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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驯服 ...

  •   那时候我还在海格手下做事,和其他十一个同类一起。海格从不自称为我们的主人——那样显得不够亲密,他说。他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同事。海格在人类中显得个头很大,留着浓密的胡子和头发,几乎要把他那对黑亮的眼珠盖住了。他笨手笨脚的,不过脾气倒是很好,脸上总是笑眯眯的。他穿着厚底胶鞋来照料禁林里的生物时,经常重重地踏在土地上,弄出挺大的动静。他来到禁林里,高兴地告诉我们,他当上了旁边那所魔法学校的教授。他邀请我们来他的课堂,和他一起给那些学生上课。我们的首领同意了。于是他依照自己的意愿,挨个给我们取了名字——索莱克斯呀,布鲁呀,阴影呀什么的,大多是根据性格或者皮毛的颜色决定的。我呢,因为恰好第一个被取名字,他叫我巴克比克。
      在禁林的鹰头马身有翼兽群里,我没有什么特殊的。那时候还不特殊,我是说。我的皮毛是灰白色的,眼睛是橘黄色的,都是鹰头马身有翼兽中常见的颜色。不像首领,她长着一身浓墨般的黑色皮毛,眼睛是宝石般的蓝色,不少同伴私下里都表示过羡慕。我的飞行速度也不是最快的,顶多算得上中等偏上。海格给三年级学生的第一堂课选我做示范,也只是因为我离得近罢了。人类向我鞠躬,我也就回礼,并且不会攻击他们。人类说我们是骄傲的生物。实际上呢,究竟是哪位先祖头一个决定让人类向我们鞠躬,已经是不可考的事情了。或许是因为意外,也或许是出于其他的什么原因。总而言之,鞠躬成为了我们判断这个人类可以接触的标志,这点几乎也已经烙进我们的基因中了。
      我算不算骄傲的生物,这点我也不能确定。不过,三年级的第一堂课上,一个淡金色头发的男生莫名其妙地骂我是“丑陋的大野兽”,那个时候我的愤怒倒是实实在在的。我给了他一爪子,算不上重,但我相信足以让他得到教训。他倒在了地上,哼哼唧唧地嚷着疼,鼻尖上冒了一层汗珠。这堂课终止了,海格把他送回学校后,又把我们带回了禁林。他看起来忧心忡忡的,眼睛红肿,好像为这第一堂课的失败而哭泣过。阴影比我大上几个月,一直好为人师——特别是对我。有关这次意外,他认为我不该那么直接攻击人类,尤其是学生。人类孩子和小兽一样,没什么常识也不知道害怕,应该对他们宽容些。但我觉得孩子和小兽一样,都是需要教育的,族群对付不听话的小兽时可比我严厉多了。他可不管我是怎么想的,依旧唠唠叨叨的,说了一个星期是有的。我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几个月后的一个冬日,海格又来到了禁林,单独给我带上项圈,把我牵出了我的族群。海格允许我进了他的小屋,那小屋和我预想的一样不够整洁,天花板上悬挂着鸡、猪腿和腊肠,还有看起来像是风干的草药之类的东西。不过倒是很温暖,壁炉中火焰烧得很旺,木柴不时发出噼啪的响声。味道是混合了人类、狗和其他动物毛发的奇怪气味,和禁林中清新的空气大不相同。我趴在角落里,海格给了我一只肥美的雪貂来吃。他还是很不开心的样子,浓密的眉毛紧紧皱在一起,衣服前襟上除了永远沾着的泥土以外,似乎还有泪渍。有学生来拜访他,其中一个戴眼镜的,我认了出来,是骑着我飞行过的一个三年级男生。此后的一段时间内我经常看到学生进进出出他的小屋,最常来的是一个长着蓬松的棕色头发的女生。赫敏,海格叫她赫敏。
