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宇宙 ...
-
“这个世界上的人分为四种,ABCD!A是社会顶级的人,比如各国首富、国家领袖、首脑等以及一些世家,他们有权有财,遥望而不可及!B类人像是A类,但是略有不足,多是社会各个领域的顶尖人才,普通人也难以项背。C类人吃穿不愁,多有余财,医疗养老保险等一应俱全,每年也能出国旅个游,就是我们常说的中产阶级。D,至于D类人,就是三餐可饱腹却没有余钱,日日夜夜为了房子老子孩子奔波劳碌,账面上却没有多少钱,一场病一个大事比如结婚买房就能回归赤贫的人,出国旅游那种根本就是奢侈,农民工人等多是如此!”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她看着我笑语盈盈,低头往前凑了凑,“怎么想起来说这个了?”
“只是想知道你是哪一类人!”心中长叹,我低下头,轻轻咬了咬嘴唇,抬头问道,“还记得我们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
“当然记得!”瞥了瞥周围并没有同学在注视自己,她往我身边靠了靠,清淡的的发香若隐若现,特意去嗅了嗅,却又没有了。“那个时候我普通话还说不利索呢,和别人聊天,总是词不达意。正担心的时候,抬头就看到你捧着一本书正对着我笑,心里就在想,这女孩子虽然眉眼弯弯,但是看着真冷静又无情啊!”
“哦,冷静无情啊!”瞪了她一眼,思绪也回到了那天,她一身卡其色的裤裙,拉着一个半人高的银白色行李箱,像是一阵风一团火扑了过来,“我可和你恰恰相反,那是哪家的姑娘,真是明艳似火!”话语一转,我也笑了起来,“就是中文太蹩脚,和人不符合!”
“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们两个会成为彼此很重要的人!”
她看着我的眼睛,郑重其事的说道,像是在安慰自己,又像是在立誓。
“是啊,我也是这么认为,虽然最后和我预想的不一样!”点了点头,心中有些沉闷,也有些怨恨,“所以,你是哪一类人啊!”
“我,我当然和你是一类人啊!”犹豫了一下,她的眼睛有些闪烁,连中文都说的有些跑调了。
果然啊!我心中有了计较,果然还是差距太大太大了。虽然不知道她的身份到底什么,但是,但是却不应该是我能够并肩而行的人啊。
纵然认清了事实,明白了两人之间的差距,我还是有些不甘心,有些怨恨又有很多恼怒,怨她也怨自己。
“你看这个新闻,我们去荷兰吧!”指了指电脑上的那一则新闻,她整个人都雀跃了起来,“你觉得如何?”
“荷兰呀?”盯着电脑上的文字,有些心动又有些茫然,可更多的是却是退缩。
“你等着,我去问问她,她不是荷兰的吗?”说着就悄悄换了座位,已经坐在了旁边开始窃窃私语。
不清楚她们说了什么,只看到那个祖籍台湾的荷兰同学,就叫她小枫吧,小枫一脸铁青地站了起来。
“你怎么能这么做,孤阴不生孤阳不长,阴阳调和才是正理!”
小枫的声音又急又脆,本来软糯可爱的声音此时宛如寒冬利箭刺向她,也刺向了我,整个教室开始窃窃私语,嗡嗡不绝。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来,小枫是虔诚的基督教徒,这么做确实僭越了。
她也站了起来,脸色愈白唇色愈红,整个人都在喘气看着摇摇欲坠,盯着小枫也盯着教室的众人,“你,你,我只是来询问你的意见而不是征求你的同意。你可以不赞同,但是不能污蔑我的感情!”说完,就离开了教室。
她有没有回头看我呢,好像看了,又似乎没有看,我记不清楚也不想回忆,只记得旁边的女同学坐了过来,低着头,似笑非笑的问道,“你知道她那个人是谁吗?”
看着对面那揶揄的眼睛,我也笑了起来,有些恍惚又有些释然,“怎么可能不知道,毕竟整个教室里就我们两个关系最好了!”
教室发生的事情像是投入湖心的巨石,在周围荡起了一圈圈涟漪,人人都想八卦想探秘,各种猜测纷至沓来,看着自己的目光也慢慢变了,似有若无,而我全部否定了,可是依旧无法让我安心。
什么是掩耳盗铃,什么是此地无银,我觉得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最真实的写照。
“我想要退学!”敲开门,看着对面的老师,我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下学期不会再来了!”
