而退,真的是我想得太天真了。
      那个时候的我终究还是太过年轻,没有真正进入社会,更没有经历过多少肮脏可怕的事情,居然始终相信不管做什么,自己毕竟还是身在一个法治社会的。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就是从那天起,我的人生便全然不同了。
      那天因为客人太多,人手不够,就由我和另一名叫小米的陪酒小姐陪着四个客人喝酒唱歌。那四个长得五大三粗的男人都挺能喝的,本就娇弱的小米很快就被他们灌醉,看她似乎是想吐,其中有一名男人就自告奋勇地带着小米去了卫生间。
      之后,我就轮番被那剩下的三个男人灌酒。好在我酒量不错,虽然感觉头有些昏沉,但也勉强还能保持清醒。当我察觉到事情不太对劲时,是在小米和那个男人出去过了半小时都还没有回转的时候。
      我借口出去找小米,却被一个男人猛地拉回去压在了沙发上,接着另一个男人就伸手死死捂住了我的嘴。我无法形容出那三个男人那一刻脸上猥琐□□的表情,我只知道自己那一刻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感到万念俱灰。
      我真的做梦都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就这样,好像也就是那么一瞬间,我的身体和尊严都被碾碎,伤痕累累、体无完肤。
      虽然没办法呼救,我却还是拼了命地挣扎,酒杯和酒瓶因此碎了一地,终于还是惊动了隔壁包厢的人。
      但是当他出现的时候,一切都还是太迟了。
      我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突然出现在包厢里的,那个时候我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但我始终记得他那双装满关切与温柔的眼眸,他脱下外套盖在我身上,附在我耳边轻声问我,“小姐,需要我帮你报警吗?”
      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呆呆看着他的眼睛良久,最终却还是慢慢摇了摇头。
      我不是不相信法制,但我却不是能将自己的伤痛示之于众的人。
      然后,我就听到他对那三个人说:“既然出来玩,这行的规矩你们也该懂的。一位一次的费用,还有医药费,再加上小姑娘被你们吓成这样,加上精神损失费,每人至少五万。付了钱那这件事就算是了结了,不然,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要钱还是要自由,你们自己看着办!”
      那三个无赖哪里有那么容易买账,都说:“你TM谁呀?”
      “在下不才,只是一名律师,就在刚刚这位姑娘雇佣了我。怎么,要看看我的律师证吗?”说着还真的就从包里掏出一个东西到那三个人面前晃了一圈。”
      而后那三个人面面相觑,待反应过来便准备直接夺路而逃。不想门竟不知被谁从外面锁上了一般,根本就打不开。
      而他只是好整以暇地看着那三个人,然后慢悠悠掏出手机对着那三个人连连按下按键,“我现在就可以让我朋友开门,然后带着这位小姐立刻去报警验伤。我再最后给你们一次选择的机会,要我让他开门吗?”
      最后,那三个人自知遇上了厉害角色,全都无话可说,一个个当着他的面直接转账到了我的银行卡上。
      后来那名自称是律师的人将我送到了酒店,帮我办理好入住手续以后,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并对我说若有什么需要帮忙可以打电话给他,就很绅士地离开了。
      刚开始,我还真的以为他是律师,帮我既是行侠仗义,又算是在发展潜在客户。可是后来真正认识了以后我才知道,他叫江天,根本不是什么律师。那天带来唬人的律师证,只是他向他的律师朋友借来的“道具”。
      还是先说回那件事情的后续吧,我与江天的缘分,其实已经是后话了。
      我把我攒下的所有的钱,甚至包括江天替我讨回的那一大笔,都放到了我男朋友的面前。
      他问我,“钱是哪里来的?”
      我说:“你不用管,反正不是借高利贷,也是偷来抢来的。”
      后来,他发现了我脖子上的伤痕,终于还是起了疑心,“你就为了这点钱,把自己卖了?你怎么会这么廉价又下贱!”
      我被那些字眼刺痛,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也不是我愿意的!我也只是想帮你!我不过是去做陪酒想挣点快钱,却……却被人强……”
      我实在是说不出那个词,可是他也明白了。
      但他的脸上浮现的却不是疼惜和愧疚,竟满满都是难以置信,“陪酒难道就是什么多干净的工作吗?你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我有让你去挣这种钱了吗?这样的钱我一分也不会要!陆雯雯,你让我觉得恶心!”
      这是他离开我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做这么多事都是想要帮他,甚至被人……我没想他会有多感激我,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所谓的爱会变得这样肮脏又下贱,让人避犹不及。
      我想说出爱就是牺牲和成全这样的话的人,脑子肯定是被门夹了。
      人家又没让我去,一切全都是我自作多情!