      我在海格的菜地里住了下来。冬去春来,他在地里种下新一季的蔬菜种子,我就在一旁,百无聊赖地扒开土地,满怀希望地试图挖出那么一两条可入口的虫子。初春的土地冻得硬邦邦的,还经常有地精跑来和我抢食吃。离禁林只有几百米距离,有时我能听到同伴们拖长的尖利鸣叫,闻到我们族群的味道。海格不放我回禁林,平时也很少解开我脖子上的项圈。每当他替我解开项圈、又不得不系回去的时候,他都会流泪。这种情况倒是不多,因为海格喂我吃的,我不需要自行觅食。和我作伴的就是海格种的南瓜,比通常的南瓜要大上许多,我见证了它们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是如何膨胀到几乎和我一样高的。如今回想起来,那片橙黄橙黄的南瓜好像还在眼前晃悠。也不是单纯的橙黄色,南瓜皮上都有浅色的斑斑点点,灰白的泥土,还长着绿色卷曲的茎,宽大纤薄的叶子。那些颜色很难说是边界分明的,更像是若干色彩的融合,模糊的过渡。
      海格带我去伦敦。他不骑我,尽管我算是合格的坐骑,即使对象是体格庞大的他也没问题。我们是坐公交车去的,他在魔法部里做事时,我就被栓在门外的铁笼子里。笼子很小,我只能尽量蜷缩在冷冰冰的铁条中间,还有专人负责看守我。实际上这是多此一举了,我并不想伤人,也没有逃脱的打算。那条走廊在很深的地下,没有窗户,光源是墙上的火把,忽闪忽闪的,不太明亮。柴火燃烧起来,腾起淡淡的烟雾,呛得很。我们是在仲春时节去的,海格穿着他最好的西装去的魔法部,返回时显得十分难过。我被他栓了颈圈牵在手中,登上了返回学校的公交车。公交车闪电般飞驰,隔着车窗,我打量着飞速掠过的牧场。绿油油的草地一望无际,当中立了棵高大的槭树,蓬蓬如盖的树荫下,几头绵羊正低头啃食牧草。天是很蓝的,阳光也很好,远处有几朵白云,油画一般静止在天空上。但在这样的国家,指不定过几分钟会不会突然下雨呢。

      我很长时间没被允许飞过了,也没有过去的朋友来看过我。我趴在海格的南瓜园中,随着夏日的脚步临近,白天慢慢变长,天气也逐渐温暖了起来。土地不再那么硬了,用爪子刨一下就能掀开。虫子变多了,地精们也不再来和我抢食物了,只在一旁的灌木丛中蹦来蹦去。学校里的教授有时去温室或禁林边缘采摘草药,盛了雨水的泥坑溅起积水,星星点点地落在他们的长袍边缘。还有些男生和女生偷偷来禁林边缘约会,女生的脸显得红扑扑的,不知道是因为炎热的天气呢,还是因为身边的男生。一波又一波人从我眼前经过,从白天到黑夜,又从黑夜到白天。我这么看着看着,又看见了棕色头发的赫敏,还有戴眼镜的男生,我想起海格叫他哈利。
      他们解开了拴住我的绳索。夜色中,很久以来的第一次,我腾空而起,微凉的风呼呼吹拂过我的翅膀。他们让我在学校塔楼上接了另一个人,之后就是他乘着我来飞行了。他的驾驶技术比那些学生要好得多。我们飞到山里,他让我落到地面上,从我的背上滑了下来。他没有朝我鞠躬,直接伸出手,挠了挠我的后脖颈。我喜欢被这么挠,于是叫了两声表示赞许。他又拍了拍我的喙,咧开嘴笑了,我看见了他嘴里泛黄的牙齿。
      “你好。”他说,“我是小天狼星·布莱克。”

      布莱克是个年轻男人,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大上一些,眼角眉头已经有了浅浅的纹路。他替我梳理羽毛时,能听到轻微的噼啪声,那是粗糙的手指摩擦毛发产生的声音。他身材高大,却很消瘦,蓬乱的黑色长发纠缠在一起,直垂到胳膊肘。他唯一的衣服就是一套脏兮兮的袍子,深深浅浅的伤口透过袍子上的破洞和划痕露了出来。不过,即使在这样的状态下,也是能从他的脸上找出一些往日俊美的痕迹的。布莱克不像海格。海格总是把我当成孩子来看,有了消息对我都是报喜不报忧的。而布莱克不顾忌这些,我是在布莱克这里才得知我已经被判了死刑的,正是因为在海格的课堂上弄伤了学生。两个逃犯,他这么称呼我们两个。
