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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的女孩 ...

  •   磨磨蹭蹭的,一天就过去了。
      清早起来,下楼吃了早饭。
      有钱人家的别墅,啧啧,真不错。
      我和这具身体的母亲大人亲亲热热地说了会儿话,然后告诉她我要去文具店。
      这具身体的父亲大人和蔼地说他送我去文具店。
      然后我们就集体出门了。
      车子停在商场门口,车里的男人拍拍我的头,抽了几张大钞塞我手里,朝我微笑道:“去吧,记得打车回家。”
      我回了他一个漂亮的笑容:“好的。”
      女人朝我露出一个温柔的笑脸:“钱够吗?”
      我看看手里的大钞,回了她一个笑脸:“够了。”
      然后我开了车门下车,回手关上车门。
      车窗缓缓降下来,里面是两张温和的脸庞:“那我们走了。”
      我点点头,然后看着车窗又缓缓升上去,接着轿车渐渐开远去。
      不知道怎么的,忽然感觉酸酸的。
      低头把手上的钱塞进裤袋里,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叶初你个死小孩,老娘……真羡慕你。”

      走进商场,这是目前市里最好的购物商场了。
      熟练地顺着电梯上了三楼,这一层才是文具卖场。
      走到货架前面,挑了自己喜欢的学习用具,顺便买了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
      我喜欢可爱的东西,尤其是迷你的那种。
      毛球的钥匙扣,小小的挂件,干净简单的笔袋,书写舒畅的钢笔水笔,简洁大方的笔记本……
      一样一样的东西自己慢慢挑选出来,也觉得自己开始有童心起来。
      素描本买了两本,都是A4纸大小。再大本就携带不方便了。
      去柜台结了账,拎了一袋文具就往楼下去。
      楼下是服装装卖店卖场。
      买书包的话,我还是宁愿买品牌运动包。
      在阿迪达斯选了一款黑白的单肩包,收银台结账后,就直接扯了标签,把手上的文具丢进包里,斜背上包走人。
      摸摸口袋里,剩下的钱,还不到一百元。
      这种舒坦的花钱方法,我当年的时候也就是在电视里看过。
      反正记忆里叶初从来没有缺钱花的时候,我也就毫不在意地花了。
      叶氏,我是当年找工作了以后才知道,全国百强企业。前五十还是前十不太清楚,反正很有钱。
      就算叶初这死小孩一辈子做纨绔子弟,估计也花不完。
      况且叶初也很争气,那时候,我还在茫无头绪地找工作,人家叶初已经是有名的青年才俊。
      我在经济类报纸上就见过不只一次叶初那张小白脸。
      真是让我怄到死。

      走出商城,我有些茫然。
      果然十字路口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压抑的地方。
      如果不是身后不远就是商场,我想我已经分辨不出来我刚才是从哪个方向走到路口来着。
      有时候我真是憎恨自己的方向感,当年我都大学了,出去街上逛,还要靠初中的表妹领路。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路……
      我觉得自己有点纠结,于是就自暴自弃地随便找了个方向走去。
      路上的行人都是悠闲的样子,我也就放慢了自己的速度。
      我走路的速度很慢,我喜欢散步。
      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了,正好看见旁边有一家烧烤店,于是便进去点了几串烧烤,顺便点了些饮料。
      我坐在里面的座位上,烧烤店收拾得很干净,我满意。
      饮料上得快,于是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整理着包里的东西。
      老板把烤好的东西端过来,我也正好收拾得差不多。
      不经意地一瞥周围,发现里面不少女生有意无意地朝自己这边看来。
      叶初啊叶初,你就是一祸水。
      我自动忽略边上的目光,吃完了烧烤就起身往外走去。
      “老板,结账。”
      “老板,来瓶芬达。”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来,我和对方都惊讶了一下。
      我走到烧烤柜台边上,掏钱递给老板:“结账。”
      老板接了我的二十块钱,找了我八块零钱。
      我转头看了眼那个买芬达的女孩,就这一眼,我就呆了。
      插在裤袋里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
      大概是我的眼神太过热烈,旁边的女生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我感觉自己的额头好像汗都要冒出来一样,紧张地就对着女生咧嘴一笑。
      女生诡异地又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买了芬达,然后转身离开。
      我条件反射地……就跟上女生走去。
      跟在十来米距离,看着前面那个瘦弱的背影,有种想把她抱到怀里痛哭一场的冲动——唐塔塔,我的上辈子。

      我沉默地跟在她后面,看着她前面那样熟悉的走路节奏,就和我一样,缓慢的,温吞的。
      我就这样一直跟着她,我不知道她要去哪里,也不想知道她要去哪里,我只想这样一直跟着她,一直走在她后面。
      我知道她喜欢走路,尤其是找不到路的时候,就乱走,直到走累了,再打车去目标地点。
      我看着前面那个娇小的女生,险些落下泪来:我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我一直跟着她,我不认识路,所以我肯定她也完全不认识。
      前面的女生终于累了,在花坛边上的大理石上休息了一会儿。
      然后她走到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
      我知道,她要去今天的目的地了。
      所以,我也该回“家”了。
      女生坐上的出租车飞快地离开这条路,朝我根本不认识的另一条路上驶去。
      我安静地看着出租车远去,那里面,是曾经的我啊。
      那是,完全属于我的女孩啊……
      她不知道,只有我才知道。
      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自己曾经是那个女孩。
      虽然再也不是她,但她,仍然是我的女孩。

      回到别墅,已经临近中午。
      家里那两只都还没有回来,也是,他们这样的企业家,怎么可能一天三餐都在家解决。
      “陈妈,有饭没?”我冲里面喊道。
      陈妈是管家,家里的佣人保姆虽然不算多,但都是陈妈一手管理。
      我和陈妈也算亲近,叶初原本就是讨人喜欢的小屁孩,陈妈人到中年,更是喜欢得不得了。
      保姆笑盈盈地摆好午饭:“少爷,早给你备好了。”
      我把身上的背包扔在客厅的沙发上,胡乱洗了下手,就扑到餐桌前狼吞虎咽。
      陈妈还是站在边上候着,看我吃完一碗,接过碗就帮我添饭。
      边递给我还边笑道:“少爷,今天怎么那么饿?”
      我朝陈妈吐了吐舌头,接过饭就吭哧吭哧地往嘴里塞。
      陈妈在一旁看得高兴。

      吃完饭回到房间,把背包里的东西又整理一遍。
      房间很大,有书桌书柜,除了没有电视电脑怕影响小孩子学习,其他都很齐全。
      坐在书桌前,打开一本速写本,在本子的第一页上,用粗笔的荧光笔,认认真真地写下第一行字——“记录一个女孩”。
      然后在下面写了叶初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万一遗失后的归还请求。
      我心里知道,从现在开始,我就要真正地成为叶初。
      我已经见过曾经的自己,所以再也无法辩驳自己再也回不去的事实。
      我是叶初,唐塔塔和我,是两个人。
      素描的第二页,我认真地写上:
      2000年8月31日
      我第一次遇见那个女生。
      我跟在她的身后,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个多小时。
      然后我们各自打车离开。
      她不知道我和她一起走过很长一段路,但是,我喜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我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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