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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忆1 我的前半生 ...

  •   我明明知道不可以这样的,云无。我都知道的,但是我真的很喜欢你,当我这么说出来的时候,也就是永别了。

      我是苏北,一个你可能在人潮中遇见,但不会记住的平凡人。

      我这一生最特别的就是,我遇见了他。

      他或许有很多我所不知道的烦恼忧愁,但是我们忧愁的方向却是天南海北。

      从小家中就不是很富裕,但是父母也没缺短我的什么。

      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我一年到头也见不了他几面,对他印象倒不是很深。

      母亲为了照顾我,倒是一直留在身边。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孝顺孩子,从小就是一个杠精,特别喜欢同母亲争吵,把疼爱自己的母亲气到哭。

      但是我自诩是理中客,理智到冷漠,但是事实可不是那样的。

      初中的时候我的我就特别花心,我喜欢隔壁班上那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子,但是成绩不怎么好;也喜欢比我高一年级的长得好看的成绩特别好的学长,也喜欢跟我同班个子长得高高的长得好看的兄弟。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长得好看。

      那时候特别痴迷什么霸道总裁冷漠校草啥的,天天幻想能遇到自己的总裁校草啊之类的,幻想自己是绝世容颜,只要看我一眼就会被我迷住的那种美貌,也会幻想自己其实是什么富豪流落在外的孩子,总有一天他们找到我,我突如其来的暴富,走向人生巅峰,但是很可惜,这些我都没有,我还是那个平凡的我。

      但是初中那时候我知道什么,天天晚上都是带着各种的幻想入梦。

      我有两个朋友,一个是发小,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也吵过架甚至打架,不过朋友嘛,她还是我最喜欢的的女人;另一个就是我大学遇到的一个好看的小哥哥了,可惜这个小哥哥不喜欢女人,也只能当当姐妹了。

      初中的时候,智能手机还不是很普及,可以说那个时候还只有半智能手机。我天天抱着手机躲在被窝听着许嵩的歌为霸道总裁的爱情流泪。

      后来高中了,装起来了,觉得自己脱离了非主流层次,把手机里许嵩徐良的歌全部删掉,装作痴迷粤语歌,陈奕迅啊杨千嬅啊之类的;但是后来听出味道反而真心喜欢了。

      为了合群也喜欢了韩国男子偶像团体,但是我这个人很奇怪,装久了反而真的喜欢了。

      我高中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学校,可以说来这里读书的大多数都是为了混个证,我也是。

      尽管父母天天耳提面命好好学习,但是我没有。现在想来,很对不起他们,我没有好好读书。

      高中喜欢了一个男孩子,比我大两级,我高一他就高三了,我和他没有谈过恋爱,一直是朋友。

      说起来也还是很遗憾的,高中没有谈过恋爱,光暗恋学长了,这一暗恋就是七年,同我喜欢那个偶像团体一样。

      现在都还能想起那个时候,十几岁的干净纯粹的脸。

      高考成绩不是很理想,母亲给了我两条道路,一是幼师二是护理。

      果然还是很讨厌小孩子,所以选择报考了护理专业。

      大学反而比高中更不清闲,每天专业课安排的满满当当,也认识了几个小姐姐,好看的那种,我果然是颜控。

      说起来,我初中就知道母亲出轨了,或许我能理解,也许我也不能理解。

      知道这个事情还是机缘巧合,初一没有手机天天抱着她的手机跟认识的不认识的疯狂聊天,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内容我似懂非懂,但是我知道这是秘密,可能会毁掉这个家的秘密。但是我还是拨通了那个电话,那边是一个男人,接通电话的第一句便是“想我了吗?”我匆匆的挂断电话,把这个号码拉入黑名单,十二岁的我还不能很好的理解什么是出轨,但是这是我美满家庭的不定时炸弹,我的潜意识提醒我。

      后来我再也没有看到过这个电话号码出现,但是不出现不是代表没有,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

      大学教会了我很多,与其说大学不如说是手机,他让我变成了没有任何实战经验的老手。

      不过更遗憾的是我大学依旧没有恋爱,不是没有遇到,是不想。

      我想我是爱着那个高中学长的,可能是吧。

      在学校读书认识了阿森,也就是我那个喜欢男人的男性朋友。他带我去酒吧,带我见识了很多我以前都没有见过的东西,一开始是很新奇的,但是说来惭愧,我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在吵闹的音乐声中睡着了甚至还觉得冷。

      但是我忘了告诉你们,我有点胖,是个110的胖子,我的脸却是90斤的脸,腿粗有小肚子。

      我对自己的外貌没有自信,很怕别人说我胖。
      阿森教会了我怎么化妆,怎么穿衣搭配,虽然现在偶尔搭配还是会出错,但是大体来看还是可以的,毕竟也有人商业吹嘘我衣品好了嘛!

      我把自己伪装成那种最受人喜欢却也最不受人关注的人,嘻嘻哈哈好像没心没肺,但是一个人的时候,我从来不会主动露出笑容。

      大三的时候要去医院实习了,我跟阿森分开了,我们不在同一家医院,我独自租了一间房子,一线城市四百块一个月包水电的房子。

      实习的时候我看似合群,实则独来独往,偶尔放假会去找阿森喝酒,所有科室的老师都夸我懂事勤快,其实我是不想的,但是表现欲总是在我疲倦的时候跑出来,它告诉我要让别人看得到我。

      实习结束以后我回到了那个小县城,考了驾照。

      等到来年,我资格证考试过后,寻了份网吧收银的工作之后,本意是混日子的,等到考试成绩出来,考过了准备去医院上班,考不过回家看书,但是我遇到了他。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在笑,那时候我什么都没想,只是感觉沉寂二十多年的小鹿第一次在心里跑动,撞得胸腔一阵疼痛。

      后来想起的时候,觉得以前的喜欢太浅薄,他并没有多好看,高高瘦瘦的,明明他当时穿的运动鞋,却还是感觉他一步一响的向我走来,踏入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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