      布莱克自己也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我们躲在霍格莫德附近的山洞里,他会变成狗,出去弄点吃的。我呢,也被允许在树林中觅食,活动活动筋骨。他没有禁止我飞行,好像不怕我跑掉似的。有时我们一起吃点东西,这时他就会打开话匣子,说说天气啦,兔子啦,猫狸子啦,魔法部啦,诸如此类的话题,也会说说他自己。他在监狱里坐了十二年牢,为了一个他并没犯下的谋杀罪行,直到去年才越狱出来。他本来想找到真正的凶手,也好洗清自己,结果因为意外,还是让凶手跑掉了。于是他只能接着逃亡,还要带上同样冤枉的我。
      觅食以外的时间里,布莱克忙着训练一只小猫头鹰,想让他成为能替巫师送信的信使。那是一只灰色的角鸮,小巧得能被布莱克整个握在手掌中。我们躲到山洞里的第二天,布莱克就在树林里抓到了他。照理说,那猫头鹰是达不到成为猫头鹰信使的体型标准的,但布莱克说他已经是能找到的最好的一只了。他很有耐心,教导小猫头鹰如何识路、如何开发出自身的魔法潜力。“你可以飞到天涯海角也不会迷路的。”他微笑着说。
      那猫头鹰还是个小兽。每当总算达成了一项目标,比如成功取到山谷另一端的石子啦,在夜晚找回我们居住的山洞啦,独自在外几个晚上再回来啦,他都十分兴奋,环绕山洞一圈圈地飞行,跳上跳下的。布莱克从不吝惜于夸奖他。我想以他的性格,其实不怎么适合当沉稳的猫头鹰信使,但布莱克似乎不太介意这些。
      晚上是相对轻松的时间。如果不下雨,吃饱喝足后,我就趴在山洞洞口乘凉。不用训练猫头鹰的时候,布莱克就和我并肩趴着。有时候他会变成一条大黑狗,有时候就保持人形。晚风哗啦啦刮过稀疏的树林,时不时有老鼠或者兔子窜过,踩在落叶和断裂的树枝上,脚步窸窣作响。空气是比学校里纯净多了,深深呼吸后,涌入鼻端的是自然的气息,只有布莱克有人类的味道。而当他变成黑狗时,也就同样是自然的味道了。光源是月亮和星星,翠绿的叶子在夜幕中只能显出不那么深沉的黑色。我们趴着趴着就开始打哈欠,想起来就回山洞里睡觉,想不起来就在洞口睡着了。有那么几个夜里下起了雨,直到被淋湿我才从梦中惊醒,抖落羽毛上的水珠,踱回山洞里接着睡过去。
      “这是要送给罗恩的。”一个这样的晚上,布莱克心不在焉地对我说。他的手心里正站着那只小角鸮,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小鸟的羽毛。“我害得他没了唯一的宠物,看得出他很喜欢那只耗子,尽管实际上那不是什么耗子。”
      是了,那只耗子就是他要找的凶手。而罗恩是哈利和赫敏的朋友,是那个也经常来拜访海格的红头发男生。回想起来,他还替海格准备过我案子的上诉,之前这工作是赫敏来做的。原先我不明白他们是在做什么,现在就都联系起来了。哈利是布莱克的教子,布莱克以前是他父母的朋友。趴在山洞外面或者一起吃东西时,他也给我讲过这些琐事,似乎是个有关友谊、信任和背叛的故事。如今我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反而是对山洞前面的榉树印象颇深。那是棵瘦高的榉树,枝叶不算浓密,灰褐色的树干上布满深褐色的结疤。那树上生活着一家护树罗锅,不知什么时候会有魔杖制作人发现这棵树,用它的枝条制作魔杖呢。