“确定?”老师惊诧的文,“所以你是,你是为了她?”
“不,我是为了我自己!”笑着反驳道,“下学期学费我不要了,希望老师能把我所有的资料删掉,地址联系方式都不要给她。”
“不再考虑一下?她被叫回家了,这几天都回不来的!”犹疑了一下,老师劝诫道。
“不用了,今天不是最后一天吗,课程结束后我就会离开的。”看着资料删的一干二净再没有恢复的可能,我摇了摇头,表示心意已决。
回到住宿的地方,把所有的东西整理完毕,所有快递单子撕碎,打开手机抽出SIM卡剪断仍在桌子上,提着行李箱,抱着她送我的那个精致的笔记本,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几年的地方,再见了这一座城市,再见了我的她。
后记
“别,别走啊,前面的人等等!”
作为一个英国华侨,蓝瑛已经很久没有回到过中国了,这一次主要是为了一篇论文,这里有一个道观发掘了一个古墓,正有自己需要的东西,才以文化交流的身份因缘巧合地来到了这里。因为地处偏僻,这里甚少有人往来,连游人都没有多少,一座小小的道观矗立在这深山密林之中,所有的日常生活都仿佛回到了蒸汽革命之前,质朴而简陋。
因为忙着查看资料,而时间又有限,三天的功夫几乎耗尽了蓝瑛的心力,离开前的最后一天才誊抄自己所需要的资料。这一天夕阳西下,站在群山之中山风之中,看着夕阳缓缓坠落,天际渲染出一片火红,渐渐地那一片红像是倾洒的红色颜料,迅速地渲染了半个天空。
在夕阳收回最后一片光线之前,蓝瑛心有所感,扭头看到不远处有一个道姑站在最高处,身穿灰色道袍,头发半挽,伫立在夕阳中微风中群山之中,那最后一缕光线像是温柔缱绻地情人,依依不舍地从她发顶、额头、脸颊、手指、衣摆滑过,绝望又迷恋依依不舍地消失在天际。
似乎注意到了蓝瑛,那个道姑回头看了一眼,就静静地转身离去了。可就这一眼,蓝瑛仿佛被重重敲了一下额头,不,是心脏,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她脸颊通红,虽然笨不该如此,可她认识那个道姑。
气喘吁吁地追了过去,因为不是一条路,蓝瑛跑的又急又快,终于在道观的门前追到了她,为此还摔了一跤,“你等等我,秦越!”
道姑停了,立在一株红枫下,天色还没有彻底暗下去,最后一片晚霞还在,天空却已经升起了月亮,她就站在那里,蓝天晚霞弯月红枫,灰色的沉静的人,像是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连最出色的画家都无法做出这样的构图,蓝瑛却有幸看到了。
“秦越,是我啊,蓝瑛!”赶紧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弹掉衣服上的尘土,拢了拢已经散乱的头发,擦干手指,蓝瑛才满是忐忑地走到了秦越身旁。“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真的好久不见了,我很,我们都很想你。”
蓝瑛所有的欢快和激动都在秦越转身的那一瞬间消失了,像是有人把她的心从火山里捞出来又扔进了北冰洋中,冰冻的迅速又彻底。
她的眼神太冷了,冷的蓝瑛打了一个寒颤,忍不住抖了起来。
认识秦越实属偶然,当年自己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刚刚十六岁,因为久居国外,父母送自己来大陆学习一下中国文化,以此来告知蓝瑛人不可忘本。而秦越就是在那个文化培训机构里认识的,虽然两个人并不是一个班级,但是要交流总会碰到一起,时间长了也就认识了。
在蓝瑛眼中,不,应该说是在培训所所有人心中,秦越都是一个特殊的人。倒不是说她多美,说实在的,培训机构的人漂亮的帅气的人多得是,秦越绝不是那个顶尖的,但就算她不是那个顶尖的,却也是最独一无二的。
她穿着并不华贵,总是黑白灰三色,偶尔穿一件蓝色都很稀奇;她也不是最漂亮的姑娘,虽然美有很多种,可和最美的那几个姑娘相比,确实逊色了很多;她的肤色更不是最好的那个,有几次甚至看到起痘了黑眼圈还很重很重;但她依旧是那个让人最难以忘怀的。
二十首情诗与一支绝望的歌!
