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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万个陌生人(5) ...

  •   中国这里,金恒找了新工作,在台球厅。他与之前没么大不同,唯独脖子上多了条泰皇犬项琏,是余洛森有天吃烛光晚餐时给他的。他冷着脸收下装口袋,而今自己堂而皇之戴上。
      脾气呢依然暴,台球厅一个小混子不知哪里听的消息。金恒第一次当面被问是不是同性恋。那瞬间金恒满眼杀意,混子不依不饶,金恒忍无可忍出手一拳。
      经历所致,他从小打架,天生大力,后来还偷学了散打,三五个人未必是他对手。单这一条能打,足以在乱场中立稳脚根,甚至有混混要做他小弟,外貌也还行,更有女生向他暗送秋波,但他视若无睹。
      没有牵挂的人最胆大。他从前没有牵挂,什么都不会让他害怕,现在却有了怕的东西。就是这条泰皇犬项链。
      余洛森说,Apple死后那段时间,他听了忠犬八公的故事,又想起Apple,哭得稀里哗啦。妈妈要再买一条泰皇犬,他怕小狗再死掉,他怕极了失去。他说:“我还要再经历多少次连再见都来不及说的离别?”只有项琏在,他才感觉Apple一直在自己身边。金恒觉得项链在自己手中,很轻,也很重。
      对于儿子四个月后的再次到来,余立业并不惊讶。联系不上金恒,Losen灰心丧气后又重振旗鼓,他相信泰皇犬项链能在冥冥中指引他找到想见的人。
      在泰国的四月,每天都是折磨,再弹《明月千里寄相思》,相思渺无岸。他不敢再唱《十万个陌生人》,那个人已不在自己身边。
      大雨如注。西装革履的金恒第五次路过余家。小区的雨夜很安静,走到余家楼下,仰头看灯没亮。余经理还在忙。
      突然,大滑梯底下传出叫喊:“金恒!我喜欢你!”金恒一愣,又听见,“金恒我喜欢你!”楼上有扇窗子打开:“你又在这里叫什么!”滑梯下声音弱了:“请再忍耐几天,书上说要七天。”窗户关上:“哪栋楼的神经病!”
      滑梯底下,一个男孩撑伞出来,兴冲冲跑到花园石子路上,抬头时,四目相对。
      吃着棉花糖和金恒走在公园里,Losen感受到周围目光的恶意。
      金恒的脾气得罪不少人,那些人在现实中无处发泄,于是偷拍他和洛森发到网上。当消息传入耳中,翻看那些不堪入目的唾骂,金恒咬牙切齿,锁定了目标单刀赴会。
      Losen担心出事,叫了几个海鲜城店员追上去,刚进门听见那个问金恒是不是同性恋的混子放肆大笑:“这不是那Gay吗?”
      想当金恒小弟的店员冯军叫:“喂!你们太过分了!”混子同伴:“大Gay带个小Gay。”冯军几乎跳起来:“你才是Gay!你全家都是Gay!你们也有照片在我手上,我也发出去!”混子问:“什么照片?”冯军:“调戏女的!找小姐!你们涉黄!”没说完,混子一行人哈哈大笑。
      金恒拳头青筋暴起,Losen忙拉住他,几个店员也拉住他。混子一行人更看笑话:“果然都是没爹妈教的变态!上帝给你一杆枪,是让你拿来当搅屎棍的吗?早生贵子!”
      金恒挣开拉扯:“余洛森,学成语吗?”走上前,“排挤同性恋是因为不能生育吗?如果因为同性恋不能传宗接代就嗤之以鼻,因为无法生育就被骂不孝不义,那终身未娶未嫁的人也应该遗臭万年?丁克族呢?应该坐牢?都按这种思路,不孕不育是应该去死了?你们这么扬眉吐气,归根究底是有个站着撒尿的玩意儿,百十个人老子打不了,对付你们几个绰绰有余!今天废了你们,老子蹲派出所不是三五回了!堵门!别放跑一个!”他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玩得呼呼生风。Losen劝不住了,冯军几个人堵上门。
      有人拿手机,金恒甩出军刀打掉他的手机。混子同伴站出个人高马大的,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有能耐单挑!”
