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7、第二十七章 ...
-
高中不比大学,谈情说爱只能是一种奢望,更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高难活动。
很奇怪地,所有的的老师所有的家长——那些号称过来人的前辈们好像都没有年轻过,他们用那种很异样很沉痛很轻蔑的眼光告诉那些初涉爱河又不幸曝光的小男生小女生:“噢,你们两个怎么这么不要脸,不用心读书,瞎七瞎八地搞这些东西。”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哎,没有办法,在这种全民皆兵的强大压力下,武义一中的男生女生们要么勇敢地和自己钟情的意中人说拜拜,坦言自己还小,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就是考大学);要么可耻地欺骗老师和家长,告诉他们:“我很自觉的,我怎么可能早恋呢”,背地里再偷偷去做那些不可告人的事。
可是时代却悄悄在变,那是金黄色的九十年代呵,学校里开始流行琼瑶、三毛、汪国真,还有席慕蓉。
武义一中虽然高墙深院,大门紧锁,可怎么抵得住墙外的滚滚洪流?
琼瑶的书是不能也不敢带到教室里来的,大家都躲在寝室里偷看。
都熄灯了,还打着手电筒坚持不懈,没有手电筒的就躲到路灯下和厕所里,在微弱灯光里做那些风花雪月的梦。
教室里则开始出现抄书一族,拿了硬抄本,疯狂地抄着三毛、汪国真、席慕蓉的大作,课前课后狂抄,有的是一抄就是几大本,都不读书了,疯了一样。
汪国真说:“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席慕蓉说:“佛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的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热情的等待。而当你终于无视的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在这些人的鼓舞下,武义一中的青少年在心理、生理上终于突飞猛进,早恋在学生中已成为欣欣向荣之势。
这时候的歌坛也是推波助澜,一发不可收拾。
先是衣衫不整的崔健带来了他的《一无所有》,然后是洒脱俊朗的费翔点燃了《冬天里的一把火》,最后是周华健的一曲《让我欢喜让我忧》,“爱到尽头/覆水难收/爱悠悠/恨幽幽……”,生活里好像只剩下了爱情,学习倒成了副业了。
王瑜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信来了。金华师专当然不全是女孩子,周云其可以想像到有个男生整天在王瑜华面前晃来晃去,在王瑜华的莞尔一笑中怦然心动,感情的种子悄无声息地发芽,穿过透明澄净的青春岁月,郁郁葱葱地茂盛起来。
关于周云其和王瑜华的事,高平是知道的。
高平对周云其对王瑜华的这份痴情,也是认可的,并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加以赞许。
高平想不到的是,再久长的两情相悦也抵不住朝朝暮暮的轻言细语,等他看到周云其有点不对劲时,已经来不及了。
高平于是一个劲地说周云其的前桌严惠玲的好。
严惠玲皮肤白净,圆圆脸,扎个马尾辫,整天乐呵呵地,可爱清甜,象个大娃娃,脾气出奇的好。严惠玲原来就是(1)班的,和周云其、高平都熟悉,只是高一高二没什么接触。高三坐了前后桌,关系一下近了好多。
周云其知道高平说惠玲好的原因,惠玲好象和周云其特别合得来,一天到晚“阿莫”“阿莫”的叫,是人都知道惠玲心里想什么。
高平暗地里说周云其是开桃花运了。这话一点不假,高一高二时哪里有女生看得上他,到高三临着高考了,倒有女生争着来献殷勤了。
周云其觉得惠玲是好,可是没有那种来电的感觉,只是觉得和惠玲特别亲,亲得会破口大骂。
惠玲也笨,一个题目翻来覆去和她说了好多遍了,过一会儿她又会来问。周云其说不是刚说过吗,惠玲呵呵笑,说没听懂你再说遍。周云其只得又说,惠玲认真地听,不住地点头,说懂了,恍然大悟地样子拿回去做。过五分钟,又回过头来,呵呵笑着:“阿莫阿莫,我还是不懂,再说遍?”
周云其气得问她:“你属猪的?”
惠玲照样呵呵笑:“不是,我属兔子!”
高平在一边也笑,说:“属猪的兔子。”
惠玲也是走读生,家在郊区的农村。老给周云其和高平带零食,什么玉米啦,毛芋啦,土豆啦,蕃薯啦,煮熟了装在一个小布袋里,也有炒得香香的蚕豆、花生米。
周云其自己家也在农村,对这些杂物并不在意,偏偏高平特别爱吃这些东西,老远看见惠玲来了,就伸出手去接她的布袋子,还对周云其假笑:“阿莫,我可沾你的光,享你的福了。”
说得惠玲都不好意思了,冲着高平嚷:“再瞎说——再瞎说不给吃”,又冲着周云其笑,羞羞的。
可是惠玲的眼睛澄澈透明,不象吴蝶的眼睛,有一丝淡淡的忧郁,能让周云其心神不宁;惠玲也不会在周云其的书里夹进一张纸条,把那个天天叫在嘴里的“阿莫”写下来,让周云其年轻的心想入非非。
十七岁的周云其仍然不懂得爱情。不懂得那个叫做“爱情”的精致长颈彩瓶是如何烧制的,也不懂得怎样去选一个适合自己的好瓶子,不懂得如何精心呵护它,不懂得该往它的瓶芯里装些什么,更不懂得这个叫做“爱情”的精致长颈彩瓶其实是很容易碎的,不小心碰一下,它就碎了——让人那样地猝不及防。
和吴蝶到壶山上约会的事,周云其自认为是天衣无缝,决不会有人知道。
可是没过两天,这么隐秘的事,高平竟然也知道了。
晚自修时,高平突然轻声问他:“阿莫,你前天晚上去逛壶山了?和谁?”