这是部分人的评价,可蓝瑛只感觉到勃朗宁夫人在自己耳边沉吟,往日那些不可理解的情诗在那一刻都有了具体的表象,而这个表象就是秦越。它们曾陪蓝瑛迈进了成年人的世界,走进了爱情和婚姻。而今天,蓝瑛觉得那些属于走进的诗歌都死去了,她真的听到了那些词语的哀鸣,它们是寒冬中被风雪猎杀的黄莺,悲惨地凄厉地死去了,早已经死在了蓝瑛十六岁的夏天里。
蓝瑛后悔了,后悔自己扭头后悔走进跑的太快太急,甚至后悔来到了这里。
眼泪不断地流下,流进了嘴里,真的好苦好苦啊!
“别伤心了!”秦越走了过来,掏出怀中的手帕慢慢地擦干蓝瑛脸上的泪水,“都已经是大姑娘了,怎么还这么娇嫩,和当年一样。”
她的眼睛活了!
太阳照进了风雪中,黄莺活了,它们欢快地跳舞吟唱,勃朗宁的诗句又响了起来,蓝瑛哭的更厉害了。
“我真的好想好想你,你怎么就走了呢,一个招呼都没有打,我找了你好久好久,他们都说你死了。”抱着秦越嚎啕大哭起来,蓝瑛从没有想到自己还能流出这么多泪水,可是已经20年了,太久太久了,久到那一年的盛夏像是一场美梦,一碰就碎。
慢慢地拍打着蓝瑛的肩背,秦越等到蓝瑛恢复了才带着人绕到道馆的后门,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来,洗洗脸吧,都成小花猫了。”端过一盆水放到蓝瑛面前,又递过了一块毛巾。
洗完脸之后,蓝瑛才渐渐地恢复过来,想到刚才自己的表现,像是一个吃不到糖果的幼童,真是太丢人,有些不敢看她。
秦越倒是一如既往,开始摘菜做饭,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蓝瑛跟着打下手,趁机又打量起秦越来。
除了岁月的痕迹,秦越五官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就是周身的气势,更加萧索冷清了,但变化最大的确实眼睛。
曾经有人说过,当秦越看你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是宇宙中的唯一,但当她移开眼神的时候,你却连宇宙的尘埃都不是。但所幸的是,秦越第二种眼神出现的机会很少,所有很多人都喜欢找她让她看自己,好体会一下那宇宙中独一无二的殊荣。
因为暑假之后蓝瑛回了家,所以等她找机会再次回来的时候,培训机构却说人早就走了,连一个联系方式都没有留下,问起当初的朋友,也多是语焉不详,根本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的,而最有资格说清楚的艾丽莎也随后消失了。三年前在一次慈善晚宴上,蓝瑛看到了艾丽莎,她挽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性,仿佛穿花蛱蝶一般所经之处留下一连串的笑声,她是整个晚宴唯一的皇后,每个人依旧为她着迷。
艾丽莎就是当年培训机构的另外一个明星。
若说当年谁最漂亮,艾丽莎一定是最高票选的那一个。
她高挑丰满,微微卷起的长发,火红的嘴唇,每次走过都会留下一缕香气,她是毋庸置疑的明星。
秦越和她关系最好了,她们甚至租了同一间房屋。
在晚宴快要结束的时候,蓝瑛寻找了一个机会截住了艾丽莎。当时的情景蓝瑛发誓不想再回忆第二遍,艾丽莎像是疯了一样,娇嫩如花的唇瓣瞬间没有了血色,她虽然没有哭,却比哭更让人心痛。
蓝瑛当然没有找到想要的答案,也聪明地决定不再打扰艾丽莎。
秦越和艾丽莎的一些传闻在这是个时候清晰了起来,这是真的吗?可无论真假,蓝瑛都想不出秦越如此决绝离开的理由。
“你明天就要离开了吧,赶紧吃点东西早点睡吧,这里距离市区很远,明天怕是很累,好好休息。”给蓝瑛盛了一碗粥,秦越淡淡地开口道。
蓝瑛慢慢地吃完口中的东西,洗了手脚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秦越打开一盏蓄电池的灯,抽出书桌上的一本书,慢慢地看了起来。
这像是回到了二十年前,秦越就是这样,一盏灯一本书就是一天。
“我明天就要走了,你又什么想说的吗?”犹豫了很久,蓝瑛还是打破了沉寂,“我曾见到过艾丽莎,她过的似乎不太好。”
秦越的背猛地挺直了,手中的动作也静止了,整个人像是一座雕塑。
“是吗,怎么不好?”