      布莱克总算是做到了,成功把小猫头鹰培养成了过得去的猫头鹰信使。他去霍格莫德弄来纸笔,给哈利匆匆写了封信。他将信纸塞进信封,抬头呼唤猫头鹰,那只小鸟正为了即将被交付的平生第一个任务而兴奋,在山洞前面上蹿下跳,变成了一道模糊的残影。不过听到布莱克的呼唤,他还是俯冲下来,停在了布莱克的掌心。布莱克把信拴上他的爪子,用一根手指摸了摸小猫头鹰的头:“把信送给哈利·波特,知道吗?我想他现在应该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
      小猫头鹰快乐地鸣叫了一声。布莱克笑笑,补充道:“然后你可以留在罗恩家,那是他的朋友。”
      小猫头鹰用头蹭了蹭他的手掌,轻轻啄了一下。
      “我们还有机会见面的,我保证。”他说。
      小猫头鹰带着那封对他来说体积过大的信,飞向目的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布莱克目送着灰色的小点消失在天际,回过身来,爬到了我的背上。他动作娴熟,似乎生来就是要乘着坐骑在天上飞翔的。
      “飞吧,巴克比克。”
      飞?往哪里飞?这些天以来,他没提过离开的事情,我还以为他要驻扎在这座山里了。我扇了扇翅膀,这是我用来表达不满的动作。布莱克大笑起来,笑声在空荡荡的树林中回荡,惊起了一两只飞鸟。
      “我也不知道——总之往南飞吧。”他随意地拍了拍我的后颈。我腾空而起,翅膀扇动起支撑体重的风,气流撞击着我的耳膜。“朝有阳光的地方飞。”似乎听到背上传来这么一句话,但不够真切,不知是不是我听错了。

      横跨欧洲大陆的旅程算不上轻松,但离开了英伦三岛,我们两个逃犯总算可以松口气了。我们花了一个上午,一鼓作气飞越了英吉利海峡,进入加来,又途径巴黎和里昂,前往都灵。从都灵到佛罗伦萨,再到罗马和巴里,气候越发炎热,建筑也显得越发古老。在巴里稍作停留后,我们横越了亚得里亚海,进入阿尔巴尼亚境内,随后再往南去,总算到达了行程的终点,希腊。
      希腊的气候与英国截然不同。这里的夏天几乎没有雨水,炽热的阳光毫不吝惜地挥洒在身上,蒸腾起灼人的热度。我们停留在圣托里尼,这里是希腊巫师的聚居地之一。澄澈的爱琴海环绕着群岛,海是碧蓝的,沙滩是米白的。天空是亮蓝的,云是雪白的,屋顶是宝蓝的,墙壁是乳白的。这里的居民也显得格外闲适,只有游客脚步匆忙。岛上没什么人认识我们,布莱克带我穿过巫师街道时,只会得到一些赞叹的目光。也有几个人问过他是从哪里猎到这么一头鹰头马身有翼兽的,布莱克就编了一个他小时候就捡到了幼年的我的故事。不过在圣托里尼,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大大减少了。这里的魔法树林中也有几头鹰头马身有翼兽,我经常与他们混在一起打发时间,布莱克也更愿意和人类待在一起。
      到岛上的第一天,布莱克拉着我,落在了一片人迹罕至的沙滩上。他脱下外袍,将过长的头发拢到脑后。在欧洲大陆赶路的这些天里,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好了不少。似乎他变成狗的时候伤好得更快些,看起来留下的只有胸口和背后的一些浅浅的红痕,不靠近看的话是看不出来的。他的气色也好了些,不再那么瘦骨嶙峋,原本紧贴着骨架的皮肤下面多了些肉,至少像个正常人了。我呢,这些日子好好吃了几顿饱饭,也感觉状态好了不少,羽毛似乎也浓密了些。我在沙滩上翻找石缝里的螃蟹和蛤蜊时,布莱克蹲在海边,用海水仔细地把身上的尘土洗干净了。这样一来,他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游客,来海边游泳度假的那种。
      “伙计。”布莱克回头对我说,“在这等我一下,行吗?”
