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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那男子并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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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子并未回答她的问题,只是道“小公主跟传闻中不太一样呢。”
“什么传闻,你是谁啊。”她刁蛮任性的脾性被激发出来。
“我叫朱子齐,一名游山玩水的巫师,顺便清一清某些挑衅人间的小鬼。传闻中的小公主是一个实力很强,头脑清晰,明辨是非的狐族领导人之一,不是你这样呆头呆脑的小傻瓜。”说着,查看了叶维维许久,确定无事后,才对江秋月道“最近鬼界不太平,小公主可要小心一点。”脸上现出担忧的神色。
说着,转眼就走了,留下江秋月一个人在风中凌乱。一会儿,才想起来,忘了问她是怎么了。回过头,叶维维那无神的眼睛仿佛望着她一般,鸡皮疙瘩遍布全身。逃跑一般的离开这里。
晚间,又是一阵阴风袭来,点着的蜡烛摇曳不止,在墙壁上投出各种各样奇怪的影子。好烦啊,真被他说中了。正想拿起杯子喝口水压压惊,一瞥,自己水中的倒影正流着两行血泪。
哼哼哼,真当我会怕啊。释放出一阵阵的灵流,可那些小鬼反而像是受了刺激一般,还在她耳边叫起来了。
“江秋月~~~~~”
“来来来,极乐的时间欢迎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烦啊!!有本事出来!”这一句几乎是吼出来的,奇怪的是,周围更欢快了。也是,自己现在所拥有的灵力,它们完全不畏惧。自己本来知道这个道理,刚才的吼叫只是为了给自己壮壮胆。想我一个狐族公主,本应高高在上,可惜,鬼与兽和人可不一样,完全不会顾及她的身份,这时候,她可再也不能装作淡然的样子。靠在墙上,能感受到只有这间屋子有这样的奇事,如同与世隔绝一般。它们肯定是冲自己来的。
紧急情况下,江秋月现出自己的尾巴,朝空气中的那些浮动的幽灵扫去。跌跌撞撞的跑向门,用手使劲一拉,却纹丝未动。又使劲拉了几下,依旧如此,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渐渐坐下去,腿已无力支撑起她这娇小的身躯。
深呼吸几口,经过最初的恐惧,能慢慢思考了。此时,她看见,有一个漆黑的法阵在自己脚下浮现——是鬼族的传送阵。难怪它们都没有攻击自己,只是吓她。
哇哇哇,要去鬼界了吗,好可怕。
嘭,门打开了,一颗流光溢彩的珠子首先飞进来,那些虚影瞬间退避三舍,再是一击,顷刻间灰飞烟灭。
是朱子齐,看见她的尾巴,并不奇怪,反手解了传送阵,在将腿软的她拉起来。
太可靠了,在心中默念着。什么也没说,拉着她出来,柳老板也在这里,还有再次发光的叶维维。
“最近有鬼族骚扰这里,而且每次都冲着叶维维来,这次顺带稍上了你。也或许它们本就是冲着你来的,那个传送阵。”朱子齐还没说完,江秋月小声道,她还没缓过来“这灾难难道是我带来的?可我的行踪没人知道,从狐山开始,我一直都是步行。”
“不管这么多,反正鬼族知道了,这段时间拿着它,随叫随到。”朱子齐递过来一个小手链,青色的。
接着,他走向叶维维,这时,江秋月突然想起什么,说“她究竟怎么了,每天像失了灵魂一样。”
“嗯,没错,她的确没有灵魂,她的身体供养着一枚铃铛。”供养铃铛,江秋月并不能理解,想问更多的。
一旁的柳老板久久沉默,道“子齐,或许,鬼族是朝铃铛来的,无论如何,它们已经发现,为了维维的安危,我想,把她送到中城去吧。”
“嗯,也好。”又看江秋月说“你呢,去中城吗?”江秋月手足无措的,打断了她刚才的思绪。
江秋月不想去,本来,师父师兄说过,这行程要保密的,去中城不就等于所以人都知道了么。可是,这里已经变得危险起来。最终,还是决定,去吧。
中城,是巫师聚集最多的地方,也是整个巫师界的中心,许多关于如何守护世间太平的决定,都在这里讨论,商量。每隔三年,各地的巫师首领都会聚集在这里,就在平时,也是高手如云。最不怕鬼界骚扰的,也是这片土地。狐妖在人间是神一般的存在,在巫师界,也不例外。狐妖在这里也不算奇怪,为了隐藏行踪,江秋月化作人形,只是,她的脸在祥云殿中的辨识度很高。于是,朱子齐找到一顶白色的斗笠,戴上它,也就免去了这些烦恼。
很快,朱子齐在这里找好了客栈,将江秋月安置后,带着柳老板与叶维维去往祥云殿。
这人果然不简单,还说是游山玩水的巫师,那你怎么能进祥云殿。不过这些自己也早已知晓了,尽管并不知道他是谁。
祥云殿便是这中城中最为瞩目的存在了,在其中任职的,都是巫师界数一数二的人物了。
唉,总呆待在客栈也太无聊了吧。自她下山以来,有这个照顾,过得也还不错,不过,还没有住多久,又在奔波跋涉,心好累。突然很想出去转转,这幅样子,不会被人认出来的。以前是没有钱出去,可就在刚刚,朱子齐替她付了房钱,顺便再给了她一些,以防她饿死。
走出门去,嗯,真是个繁华的地方,与狐山的清静完全不同。江秋月喜欢的倒不是这吵吵嚷嚷的声音与熙熙攘攘的人群,而是街边各种各样的小吃摊,还有走街串巷的糖葫芦小贩。
虽说这里是中城,巫师集聚的地方,但也并不代表这里只有巫师,没有普通人。有市场的地方也就有商业发展了。而且这里能买到的东西比别的地方可多多了。
不一会儿,江秋月抱着装得满满的一大包东西在一间上好的酒楼坐下。附近人看她的眼神并不怪异,也是见多了这样奇怪的装束。身为狐族公主,当然来过中城,知道哪里的酒楼是最好的。说起来,最初还是师兄带自己来的,这里也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这是一个雅间,只有自己一个人,怪凄凉的,好在从这个位置看过去,刚好是一个戏台子,旦角正绘声绘色地表演者。
江秋月不爱听戏,这时只是为了减少一个人吃饭的孤独感。在这里,她还是能将斗笠摘了,毕竟,这里的小二也只知道她是一个常来的客人而已。
看见这个小旦角很多次了,挺有熟悉感的。
菜上来了,品种丰富,一个桌子已经摆满了,很难相信这是她一个人吃的。饿了好久,吃得可开心了。
可临到结账时,才发现,朱子齐给自己留下的钱并不多,以往从不是自己买单,只能面露窘像,睁大她的卡姿兰大眼睛,呆愣愣地看着那小二哥。
嗯,小二哥不客气地将她领到后厨,要自己打工还债。为什么又是后厨,自己跟厨房那么有缘吗?