“她眼中的太阳消失了,那曾是百花盛开的春天,姹紫嫣红争芬斗艳,而今确是万物凋零的秋天,她被人打碎了!”
“哦,是吗,这样啊!”
蓝瑛看着秦越动了一下,她合上了手中的书,又从满架的书籍中抽出了一本,拿起旁边的一直钢笔慢慢地拧开,低头迅速地书写着。
蓝瑛就这么看着秦越,她心中又太多的疑惑了,但是也清楚秦越不会给自己答案,也清楚自己不该打扰她已经熟悉的平静,只静静地看着她,一直看着,直到随着时间的推移悄悄地睡着了。
第二日一早就被一阵米香叫醒,秦越已经做好了早餐,正等蓝瑛起床。红着脸迅速地爬起来,快速地洗脸刷牙吃完早饭,距离出发已经不剩多长时间了。
“我要走了,你有没有想过和我一起离开?”
踌躇再三,蓝瑛小心翼翼地询问道,虽然明知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是蓝瑛总要试一试,试后才能死心。
“不了,我已经熟悉了这里的生活,外面的世界已经无法再吸引我,我也无法适应了。”
秦越摇摇头,她眼中的那些寒冰又开始聚集了,但在扭头看向蓝瑛的时候,那曾经迷倒了许多人的目光又聚集了,她看向你,仿佛你是宇宙中唯一的星辰,除此之外皆是废墟。哪怕过了20年,蓝瑛依旧无法忘怀这一份悸动,哪怕几十年后白发苍苍,也都不会忘记。
“那,我们再见!”紧紧地抱着秦越,蓝瑛的眼睛又开始红了起来,她还是不舍,恨不得把人绑走,“我会再回来看你的,你别再走了。”
既没有答应也没有反驳,秦越只是再次掏出了手帕帮蓝瑛擦干了眼泪,并把手帕塞进了蓝瑛手中。
“这一个东西在我这里已经很多年了,是时候该物归原主了。你要是再见到艾丽莎,麻烦你交给她,若是找不到她,就把它烧了吧。”
接过用一块麻布包裹的东西,蓝瑛捏了捏,好像是一本书,就点了点头,坐进了车里,看着秦越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转过一道弯消失了痕迹。
同行的人都诧异蓝瑛怎么认识这里的道姑,那个女人这么奇怪,像是一个设定了程序的机器人,没有一丝温度。蓝瑛却懒得解释,她只是抱着手中的东西,以最快的速度回到英国,她要去找艾丽莎。
秦越交由自己转交的东西不是一本书籍,而是一本老旧的日记本,看了看日期,已经20年了。蓝瑛没有翻看其中的内容,因为她知道这不是属于自己的礼物,它应该交还给它真正的主人。
艾丽莎很难找,美国太大了,很难从中找出其中的一个,哪怕蓝瑛找到了三年前宴会的主人,也只得知艾丽莎是来自纽约的尊贵的客人,其他的一概不知。
半年后还是没有一些线索,蓝瑛真的很着急了,她决定让艾丽莎来找自己。
筹备一场画展并不需要多长时间,有合适的场地就行,可是筹备一场轰动纽约的画展却很难。
蓝瑛找了很多绘画界的名家,只为了筹备这一场意义非同一般的画展,为此蓝瑛也准备了六幅画,其中的两幅很多年前就已经画成只是从来不曾展览过,而剩下的四幅就是这次中国之旅的收获。
这五幅都是肖像画,画了同一个女人。
第一幅画是蓝瑛十六岁的时候画的,那个时候她的画技还很稚嫩,她被秦越眼中的神采给迷倒了,为此央求秦越做自己的模特,它在一个夏季雨后构思而成,当时天际挂着一道彩虹,它完成于两年后,叫做“虹”。
第二幅画完成于三年前,是和艾丽莎的那次巧遇之后,蓝瑛梦到了自己十六岁的夏天,醒来后完成了第二幅画。画上有两个女孩子,她们相依而坐,仿佛一堆交颈的鸳鸯,虽然没有正脸,却充满了温馨,名字为“暖”。