      我用爪子刨了刨沙滩,发出一声表示同意的鸣叫。
      “谢谢。”
      布莱克抓了抓我后颈的羽毛,匆匆离开了。我吃饱了海鲜,又等了挺长的时间,他才回到这里来,这时他已经换了副容貌,我凭着气味才把他认出来。“走吧。”他有点得意地说,牵着我离开了这片沙滩。
      事后我才得知,他找了个偷拿妈妈的魔杖跑出来玩的小男孩,朝他借了魔杖变了外形,又遵守承诺把近旁一块岩石变成了小猫,送给了小男孩。孩子非常高兴,小男孩的妈妈找到孩子时,甚至还对布莱克表示了感谢。当天晚上,布莱克就弄到了一根自己的魔杖。他牵着我进了一间外表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巫师酒吧,把我当作赌注和另外一个巫师拼酒,最后把他的魔杖赢了过来。
      “反正也是旧魔杖了。”那个巫师喝得双眼充血,打着酒嗝,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布莱克不甚在意,笑嘻嘻地把我拉出了酒吧。我们并肩走在阴暗的小巷子里,他用手指梳理着我的羽毛:“抱歉把你当了赌注。”他的声音也带着黏糊糊的醉意,嘴里冒出酒味,但脚步还很稳当。”“不过我心里有数,不会输给他的。”
      布莱克在海边找了个工作,替麻瓜修船。作为巫师,他对麻瓜的机械知识倒是了如指掌。我和新的同伴在海湾礁石附近觅食时,经常碰见正在工作的布莱克。他已经把头发剪到了齐肩的长度,当需要干活时,为了方便,他就把头发在脑后绑成马尾。他穿着普通的麻瓜T恤和七分裤,光着脚,蹲在甲板上,手里拿着扳手、钳子,以及什么其他的麻瓜工具,嘴里经常叼着钉子或螺帽。阳光照亮了他额头上的汗水,他转身时,一串汗珠就顺着他的动作被抛进了海中。他有时也驾船出海,乘客通常是来岛上旅行的游客。布莱克至少会说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在岛上的这段时间里,他已经了解了不少这里的风土人情。他带着墨镜,熟练地操作那艘游艇劈波斩浪,爱琴海在艇身两侧溅起白色的水花。这时他的头发基本上是散下来的,纯黑的头发被海风吹得乱成一团。他应该是个好导游,我听见游客被他逗得哈哈大笑。
      布莱克散步时顺手救了一只金刚鹦鹉,也就收养了她。这姑娘很聪明,还带来了她的同伴给布莱克认识。布莱克用和之前类似的方法教会了她们送信。这些姑娘替布莱克跑过几次腿,都勤勤恳恳地跨越了大半个欧洲,把信送给了哈利,又带回了回信。收到哈利的回信时,布莱克总是显得很高兴。他盘腿坐在沙滩上,嘴里咬着烤熟的章鱼串,把信读了一遍又一遍。他像每个普通的父母一样,在哈利生日时专门订了一个大蛋糕给他送了过去。他逛这里的巫师市场,见到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想买给哈利,但他没有那么多钱。他节约着开销,给自己买最便宜的衣服,吃市场里卖不出去的海鲜边角料,一点点攒着钱,说是以备后用。当然,他在古灵阁中是有点儿钱的,他这么告诉我,但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取出来呢。
      对于性和感情这方面,我了解得不多。布莱克对找他调情的姑娘很有礼貌,不怎么热情,倒算得上来者不拒。我猜他对她们没动什么感情,但他总得找些机会发泄一下自己。他虽然用的不是自己原本的脸,但新的这张脸也算是五官端正,加上他身上无论如何也抹不去的那丝典雅,想泡到妞还是易如反掌的。只是他对此显得没什么兴趣。至于我自己,倒是碰到了颇为谈得来的一头母兽。原本以为能在这个小岛多待一阵,我是打算认真和那姑娘相处的。然后布莱克接到了哈利的信,他看完信告诉我,他必须要回国了。
      我不能说自己没有犹豫过,但最终还是决定和他一起回国。我不避讳承认这是出于对他的友谊,他对于我也是一样的。布莱克来问我要不要留下的时候,看起来倒是真心的,我想他会尊重我的选择。人类很难认出不同族群的生物,我不认为他们还会将我视作一个威胁。但对于布莱克来说,就完全是两码事了。不过他不介意。他原本很满足于目前拥有的生活,那生活是他努力追求并乐在其中的,平静、安宁,也是他本该也原本能拥有的。现在他将这样的生活抛在身后,重新选择了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他明白将要迎接的是什么,并乐观地主动拥抱了新的生活。这种选择总该是有原因的。作为鹰头马身有翼兽,人类的忠诚、责任感和使命感什么的对我来说都是比较模糊的概念,只是偶尔能在某些人类身上察觉到。
      “我们回来啦,大不列颠。”着陆时,布莱克欢快地说。

      对于有魔杖的巫师和习惯了野外生活的神奇动物来说,在英伦三岛流浪的大部分时间不算难熬。回到霍格莫德附近后,日子就相对紧巴一些,好在我们只在那里待了几个月。我经常飞到周围森林中觅食,布莱克不和我一起去,他总要留在学校附近打听消息。“到六月份就行了。”他对我说,“到了六月份,三强争霸赛结束,我们就可以到其他地方去了。你想去哪儿?摩纳哥?或者更远点,肯尼亚怎么样?”
