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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李修云的行动! ...
这天一大早,苏大妈就指挥女儿们干活。
“老二,把那蒜拍成泥,快点!老大,黄瓜要切丝,切丝啊,别给我切片!”
“我都说拍成泥了,这是泥吗??你脑子怎么长的?”
“哎呦妈,这不是泥吗?”
“这是蒜末,是末,我要的是泥!哎呦,我来我来吧,真不知道你除了吃还会干什么!!”
苏二姐将刀一搁,“末跟泥多大区别啊??有这么讲究嘛?不就来吃个饭嘛,搞的跟迎接外宾似的,至于嘛!”
“就你话多!不高兴就给我滚蛋!”
苏大妈头也不抬,依旧忙着手上的工作,“那个,老大啊,那木耳择好了吗?要择干净啊!”
苏二姐又不高兴了,“妈,弄这么多凉拌菜干什么呀!拌个黄瓜丝不就行了嘛!”
“珑珑爱吃!”苏大妈直接管人叫小名了,“你没发现,每次那红烧菜她都不怎么动筷子,就那凉拌的,小炒的,可爱吃了。再说了,我这黄瓜丝不是单独拌的,我是用来拌粉丝的!”
苏大妈又指挥老大,“那个虾球赶紧挤了,我还要稍微腌一下,好入味。”
苏二姐又开始嘀咕:“妈,超市里现成的虾球,一袋一袋的,多方便,你还一个一个挤,多费工夫!”
“费你工夫啦??超市里的新不新鲜你知道?那死虾子挤的能告诉你?就算是活的,那都冻多久了,炒出来跟僵尸虾似的,怎么吃啊??我这自己挤的多好多新鲜,吃着也放心哪!”
苏二姐撇撇嘴,扭着身子出了厨房。现在林珑这个外姓人真成了最得宠的女儿!幸亏是干女儿,若是亲生的,估计苏大妈全部家当都会留给这个女儿。
林珑要来,苏文隽自然也回来了,不仅人回来,还提着一把吉他回来了。
林珑去苏家,李修云也闻风而至,二人在楼下就碰巧遇上了。
“林警官,真巧啊!”李修云还是那副单手插兜的自恋样,只是看人的眼睛亮闪闪的,像是嵌入天幕耀眼的星辰,又似暗藏波涛的两汪深潭。
林珑嘴巴不自禁一张,想吐出几个嘲讽的词,突然觉得不合适,想翻一个白眼,又觉得自己太小气,最后,她嘴巴一闭,一声不吭就转身上楼了。
李修云紧随其后粘了上去,“林警官,咱们最近总能碰着,你说,是不是挺有缘的?”
“你们工作忙不忙啊?那严打什么的都消停了?”
“你平时下班时间到底几点啊?一般你闲暇时都喜欢做什么?”
林珑还是如之前一样,一字不回。她实在想不出自己和这个人有什么话可说,她也不想和他说话。她就弄不明白了,这人脑子怎么长的?之前让她那么难堪,一转眼全都忘啦?
就这段时间,她回回来,回回他都在,还总是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死盯着她,这会还粘在后边叭叭叭的说个不停,他们是那种相谈甚欢的关系吗?这人到底想干什么呀??
李修云说了很多,林珑愣是一字不回。眼看快到三楼了,他上前一步就攥住她的胳膊,攥的死死的,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
林珑因为惊愕一时竟没了反应,她睁大漂亮的眼睛看着他,此时的李修云敛了笑意,没了往日里那种慵懒调笑的风流公子样,他将所有的情绪收埋进面部冷峻的轮廓线条,只有那双眼睛是探寻他心中秘密的唯一入口。
那双眼睛沉郁的似两团化不开的水墨,然而凝神细看,那水墨中心似乎又有什么正在缓缓散开。林珑惊奇的望进这双眼睛深处,那些历经数千年烽火尘烟涤荡而遗落于历史长河中的宝石倘若有一天重见天日,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这双黑宝石般的眼睛犹如两汪深潭,幽静、神秘、深邃,然而平滑如镜的潭面下却生出两股旋风,水流挣扎、涌动,深埋水下的情绪急速翻涌,长空破浪般就要冲破平静的水面。
林珑突然觉得自己成了立在潭边的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水面下几可窥破的巨浪,身形飘飘荡荡,一不小心就会被瞬间拖入深潭。
吱呀—— 门开了!
