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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嫣,魇 那种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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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哀伤,并不是发生了什么,也不是被什么所伤害。而是完美的生活中,好象被生生的抽掉了一部分,那一部分,恰好叫做快乐。于是,在一切的美满当中,蔓延着得不到幸福的绝望。这,就是哀伤。
——The first words,
挂脖吊带晚礼服,黑色11公分高跟鞋,钻石项链,Dior午夜奇葩香水,Chanel水之吻唇膏……
她叫嫣,游离在各个上流社会名媛Party中,在红酒与香槟间穿梭跳跃。她的男朋友叫瑞,永远穿着Giorgio Armani的西装。一周与她见两次面,一次星期三,一起吃顿晚饭;一次星期六,一起参加朋友的Party,然后回到他海滨的别墅。就连□□也永远是杜蕾斯双保险装TT和Top Gel润滑液,一成不变的姿势和喘息。
黑灰色油漆斑点T恤,Levi's水磨牛仔裤,AD或是不知名品牌的运动鞋、帆布鞋,地摊上5元一小盒的黑色眼影。
这个时候,她叫魇,唇上是没有血色的苍白,如同微凉的水仙花瓣。她就像是一个梦魇,惊扰着周围的人和自己。
魇是那家叫做“破喧”的地下酒吧的驻唱歌手,一个礼拜跟着一个没有名字的摇滚乐队唱五个晚上的歌,每次只唱一首,却喊到声音沙哑。乐队的贝司手叫桀,常常在收工后与魇一起蹲在子夜的马路边,偶尔手边放着一打廉价的啤酒,更多的时候是一包便宜到死却也浓郁到死的烟。
魇比嫣更爱恋爱,她会在放学的时间站在中学门口看男生们一群群走出来。有时一包烟抽完了也没动过一下;有时有染着黄色头发的男生来递烟搭讪;有时是站在一个白净的男生面前问他借手机,然后把电话留给他,只说一句“我叫魇”就扬长而去,留下男生一个人完成白萝卜到胡萝卜的转变。
她的男朋友几乎都是完全不同的类型——高三的好孩子,卖King粉的小混混,大学的校草,奶茶铺打零工的侍应生,甚至酒吧隔壁搬水工人的儿子……唯一不变的就是,一个月内,一定分手。然后让新男朋友去告诉旧男朋友,看着他们吵架、打架、哀求、愤慨,心中却平静得连一丝涟漪也没有。
乐队曾经有过一个主唱,喜欢戴着浅灰色的隐形眼镜。在看到魇与桀赤裸着躺在她的床上后,从酒吧对面的大厦跳了下来。一只镜片从尸体的眼角滑了出来,宛若一滴眼泪。看到尸体时,魇正用吸管从苏打水中挑出冰块来吃,冰块与牙齿的撕磨如同骨骼的碎裂,红色的苏打水从嘴角溢出,映衬的,是依旧的面无表情。
2月14,星期六,瑞在Party上单腿跪下,手中的盒子打开,露出了6卡的钻戒。钻石镶嵌在没有任何花纹的白金指环上,却昂贵到完美。嫣的脸上露出精致的浅笑,在所有人的簇拥下点了点头。音乐响起,人们四散开与各自的舞伴跳舞。嫣轻巧的移动着自己的舞步,望向不远处满意的父母,目光却定格在父母身后的门边——那里有一张脸,脸的主人,是一个本该属于魇的梦魇。嫣愣了一下,第一次,踩在了瑞的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