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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赏钱 ...

  •   昀城是江南的一座弹丸小城,风调雨顺、连年丰收,人们安居乐业、民风淳朴。

      这座水道纵横的小城两千年前是帝王之都,却免不了“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的宿命,散尽了雍容贵气,造就了自给自足、丰衣足食的昀城人民。他们各个手艺不凡,个别的还身怀绝技,深谙“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的道理,身兼数职,堪称劳模。

      例如在全昀城最土奢的陈宅的偏院里,一个面容清秀的年轻人正在煞有介事的驱邪避凶。他身手敏捷、上下翻飞,时而一个漂亮的空翻,时而几个后滚翻,看的围观群众目不暇接,啧啧赞叹。几个回合毕了,他双手天女散花一般撒出两大把盐巴,把原本一尘不染的屋子里弄的一片狼藉,算是大功告成。

      “谢谢,谢谢大师……”陈员外热泪盈眶,两只小眼睛散发着希望的光辉,忙不迭地塞了一个银元宝到龙别忆手里,后者半推半就的收进了袖子里。

      “偶家的儿子哦,被邪祟附体,怎样子都不肯去私塾……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刻儿还绝食了,希望这次大师做法能破除妖邪。”陈员外操着浓浓的昀城口音,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着,龙别忆只好挤出一个感同身受的丧脸。

      待陈员外哭完,龙别忆开口道:“老爷,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想亲自去拜访少爷,确保邪魔退散,以绝后患。”

      陈员外听罢,哭得更大声了:“大师真是良心商家,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很哦……”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您记得给个好评。”龙别忆讪讪地退进了陈家少爷的卧房。

      陈少爷的卧房宽敞舒适,厚厚的帷幔却遮天蔽日,价值不菲的花梨木床上突兀的鼓着一个大棉被包。

      “少爷?”龙别忆试探的问了句。

      “滚!”棉被包里飞出一只鞋,砸向龙别忆。

      龙别忆眼疾手快地接在手里,掂量一下,笑道:“张家绸缎庄的新款蚕丝鞋,采用西域冰蚕丝制成,冬暖夏凉,走起路来脚下生风。您有心相赠,在下推拒不得,就此谢过了啊。”说着就要抬脚往外走。

      “站住!”棉被包里露了个小脑袋,“……把鞋还我,那是我娘给我买的!”

      总算把小少爷激出来,龙别忆立刻顺杆爬,笑嘻嘻地坐在了床沿,一把抱住正准备躲回被子里的小脑袋,亲昵道:“小少爷,别走啊,咱们都是性情中人,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想去私塾呗。”

      听到“私塾”两字,男孩的脸涨得通红,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居然一瞬间泫然欲泣。

      龙别忆心里有数,松开了男孩,抬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啊?”

      他声音轻柔,语气循循善诱。男孩顿住了,半晌才抬起小脸,泪盈盈的双眼盯着龙别忆:“你怎么知道?”

      龙别忆一扬嘴角:“因为我也遇到过呀。”

      这纯属睁眼说瞎话,龙别忆今年二十岁,却对前二十年完全没有记忆。只记得自己姓甚名谁,年岁几何。

      龙别忆问:“你为何宁愿寻死也不愿意和他们正面交锋呢?”

      男孩吸鼻子,倔强道:“我又不怕死,死了入轮回,转世又是一条好汉。”

      “死生的确轻如鹅毛,无可畏惧。但你爹娘对你宠爱有加,希望你长命百岁,平安喜乐,”龙别忆拽出少年脖子上挂着的价值连城的羊脂玉长命锁,道,“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得报仇雪恨啊!”说着把一个小盒子塞进男孩手里,道,“这里面是三魂虫,谁欺负你,你就把虫扔他脸上,保证咬的他魂不守舍。先生要是罚你,你就咬定他们口说无凭。知道了吗?”

      男孩懵懵懂懂的点点头:“谢谢……大师。”

      龙别忆道:“少爷可折煞我了。在下龙别忆,昀城樱下小白龙是也。”

      男孩被这唬人的名头弄的云里雾里,一脸疑惑道:“哦……我叫陈允翀。”

      龙别忆应道:“陈少爷,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我看你骨骼惊奇,力能扛鼎,倒也是个练武的可塑之才。”

      陈允翀瞧了瞧自己的手掌:“练武……”

      龙别忆笑笑:“对,你十指纤长灵巧,不妨试着修习剑术。”

      他说完便起身离开,走到门口时,翩然转身,夕阳的余晖洒在柔美的侧脸,眼下一颗棕色泪痣依稀可见。他道:“陈少爷,后会有期。”双目炯炯有神,比星辰还耀眼几分,竟叫陈允翀一时间移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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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驱邪的活计可遇不可求,只能当个兼职。龙别忆是出了名的“艺多不压身”,也晓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上午给甜点铺子打下手,下午去给陈员外驱邪,晚上又摇身一变了成了“久闻酒楼”的说书先生,化名“樱下小白龙”。

