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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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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萧昨晚回去了?”第二天午休时间,姜星打来慰问电话。
“不然呢。”余笙示意圆圆先点菜,拿着手机走到了一旁。“我哪敢留宿现在的大明星啊,经过经纪人和绯闻女友的许可了吗?”
“你也就别死鸭子嘴硬的了。”姜星在电话那头吐槽,“我都看得出来他和张晚p事都没有,也就你小心眼的天天挂嘴上”
“如果真清清楚楚的哪来这么多报道 ……”
这才是余笙最介意的事情,她相信林萧对张晚没有任何关于爱情的设想。可是任谁看到一个风情万种美人,每天用那种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自己的男朋友会没有危机感。
更何况,这么些年,名正言顺出现在他身边的是张晚。
在粉丝眼中,在大众眼中,如果林萧一定要有个女朋友,那么和当红小花在一起会是“郎才女貌天作回合”
而和一个平凡的圈外姑娘在一起就是“一时瞎了眼迟早会分。”
她最介意的,是自己的平凡。
***
当晚,林萧约陈凯喝酒。
“你昨晚就那么走了?”陈凯真是恨铁不成钢,“那么好的机会,对吧。喝了点酒气氛也给你们烘到那了,你怎么就不抓紧机会呢。”
“你说你,这时候正人君子有什么用,追的到老婆吗?”
“余笙那姑娘,轴起来那犟的,都和你说了别要脸为上上策。”
陈凯看着眼前明明喝着啤酒却喝出了一股子高级红酒气质,眉目清冷的男人,一股脑嫌弃。
林萧慢悠悠的酌了口酒,不紧不慢得解释“放心,跑不了。”
要说先前还在担心余笙是不是已经完全放下他了,毕竟这两年没有来自任何她的消息,任何他在的场合聚会余笙也绝不会现身,甚至几个月前,她已经开始相亲……
他怕余笙彻底把过去尘封,开始下一段恋情。
所以才破釜沉舟的决定暂停活动,在所有人的反对声中决定转型,最坏的结果不过就是失败落得个被群嘲的下场,可无论怎么样,余笙才是他的决不能失去。
让余笙回到他身边,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新男友,嗯?”林萧像是想起了陈凯曾经的夸大其词,语气冷冽的质问。
“嘿嘿,我这不是想着给你点紧迫感”陈凯心虚。
当时林萧和张晚的绯闻甚嚣尘上,甚至拍到了两人深夜进入同一家酒店的照片。
余笙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也照常和他们嬉笑打闹,可亲密如他和姜星,还是能察觉到她的心不在焉。
姜星说,凭什么余笙一个人沉浸在回忆里而林萧就可以潇潇洒洒的做他的明星炒他的绯闻,气不过就开始给余笙物色对象。
而自己也觉得林萧做事不地道,别提反对了,还火烧浇油的把相亲对象说成正在接触的预备男友,完全不顾收到信息的林萧是什么反应。
虽然后来工作室立马澄清是参加活动时主办方定的同一家酒店,调出酒店监控证明两人完全是不同时间进入的酒店,狗仔只是打了个时间差模糊具体时间,看图说故事罢了。
可那时候乌龙已经造成了,按照姜星的话说管林萧自己一堆烂绯闻,就不允许余笙身边出现几多桃花吗,硬逼着他发誓不去给林萧解释。
谁知道林萧要么不动,一动就惊天动地不给人任何反应机会,说暂停活动就暂停活动,甚至事前都没有知会他一声,自己还是从新闻上看到。
这能怪他吗?
好吧,的确怪他。
陈凯心虚的摸了摸鼻子,“那我哪知道你这么不禁激……”
看起来总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气定神闲的样子,就算是当初找自己和姜星说暂时和余笙分开,要他们多帮忙照看照看时,也没有太多的表情波动。
哪知道这会子,这么沉不住气。
“我已经让她等太久了……”林萧不知道是在向陈凯解释,还是在告诉自己。
“余笙这姑娘,真的没话说。不提大学,就说高中时候,她是多少男生的夜谈会对象啊。长得好看成绩又好,看起来冷冷清清的可是笑起来又甜的不行,你让她帮忙基本不会被拒绝,也不会看不起我们差生,多好一仙女啊,就早早被你摘到手圈进了起来。”陈凯开始碎碎念,越想越嫉妒,凭什么这么好一姑娘就死心眼的看上这么个不解风情的玩意。
“你当时那闷骚的德行,怎么追到仙女的?”陈凯八卦。
怎么在一起的?林萧陷入了回忆。
初中同校,经常听老师提起隔壁班那个文章写很好的语文课代表,作文经常会被印刷分发到各班当做范文展示。后来因为竞赛认识,印象中是个冷清的不爱主动说话的小姑娘,却有一次在无意间看到和朋友打闹时巧笑倩然,美目流转的她。
那时候看金庸,他记得有过这样一段话:
世人常以美若天仙四字形容女子之美,但天仙究竟如何美法,谁也不知,此时一见那少女,各人心头都不自禁的涌出美若天仙四字来。
在知好色则慕少艾的年纪,他遇到了属于自己的“小龙女。”
因为竞赛的缘故两个人渐渐的熟悉起来,后来要毕业了,他装作无意的打听到了余笙想报考的学校,填到了择校志愿表上。
再后来两个人如他所愿的进了同一个高中,分到了同一个班。
他有意坐到余笙后排,桌上会放上她喜欢的杂志,特地去小卖部买她喜欢的饮料。
会因为她在篮球场上拼尽全力的去灌篮,只因为她无意间提起过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过灌篮;
会因为她主动要求在学校晚会上弹钢琴,只因为她曾喜欢的偶像剧男二号是个会弹琴的手指漂亮的男生;
会因为她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只因为她说过聪明的脑袋是最迷人的。
生性低调的他为了吸引余笙的注意,做了所有他曾经嗤之以鼻的出风头的事情,只希望余笙的眼里能看到他,不对,是只能看到他。
逐渐的,余笙会因为他的故意靠近而脸红,会在他的有意对视中羞涩的转开视线,会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注意他的动向,会因为他和其他女生说话而焦躁。
他想,温水煮青蛙成功了。
可那个时候的他太骄傲了,即使私底下做了那么多事情,可是还是说不出口那一句最简单的“我喜欢你。”
他走了前面的九十九步,却在最后一步偷偷使了小手段。
男生之间,漂亮的姑娘是永久的话题,更何况是青春期荷尔蒙爆棚的男子高中生,高二那年,在有一次被问到理想型的时候,林萧回答“余笙”。
他之前从来不参加这种话题和讨论,那一次的回答震惊了所有人。
在无聊的高中时代,“高岭之花心有所属”这个桃色消息瞬间席卷了整个年级,甚至有胆大的女生来询问真假的时候,他也笑笑表示默认。
再后来,他点赞的一条说说更是引爆了这个话题:
高岭之花被小仙女摘走了,我居然不知道该嫉妒谁。
他更加光明正大的给余笙带早饭,送零食;体育课上把自己的衣服交给余笙;在打篮球的时候要求余笙送水……
他步步为营的把余笙圈进了自己的领地,然后又处心积虑的让余笙自己,一步步的走向他。
终于,在他生日那一天,他借着醉酒的名义,紧紧牵起了余笙的手。
那是两个人的开端。
“我欠余笙一个正式的追求和告白”林萧想。
幸好没有再次借着醉意名正言顺的拥有余生,林萧开始庆幸,连带着看着眼前那张欠揍的脸都顺眼了起来。
“等我这次追,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