      然而到了六月,我们去的却是伦敦。进的那间房子倒是很好,有好几层楼,只是阴森了些,没什么生气。我住了其中一个房间,布莱克解释说现在不止是魔法部了,有更危险的人在追杀他,很可能也会追杀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没有看我,直盯着墙壁,灰色的眼睛呆板空洞,很难读出什么情绪。
      我又被禁止飞行了,这一次更加彻底。活动范围仅限于那间房子,多数情况下我都在我的房间里呆着。这是个宽敞的房间,墙壁上贴着绿色带银色细纹的墙纸,床又大又舒适,我整个儿趴上去都没问题,四周还挂着银绿色的丝质帷幔。床边是两个床头柜,角落中立着高及天花板的衣橱。家具都是沉香木的,精雕细刻,再仔细看的话,雕刻的图案几乎都是蛇。天花板上悬挂着华贵的水晶吊灯,无聊的时候我数过,一共有十二个灯碗。银白色的地毯柔软光滑,似乎是用独角兽毛织成的。这地毯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倒不是因为它的华贵,而是我在房间里一圈圈踱步时踩过它太多次。独角兽的毛柔韧耐磨,但被我的蹄子反复摩擦后,还是有些线头露了出来。这些陈设似乎有些年头了,虽然被马马虎虎清理过,还是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霉味。
      我在卧室里做得最多的事情是踱步。从南到北大概能走十步,从东向西是十二步。飘窗的窗帘是天鹅绒的,深绿色,带树叶状暗色花纹,被虫子蛀出了一个个小圆洞。窗前有张巨大的蜘蛛网,占满了窗户左上角的大半空间。不知道这网是什么时候结成的,网上住着一只巨大的母蜘蛛,还有她的孩子们,爬来爬去的,很有活力的样子。我经常从窗户朝房子外面看,发现外面的人看不见这里后,便张望得更加频繁了。这座房子实际上位于麻瓜社区中,早上年轻人们去上班,孩子们去上学,步履匆匆,这时从门口路过的人是最多的。随后便是遛狗的老人和家庭主妇们,他们的目的地大多是公园和市场。下班后,路灯会在某一刻自动亮起,有些人会直接回家,也有些人选择在酒吧喝一杯后再回家,人流零零落落地减少着,直到夜色阑珊,路上再也看不见什么人影。习惯了圣托里尼的闲散,再看伦敦难免会觉得繁忙,不过这与我也没什么关系。
      而布莱克做得最多的事情是喝酒。有时候他提着死老鼠上来喂我,面对面时,能闻到他身上飘来的酒味,倒没有其他什么难闻的味道。有客人在房子里时,他是不太喝酒的,如果房子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类,他就总是拎着酒瓶子到我房间来,坐在我面前,一口接一口地喝,也不说什么话。有时候他拿本书看上一会,有时候不拿。我不记得原先他有这么好酒,可能是因为被关在房子里,没有其他事情好做。很多时候,喝完他就坐在墙角睡着了,到凌晨时分又惊醒,再返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他也不太常刮胡子,长袍总是那两件换来换去,原本旧袍子上那股陈旧的樟脑丸味经过多次洗涤,也不太闻得见了。有时候他变成狗,和我一起站在窗前,凝神望着窗外,从晨曦初露站到华灯高悬。我们看到太阳从云层后探头探脑,终于羞涩地铺开点点金光。我们看到去参加什么节日庆典的人群,穿着五彩斑斓的衣服,脸上涂满油彩,拎着大包小包,兴高采烈地互相交谈着。
      布莱克说:“我受不了了。”
      他拽着我的颈圈,把我一路领下楼,穿过幽深的长廊,直到紧闭的大门口。他拉开大门,阳光骤然照进阴暗的门厅,通向大街的石阶清晰地展现在脚下,连同空气中飞舞的尘埃,明晃晃地映入眼帘。街上的人群三三两两地走在一起,兴奋的交谈声隐约传进门里。还有冰淇淋车的音乐,叮叮当当由远及近,烤香肠的味道迎面扑来。
      “走吧,巴克比克。”布莱克开口说话,声音嘶哑。“我们中间总得有一个离开这鬼地方。”
      我叫了一声,不满地望着他。
      “你没事的。”他说,“你认得路,横越英吉利海峡用不了一天时间。不会有人找到你的,不管是伏地魔还是魔法部。”
      布莱克开始朝门外拉我,我用爪子死死抠住地板,他费了半天力气也没能拖得动。他丢下我的颈圈,抬手指向门外,大吼:“你不想到外面去吗?看看这些人,看看阳光,只要你出门——从这个门走出去!”