      自那以后,我也算是自暴自弃了,彻底自甘堕落,所以索性就进了这行。反正都这样了,不如做得彻底一点,也才真正配得起“下贱”这个词!
      现在,我的手下也有一些自愿跟着我混的小姑娘了。我想,江天说得对,人都会年老色衰,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弛,我升级当“妈妈”也不错,也算是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其实,进这行时,我也没想到,我会再遇见江天。
      只能说,他真的是这行的熟客。
      他看见我的时候,显然也还记得我,却完全没有任何的惊讶神色。甚至还说,“不介意的话,我很乐意来给你捧场。”
      那个交易,是由我提出来的。那个时候的我,也没想到,自己后来会和这个男人有剪不断的纠葛。
      我让江天捧我做“一姐”,而我能给的回报,除了一小部分有意无意探听来的商业情报,其他的部分自然也是予取予求。
      江天却是个不算贪心的“投资者”。
      他请了业界很有声望的老师来调教我声乐和形体,还请了专业团队来教我化妆和搭配,甚至带着我出席各种宴席酒会为我牵线搭桥。再加上我是一个很明白自己优势的人,懂得如何扬长避短,所以很快我就如愿在本市坐上了这一行“一姐”的位置。
      刚开始,我甚至都隐约有些害怕江天花这样的高成本来“收买”我,他想要的可能比我能给的更多。因为他为了做了这么多,却从来没碰过我。
      然而,当我客人都是本市有头有脸的人后,有一晚他喝得微醺,却只是笑着问我,“莎莎,这真的就是你想要的吗?”
      当他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愣住了。我也不禁在心里问了自己一遍,“陆雯雯,这真的就是你想要的吗?”
      但我如何搜肠刮肚,却都没有找到答案。于是,我笑起来,笑得水晶灯映射的光芒都变得黯然,笑得花枝乱颤,回到,“是的。”
      那一刻,我才真正明了了,什么叫做所谓的命运。
      江天闻言,却只是笑着摸了摸我的头发,“有些决定好像明明是对的,却错得离谱;有些决定看着是错的,但若真是你想要的,那也未尝不可。是就好。”
      江天说这话时,可不带一丝醉态,眼神清明得几乎有点吓人。
      他这样好,爱上他真的是很容易的事情。
      然而,从我发现自己爱上他的那一刻,我便清醒地知道,我是不可以爱他的。
      原来这世上还有一个比“不爱”更残忍的词叫做“不能爱”。他是一个虽然经常在外流连忘返却有家室的男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妻子女儿,但是我也曾无比好奇歆羡过,到底是怎样的因缘际会,让她们名正言顺地拥有了他。
      我也始终明白,只要那个家不散,在外流连再久的男人,也终是会回去的。
      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发生那样的事,其实只是一个意外。一个小弟把本该送去隔壁的“特别”的酒,送来给了我和江天。那晚,也是我第一次专门唱了歌给他听。这本是应该的,我所拥有的,这一切让那些男人们着迷的地方,不管是歌声还是身段,都是江天所赐。
      其实我从未说起过,也没告诉过江天,那天我喝的酒都是先前剩下的没有任何问题的酒。那晚迷乱的只有他,我至始至终清醒如初。我们的第一次在他眼中是意外,在我眼中却是心甘情愿。
      清醒后的江天,因这“意外”竟露出少见的懊恼,他对我说:“莎莎抱歉,我真的从没想过要……这样。这样说可能显得我特别混蛋,但你是一个对我来说很特别的朋友,我很珍视我们原本的关系。真的很抱歉,我会补偿你的。”
      我那时听到他说这样的话,难免觉得有些心痛。但我也很清楚,我和他,究竟保持怎样的关系才能更长久,所以我眉眼低垂,隐藏了自己全部的心事,只是笑着说:“江天,我也一直很珍视你这个朋友。昨晚我们俩都不太清醒,就当是……做了一个梦吧。但愿不是一个噩梦。”
      大概因为愧疚,江天后来几乎是变本加厉地对我好。甜蜜里掺着心酸,因为我深知这样的好,与爱情没有半分关系。
      而他想要的,只要我知道,也都愿意不动声色地为他达成。我和他越来越像一对默契的经年老友,一对狼狈为奸的老友。
      虽然对他总有贪恋,但我也一直宽慰自己,这样就很好,我也从未后悔过我的选择。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是从一个猥琐的中年老男人口中。
      蓝悠兰,她的名字倒是挺美的。
      那个“意外之夜”后,江天就再没碰过我,王志也是第一个他点名拜托我去陪的客人。却不想,竟是因为另一个女人。
      而江天在遇上蓝悠兰以后,竟也慢慢变得不一样了,一直放浪形骸,不将一切放在眼里心上的江天,突然变得洁身自好起来,简直陌生得让人害怕。
      我从没见过他那样在乎紧张一个人。
      不得不承认,我完全没办法不妒忌。
      况且,江天明明知道我喜欢他……可在我面前,他却从不避讳提及她。
      我想即便一直身在“花丛”中的江天,也依然是不够了解女人的。我想他以为他那样能让我对他彻底死心,却不知他只是在我妒忌的灶膛里又添了一把火而已。
      我知道他只想同我做朋友,他也是真的信任和珍视我这个朋友。可就是深知这一点,我的那点不甘心才让我更加难受。
      心计和手段,在这一行里早已不算新鲜了。
      其实仔细算起来,我和蓝悠兰扯上关系,还在更早一点的时候。
      那时候,他们大概也才没认识多久。有一天,江天突然打电话给我,让我陪他去买衣服。本以为是他要买衣服让我替他当参谋,却不想挑选的竟是女装。
      我一眼便相中了一件短旗袍样式的冰蓝色连衣裙,因为是孤品,我本来是准备自己收下,再重新替江天物色的。不想,江天见了那条裙子,竟对我说:“莎莎,能请你割爱将这条裙子让给我吗?如果实在不行,那这条裙子还是算我买来送你的,但送你之前我需要先借用一下,可以吗?”
