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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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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笑,“或许因为我虚荣,贪恋物质享受,秦皓用情不专,但是出手大方,可以满足我衣食住行各方面物质需要,因此我财迷心窍,自卖自身,自甘堕落。”
扬扬一脸哭笑不得神情,“潇潇,你当自己是旧时候的花魁?你这是演喜剧吗?如果是,也请你编个有信服力的解释,以免我夜半想起捧腹大笑。”
我也笑出来,想了想,又说:“或许我寂寞空虚,不想每日回家面对空无一人的屋子,但与其找一个普通男人同居,不如将一个有钱男人俘虏,以此显示自己的超凡魅力和价值。不管有爱无爱,至少满足我穷极无聊之下的虚荣心。至于秦皓,八成他知道我过去名声不佳,换情人如换衣服,与他志同道合。他因此慕名而来,特意用这间屋子,一只金色笼子将我装载,时日越久,似乎感情弥坚,岂不是免费广告——向世人无声宣告,他秦皓魅力几何。”
扬扬撇了撇嘴,一脸随你胡诌我才不信的样子。
我停了一下,忽然激昂顿挫地说:“或许我不相信爱情,无法将恋人游戏玩得天长地久。作为一个小提琴手,小提琴是我至爱,音乐是我生命——所有希望成为伟大艺术家的人必将承受痛苦,爱情永远只是其次。”
扬扬这次哈哈大笑了出来,像过去一样亲昵地抱着我的脖子说:“潇潇,潇潇,你总有你自己一套又一套的理由。”
我和秦皓,我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自己也不知道。
除了他和我,所有人都一口咬定我们是恋人。他们认为我从来喜新厌旧,却和秦皓在同一个屋檐下一住就是一年,竟然还能够容忍他从不间断的沾花惹草——之所以可以容忍,要不是为了钱,就肯定是因为爱,在他们看来我们之间只有这两样东西足以让人无力自拔,无怨无悔。于是在一些人眼中,我的形象莫名其妙变得鄙俗起来,在另一些人眼中,又莫名其妙变得纯情起来。
可惜这些都不是事实。
秦皓是一个不喜欢被束缚的人,喜欢谈情说爱,喜欢到处留情,却不喜欢与人同居,爱情于他是一场高级的调情游戏。然而我和他的这场同居却是他挑的头,同居后他依然我行我素,花天酒地,所有人一致认为我们很快就会分开,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丝毫迹象。其实我也觉得奇怪。
我和他是恋人吗?
如果说是,这种关系未免显得过于非典型。
如果说不是,可我们确确实实同居一室,又有□□关系。
有些事情就算面对再好再贴心的朋友,我也无从解释。
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和这个男人的这段微妙关系,根源就在于我那个长期以来无可救药的毛病。
这个毛病的名字叫做“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