      冯军:“三个你这样的我们老大都能打!”肌肉男走上前,身高与金恒相差无几:“我是拳击教练。”金恒盯着他的眼晴:“求之不得。余洛森,站到后面去。”
      Losen惊慌:“金恒,不要打架。”冯军忙拉走他。
      肌肉男大吼一声出拳,金恒躲过,迅速冲人脑袋一拳,等对方眼冒金星,又一脚踹上腹部,一拳上鼻。胜负已出。他,动作太快。
      从倒下的肌肉男身上跨过,混子们吓得求饶。金恒捡起自己的军刀,反派笑:“性盛致灾,割以永治。”
      Losen跑去抓了他胳膊:“不要!”金恒火冒三丈,看着余洛森这副宁愿受气也不想伤害人的样子,抬手就是一拳,接着咬牙汹汹走掉,台球厅的门重重关上。
      冯军狐假虎威:“老大要是阉了你们,不知道有多少姑娘拍手称快!”
      Losen抹掉嘴角的血,跌跌撞撞向外走。
      安慰了金恒两天。看见Losen也被自己打伤,金恒不再计较。
      天朗气清,他们救下的小狗长大了些,女孩还给它买了衣服鞋子。Losen抱起小狗:“金恒快看!可爱吗?”小狗伸出爪子拨弄Losen的衬衫,舔他的手。金恒:“娘们。”
      Losen:“你又说这个!上次我抱它时你说我娘们,我问你什么意思,你说是夸我的,是可爱。后来爸爸带我去酒席上,见到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我说他娘们,让我和爸爸好尴尬。娘们是对女生的不敬称呼,你把我教坏了。”样子气呼呼的。
      金恒终于笑了下:“怪你中文不好。”Losen眼珠一转:“金恒sabulin。”
      金恒问:“什么?”Losen坏笑:“夸你帅。”金恒:“余洛森sabulin。”Losen:“喂!”金恒:“这反应不是什么好话。”Losen笑:“sabulin是放屁啦。”金恒:“幼稚。”说着,坐了下来。Losen:“你累了吗?金恒也会累吗?”金恒:“都是人。”
      又一个月过去。金恒想学《十万个陌生人》尤克里里,洛森手把手教。
      “ Love is a matter of two people
      So I only have eyes for you
      Thousands of strangers, you are my one and only。”
      金恒弹着。Losen唱着,而后笑得开怀:“金恒,没有你,就没有这首歌,有些歌只能唱给一个人听。”金恒沉默很久,问:“你还有多久毕业?”
      Losen:“三年。”金恒:“回去上学吧!”Losen笑容僵硬:“啊?”
      金恒:“你走后我看了《暹罗之恋》,你和那个音乐天才很像。我不明白他们相爱为什么最后还会分开,现在似乎有些明白。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了,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爱你了。”笑了笑,学Losen讲话,“有些歌只能唱给一个人听。”
      有爱,才有梦想,有梦想就有方向……
      之前他们发现一个废弃工厂,旁边有火车道,火车的的鸣笛声常响彻云霄,在空旷的工厂里久久回荡。
      女孩收养的那只小狗就是在这里救下的。离别那天,他们约在这里。
      金恒穿着第一次见到余洛森时的工作服,火车“咣咣”而过,阳光从露口处射进厂内,脖子上的泰皇犬项链更加明晃晃。
      Losen珊珊来迟,不约而同的,他也穿了和金恒第一次相见时的衣服。金恒递出《十万个为什么》,翻开扉页,发黄的照片上贴了一张两人的合影,底下一排工工整整的字:余洛森,你不是我的陌生人。
      “这本书和你的项链一样有十年了,是我很重要的东西。现在送给你,好好学习,一路顺风。”金恒郑重地合上书给了洛森。
      Losen接过时,他眼神里闪过一丝忧伤,拳头轻轻在Losen肩上捶了下,向外面大步流星地走去。
      金恒的背影渐行渐远,Losen喃喃:“金恒,你听过中国的有一句话吗?——爱,从来就是件千回百转的事。我们付出了,那么用心付出,可还是没有在一起,没有愧对谁,也没有亏欠谁。用心争取,是我们的事,其他的,是命运。如果我们中有一个是女生,你也不用难过了吧?朋友说,爱情的感觉,开心的时候像做梦。难受的时候要死了一样。”突然疯狂跑起来,停在工厂正中央阳光照射进来的地方。
      “金恒!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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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这三篇文章写的都很早,文笔青涩,有的可能也不符合逻辑,有看不下去的地方就请换了吧,愿意继续包涵我当然也求之不得。 我最早觉得自己写的第一篇是HE,后面两篇BE,几年后再看,感觉都是BE。 受不了虐的慎入,不接受姐弟恋、同性恋、忘年恋的慎入。 感谢陪伴。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