第三幅是秦越立在夕阳中群山之巅,她的脸被夕阳给融化了,根本看不清楚面容,却给人迎风而去的错觉,这一幅成为“飘”。
第四幅是秦越在枫树下的景象,大面积的蓝色和红色,又特地为秦越的眼睛做了特殊处理,让它成为整幅画的旋涡,取名为“星”。
第四幅是秦越读书的场景,整幅画都有些昏暗,只有秦越的脸在灯光的照耀下漏出了一些轮廓,称之为“梦”。
最后一幅也是蓝瑛最喜欢的一幅画,这一幅画用尽了蓝瑛的心血,也是耗时最久的一幅画,它上面只有一双眼睛,秦越那一双独一无二的眼睛,虽然只有其千分之一的魅力,但依旧动人心魄,蓝瑛给它取名为“宇宙”。
画展很顺利,尤其那一幅“宇宙”,纽约时报、华盛顿日报、卫报、泰晤士报、人民日报、俄罗斯报等称之为:21世纪最美丽的眼睛。时代周刊更是给了它一个封面,蓝瑛出名了,可一个月的画展都快要结束了,她却没有等到她想要等待的人。
自从画展一炮而红之后,很多记者想要挖掘这一双眼睛背后的故事,而摄影师却想要用镜头记录下一切,都被蓝瑛回绝了,她只想找到艾丽莎,让艾丽莎把这一双眼睛的主人带回人间。
“她还活着,你见到她了!”又到了闭馆时刻,蓝瑛正在头疼的时候,一道柔媚的女声在耳后响起,“这么多年了,她竟然没有怎么变,这一双眼睛啊,比塞壬的歌声还要摄人心魄。”
作为一个艺术行业从业者,蓝瑛总是比比人更加敏锐,面年的女性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她很漂亮,举手投足还有几分似曾相识,也就这几分像是一幅画又多添了几笔,整体太不和谐了。
“请问,您是?”
来人并不回答,反而伸出手按在玻璃上,慢慢地摩挲起来,“这幅画多少钱,我要了。”
“对不起,女士,这幅画是非卖品。”强按下心中的恼恨,蓝瑛微笑着回答。
“我看了你所有的采访,费尽心机是想要找艾丽莎吗?”女子转过身,又往另外一幅画前走过去,是那幅“星”,她站了很久也仔细端详了很久,“给你,她会不会见你我不敢确定,也算是当年的补偿吧。”
“等等,等等女士!”接过一张纸,蓝瑛低头看了一眼,一个地址,“谢谢你的帮助。不过,有句话虽然不该说但是我还是要说,女士你本身就很有魅力,根本不需要模仿其他人。”
她站在门口,灯火通明处,吃吃笑了几声轻轻道了一声谢谢,就转身消失在人流中了。
蓝瑛根据纸条上的地址,抱着手中的日记本,来到了一栋郊区别墅内。
说明了来意,蓝瑛被人请进了别墅。别墅的面积很大,蓝瑛走了约半个小时才到了指定位置。这是一座临水而立的玻璃别墅,有一半的面积悬在湖面上,加上一扇又一扇硕大的玻璃墙,整个别墅像是一座水晶堡垒,折射出美丽的光芒。像是桃乐丝掉进了兔子洞,桃乐丝坠入了奥兹国,蓝瑛没有想到自己会见到这样的美景。
“进来吧!”
一个略显缠绵的女声从门内传来,蓝瑛走进去,门一扇扇打开,像是盛开的白玫瑰,在花蕊的正中间,艾丽莎坐斜躺在临湖的一个沙发上,只穿了一身酒红色的睡衣,堪堪遮住了一半的身体,躺在那里晒太阳。
哪怕已经青春不再,但是你依旧会被她吸引。不仅仅是玲珑有致的躯体,更是因为她那肆意张扬的神情,她真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能烧尽一切靠近她的人,虽然危险,但人类怎么能不爱火呢。
“我是来……”
“你是来向我挑战的吗,大张旗鼓响彻整个纽约城,来彰显你的胜利好让我痛不欲生?”
