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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是“光怪”的老板娘。
      有天“光怪”来了一个流浪歌手,请求我收下他。刚好,我昨天辞退了那个只会唱悲情情歌的驻唱歌手,于是我二话不说就吧他留下了。
      他一个劲的谢我。
      很奇怪,他都没有提工资,我也没有培训他。不过,但愿他会唱些欢快的曲子。
      他的名字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洛森,也许他五行缺木吧。
      洛森来了以后,没有一个老顾客问我“诶,老板娘,从前那个的去哪了”。
      全因那人的心性太高,也不与人打交道,只有在唱歌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他的情绪起伏。
      更重要的时,洛森比他好看太多了。
      以至于最近都是些女顾客,还多是生面孔。
      送走慕名前来的客人们,我分了个眼神给林森。真奇怪,他一个流浪的,居然有把音色材质都这么好的吉他。我耸了耸肩,扬起笑脸欢迎客人。
      后来有一天,洛森像是犹豫了很久似的,推开了我那很久没修换过的办公室的门。他问我可不可以唱他自己写的歌。
      我让他唱给我听听,他说好。
      坦白来说,调太平,词太淡,远没有他平时唱的好听。不过我还是说让他试试,客人不喜欢就立刻换。
      他欢喜地应下,虔诚的向我道谢。
      再后来,又多了些真正来听歌的客人。虽然大多数都是洛森在上面唱,客人就在下面边听边沉默的的诡异画面。
      有故事的人,也许共鸣也是无声的。
      再后来,我认识了林淼。
      在一个大风肆虐的晚上,我还以为客人少可以偷偷懒。趴在吧台上打了个哈欠,睁眼时就看见了她。
      我头脑中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大风没把她吹走吗。
      女人之间总是很容易熟络的。
      我不止一次向她絮叨过,每天管这个小破店有多累,而她永远只是笑笑,不说话,也不点歌。每次来就挑个角落,坐上好几个小时。
      明明这么正经的一个人,活得这么不坦诚,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她是来听歌的。
      “害,来都来了,都不给自己创造个机会吗?”我一杯酒下肚,又拿起给她倒的那杯,替她喝了。
      “老板娘,我明天就走了。”她朝着我笑了笑。送了套酒给我。我接过酒瓶,居然是我无意给她说过的那款。
      我太开心了,以至于冲淡了我得知这个大活人要离开后的不舍。
      “喝酒伤身,你以后注意点。”说完她敬了我一杯,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她喝酒。
      她喝得很漂亮,不像我,像喝白开水似的,也不像别人,喝得时候带着一种渣的气质。
      感觉,她杯子里的酒格外的甘醇。
      之后,她就离开了。
      我目送着她离开,亲眼目睹了几个彪形大汉把她迎上车。
      那天之后,林淼如她所说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猜想,她可能是结婚了,一名贵妇太太是不怎么能混迹酒吧了,除非她老公真浑。
      一年后的春天,柳絮纷飞的四月,洛森出道了。被一家公司包装成身世凄惨任然追逐梦想的有志青年。
      在我看来不就是从一个地方飞到了另一个地方吗。
      像只没有脚的鸟,不知道疲倦,也不知道停靠。
      我突然就想到了林淼,不知道为什么。
      我努力回想了下最后那天她对我说过的话,没有一句让我转告的。
      也对,她原本也不怎么爱说话,对一个只是比平常驻唱要好看的陌生人又说得出什么来。
      洛森走了,带着他的吉他,没有再回来过。
      我没有再雇歌手。
      也不是有感情了,不愿意再让别人驻唱。
      只是知道,客人们见识了洛森,大概是不愿意再听别的下里巴人了。
      省得有人真的嫌弃下一位,索性就不雇了。
      我觉得有时我挺机智的。
      南城的秋尾巴总是很厉害,厉害得我宁可得空调病也不愿意出门。
      那几天,我总能在手机浏览器上看到推送的洛森的采访。
      衣冠楚楚,笑脸盈盈。哦,我会的成语已经用完了。
      我跳着看了几分钟,当然不指望他会给我的小店做什么宣传。
      只是虽然说比大家先认识他这么久,但我对他的认识还不如那些自发抱成团的粉丝们呢。
      虽然经纪公司特意避开了洛森的情感情况,但铺天盖地的人肉还是躲不过。
      有自称他校友的人跳出来,发了一篇说他退学玩音乐傍上了市长女儿又被强行拆散被指着鼻子说他不配的稿子。
      我差点没忍住想拍手叫好,好蠢!
      连我的员工看了这个视频也忍不住感慨一句“想不到洛哥还有这么一段啊”。
      我警告她们,下次上班,至少在我在旁边的时候不要玩手机了。
      这件事没有在粉丝中掀起什么波涛,她们仍然积极在为林森的新歌发布宣传。
      倒是很让人感动啊。
      我和员工们一起偷偷看完了新歌发布会的直播,我确定我在哪听过那个旋律,不过,说出来不就显得洛森是抄袭的了吗。
      我把这个秘密合着林淼送我的酒,吞进了肚子里。
      又一个大风的晚上,有媒体曝出某L姓新晋流量歌手酒驾进了医院,我右眼皮狠狠地跳了下。上次跳还是林淼走的那天。
      后来他们的故事还是广为人知了。
      很俗套,我不想再转述了。但还是想嘱咐一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提可惜的,洛森的故事,林淼的故事。
      我为数不多的摘抄过一句话,“有人追逐成了风,有人守候成了景。风景真的在一起,还要仰仗一刻好天气。”
      我们总是遇到很多天的狂风暴雨,以至于,彩虹真的出现了,有人却不在了。
      我撑着伞穿过马路,走进了一家花店,想去看看林淼。
      “有马蹄莲吗?”
      陆离久久地盯着我,对我笑了下,“已经买完了,现在只剩玫瑰了,你要吗。”
      好吧,我只有改天再去看林淼了。
      下次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一定挑个好天气。
      “好吧。”我朝他伸出手,“花呢?”
      他耍赖似的,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给了我一个深深的吻。
      “我的花,她现在才回来”我最后听到他这么说。
      我是一家花店的老板娘,我还有一家酒吧,叫“光怪”,这是我的先生,陆离。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完
    第一次在晋江发文,什么也不懂,希望有人看到这里。这也是送给朋友的礼物,感谢她每次读完都激励到了我。我知道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呐,来日方长,我还有很长的时间去变好。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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