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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清华北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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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离开北京城。
他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根正苗红军二代,从小生活在军区大院。
大院里的孩子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上清华北大出国留学的优等生;一种则是第一种的反面,俗称——地痞流氓。而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会离开北京的,即便是出国留学,最后也都会回到这京城里。
犹记得初三毕业的时候,老爹老妈为了防止唐戬在地痞流氓的路上越走越远,准备送他出国留学,唐戬抵死不从,与老唐斗智斗勇了三天,绝食离家出走威逼利诱假装被绑架…..什么招儿都用尽了,终于获得阶段性胜利,他义正言辞的提出了自己筹谋已久三不原则:不出国,不当兵,不离京。
北京多好,有吃有穿有住,走啥?
而每每在深夜,特别是关店之后,唐戬独自走在回那间出租屋的路上,望着成都灰蒙蒙的看不到底色的夜空,都会想起自己宣布三不原则的情景。
不出国,不当兵,不。。。。离京。。。
呵呵,我他妈就X了。真他妈的打脸。
唐戬来成都是因为一个叫林絮的女孩儿。
林絮是成都人,高中的时候随父母调动转学到北京,跟唐戬同一个班。
“你叫唐戬?名字真好听”这是林絮对唐戬说的第一句话。
那个时候唐戬才15,6岁的年纪,懵懵懂懂,情窦初开,不知情为何物,不知爱是何感。
那个时候最让唐戬挂心的事情不是谁家姑娘,而是院儿的那一帮从小到大的兄弟,和那一根不知道会传给谁的棒球棍。
在唐戬长大的那个院子里,有一根传了好几代的棒球棍,只有孩子们公认的老大才能拥有那神圣的信物。
当清华北大那一种的孩子们埋头苦读的时候,清华北大的另一半们则是在老大的带领下在篮球场斗牛,在小树林的调戏女孩儿,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打架斗殴。
棒球棍的上一任拥有者是唐戬的发小,方明阳他哥方建军。
方建军就是那种8,90年代,普通民众印象中典型的“军区大院儿孩子”。
作为皇城根儿下“西贵”的孩子们,他们与普通意义上的“富二代”“官二代”都不同,他们是被称为“红二代”的一群人,他们开着豪车前呼后拥,遇到找茬的一个电话就是一车荷枪实弹的军人,敢惹我?你丫活腻了!
“啧啧啧,现在都2000年代了,谁还用暴力解决问题啊?你哥也真是要命,也不看看现在形势,没脑子”唐戬叼着烟,望着被警车带走的方建军对方阳明说。
方建军闯了祸,问题有点大,在现在的大环境下连家里都没办法保他,只能乖乖去牢里呆几年。
临走的时候方建军把棒球棍郑重其事地交给了他最信任的小弟二鸡,叮嘱他选择接班人一定要谨慎,一定要找一个靠谱的接班人领导大家。
二鸡拿着棒球棍哭地震天响,嘴里还含含糊糊地做着保证:“大哥您放心,我一定等您回来,您永远都是我们老大”。
唐戬曾经连哄带骗了二鸡好几次,想说服他把棒球棍给自己,二鸡都没上当。
“老大一早说了,最起码能把隔壁二炮院儿打趴下的才能当老大,你。。。。你每次打架都开溜,不能选你当老大”
“我。。。咳咳,我那哪儿是溜啊,我那是教导你们用新时代的方式战胜阶级敌人。这他妈都什么年代了,出来混不要靠拳头了,得靠脑子。。。”
“不,你不能当老大”二鸡瞪唐戬,怀里抱着那根宝贝一样的棒球棍,死死抓着不放。
“靠,你丫就抱着这破棍子死去吧!辣鸡!”
当不了老大的唐戬很是郁闷,林絮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唐戬的生命里。
“你叫唐戬?名字真好听”这是林絮对唐戬说的第一句话。
唐戬对林絮的第一印象是:小
她跟唐戬见过的北京大妞儿完全不一样,个子小小的,脸蛋小小的,手小小的,脚也小小的。
她说话的声音小小的,走路的动静小小的,就连笑起来,也是小小的。
“新来的?哪儿人啊?”唐戬斜着眼看林絮
“成都呀,你没见过大熊猫吗?成都可多大熊猫了,是国宝呢!”
“切,又不是你家的,有啥好炫耀的”唐戬砸砸嘴“北京还有紫禁城呢”
林絮好像有点委屈,顿了顿,才看向唐戬说:“你讨厌我啊?”
“啊?”唐戬楞了“讨厌?我为什么讨厌你啊?”
