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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成臻 ...

  •   我喜欢一个女人。

      根据本文的类型,你当然不难推测,我是个男人。

      异性相吸,本为天理,可惜那个女人似乎不这样认为。她朋友很少,多是女性,她客户不少,多是女性,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她对女人的兴趣,都远远大过男人。

      她不喜应酬,实在推不了,也是一张疏离嘴脸,不肯迎合氛围。这样的女人我见得很多,本以为不过是欲擒故纵的把戏,谁知……

      我是成臻,思美来珠宝亚太区首席执行官,她的甲方之一。

      她供职于某珠宝杂志,编辑是她的头衔之一。她高薪的主要来源,是那些购买高奢珠宝的名媛。她陪人喝一次下午茶,就能成功推销,珠宝公司和独立品牌都乐得请她当托儿,售卖他们那些堆砌华美,也堆砌灰尘的巨作。

      没错,托儿。我知道她精于广告创意,营销策划也很出众,自认为初次见面前对她了解充分,看到她名片的那一刻,却仍皱了眉——珠宝匹配师,从没有过的词汇,太狂妄了。

      这五个字将本来不错的印象,瞬间归为“托儿”一类。她简直把她自己当成广告在营销,我不由一哂:“孟小姐,你很自信。”

      她看着我,语气认真,“您觉得我有什么理由不自信吗?”

      我噎住。

      她的确没有。无论她能力如何,为了赢得眼前合作,必须展现自信的自己。

      我本想尽快切入正题,她却不肯放过那个问题:“您觉得我哪里不该自信,令您对合作存疑?”

      我:“……”

      睚眦必报的女人。

      她见我沉吟,便就此打住,取出带来的营销方案,讲解她设计的种种规划。方案从核心理念,到客户定位,再到具体战略,几乎无懈可击。不得不说,她是个很聪明的女人,更是个足够了解女人的女人。

      两小时后我留下方案,与她正式握了手。

      握完手她终于露了一个笑容:“随时指教。”

      好似她才是甲方。

      方案只是过了我这关,仍需董事会决议。我淡淡回击:“当然。”

      最终她成了我们公司长期合作的“托儿”。

      没错,只是合作。这贪心的女人,怎么肯将客户资源只分给一家公司呢?

      前期合作我必须亲自跟进。一个月内,我与她频繁接触、迅速熟悉,就方案实施、预算控制、客户管理展开博弈。整整一个月,她成了我的置顶联系人。和她一起工作十分愉快,她能想到最坏的结果,也能勾勒最美的未来,沟通日趋高效,细节日臻完善,然而一个月后,我仍不了解她。

      我给她的备注依然是冰冷的三个字:孟主编。

      如果没有那次酒会,她于我而言也许只是一个合作伙伴。

      最多加个形容词:干练。

      距离上一次见面,大约已过了半年,酒会也不是思美来发起,而是几位阔太太的杰作。她们邀请各界名流,不忘叫上当红明星,其中不乏自己丈夫的情|人,美其名曰“联谊”,实则不过“转手”:遇上更好的目标,这些情|人自然不会再缠着她们的丈夫。

      而我,大概是目标之一。

      我结过一次婚,单身已久。前妻是个法国人,婚姻存续了三年,未及生儿育女,便已有了绿帽。她出轨的理由如此可笑:我供职于思美来,却从未送过她高奢珠宝。

      婚姻带给我的教训是,动什么,也别动感情——

      既然没人信,我又何必给?

