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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信件 ...

  •   “我向安斯艾尔·布兰达·布拉德利克先生保证,这辈子所有由他送出的玫瑰,全都会由我收下、保存。”

      以上这段话被写在《曼德尔一家的家规》的扉页,并流传百年,但现在,它仅仅是一句被曼德尔家的现任男主人说出来的誓言而已。在弗雷德卡的信仰体系中,誓言、生日愿望以及遗言全都能被冬之女神听到,是很重要的话,人不能太轻易许诺,也不能太轻易许愿。事实上,对于弗雷德卡的人民来说,与其说他们爱冬之女神,不如说是尊敬,是畏惧,是不得不爱。在他们的心里,真正值得期待的神明是春之女神,寒冷、饥饿与绝对的力量并不能真正征服太多人,没有谁的心里不渴望阳光、微风与姗姗来迟的春季。

      安塞并不太清楚奥登所信仰的神对于誓言的惩罚是什么,但一般来说都会默认为“天打雷劈”或是别的足以危害到生命的酷刑,于是他委婉地提醒道:“也许我会,嗯······一不小心······把玫瑰送给别人。”

      他用到“一不小心”这个充满不确定性因素的词语,这是奥登所不能够允许发生的事情,男人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好像已经想出十几种欺负他的手段:“你可以试试。”

      “都是你的。”小王子低着头,轻轻地说,“玫瑰是你的······”

      玫瑰是你的,喜欢是你的,心也是你的。

      他偷偷摸摸地把那本封面上写着“家规”二字的笔记本从桌面拖到腿上,随手塞进书桌的缝隙,然后抛开满桌的废纸,踱到奥登旁边。为了写出一份该死的舞会流程,他已经连续在书桌前坐了三天,却只得到一堆垃圾。

      床头柜上放着一叠已经被填好的邀请函,安塞从中抽了一本出来,装模做样地研读。奥登虽然······醉心武术,一手字倒写得比安赛想象中要端正。他看了两眼就把邀请函放回原位,却在收回手的时候一不小心把堆积如山的邀请函碰歪了,看到一小截在淡粉色纸张中格外显眼的白色信封。

      “这是什么?”安塞把信抽出来,这是封已经被拆开过的信,他指着上面那行“奥德里齐殿下收”,叫道,“奥登,这里有一封你的信,是——博瑞·布朗先生寄来的,你已经读过了吗?”

      奥登看着手里的文件,头也不抬,随口问道:“什么信?博瑞?博瑞给我寄的信?”

      安塞走向他,把信搁在他的肩膀上,并且要求他不能弄掉。他看了一会儿对方笨拙的、一动也不敢动的样子,露出今天的第一个笑容。对于曼德尔夫夫来说,书桌并不算一件用处太多的家具,因此两人的寝宫中只有一张书桌,桌子不大,能摆在这儿纯属为了美观。为了让安塞能专心写舞会计划,奥登慷慨地让出了桌子,自己坐到沙发那儿,把文件摆在腿上工作。

      保持平衡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显然比逗笑丈夫简单,奥登尽量让自己的动作看起来滑稽有趣,过了好一会儿,才舍得问对方:“现在我能读信了吗,殿下?”

      安塞故作傲慢地仰着下巴,但嘴角尚未完全收起的笑意让这位桀骜的小王子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坏脾气:“可。”

      于是奥登用两根手指恭恭敬敬地把信纸从肩膀上拈下来——这个行为再次逗笑了安塞,他展开信纸,念道:“亲爱的好友奥登,最近过的好吗?向您与国王陛下、王后陛下及安斯艾尔殿下问好······这不是他向你问好的那封信吗?”

      “我可以确定,在你念到我的姓名之前,还有三位排在前面。”安塞冷冷地说,“况且布朗先生总不可能专程写信来向咱们一家问好吧?”

      奥登摸摸鼻子,把信纸抖得“哗哗”直响,他继续念:“事实上,就在四个小时之前,我因为一时激动,向温妮小姐求婚了,这件事是我考虑不周,但有关结婚,我是认真的,在此之前也经历了长达数日的深思熟虑。可她还是拒绝了我。当时我迫切地想知道原因,于是仔细询问过她,她的回答是,因为你不够阳刚——这是她的原话,千真万确,我左思右想,觉得朋友中只有你是最具‘阳刚’特质的男人······所以,怎样才能像你一样阳刚?迫切盼望你的回复,你最忠实的朋友,博瑞·布朗······”

