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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慈善晚宴 ...

  •   三十六岁的秦韶光在娱乐圈大概还不算是年纪大的那一波,但他渐渐感觉自己的心态是有些老了的,尤其是在见过越来越多90后甚至包括一些00后也开始在此崭露头角的时候。
      不过这些其实都无所谓,毕竟不管他的心态如何,只要他保持好他与生俱来的俊秀脸庞,就算是他真的已经老了,只要多去打几次针,他在观众眼里就永远还是那个不老少年秦韶光。
      类似于周飒,秦先生自然也拥有着独属于他个人的被无所不能的网友所贴上的标签,但他身上所贴的标签又区别于周飒,大多是一些带有赞美意义的,例如演技好,颜值高,老干部(?),为人处事滴水不漏,为人通透知世故而不世故等等,当然偶尔也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比如对他家庭出身妄加揣测,对他唯一隐晦承认的一次恋情进行摸底调查什么的。
      秦先生本人对这些标签是完全不感冒的,尤其是有些标签他连看都看不懂,例如什么知世故而不世故,他实在是想不明白这句话能跟自己扯上什么关系,还愣往他头上套。真正让他能有点闲心关注的还是那些不和谐音符。
      正如有些网友所揣测的那样,秦韶光的家庭条件确实不错,所以他才能梗着脖子做了十几年的无公司艺人。在娱乐圈,没有公司的艺人就像是无主的浮萍一样,生死皆随波逐流。而他的家庭条件也只能说是不错,并没有能力去给他在娱乐圈铺路,更何况他的父母作为老式家长是坚决反对他读电影学院学表演的。不过还好,父母倒没有因为这个跟他断绝父子母子关系,不然他就完蛋了。
      他不签公司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不想红,就是字面意义上的不想红。刚从大学毕业的秦韶光才二十二岁,那时的他真的是单纯的可爱、傻的可爱。他就像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终日幻想着自己在各种史诗电影中扮演或大或小的角色,结束表演离开时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然他很快发现,有这种想法的自己就是一个蠢蛋。单打独斗的他不可能整个演艺生涯里只演什么史诗电影,也没有那么多这种电影来给他演。而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就更是十分可笑了,只要你出道了,你就是一个公众人物,你就有向大众展示自我的义务。这都是最基本的东西,是不可能想拒绝就拒绝的。
      意识到自己的傻气后,他迅速找自己的父母要了一点钱,租了房子招了员工组建起属于他自己的团队,成立了个人工作室,开始对他进行形象包装宣传,到处投简历找出演影视的机会。
      皇天不负有心人,一位电视剧大导在为自己的新作《皇天后土》寻找演员的时候看中了他,朝他递来了橄榄枝,邀请他出演这部电视剧里面的八皇子。虽然这个八皇子在这部戏里面不是个什么重要角色,按现在排番位估计能排到七八十来番,但他还是很珍惜这个机会,想都没想就接了。
      最后他的表现也没有辜负大导的期望,虽然他演的角色戏份不多,却十分亮眼。在他毕业八年后,三十而立之年,他终于在娱乐圈有了一点存在感,说不惆怅是假的。但他并不后悔自己不签公司的决定,他觉得这八年,就算是人生的一次磨砺,套用很俗的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之后的这几年里,一直都有各式各样的片子要邀请他出演,他也没有要消耗自己仅有的这点名气的意思,一直对自己要接的项目精挑细选。最终他主演的一部电视剧大爆,还拿下了当年最权威电视剧奖项的最佳男主,他还凭借着一部小众电影拿到了最权威电影奖的最佳男配。这之后他算是跻身国内演艺界一线男星的末流,不过他也不是很在意这些,对于接戏也从来都是一切从兴趣出发。
      当然在那八年中间,也不是没有遗憾的,那个遗憾就是他仅有的唯一的一段恋情。彼时二十几岁的秦韶光也算得上是风华正茂,不过当时的他随不能说是穷困潦倒但也只能靠家里救济勉强度日。
      在一次话剧团的巡回演出时,他遇见了来看朋友的香港女演员李美莎。当时的香港演艺圈已经是江河日下,大大小小的香港演员都来到大陆淘金,在香港都没有什么知名度的李美莎来到大陆自然也是屡屡碰壁,两个失意的人在彼此失意的岁月里遇到了对方,惺惺相惜之情让他妈的心慢慢靠近。