      这些年扑上来的女人不计其数,我不是柳下惠,自有逢场作戏之时。男人的虚荣心得以满足,不断出戏入戏也有着诡秘的刺激,可新鲜感终究慢慢淡去,欢愉过后愈觉空虚。

      历经千帆,必使口味刁钻。我如此欺骗自己。

      目光扫过一片,最终定格在她身上。

      平心而论,她在人群中还算出挑。相貌倒在其次,气韵实属不俗,那身乳白礼服缠着淡绯色的纱,曲线若隐若现,叫人想起初升的月,与消逝的霞。

      很矛盾,又很和谐。像她这个人,明明冷淡,也会扶起摔倒的小孩,冰激凌洒在身上,也能自若地问哪儿拿。

      那是个不受待见的私生子。母亲的自杀换来了父亲的承认,而那父亲之所以带他来,只为拿他挡一挡烂|桃|花。

      她没有理由讨好那孩子。

      可那孩子,却在讨好他父亲。

      她似乎永远化着淡妆,言谈间与人保持距离,得体而不失幽默,如春风拂面,方觉舒适,却无法再靠近,于是心头瘙痒。

      引人犯罪。更危险的是,她毫不自觉。

      那父亲是某地产大鳄的二代,借着冰激凌的契机,与她闲聊一番。他母亲也在,远远投来暧昧的目光,我了然:原来是在套儿媳。

      那是她的客户之一。

      她了解她的女性客户,她们必然也会一定程度地了解她,当关系愈发深刻,便要预防破裂。没有什么比联姻更稳妥。

      她不想得罪客户,最终巧妙地结束了这次搭讪——以换衣服为借口。

      殊不知,这才是陷阱的开始。

      她走后不久,那二代便跟去了更衣室。

      心中轻轻笑了一下,我放下酒杯,红酒溅出几滴,沾染雪白的袖口,也有了去更衣室的理由。

      酒会在市郊的教堂举行。上世纪的建筑再经修葺,无一处不华美,琉璃灯烘托出一种极致奢靡,很容易让人忘却教堂本有的戒律清规。

      我想她还不算太笨。

      也许是刚进女更衣室就发现不对,她竟逃到了男更衣室。男更衣室并不止我一人。她抱着衣物闯进来,恰好撞着一人拎着衣物出去,两袋衣物同时落地,男式内裤落在女式外套上,上头暗色的污|渍尤为醒目。

      那场面相当尴尬。

      素有口才的孟主编此刻连头都抬不起,门外隐隐传来声响,她终是鼓起勇气捡走外套,越过那人走来。我在隔间外头,手扶着门把手,数着她的脚步声,装作不经意地一瞥,便见她面色彷徨,像只迷路的羔羊。

      目光相接,我笑,“真巧。”

      她深吸一口气,“您的更衣室能借我躲一下吗?”

      我打开隔间的门,将她让进去。

      终于不再迷路,她展露真挚的一笑。好似冰化成了水,水中又开出了花。

      我的心狠狠跳了一记。

      二代最终没有进来。

      她也不知如何出去。

      空间并不狭小,可到底封闭,又因两相无言,弥漫着越来越浓的尴尬。似乎是嫌我碍眼,似乎又怕我出去,她揪着身上的薄纱,轻踩脚下的高跟鞋,局促中带一丝可爱。

      我可从没见过这样的孟主编。

      我这时才记起,其实她也才27岁。

      世人往往认为,年纪轻轻走到高位,必然阅尽世情,对一切肮|脏|见怪不怪,甚至于顶礼膜拜。我也不能免俗,又或许起了戏弄心思,问她要躲到什么时候。

      她靠在壁上,神情流露疲惫,语气却仍认真,“有后门吗?”

      我抿了抿唇。

      后门没有,好在有窗。

      等男更衣室没了人,她便脱了高跟鞋,裹上外套翻了出去。

      我想上天总是格外眷顾她,所有的窘迫都能叫她赶上。薄纱勾在窗棂上,她站在窗外撕扯,情急之下,那条命途多舛的礼服便从腰际裂开。

      她一脸生无可恋。

      好在外套够长,勉强遮住|春|光,却还是露了一些,我下意识转身,她以为我要走,不知死活地叫住我,“您能借我一件外套吗?”

      我脱了丢给她。

      她欢天喜地地道谢,说了些很快送还、必当答谢的废话,然后……

      然后就走了。

      我:“……”

      让我送你回去会死吗?

      好在我也要去停车场。我的车钥匙在那件西装外套里面。

      我很快找到她的车——她就站在旁边。她还了车钥匙,便靠在车上装死。联想她与人相撞的一幕,我忍笑:“车钥匙丢了?”

      她悔不当初,“早知就不该出门。”

      我说:“要问我借车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是成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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