李修云迅速移开视线,同时抽回手。林珑猛一回神,刚才仿佛被施了定身咒一般,竟然恍神了。
大姐夫探头出来一看,“哟,都来啦?傻站着干嘛?怎么不上来?快点,快上来,我去倒个垃圾,你们先进去。”
林珑没再看李修云,一扭头就迅速登上最后几级台阶,然后闪身进门。
客厅里,做好的菜陆陆续续上桌,林珑一看,乐了,都是她爱吃的。彩椒炒虾球、干切牛肉片、鱼香肉丝、炒辣子鸡、麻婆豆腐、剁椒皮蛋、还有糖醋排骨等等,光是凉拌菜就做了好几样,凉拌萝卜丝、黄瓜拌粉丝、凉拌木耳、还有一个凉拌海带丝。
饭桌上,林珑逮着凉菜挨个吃,又用勺子挖了一大勺嫩乎乎的豆腐,就像苏大妈说的,她确实不大爱吃红烧菜,就这种凉菜与家常小炒最合她胃口。
苏大妈挖了一勺豆腐送到林珑碗里,乐呵呵的盯着人看,“好吃吗?喜欢吃豆腐是吧?”
噗—— 苏小弟一口饮料差点喷出来,“妈,这话听着太别扭!”
林珑笑出声,“干妈,我是喜欢吃豆腐,最爱吃嫩豆腐。”
噗嗤,这下不止苏文隽,苏家几位姐姐全都闷着头笑。
林珑也无所谓,她大大方方的说:“其实豆腐凉拌吃也好吃,就那台湾豆腐,用那种最嫩最嫩的豆腐,加上剁碎的皮蛋和花生米,再加点香菜丝,淋点香油,一口吃进去滑溜溜的,那种我最爱吃了。”
哦哦,苏大妈认真记了,“那个简单,下次干妈给你做,做一大盘,啊!”
李修云吃的不多,他默默看着人,把林珑爱吃的菜色都暗暗记在心里。
饭后,苏小弟抱着吉他上场了。苏文隽平日里除了当当临演,最大的爱好是玩音乐。他整天和朋友一起混是干嘛呢,原来是组了一个乐队,找了个场地没事就一帮人一起演奏。今天他特意带着吉他回来就是打算在林珑面前露一手。
不同的男人有不同的吸引人的魅力,而玩吉他的男生无疑就是其中一种。苏小弟本来就帅气阳光,他抱着吉他,手指拨弦时散发出的青春潇洒,的确能迷倒一群小女生。
此时,他正对着林珑熟练的弹奏着自己作的曲子,边弹边唱,低头拨弦时额发随着手指的动作颤动,抬头时,纯净的眼神脉脉含情的盯着人。林珑认真听着,始终噙着一丝赞赏的笑意,但是笑容之下的心思却叫人看不透。
苏家人对苏文隽的心思都一清二楚,苏小弟不懂掩饰,不懂内敛,他虽没有明着开口,但是他对林珑,在众人眼中那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李修云冷冷看着苏文隽用自己的方式吸引姑娘,玩音乐?哼,当他不会??李修云当下就有了一个主意。
午后的闲暇时光,众人聚在一起喝茶闲聊,李修云突然提出请客,要请大家去KTV坐坐。玩吉他?他少年时代就玩过,现在他不会用这种方式吸引姑娘了,那是小男生的伎俩。
一个真正有魅力的男人,不用吉他,光用歌声也足以将人迷倒。他听了苏文隽的歌声,幼稚青涩,如果他开口,这些人就会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魅力!
苏大姐笑着谢绝,“你们去吧,本来就是你们年轻人的活动。”
苏二姐一斜眼,“什么年轻人呀,你有多老啊?整天把老字挂嘴边,还让不让人活啦!”
呵呵,“我真不去,还要看着乐乐做功课呢!”
苏二姐对唱歌没兴趣,不过,只要一听是免费的,不管去哪她都会去。苏三姐一直都喜欢这种娱乐活动,她从来没把自己和年轻人的群体分离过。
苏文隽碰碰林珑胳膊,“你去吗?你去我就去。”
林珑本想答应,可一想到请客的是李修云,就开始迟疑。前车之鉴,她还没忘呢!
“我不去了,你和晓晓去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凡和李修云沾边的,她还是绕开比较好。
苏文隽看都不看四姐,径自答了:“她不会去的,这种活动她从不参加。”
可谁知一向文静内向的苏晓晓突然小声反驳,“我,我去。”
“啊?”苏小弟看着反常的四姐,眨眨眼,转头对着林珑,“那我也去,你也去吧,去吧!”
单纯的苏小弟根本没想那么多,他哪能想到李修云请客的深意。
“这……”
所有人都盯着她看,她若不去,苏文隽肯定也不去,那苏晓晓也不好意思去。林珑想了想,这人不会又憋着坏吧?可唱歌不同于吃东西,难不成他还会拦着包厢门说,姓苏的进,外姓不准进!不至于这么二吧!
而且最近虽然常常碰面,但是这人并未挑衅或找她麻烦,林珑最后终于点头答应去了。
下一章:一箭穿心!祸乱红尘的天赋!
亲们,明天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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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李修云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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