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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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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阳光真好,在饭店门口伸了个大--懒腰。手还没放下来,一辆出租车就停在身边了,司机从窗口伸出头来直冲我笑。本来没想做车,这里到公司不到一百米远,一低头却看到衣服上沾到了奶油,看来得回家一趟了。
我上了车,对司机说:“鸿锦花园10号。”
那人一惊,马上又对我妩媚一笑,说“您坐好,马上就到。”吓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至于吗?不就是高档别墅区嘛,房子而已,里面也有蟑螂和老鼠,跟别的地没什么不一样的。再说,那也不是我家,我不过是在那里白吃白住罢了,这还是我妈妈用最后一口气换来的。
我是个私生子,到现在我也没有弄明白父亲是谁,为什么他不要我和妈妈,但我对这个并不在意,哪怕是在同学们追着骂我杂种的时候,我也不觉得我比他们那些纯种差。但妈妈对我有一种负罚感,觉得对不起我,做任何事都是先为我着想,就是为了我,一直到她死的时候都没有披过婚纱。
家里生活困难的时候,妈妈也没有让我在吃的方面受过委屈,所以我的体重一直是以几何极数的速度增长着,九岁的时候身高90CM体重90斤,十岁的时候身高100CM体重100斤,以此类推,到十七岁才有了改变,那年我身高165CM体重170斤。
所以整个童年到少年,我都是别人眼里的小丑,因为身世,样子,肥肉以及肥肉附属的味道,小小年纪就听了无数的讥笑,挖苦与讽刺,为了可怜的自尊打了无数的架,当然,挨打的时候多,幸亏肉厚,不疼。
在我十八岁的那年冬天,妈妈与养我们俩的那个情人驾车游玩,临走的时候,一直向我说对不起,因为车子太小,我坐不进去,不能带我同去。我负气的甩手而走,就那样甩掉了最后一次同她讲话的机会。
医院里白布下的那张脸与平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她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整整一个星期我守在她的身边,不吃不睡,谁也不让靠近。直到于叔——与妈妈同去,也一同被抬回来的那个人——从昏迷中醒来坐在轮椅上喊我,我尖叫着骂他凶手,自以为用炮弹一样的速度向他冲去,实际没有两步就倒地不起了。是呀,就算我有180的傲人体重,也禁不住这样的折腾。于是我分享了于叔的病房,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仔细分析了我们之间的尴尬关系,最后在认同妈妈的遗言--让于叔养我---的基础上跟于叔达成一致,一出院就搬到了他的豪华别墅里去了。
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由于三个月的医院生活,我的体重从180锐减到130,那感觉像是家猪减肥成野猪了,彻底告别被宰杀的命运,哦,我是说被嘲笑的命运啦;接着我在毕业考试中,以九门总分100分的成绩破了母校几十年来的纪录并光荣的告别了学生时代;毕业后在于叔公司里有了个工作,并且创造了一个经典传奇,在一天之内连降四级:从总经理助理,到总经理助理的秘书,到总经理助理的秘书的助理,到总经理助理的秘书的助理的秘书,简单的说就是--------打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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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到了”
那个司机又以他的招牌笑脸对着我,怕我的胃经受不住诱惑,要对这张脸掏心掏肺的,我赶紧付钱下车,脚还没有站稳,就听到有人在后面说:
“你是杨伟吧(羊尾巴)?”
心里大恼,扭脸,站定,对那个陌明其妙的白痴说:“你是牛尾巴!!!”
那人大窘,忙说“不好意思,我是说你是不是杨伟(阳萎)?”
心里更恼,大喊:“你才阳萎!!你还早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