      门厅里的天鹅绒窗帘骤然被掀开,露出了挡在后面的画像。画像上是个老太太,下巴上挂着口水,扯开嗓子厉声尖叫:“孽子!畜生!滚出我的房子,离开布莱克家的祖宅……”
      布莱克怒不可遏地盯着我看,没去管震耳欲聋的尖叫声。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从他背后传了出来,我看见那是一个家养小精灵。他站在楼梯口看了一阵,又转过身,回到楼下的厨房里去了。
      在逐渐无力的尖叫声中,布莱克眼中的怒气渐渐褪去,随之涌上的是无穷无尽的疲惫。那种疲惫是一层一层透上来的,像是从身体内部产生,漫上皮肤表面,又无可挽回地溢出去,灌满整个房子。比较起来,布莱克眼中的神色只是具象化的呈现而已。他擦着我身边走到门口,用力将大门阖上,把冰淇淋车和热狗摊拦在了门外。光源只剩下了门厅中的汽灯,布莱克的影子被昏黄的灯光拉长后,投射在门上,轻轻颤动了几下。
      “我知道了。”他说着,手指抚过我的翅膀,“我知道了。”
      这件事情过后不久,我被之前见过的家养小精灵打伤了。布莱克来房间替我上药,绑上绷带,说:“我早让你走。实际上我大概应该让他走?但是开除他会要了他的命,否则一来这里我就让他走人了。”
      他说:“我们都是被自己困住的。”
      这时,有人推开了门。是卢平,他和布莱克差不多大,经常来这房子里借宿,偶尔也会来房间喂我老鼠。他神色严肃,对布莱克说:“哈利出事了。”
      布莱克扔下了手里剩余的绷带。“我去去就回,伙计。”
      他随着卢平走出房间,在身后带上了门。

      我没有再见过布莱克,后来我从其他人的交谈中得知了他的死讯。我没有感知到他的生命已经走到尽头,所以我想那不是自然死亡。之后我又跟着海格做事了,再之后我回到禁林生活,还是和原来的同伴一起。阴影看到我很惊喜,他以为我早就已经死了。他比我上次见到他时高了一点,脊背上那块阴影状的黑毛颜色更深了。回到家乡我是高兴的,只是有时候会有点不适应,老想等着有人来喂我老鼠,和我聊聊天,或者总是溜到禁林边缘,看看在那徘徊的人类学生。不过我恢复得很快。两年后,海格重新带我们回到霍格沃茨的课堂做他的助教,他比几年前有经验多了,我们接触的孩子变成了高年级学生,没什么人再做出惹恼我的事情。禁林也慢慢地恢复了过去的生机勃勃,我开始碰见那些前些年快绝迹的独角兽们,碰见了就拿头碰碰他们的角,友好地打个招呼。
      又过了几年,首领去世后,阴影成了我们这个族群的新首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唠叨,不过不是对我了,大部分时候是对着族群里新出生的小兽。我发现自己和年轻时不大一样了,有时有人类小孩对我稍有冒犯,我基本上都一笑置之。我的爪子变钝了,羽毛也没那么轻灵了,偶尔在溪水边照一照,发现眼睛也没有以前那么明亮了。但我还能捕猎,还能张开翅膀飞上一会儿,只是速度不像以前那么快了。偶尔有小兽跑来打听我年轻时冒险的经历,他们从我的小兽那里得知我被追杀和逃亡过,还去过欧洲大陆。我也就讲讲我的故事,讲讲海格和赫敏,还有布莱克。
      只有那只小猫头鹰没变。现在他被叫做朱薇琼,替罗恩家送了很多年的信。我有时会碰见他,看他还是老样子,送信到目的地后喜欢上蹿下跳地邀功。我想,最终他也没能变成一个稳重的猫头鹰信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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