“啊?不讨厌呀?那就是喜欢咯”林絮笑了,身上唯一大大的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露出两颗小小的尖尖的虎牙,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一朵盛开的花儿。
看到这笑容,唐戬感觉到身体里仿佛出现了一只蝴蝶,它在煽动翅膀,轻轻的,慢慢的,它从唐戬的心脏里飞出来,然后飞到胃里,然后是肚子里,然后是四肢百骸血液骨髓。。。。唐戬感觉到身体有点麻。
“唐戬,你喜欢我吗?”笑着的女孩儿问道
“嗯。。。。喜。。。喜。。。欢”唐戬第一次在女孩儿面前脸红了。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唐戬曾经无数次梦到这张小小的笑脸。
无论他们只是高中同学,还是已经早恋的小情侣;无论他们开心快乐,还是吵架生气,他梦到的永远是15岁那年,那一个小小的南方女孩。
“唐戬,你去过九寨沟吗?那里可美了”
“唐戬,你泡过茶馆吗?茶馆里可舒服了,巴适得板!”
“唐戬,北京太干燥了,你看我的手都裂开了”
“唐戬,好大的风沙,我浑身都是土,赶紧给我拍拍”
“唐戬,我讨厌北京,你陪我回成都吧。。。。”
“唐戬。。。唐戬。。。唐戬。。。。”
“唐你大爷的戬啊”
唐戬咬牙切齿地忍住了几乎快吼出来的京骂,强压下怒火打开电脑播放器。
“我不想听《成都》,咱听点别的成么?”唐戬朝窗边的魏小天喊道
“啊。。。”魏小天被忽然的吼声吓了一跳,机械地点着头 “行....行,行啊,我都行”
“呵呵,不好意思啊,我北方爷们儿嗓门大,多多包涵啊多多包涵。”
“没事儿,我刚走神了”魏小天笑着表示理解,露出一点点尖锐的虎牙。
好像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闪得唐戬都闭上了眼睛,甚至都有点眩晕,他抬起手,捂住了眼睛
“啊,老板。。。你怎么了?”魏小天见状走向吧台“没事儿吧?”
唐戬伸手撑住身体,缓了好几秒才睁开眼,眼前的魏小天变成了重影,两个魏小天,三个魏小天,四个魏小天。。。。唐戬感觉到脚底有点麻。
“没事儿,昨儿没睡好”唐戬使劲摇了摇头。“咱听点得劲的吧,成吗?”
那天晚上唐戬一直放着迷幻摇滚,抽光了半条软玉溪,喝光了一整瓶的百龄坛苏格兰威士忌,打碎了五个杯子,踹坏了店门,梦到无数次林絮,然后吐了一地。
早上唐戬是在店里的沙发里醒来的,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了进来,印在坐在窗边的魏小天脸上,形成奇怪的明暗相间的斑纹。
魏小天还醒着,那本昨晚上就捧着的《西方哲学史》已经翻过了一大半,他眼圈有点黑,人却依旧精神。
“哥们儿,麻烦你帮我倒杯水”唐戬的声音有点沙哑,他撑起上半身揉了揉额头。
哎呀我去,宿醉真他妈的讨厌!
“啊,好”魏小天听到声音,忙不迭跑到吧台倒了一杯水递给唐戬“你还好吧?昨晚你直接睡了,我不知道你住哪儿,然后店门也被你踹坏了,我就只能在这儿等你了”
“唔。。。。”唐戬一口气把水喝了个底儿朝天,“那个。。。谢谢啊。。。那个。。。。《西方哲学史》你也能看一夜啊?”
“啊?”魏小天有点懵,没想到他话题转换地如此迅速“哦,我学哲学的”
“。。。还真是想不开”唐戬笑了“有烟吗?唔。。。。还有,不好意思,我胃有点儿疼,你能给我煮碗面吗?”
那天早上唐戬吃到了他有生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一碗面,他开始怀疑魏小天是不是在自个儿厨房了藏了枪手,平日里吃的那些好吃的回锅肉啊什么的都不是他做的,他只是做做样子,摆摆姿势,做个四川话说的“翘脚老板”而已。
“你这面。。。。嗯,有点难吃”唐戬本来想着跟魏小天还不熟,说得太直接不太好,可是又一想着昨晚上自己喝挂了肯定什么洋相都出尽了,还有必要装模作样吗?于是干脆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
魏小天竟然笑了。
“我不会煮面,我只会店里的那几样菜,你没发现我店里的菜单菜品就那么几样,而且从来不更新么?因为我只会做那几种菜。”
“哎哟,可以啊小伙子,看来是富二代啊?学的是哲学,开个玩票的餐馆,你这得有多少家底啊?不错不错,真不错啊~”唐戬半开玩笑地说着,然后抬眼看魏小天的脸色。
魏小天抬起头,看着唐戬,夹了一筷子面条放进嘴里,脸上是难得看到的正经和严肃
“嗯,我很有钱”
“噗~~~!!”唐戬没忍住,一口还没嚼烂的面条直接喷到了魏小天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