      江天是难得那样低声下气同人商量的,我又如何还能拒绝?只得亦嗔亦怒道:“借用别人的新衣服也太过分了吧,但一定记得要还哦~”
      当时,我有想过江天是要用这条裙子去讨哪个小姑娘的欢心,虽然他不太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不想,竟还真是个小姑娘。
      一个,我随便一出手,便不堪一击的小姑娘。
      我打听到她要去舒家别墅参加中秋派对的事情,便接下了舒家别墅隔壁的派对邀约。裙子我本就是穿去给她看的,至于那枚蓝宝石的素面戒指,我也知道她有一枚一模一样的。
      那枚戒指本是江天为她定做的,世上只此一枚,独一无二。
      只是刚好我也是江天去定做戒指的那家店的常客。其实最初,还是江天带着我去的那家店,每次从我这里得到特别有用的情报后,江天都会带我去那家店,让我挑个自己喜欢的首饰,他买下送我。所以,经常双双出现在那家店的我们,在店员眼中的关系自是不言而喻。
      那天,我去店里取改好的戒指时,和我关系颇好的一个店员告诉我,“江总一个月前在我们这里定做了一枚戒指,今天刚好送过来了。”她眼带促狭地看我,暗示那枚戒指极有可能是送给我的。
      但我却不这么认为。
      因为我们私交很好,我便让她暗地里将那枚戒指拿出来给我看了一下。然后,我偷偷拍了一张照片。
      后来,我便拿着照片花高价请人仿了一枚。
      我知道我这样很卑鄙,但我见不得江天为她变得……那样好,那样让我更难以割舍。她凭什么!
      可是为什么看着落荒而逃的她,我却并没有感受到所谓的“胜利”的快感。
      知道她的离开,已经是后来的事情了。
      进这行这么些年,我没后悔过;那晚之后,对江天撒谎承认是“意外”,我也没后悔过;可是当再见到失去她以后的江天,我却第一次有点后悔了。
      她离开后,江天好像真的变回了从前的样子,依旧那样潇洒不羁又温柔体贴。可是,靠他越近,才发现不一样了,对周遭的一切,他变得比从前更加漠不关心。
      以前的江天像是被人夺走了什么,现在的江天却像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再夺走他什么,因为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以前的江天似乎还有什么不愿妥协,现在的江天却是彻彻底底地妥协了。
      看着这样的江天,我很难过。可是错就是错了,谁也回不了头。
      后来,江天总让我赶紧找个好男人及早脱身,其实我也不是不想找。爱他,其实也是为我自己。在这行里浸淫多年,我需要一个爱的人来为内心保留最后一块净土。
      可是,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的人,哪又有那么容易遇到。而就算遇到了,又一定能如愿在一起吗?
      还是就这样吧,就这样,让我在退一步的距离里,继续守望。

      ——全文完——

  • 作者有话要说:  选择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将此文完结,就当是我来将江天和悠兰没有对彼此说出口的那句话说了吧。
    囿于个人天分和笔力,我自认没能将这个故事写成我心目中的模样。自知自己还有许多许多的不足,但愿继续坚持写下去能慢慢一点点弥补那些不足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路,我一定会努力走到最后的。
    在此,特别感谢ID为“44856761”的读者这几个月以来对此文的耐心守候和默默支持,以及一直以来对我的鼓励和支持。你的支持真的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和信心。鞠躬。
    如若不弃,我们下个故事里再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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