“哎哎哎,等等,等等。”连忙叫着,努力挣脱着店小二,将斗笠戴在头上,再怎么,不能暴露身份。
去后厨要穿过大堂,她一路挣扎着,也只是挣扎着,并没有叫出声惹更多人围观,可惜,这幅架势已经引起很多人围观了。突然,有人截住了小二哥,遇到好心人了,当时是这么想的。再一转头,师兄,怎么是你啊。
当即,迫不及待的抱住他,瞬间,眼泪也留下来了,扑在秦秋恒怀里,大声呜呜的哭着。虽然自己戴着斗笠,可狐族靠的是嗅觉。刚才,秦秋恒故意隐去了自己的气味,才没瞬间认出他来。
帮她付完钱后,拉着这个抽抽搭搭的小姑娘,来到自己的雅间。
等她哭完了,才问“你怎么在这里,怎么在中城。”
接着,告诉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连带着叶维维与朱子齐。“你说叶维维是一枚铃铛的容器。”
“嗯,怎么了?”说着,摘下自己的斗笠。
秦秋恒指了指她的脚,“师兄,你是说,是我脚上的铃铛。可是,这不是你亲手制作的,为了知道我在什么地方吗?”
“月月,个中缘由,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我来中城,就是来找着铃铛的,加上你脚上的,一共有五枚。”他意味深长的道,江秋月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砰砰,敲门声响起,秦秋恒将门打开,是那名见过多次,但不知姓名的小旦。
正心烦意乱时被人扰,知道这人不是来找自己的,但她仍然翘起腿,用手撑着脑袋,捂着眼睛,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来。让人看着不爽,破坏别人好心情。
那旦角已经卸下了妆容,露出自己本来的面貌,还挺好看,像女孩子一样,眉毛也修成秀气的柳叶眉,比师兄矮一些,真不愧是旦角。
那人进来的一瞬间,就看到了江秋月,竟轻轻一震,有些不可思议。但转瞬之间,又是一副见着陌生人的面孔。
“月月,你先在这儿呆着,别走了。”秦秋恒回头交代,再一踏步,与那男子一起消失在门边。
没有多久,师兄回来了,说“和你朋友道个别,麻烦别人这么久,也该走了。”
“为什么?”江秋月很疑惑。
“别问,到时你就知道了。”
对此,朱子齐只笑笑说“皆大欢喜啊。”
那个旦角名叫南月,是师兄的至交好友,师兄很早就来到了中城,住的不是客栈,明明他很有钱,赖在南月先生的家中。江秋月自然也跟着师兄赖在人家家里。
唉,都是麻烦别人,和你住在一起,或者与朱子齐住一起都差不多的。师兄只表示,这不一样。“还有,师兄你什么时候交到的朋友,我都不知道。”江秋月小声说。
“怎么,师兄的私事你也要插手?”秦秋恒作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
“不敢,不敢。”不想说就算了,凶什么凶。江秋月默默吐槽。
最好的城市,地价自然也高,南月先生这样有名的旦角,也只有一座小宅子,还是在城郊。这样看来,朱子齐给自己付的房费不算少。
到了新地方,也没忘了将地址留给老朋友,虽然只是借宿。
又是一个晚上,似乎每个晚上总会发生点什么,自从受到叶维维的惊吓,晚上总是端端不安的。现在的叶维维在祥云殿中,师兄也知道,后来也没有过问。
晚上的中城本应是热闹非凡,但南月先生的宅子太过偏僻,南月先生与师兄又迟迟未归。
嗯,又是静得可怕的一天。师兄已经完全忘了自己所讲的可怕经历了吗?这么放心。
在屋中,江秋月点起蜡烛,本来是为增加亮光,驱散恐惧的,但它微微摆动了一下,随即恢复正常,可江秋月未感受到一丝风的经过。
直觉告诉自己,又遇见鬼了。这里不是中城吗,治安也如此之差吗。
不过这次,倒是冷静许多,将尾巴展开,拿起放在身上的袖珍小弩箭,轻轻走出去,如幽灵一般。
可院子里很安静,是一种压抑的静。张开自己透着绿光的眸子,望向南月先生所居住的小屋。要是有镜子出现,自己都能吓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