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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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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两个人把饭桌支起来,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方海把之前的红酒拿出来,发现又没杯子,俩人就又用碗了。
方海把自己煲的鸡汤,小心翼翼盛好,他这次把鸡腿都剁成块,一块块放在叶南甄的碗里。叶南甄看到他的小动作,终于忍不住,骨节分明的手摸了摸方海毛刺刺的脑袋,方海平时一副硬汉模样面对外人,连他爸妈和两个哥哥都已经不摸他的头了,所以当脑袋上被揉了揉,方海居然觉得这触感真是陌生。
“方海小朋友,现在懂事儿了啊,知道让鸡腿了。”叶南甄摸完那脑袋,觉得手心痒痒的,连着心都痒痒的。
“什么小朋友啊,你就比我大两岁!”方海回味着被摸头的感觉,他觉得可能只有叶南甄那双手,可以摸他头摸得这么自然。父母和哥哥们,早就不把自己当太小的孩子了,他十八岁就已经很排斥家人把自己当孩子看。自己也已经是个男人了,偏偏被叶南甄摸头,方海一点儿不觉得别扭。
因为自己喜欢他吗?
方海没再想下去,他看着叶南甄喝了一口鸡汤,他抓筷子的手抖颤抖了,抖得碰了几下碗边,发出点点声响。
“南哥....怎么.....怎么样?”
“嗯.....”叶南甄故意拖了好长的尾音,然后说了句“好喝。”
方海以为他只是客气着说说,其实并不好喝,赶忙拿起勺子,想自己尝尝。
“我愿意吃一辈子螃蟹。”叶南甄端着碗,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又掩饰情绪一般,大口地喝汤了。
方海听了这句话,心里好像一块石头落下来,踏实了许多。他心中有了些被认可的安全感,具体是被认可了什么呢?方海确定,不光是因为叶南甄认可了他的汤。
方海夹了一口拔丝地瓜,费了些力气,吃进嘴里之后,对着同样隐隐忐忑的叶南甄说“南哥,很甜,很好吃。”
叶南甄,你很甜,做饭真的很好吃。
方海这一顿是真的吃到撑,他一边摸着肚子,一边问叶南甄,“南哥,这手艺不说专业,起码也是能拿出手的级别了,看不出来你居然还这么会做饭啊~”
“我要是说我专门做过学徒你信么。”
“我信。”方海绝对相信,他连拔丝地瓜,做的都跟外面饭店买的很像。
“我二十岁那年,在B市给五星级酒店刷盘子。”叶南甄想起那时候的自己,手往口袋里摸了摸,熟悉的烟盒被摸出来,才反应过来自己跟方海在一起,连忙想把烟收起来。
“没事儿,南哥,抽吧,我不抽但是别人抽我能接受。”方海还特意去厨房,找了个打火机给他。
叶南甄把软如意拿出来一颗,叼在嘴里看着方海。方海一下就明白了,他慢慢的按下火机,轻轻把火苗凑近叶南甄嘴里的烟。叶南甄看他手抖,用手托了一下他的手腕,那双手与看起来的白皙不同,触感其实有些粗糙。
叶南甄点燃了烟,狠狠吸了一口,吐出烟才继续说道“五星级饭店,那是我第一次去那么大的城市了,还进了那么大一个酒店,一切都那么新鲜。我刚开始是做服务生端盘子的。我不怕你笑话,我还是第一次啊,第一次看见外国人。他旁边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英文说的特别好,是我服务的第一桌客人。”叶南甄说这些话时似乎有些眼中有些羡慕,他确实羡慕,同样的年纪,自尊心极强的叶南甄就那样端着盘子,小心翼翼地生怕说错一个字,做错一件事。
“后来,我在餐厅带了两个多月,因为长得好,不少女顾客就爱我当班的时候来餐厅,大把大把的小费给我,不过我们不让自己留着,都给领班统一收走了,领班还因为这个特意给我留些当天没卖完的菜,那时候饭钱就省了不少。后来就没再做服务生,去后厨刷盘子了。”
“为什么不去做服务生?起码比刷盘子好些啊。”
“因为,”叶南甄又狠狠抽了一口烟,“我被男客人摸屁股,我第一次忍了,第二次,第三次,我忍不了,我直接一拳头揍了那个客人,后来酒店要开除我,我就说,你们看监控,看那老混蛋干什么了,酒店方也还算是给点儿面子,领班又帮我说了话,我赔了那个男的一个月工资,就被调到后厨去了。”
方海听着他说被个男人摸屁股,不禁心疼起来,二十岁的男人内心大多数是不服输的,骄傲的,甚至是愚蠢的自信的,任谁都不能接受被这样侮辱吧,何况,叶南甄这人,看着是个瘦瘦弱弱的男人,骨头绝对硬的很。
他拍拍叶南甄的后背,试图安抚他,然后继续问“然后洗碗工,又做了学徒?”
“嗯,”叶南甄把烟头掐灭在手纸里,包起来扔进垃圾桶。“其实本来轮不到我的,我给那师父又递烟又送酒,说了无数好话,他才答应我让我切菜,说我的胳膊,那么细,绝对轮不起来大锅和铁勺。然后我就切菜切了四个月,白天切八个小时的菜,跟着学学做菜,晚上就再找个贴小广告的活,干到半夜十点,回去冲个澡睡觉,第二天七点,准时后厨见。”
“晚上贴小广告?能看到吗?”
叶南甄又笑了,忍不住呼噜了一把方海的头,“你见过白天贴小广告的?那都得被城管抓走,都是偷偷贴的,冬天那浆糊还总是不好搅,有的铁栏杆什么的,还结冰呢。”
方海看着笑着回忆过去的叶南甄,漂亮的脸蛋一点皱纹都没有,似乎把叶南甄的年纪定格在了二十岁,但方海能从那笑声里,从那双眼睛里看得出来,他面前坐着的这个瘦削的男人,心中已经长了很多皱纹。
方海从小没吃过什么苦,不能说优秀人生,或者别人家的孩子,但方海对于这些苦难,只在学校里的贫困学生那里偶尔听闻过,也只在电视里那些去大城市打工的描述里听到过,当他看到自己喜欢的叶南甄,说出自己经历过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仿佛也跟着一起,去那苦涩的生活里走了一遭。
“南哥,过去了,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方海实在心疼,他又不能狠狠拥抱叶南甄,于是伸长手臂,揽住叶南甄比起自己瘦削不少的肩膀,哥俩好一般用力挤了挤。
叶南甄感受着那手臂的肌肉隔着衣服贴近自己,他能感觉到久经锻炼的□□,充满青春活力,他非常想干干脆脆地吻上方海的唇,大胆地向他表白,大胆地占有他,但是他终究还是克制住自己,不知道是因为怕被拒绝,还是怕自己刚抽了烟的烟味,影响这个吻。
他往方海身边靠了靠,看着方海的裤子发呆。起码今天知道方海不排斥男人的,他想着,他第一次看见方海,只觉得这是个直男,自己多年积累的那点识别同类的方法一点儿没起作用,自己还是没忍住靠近他,他感受着方海身上与自己完全不同的气质,那是过去二十几年幸福的家庭生活沉淀下来的。
幸福的,发光的方海。
“已经挺好了,我在这个城市立足,买了房和车,还有个人气不错的店,认识了你,”叶南甄在你这个字上顿了顿,“你南哥我很知足啦。”
送别了叶南甄,方海躺在床上,他今天过得有些如梦似幻,他想迈出那一步了,他挠了挠自己的头。如果那个人是叶南甄,他愿意搏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