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作者再多,那又怎样?能有我阴阳怪气,能有我不知天高地厚,你们最好宠着我,收藏我的文,不然有你们好看(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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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人和他的龙傲天》
言洛有着一张顶级漂亮的脸蛋,家世好身材好性格也娇,从小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长大,是名副其实的漂亮美人。
除了身体上有些小缺陷,其他的简直完美。
身为一个直男,他从小被许多同性变态追求以及骚扰,为了躲避这些变态追求者,言洛找了一个穷小子当跟班。
穷小子是名副其实的穷小子,就是长得太过硬朗,一身腱子肉,皮肤古铜色,头是板寸头,看上去十分老实又厚道。
言洛也很满意这样的穷小子,整天对着穷小子呼来喝去,还不小心被穷小子知道了自己双xing的秘密。
但没关系,穷小子看上去是一个直男,所以完全无所谓。
可是某一天,他突然知道,所谓的穷小子其实是一本起点文小说中的龙傲天,分分钟一遇风云便成龙,而他其实是文里的漂亮作精,生来就是要被龙傲天打脸的,只有像其他人那样讨好现在还是穷小子的龙傲天,为他捏肩擦汗,为他送金手指和机遇,他未来才能够活下来。
但言洛是个作精,还是一个作天作地的小作精,是绝对不会像穷小子低头的,更加别说讨好那个穷小子了。
于是当晚,言洛穿上最贵的衣服,将新买的几十万的黑色皮鞋伸到穷小子的面前,嫌弃地看向对方满是汗的古铜色皮肤,用极其轻蔑的语气道:“我的鞋子被你弄脏了,我要你给我舔、干、净。”
*
温眠是一个穷小子,为了生活,在言洛的身边服侍他。
言洛性格很不好,动不动就要让他给他擦鞋给他拿包给他写作业,生气了言洛还要挠他脖子,从十五岁至今,温眠每天想的都是什么时候才能够摆脱言洛,可是十八岁以后,当温眠真的从言洛身边离开的时候,温眠再也无法遏制自己的情感。
他想他了。
阅读指南:攻糙汉,浑身腱子肉的那种,受是shuang性,是个作精,娇气又恶毒,但没办法,攻是被他吃得死死,不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