      他解释说,这樱花,一年一季,一季一旬,妍丽无两;而这白龙,则取了自己的姓氏,高调奢华,更增添了些许神秘色彩。

      这名字品味如何此处暂且不表,但龙别忆的众多副业中,他本人最喜欢的就是说书先生。无他,万众瞩目的样子叫他自豪的很,有种君临天下之感。

      这日龙别忆终于讲到了《清冷仙君俏寡妇》的最后一话。此乃他亲自撰写的故事,呕心沥血、倾注灵魂,前夜修稿的时候主角间凄美的爱情把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

      果不其然,台下的观众们都哽咽不止,唏嘘不已。姑娘们梨花带雨,男子们掩面而泣,就连全昀城最铁石心肠的当铺卢掌柜都眼含泪花。

      “仙君从背后轻轻扶住小纯的腰,墨色长发在罡风中飞舞。小纯张开双臂,无拘无束地喊道‘仙君,我在飞!’于是,这故事就走到了结局。仙君和小纯不畏世俗眼光,坚定相爱,终于得以长厢厮守。”龙别忆情感充沛的给他的三个月连续故事结了尾。

      台下此起彼伏的传来“呜呜呜我要嫁给仙君”、“我也想要甜甜的爱情”之类的少女怀春之语。酒楼的小二忙不迭地拿着银碟到酒桌间收钱,成贯成贯的铜钱很快在碟中堆成了山。

      龙别忆笑盈盈的作揖,出戏之后,心里便暗暗盘算这些钱够他吃几顿《佳肴志》里的饕餮大餐。说来不怕笑话,龙别忆毕生追求就是把前朝才女邱恨水的名著《佳肴志》里的记载的江南美食、巴蜀风味、两广珍馐尝遍。民以食为天,那该是多大的幸事。

      忽然间满座哗然,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看向门口坐着的一位客人。那人端坐如钟,举止得体,左手挽住右袖,右手优雅的在银碟中摆入了一枚金元宝。

      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枚让简陋的酒楼蓬荜生辉的闪闪发光的金元宝。

      龙别忆目瞪口呆。

      那位贵客目光低垂,并不张扬。上半部分的头发低低的挽了个发髻,剩余头发披散着,墨色倾洒在腰间。发间插了根细长的红玉髓簪子,宝石成色极好,颜色深邃,衬的人发墨肤白,宛若仙人。

      脸也生的极其精致,无可挑剔。面部线条硬朗大气、棱角分明;鼻梁高挺,鼻头小巧而圆润;上唇唇峰鲜明,下唇饱满且弧度优雅,泛着水红;最夺目的是那双大而美的凤眼,眼尾微微上挑,眸中波光流转,眉目间顾盼生姿。虽形貌昳丽,眉眼却毫无攻击性,越发显得温润如玉。

      此人外形高贵冷艳,若是着华服锦衣,定有天潢贵胄之姿;偏生他一身素白,不佩饰品,毫无点缀,唯独发间一根红簪,干净的不似凡人,没有一丝烟火气。

      酒楼的小二盯着这美人看呆了,后者冷冰冰的用指尖敲了敲银碟里的金元宝,朝着台上的龙别忆抬了抬下巴。小二回过神,连忙点头哈腰,连连道了好几声“谢谢贵客。”

      龙别忆自然是瞠目结舌。前几日有位极其仰慕他的小姐,当了自己的嫁妆,给他打赏了半枚银元宝,被家人拖回家骂的狗血淋头,龙别忆也只好把赏金奉回去。这是最极端的例子。

      普遍来说,昀城人不兴奢靡之风,平日里赏些铜钱已是大恩大德,怎会有人一出手就是抵得上平常人家四五年开销的金元宝。

      而金元宝随着小二的步伐离他越来越近,耀眼的金光让他飘飘欲仙:他龙别忆要就此告别卑微的务工生活,踏上寻遍天下美食之旅了吗?

      他向门口看去,那位客人也恰好抬头打量他。两人目光交汇的一瞬间,龙别忆突然无来由的感觉心脏攥紧,浑身血液乱冲,仿佛要灵魂出窍。

      他脑中混沌,如遭受了暴风骤雨。他定了定神,亦步亦趋地下了台,那位贵客却闪身出门,不见踪影。龙别忆出门追了几步,却无功而返。他把金元宝攥在手心,回忆着那男子的脸,内心澎湃,久久不得平静。

  • 作者有话要说:  初开新坑,感谢阅读!
    周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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