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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第四十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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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一向擅长发呆,在哥哥的办公室坐了快一个小时,因为有发呆来支撑,倒也不觉得时间有多漫长。
“靠,之前不说不要嘛,现在又折腾我,害我现从公司跑回家给你弄来。”门突然被推开,一个人不经通报就这样大大咧咧的走了进来。
我抬头看他,却不想看见,来人的手中,牵了一条绳子,而绳子的终端……系着一条……小狗?
那人在哥哥办公室见到我,显然也十分惊奇。他的面容依稀有些熟悉,正是多年前送哥哥回家的两个人之一,我站起来,礼貌的叫了一声,“哥哥好。”
他下意识的就四下摸了摸口袋,然后才反应过来,摸了摸脑袋讪笑,“不好意思啊,习惯了,见人叫哥哥就想给红包。”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露出这种傻里傻气的笑容,我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他那个小妹妹是吧?”他笑着拍拍我,“哥哥这次没准备红包,下次,下次啊。”
“叫你来不是来乱认妹妹的。”哥哥走过来。
“啊,对!”他反应过来,将狗链往哥哥手里一塞,“我得回公司了,被我家老头子知道我又翘班肯定没我好果子吃。我家小宝贝就交给你了啊。妹妹,咱们下次见。”
此人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话音一落就飞速走人了。
我愣愣的看着哥哥和他手中牵着的小狗,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哥哥的嘴角突然露出一丝微笑,然后,他再自然不过的将狗链塞到了我手中,“拿着,好好养吧。”
“我……养它?”我几乎说不出话来。
哥哥理所当然的看着我,“不然是它养你?”
重点完全不是这个好不好,“我为什么要养它?”
“你不是要找工作么,这个就是你的工作。”哥哥边说边慢悠悠的踱回办公桌,“你找那工作工资多少?”
“三千。”我下意识的回答。
哥哥一副显然不相信我的样子,我咽了咽口水,好吧,我是靠关系的。
“一个月四千,负责它三餐和起居还有散步,每天来我公司报道一次。它的费用嘛,就从我给你的卡利刷好了。”
“哥哥……”我放软了声音,“我能不能不干?”
“不能。”哥哥回答的斩钉截铁。
“可是我不会养狗……”
“自己去学,不然我付你工资是干嘛的。”
我低头看了看脚下闪着星星眼看着我的小小哈士奇,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了好一阵,终于无奈的抬起头,“那我现在能走了吗?”
“走吧,”哥哥轻松的答应,“带它去把生活必需品都买回来,别带回家啊,我妈怕狗,就养我公寓就行了。”
“是~”我无力的回答,认命的牵着这条傻狗向外走去。
“好好养啊,这可是陈放他们家的宝贝,别人还要不来呢。”哥哥在后面嘱咐,我不用回头就知道,此刻他的脸上,一定洋溢着幸灾乐祸的笑容。
傻狗完全感受不到哥哥的得意和我的怨念,一看要出去就跟打了鸡血一般兴奋,撒丫子就往前冲,幸好他还不算大,我还能扯住他。
我想,我和哥哥一同进来的时候受到的瞩目,都没有这时拉着这条杀狗受到的瞩目多,这真是,悲~~剧~~啊~~!
这座城市,有很多人都希望得到四千块一个月的工资,这座城市,有很多人都希望能进LM公司,可是我想,大概没有一个人愿意做我这种工作,总裁专用养狗员!
要不是自己亲自养狗,我真不知道,养只小哈还要准备这么多东西。
狗狗的小窝,吃饭喝水用的小盆,餐盘,狗粮,排便器,骨头玩具,哥哥的副卡给我后,我一直没用过,这次是给他的小狗买东西,我全部按照最好的买,理直气壮的狂刷了一番。为了学着怎么照顾它,我还专门买了一本《爱犬养护大全》。幸好小狗送来之前已经打了疫苗,否则我还要多跑一躺宠物医院。
这是一条精力十分充沛的小母狗,一天下来,它依然活蹦乱跳,我却已经累的半死不活了,它太能跑了,一个不注意就四处乱窜,果然是传说之中拉雪橇的狗。
我给它取了个孔武有力闻名非常的名字,叫丧彪。
哥哥知道这个名字后眉毛都要皱到一起去了,“怎么叫这个名字。”
“挺威风的啊,不然叫什么。”
哥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狗,“叫二傻吧。你是大傻,它是二傻。”
我怒,忍不住就说:“那还是叫西西吧,多可爱,我最喜欢吃西瓜了。”
“你试试看。”哥哥威胁的看着我,忽然又问,“你喜欢吃西瓜?”
“嗯!”我大力点头。
最终,丧彪还是叫丧彪。它看起来还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只要我喊一声,不管它在家里的哪个角落,都会飞快的奔出来。傻乎乎的其实也挺可爱的。
虽然婶婶害怕狗,丧彪不能带回家,但我还是自动的将它纳入了我们家的一员,多好,有它垫底,我终于不是家里地位最低的人了。
婶婶知道我的暑期工作就是给哥哥养狗之后,连说胡闹,直叫哥哥快把狗送人,让我去叔叔公司找个事做。
哥哥当然不同意,在他的淫威之下,我也不得不装出一副做的很开心很喜欢小狗的样子,婶婶数落我,“你啊,从小就这么听你哥的话,以后他让你养老虎狮子你也给他养?”
我讪笑,连连摇头。
“老虎狮子是保护动物,我还弄不到。”哥哥在沙发上闲闲的说了一句。
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弄的到,让梁满月来养养,也不是不可以的,我一阵恶寒。
罗维知道后也不开心,“你也太听你哥的话了吧,他不是整你呢吧?”
“应该不会的,丧彪其实挺可爱的。”如果它精力没有那么旺盛就更可爱了。
“你喜欢狗啊,那咱们以后也养一只吧,我喜欢古牧……”他在那边开始畅想了。
“还是别了吧,我才不自己找罪受呢。”我连忙拒绝。
他笑,“没事,吃喝拉撒我负责,你负责踩着小高跟牵着它出去显摆就行。”
我也笑了起来,“那行。”
其实养狗养久了,还是挺开心的。每天一早起床去哥哥公寓,帮它清理清理狗窝,倒掉便便,喂它吃了狗粮就行了,丧彪疯归疯,习惯还是培养的挺不错的,教了它几回,就知道要去固定的地方大小便了。然后我要带它去哥哥公司转一圈,它比我要受欢迎的多,公司里的人看见它总要摸一摸问一问的,有的人还会准备好吃的等它来。
剩下的时间就由我自己支配了,婶婶不在的时候可以回家,可以带它逛街,还可以带它去姥爷家。姥爷也极喜欢丧彪,有的时候还会亲自帮它洗澡,不过每次刚一给它洗完,它就开始在姥爷家的院子里撒欢打滚了,几圈下来,比没洗之前还要脏。
我在宠物论坛看到一句话,对于主人来说,狗狗只是人生命的一小部分,可是对于狗狗来说,主人却是它的全部。
我深受感触,于是不得不对它更好一点,再好一点。
不过让我比较怄气的一点是,明明平时和丧彪在一起的人是我,照顾它吃照顾它喝陪它玩的人也是我,但每每只要哥哥一回来,这个小白眼狼就会完全把我抛在脑后,迸发出无比的热情与激情,腾的一下就飞扑到哥哥身上开始撒娇,谄媚无比。
对于这种情况,我只能暗自告诉自己说,淡定,淡定,异性相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