      自然的,他们谈起了恋爱,并且很快就同居了。在同居的三年间,大多时候是幸福的。但也不是没有争吵的时候,来自香港的李美莎与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秦韶光之间的结合也算是一种剧烈的文化碰撞,根正苗红的秦韶光根本不能理解李美莎对大陆的种种偏见,他们之间总会因此而爆发强烈的争执。但事后回忆这些争执,他会发现这样也是甜蜜的。
      他们两个分手的原因也十分俗套,无非是风花雪月抵不过柴米油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她毫无预兆地推出了行李箱,同他提出了分手,他愣怔片刻,还是点头答应了,还把她送去了机场,在机场目送她的飞机渐渐消失在蓝天里,他自始至终他都没有问过她为什么。不过想也知道,只能靠父母接济的他凭什么要求她也陪着他吃苦,分手也算得上是及时止损,不然万一最后弄得满地鸡毛连点美好的回忆都留不下。
      分手之后的很多年,包括他成名之后的日子,他也遇到过不少向他释放信号的男人(?)女人,但他身上那种看似温和,其实闲人勿近的气质也使人望而却步。
      在他到了而立之年之后,家里的催促声就没停过。一回家他的妈妈姥姥就在他耳边唠叨让他要抓紧找个对象。要求不高,这对象首先必须要是个女的,其次不能是娱乐圈的,她们都嫌这圈子乱。这把他搞的哭笑不得,怎么都还觉得他喜欢男的,他长得就这么像gay吗。
      不过他也感觉妈妈姥姥说的不错,确实该找个圈外的,他已经厌倦了这个圈子某些人的虚情假意、哗众取宠,只想找个人安安稳稳地过完下半生。可惜他的社交圈子太小,人也比较封闭,暂时没有遇到什么合适的。
      不过很快,他就扇了有这个想法的自己两大嘴巴子。
      在他的印象里,第一次与周飒的相遇是在一个慈善晚宴上。当然在多年后,知道这并不是他们两个第一次相遇的秦韶光又给自己扇了一个嘴巴子。
      他是被他的一位朋友逼来的,因为那年没请来太多大牌,想让他充个数。其实他讨厌去参加什么时尚届的红毯、走秀或者是晚宴,他觉得时尚圈比娱乐圈还要浮夸虚假,这种场合永远都充斥着无聊的假笑与尬夸。所以他跟朋友约法三章,他去可以,但他不会走红毯更不可能上台拍照讲话,只会捐了钱坐在桌子上等着吃。
      这场晚宴的前半段就跟他以为的那样无聊,他坐在圆桌前,周围没有几个熟人可以聊天,他只能是对着同一个桌的人都假笑一下,然后扭头假装在看舞台上的人讲话。他觉得很不公平,自己来参加这个慈善晚宴可是捐了一百万的,为什么花了钱还要在这里受这种煎熬。
      舞台上讲话的环节结束了,接下来是节目表演。他百无聊赖地等着,看今天能表演出来个什么花样。
      第一个节目要开始了,全场的灯光都暗了下来,舞台两侧的音响设备里传来了《放生》的前奏声。他不由得一怔,定定地看着空无一人的舞台。《放生》是首粤语老歌,以前李美莎就特别爱哼唱这首歌。
      一束聚光灯打在舞台上,周飒右手紧握立在面前的话筒,在伴奏声中随着升降机缓缓出现在舞台上,黑裙白肤,一头浓密的乌发披散在肩上,本该浓艳的大红唇却给她染上了一股清冷的味道。
      她一开嗓就搅乱了他并不平静的心房:
      “热情淡了吗想抽身了嘛
      聊电话也泄气了吗
      旧承诺应不假却忍不到闷吧
      念记当天处处鲜花
      ...”
      她的嗓音不能说有多动听,技巧也只能说是平平,但确实唱出了歌声中无尽的惆怅与哀伤。
      霓虹灯光交错地打在她的身上,一明一暗间她的身影就像是遗世的仙子,眉目流转间好似拥有着无尽的痛苦与哀伤,脚上一双高跟绊带鞋,鞋面上的亮片随着灯光一闪一闪差点刺伤了他的眼睛。
      一曲终了,周飒鞠躬下台,他的目光仍然追随着她的身影。看到她坐回到最靠近舞台的那一桌,跟旁边的另一位当红艺人肆无忌惮地说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满脸的快乐与鲜活,跟台上的她判若两人。她每每回头跟别人打招呼都会撇过他一眼,他立马就会觉得自己的全身跟过电了一般,忍不住打个哆嗦。
      他心想: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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