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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四夜之鬼猪 ...
1(上)
我在2018年结婚,35岁。
结婚的地点不在我成长的地方-台湾,而是在芬兰,有着大风车和浓浓奶香的地方。
那个女人姿色不错,性感可爱,而这些都不是我最爱她的地方。要不是遇到她,我可能还像个躺在地上的破烂娃娃,棉花絮从被玩坏的肚子里拉出来,她把我捡起来,缝缝补补,至少从表面看起来我又恢复了正常。对了,她是第一个让我真心笑出来的人,在离开他后。
最重要的是她爱我,正确的爱情能滋养一个人,所以10年前,我175cm,60KG,结婚的时候,70KG。并不是虚胖,他们说我看上去更男人,更健康了。
我曾经很懒惰,想不花力气就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而且我的人生中真的经常会有惊喜。
无论是被星探发掘,当上丸子的队长,或是一遇低谷,就遇上他。
我就是那种人,自以为是,虚伪?
嗯,或许。
我相信自己是受上天眷顾的那种人。
得到一些,踩坏一些,毁掉一些,伤害一些。
我不去想,也不去管。就是如此。
我和他很久没见,我的婚礼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请了很多人,只邀请了两方的亲戚,还有圈里认识了很久的朋友。我曾是主持人,WeChat里躺了上千号永远不会拨出的号码,那些人对我来说,不过是见面哈拉几句,我正真的心事,是绝对不会告诉他们的,又何来深交。
芬兰很远,也许我不只为了美景,其实也是想要摆脱他们。或者是他吧。毕竟不去看,就不会想,我们的回忆太厚太长,像猫咪玩的毛线团,只要起个线头就会没完没了、纠缠不休。
所以5年前我就移居日本,专心经营我的AES,当上自己的大老板,偶尔回台,也只和少数几个相识10年以上的朋友见个面,聊聊合作的事情,和台湾娱乐圈最新的八卦。
从咖啡店出来,突然想去看看他的STAGE,奇怪,这多年,我仍旧记得怎么走。AES和STAGE,这些年在明星品牌里算是突出的,这让我很骄傲。终于有一样能让我在他面前平起平坐的东西。
那年我设计的LOGO,带着恶魔尾巴的A用叉子E,刺向倒下的S,其实一直象征了一种暗搓搓的愿望,有一天,把他弄倒在我的身下。而STAGE的标志,两个反向的C,没有交集的,代表什么,他告诉我就是舞台STAGE的缩写S,我却觉得像两张错身而过,失落的脸。
那家店还在,一整栋STAGE嚣张地矗立在西门町,墙上STAGE的LOGE上一个X,那是STAYREAL和STAGE联名的结果——FRENEMY。亦敌亦友,也像我们的关系。
我推开门,一个熟悉的身影,瞬间,我忘了呼吸,周围什么都不重要了,时光仿佛倒退到10年前。
“小鬼,把板子给我”
“小鬼,刚刚那梗你觉得好笑吗?”
“小鬼!你是不是又在讲我坏话!”
“小鬼,说对不起~”
“小鬼,以后我们要当乃哥和城城哥的接班人哦~”
“如果是生命的最后一天,我会去找小鬼,因为要陪着他啊。”
过去种种一下走马观花一样在脑海闪过,停留在最初的相见。
那时的我还很年轻,年轻的以为可以把世界踩在脚底下,直到现实狠狠的给了我一耳光。关东煮那盘专辑几乎和SHOWTIME同时发片,两个红盘,女孩们簇拥着我们,说我像小猪,不是第一次被这么说了,那应该是夸赞吧,我心中窃喜。很久之后,他对别人形容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我们两人是互看不爽”,我立刻纠正他“应该是你看我不爽吧,我可从来没有看你不爽。”
我清楚记得第一次见面,作为主持人他完全不鸟我这个队长,却抓着绿茶和junior猛聊天,让他们受宠若惊,而我完全不知道哪儿得罪他,只能在旁边附和傻笑。后来他告诉我,因为我学他涂了黑色指甲油,穿衣风格也学他走多重内搭,结果女孩们却说他长的像我,让他很生气。“明明我先出道哎!”我至今记得他当时的语气,惹得我差点想掐掐他的脸,看看他脑袋瓜里成天都想的什么东西。
“而且”,他仔细的打量着我的脸,让我有点慌乱,“明明我比较好看”……我一直清楚的记得他说的是“好看”,第一次看到真人的他,的确和我不一样,我也承认,帅应该用在我身上,而他,真的很好看。
后来,他渐渐往上走,而丸子组合却往下走。
或许冥冥中注定,失之交臂是因为我们的缘分还没到。
“小鬼?”他抬起脸见到我有些吃惊,店里没有人,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随意的靠在一张沙发上,竟然在看书?我更吃惊。
主任?罗志祥?一时间竟然开不了口。
我设想过再次相见的种种,只是没想到,第一句话就卡壳,我该叫他什么?
“主任。”冷场前,我终于妥协,决定用最安全的身份,他唯一的徒弟。
(下)
我们东一搭西一搭地聊着天,就像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过去的如胶似漆被时间冲刷只剩下彼此间淡淡的微笑。
我告诉他卫斯理都有两个儿子了,他也要抓紧了,他突然反问我“那你呢?”
我一愣,随即笑着告诉他,19年有想抓紧要个孩子,结果没成功,后来就随缘了。他没有往下问我在赶什么,而是盯着酒杯陷入了片刻的晃神 “好多人都赶着那年生孩子哦”都赶着生一只金猪宝宝嘛,我将这话和手里的酒一起,吞进肚里。
我们还聊到黑人,他现在热衷慈善活动,偶尔去当当台啤的临时教练,但罗志祥只是一句带过,没有具体说下去,我也不再追问。他和范范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成功诞下一对双胞胎。一个叫飞飞,一个叫翔翔,非常可爱。
就这样聊着,不知不觉已经天黑。
窗外下着大雨,他犹豫了一下,“你有开车吗,我送你回去吧”
我故意说了一个很远的名字,他看着我,“那我陪你住店吧”
原先一楼的玩具被搬到了二楼,一个很舒服的卧房,还有厨房和厕所,我笑他是不是被周小姐赶出来了,他耸肩,脸上却洋溢着幸福。毫无预警,心脏被蛰了一下。
他带路走在前面,我咬着下唇看着他的背影,这画面一如从前“这是变形金刚的头盔,还记得吗,我的大黄蜂还在,你的呢?”
我还是低估了他,一句话就将所有防备击溃,我在身后把他推倒在床上。
他啊的叫了一声,我已经把他压在身下。
看着他的脸,真的觉得他在10年之间都没有长大变老。
独一无二以后,他的气质愈发明确,然后一直保持在那个样子。
而我遇到他,却一夜长大。
他抬着眼睛看我,说:“好久不见。”
我刹那间觉得难过,痛到连双手都发抖。
竟然哭了。
我想问他,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难道我不是那个不一样的吗?我努力把哽咽吞了下去,眼睛亮亮的看着他,要把他印在脑海里,一辈子不能忘记。
我摸着他的他的头发,柔软的,就像达人秀时期的黑色长发,没有喷定型液,让他看上去难得乖巧和温顺,他就在我眼前,不是隔着屏幕,不是相隔着人海,真实的罗志祥。
他也伸手摸我的头发,我看到他的眼睛,我想他也在回忆以前我们的样子吧。
从没想过6年后,我会重新拿起笔写下两个人的故事。也许有些事情当时看不清楚,但是时间终于让我看的更明确,于是,我决定给他们一个结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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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四夜之鬼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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