猛然站起来,酒红色的睡衣因为动作几乎散开了,可她一点都不在乎,她眼中的火像是地狱涌出的岩浆,快要把自己烧毁了。
“什么,不,不,你想错了。”小心翼翼地取出那本已经褪色的日记本,放在黑色的大理石台上,“我只是代替比人传一个口信而已,她说这个东西该完璧归赵了。”
艾丽莎的眼睛攸地眯紧,仿佛台上不是一本日记而是一颗即将引爆的核弹,她整个人都开始抖了起来,许久之后才喘了一口气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碰上石台,最后一寸寸地摸向日记本的边缘,在碰到日记本的那一瞬间,还是瑟缩了一下,才又碰了碰,并迅速地拿起日记本紧紧地抱在怀里。
蓝瑛不再敢看艾丽莎,她慢慢地退了出去,其实这个时候,就算蓝瑛把房间砸了也不会引来艾丽莎的注意,因为她整个人都痴了,痴痴地摸着那本红色日记,摩挲了一遍又一遍,眼泪已经滚滚而下,蓝瑛把那个曾经属于秦越地手帕留在了桌子上,相信艾丽莎一定会看到的。
画展结束的那一天,艾丽莎出现了,她一身黑色套装,还戴了一顶黑色的纱帽,手里是一个黑色珍珠包,要是再来一朵白玫瑰,就像是要去参见葬礼了,蓝瑛暗自吐槽。
艾丽莎显然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在她进来的那一瞬间,大家都看向了她。蓝瑛有些尴尬地打量了她一眼,刚想要开口,却看着艾丽莎从手包里拿出了一朵白玫瑰,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幅“宇宙”,笔直地走过去把玫瑰放到了那一幅画跟前。
蓝瑛如遭雷击,晃了一会神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跑到艾丽莎旁边,拉着她的胳膊,疾声询问道,“日记本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送白玫瑰,她出事了?”
“她已经死了!”俯下身子,艾丽莎在蓝瑛耳边轻声说道,“你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生病了,算算日子,怕是半年前的事情了。”
蓝瑛倒退了几步,撞上后面的一个展柜,她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但是也清楚艾尔莎绝对不会骗自己,秦越,那个有世界上最美丽眼睛的人死了,怎么可能。
五天后,艾尔莎和蓝瑛来到了那个与世隔绝的道观,秦越果然真的已经逝去了,那日的房间已经空了下来,但是艾丽莎和蓝瑛还是在那个房间住了下来。
这一段时间艾尔莎做了所有秦越曾经做过的事情,爬过相同的山,看过一样的日出日落,谁在同一张床上。
离开的时候,艾尔莎索要了秦越所有的遗物,无论是书籍或者是一文不值的旧衣,她都拿走了。
“其实灰姑娘和王子是不可能在一起的,除非灰姑娘也是一个公主。”登上的各自的飞机前,艾尔莎叹了一口气,把日记本交给蓝瑛看了一遍。
说是日记,其实更像是一篇游记,除了开篇和结尾,其中关于情感篇章很少,更多的是一些趣闻,唯一显得与众不同的是它的落款,每一次都是“爱你的秦越”,无一例外。这不是游记,这确实是一本日记,更是一本情书。
“我曾经得到了一整个春天,可惜我太懦弱把她丢掉了,对不起,我的春日我的阳光我的最爱。
我打碎了她,为此罪孽深重。
但我知道,她会愈合的,因为她就是春天啊,无论经历多么寒冷的严冬,她总能焕发生机。
哦,天知道我多爱她这一点,那请让这一点永恒的延续下去吧。
再见了,我的爱!
第一次的再见,最后的再见,永别了!”
看完最后一行字,蓝瑛把日记本合上,交还给了艾丽莎。
“希望你以后能幸福,再见。”拿着登机牌,摆了摆手,蓝瑛结束了自己为期17个月的忙碌,再次回到家中把所有的人都抱了一遍,每一个人都说了我爱你,最后亲了亲孩子和老公,躺在床上睡了最安稳的一个觉。
后来的几年,蓝瑛又曾见过艾尔莎几次,她依旧是派对的宠儿宴会的皇后,身边的男男女女也一直在变,只是她脖子上多了一个心形项链,项链里面有一颗人工琥珀,琥珀里面有丝丝灰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