      安塞有点尴尬,也有点想笑,他的脸颊抽搐了几下,把那句“什么样算阳刚”咽下肚。奥登比他还要尴尬,不仅因为他是“最具‘阳刚’特质的男人”。当他处于大声阅读状态的时候,那些文字向来是只从嘴出不进大脑的,真正理解要放在朗读完之后的五分钟,于是这位可怜的男人终于后知后觉,想明白了为什么决斗那天他一向斯文的朋友会表现得如此反常,既学着他的样子在寒冬腊月甩掉上衣,又背着媳妇到处乱跑,合着开屏的孔雀还不止一只呢。

      “谢谢你让我学会如何变得阳刚。”安塞正色道,“上衣甩了跳个舞吧。”

      奥登为难地说:“这不太好吧?影响不好······大白天的······”

      “衣服穿好。”安塞捡起他的上衣,丢到毛茸茸的金色脑袋上,抬手遮住微红的耳朵,“别扭了,丢,丢人现眼!”

      时间如白驹过隙,即使安塞再怎么祈祷,距离舞会开始的那一天也越来越近了。邀请函早就发放到各位贵族夫人、小姐手中,举办舞会的大厅也已经装点完毕,音乐家们暂居于大厅侧殿练习数日,随时可以上台表演。

      十号早上,曼德尔夫夫终于见到了他们的礼服,这是安塞花了三个小时精心挑选的款式,草绿色并不沉闷,但也不是主流的颜色,不用担心和别的夫人小姐撞色,而且还显年轻。胸前的花纹和褶皱都是时下最流行的样式,更显年轻活力。多么完美,现在对于安塞来说,只要这套衣服能显年轻,就是最合适的礼服。明明十九岁的生日才刚过完没几天,但他觉得自己已经结婚十几年,养着一个比自己还要搭上两岁的儿子。

      奥登没顾得上看看自己的衣服,他先拎起属于自己丈夫的那一套,翻来覆去地研究那几块可怜的绿色布料。就在安塞觉得礼服要被扯破的时候,他才开始发表评论:“太鲜艳了吧。”他皱起眉,“我是说,有点太绿了。”

      “那如果我选择的是黄色礼服,你是不是要说,太——黄了啊?”

      奥登把衣服拿远了,正对阳光,眯着眼睛赞许道:“这么看,确实有点黄。”

      安塞和蔼地询问丈夫的意见:“您有什么想法,殿下?”

      “把······把领口这堆······”奥登凑到衣服前面,仔细辨认,“毛线抽掉,然后给我缝上。”

      一直默默站在两人旁边的御用裁缝一边鞠躬一边小心翼翼地问:“殿下,您还有其他高见吗?关于颜色方面,我们可以换成别的,比如紫色?蓝色?蓝紫色?”

      奥登摆摆手,含糊地说:“黄色挺好的。”他偷瞄了一眼旁边的小王子,觉得对方的心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差,于是又嘟囔道,“我喜欢黄色。”

      御用裁缝的效率极高,两人前脚刚进寝宫,后脚就有人送来修改好的礼服。安塞看了一眼缝得严严实实的前胸,脸色忽明忽暗,但他实在喜欢这颜色,于是勉强决定试穿。好在虽然款式保守,但做工精良,并且细节修饰效果极佳,穿上之后确实能让人变年轻好几岁,至少现在安塞就觉得自己从四十八变回四十七,真好。

      唯一美中不足之处,便是这颜色太显白了。明明选颜色的时候,裁缝信誓旦旦地告诉他浅色会让人看起来黑一点、健康一点,果然埃尔加没说错,裁缝都是骗子。

      奥登也换上了他的礼服,在蕾丝、褶皱和各种花边的衬托下,他看起来就像是从哪个乡下庄园里跑出来,带着老婆孩子以及满车土豆进城赶集的英俊农场主,纵使他再如何风度翩翩,也必须卖完他的土豆。

      这是安塞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肤色还挺好看的,就算一次性在身上挂满七个颜色,也不必担心在街上被人拦住,问自己土豆怎么卖的。他把礼服脱下来,换上睡衣,认真考虑究竟是要爱情还是青春。

      大约就在这时,奥登突然说了句:“舞会后天就开始了,不能把衣服弄脏。”便把衣服脱了,规规矩矩地叠好。后天是十二号,可舞会在十三号举行,安塞这才知道,原来有人比自己还紧张。他心里一暖,差点就准备叫女仆过来,把礼服的颜色换掉了——如果不是看到奥登扭动着走进浴室的样子的话。

      “这是他自找的。”他在心里冷静地想,“我还是想年轻一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6章 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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