周云其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连忙否认,说:“没有啊,谁说的?那么黑,肯定认错人了。”
高平嘿嘿冷笑,轻声说:“那么黑——”
周云其知道说漏嘴了,没去过怎么知道那么黑?心里就有点恨高平,不就和女生一起走走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那么封建,还弄得神秘兮兮的。
周云其差点就承认了。又一想,吴蝶是有男朋友的,这事传出去对谁都不好,又忍着,装作生气了,说:“真没,爱信不信!”高平就不再说。
惠玲应该是不知道的,一天到晚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可是终究会传到她的耳朵里。
周云其又想到自己是班长,这终究是件不光彩上不了台面的事,心里就有些后悔。
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学校里最恶心的就是疯传。一点儿破事能传成狂风骤雨,一粒小草籽能传成茫茫大草原,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周云其暗想自己是落下话柄了,没准会闹出什么大事来,心里也有些害怕。
吴蝶也奇怪,好好地突然象变了个人,不再疯玩,也不再来问各种稀奇古怪的题目了。一个人安心静气地坐在教室里,神情默然,也不说话,搞得好象天要塌下来一样,越是让人觉得周云其是做了天大的不该做的事。
可是周云其明明记得自己什么也没做呵,周云其真是晕了。
更奇怪的事情还有,那个边成义——吴蝶说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男朋友——也好几天没来文科班的门口窥探了。
周云其是做贼心虚,边成义越是不来,周云其心里越慌,害怕自己搅黄了他们两个人,更怕边成义带着他的那帮兄弟们来寻仇。
学生们最恨挖墙角的人了。那时候还不流行第三者,可是恨之的态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了刺探虚实,从不喜欢篮球的周云其装模作样地在边成义他们蓝球比赛时,故意挤在一边看,为边成义叫好——可是看不出边成义有什么不对,他仍旧潇洒地在球场上奔跑,跟对友大叫:“快传给我——,傻子,快传给我!”抢到球后,过人,飞身跃起,远远地投进一个三分球,得意地笑。
周云其想,边成义压根儿不认识自己,他从头到尾就没正眼瞧过自己一眼。
看来,自己真是多虑了。
周云其还特意打听了那个叫吴雪的校花,还真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女生,可惜那个女生冷冷的,周云其不敢问她是不是真有一个表姐叫做吴蝶。就当是真的吧。
武义一中管理挺严的,但因为文科班纯粹是鸡肋,在追求升学率的年代不会给一中带来任何的荣耀,学校对文科班也就不在意。
学校不管,班主任更是睁一眼闭一眼,乐得当好人。反正混到毕业大家就拜拜了,横竖大家在一起只有一年的时间,也没什么感情,你爱记着谁就记着,你爱忘了谁你就忘了——说不准人家比你忘得还快。
理科班就不同了,那是武义一中的命根子,特别是三个重点班那更不得了,老师们象看犯人一样地盯着,可不能犯半点错。天天晚自修不是模拟高考,就是综合测试,几乎把恢复高考以来的所有高考试卷都考了一遍。
每个礼拜都要进行综合排名,有的人刚排到第一,屁颠屁颠地回家告诉妈。过一礼拜,又搞测试了,忽拉一下排到了第十,怎么办?只有瞒着妈,大骂学校神经病。
那些排名忽上忽下,一下脱了十名以上的,班主任就得单独谈话。那时候还没有心理辅导,谈话的方式挺简单,就是挨训:“小子,你咋整的,成绩这么不稳定怎么考大学?是不是想卷铺盖回家?想走早点走,别在这丢人!”
学生也是贱的,一顿骂,又好了,成绩扶摇直上。
在理科班,好学生被分为三类:种子、尖子、苗子。如果你不是这三类之一,那你就完了,对不起,没人理你,不如早点回家。
(3)班的班主任更牛,不知道从哪学了来,每天晚自修前都要喊一顿口号,高呼“三班必胜!三班必胜!”,吓得(1)班(2)班的学生胆战心惊的,不知所措。幸好那时候还没出现“传销”这个词,否则(3)班班主任弄不好要被抓起来。
文科班的教室在四楼的角上,简单说就是最顶楼最边上,看得出学校对文科班的态度。
可是学校虽然看不起文科班,那些理科班里不争气的小子们却喜欢一天到晚往文科班跑,因为文科班漂亮女生太多了,而且文科班的女生们本来就是从各班汇拢来的,很多原来就熟悉,或者有一腿。
小子们在文科班的教室里高谈阔论,和女生们打情骂俏,卿卿我我,甜甜蜜蜜,把本来应该很紧张的高三搅和得不成样子。
周云其留意到吴蝶还是那样凄凄惨惨,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好象又不是和他到壶山走走的缘故。
周云其总觉得心里惴惴不安,究竟发生了什么,又不知道,也不好去问。
没几天,听说边成义又被人打了。
周云其真是奇了怪了,他被边成义打还说得过去,怎么反倒是边成义被人打?
天哪,究竟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