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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那就先出 ...

  •   “……呜呜呜,叫你不要乱往外跑……怎么就不听……”

      “……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可如何是好?……”

      “……我苦命的儿啊!呜呜呜~~……”

      .

      “……”

      萧淡神色木然,一脸的生无可恋。

      此时夜半三更月黑风高,窗外树影婆娑,屋内一灯如豆,却有个人背光而坐,倚在他床头,白衣素裹墨发及腰,身姿若柳眉目如画,正哭得梨花带雨。

      这画面如果出现在文艺恐怖片里,大概能争个全片最佳,问题是光这一个场景就循环播放了俩小时,特么是个人他都受不了哇!

      半响,美人捂着帕子长长地啜泣一声,然后大力擤了把鼻涕。

      以为终于要云歇雨收的萧淡顿时精神一振。

      哪知那人揉了揉通红的鼻尖,丢掉手里已经湿透的帕子,然后从衣襟里刷的又扯出了一条新的。

      萧淡:“……”

      他一言难尽的瞅了眼美人身上雪白单薄的中衣,又瞅了眼已经丢了一地的湿帕子。

      请问您那睡衣是小叮当的肚兜吗亲?

      怕不是心相印成的精哦?

      对他的腹诽一无所知,美人拿了帕子,抬头瞥了萧淡一眼,瞬间就泪如泉涌的往脸上一捂,“呜哇~~~~我的儿啊!你的命好苦哇哇哇~~~~~”

      萧淡:“……”

      无语半晌,萧淡终于忍无可忍,朝仍在掩面垂泪泣下沾襟的美人道:“爹,您就别哭了。”

      萧何埋在帕子里闷声闷气的哽咽,“爹也没法子,眼睛被你那脑门晃了一下。”

      萧淡:“……”

      面无表情的摸了一把自己聚光的头顶,萧淡艰难地安抚,“好歹人活着,毛,长长就有了!”

      “你还有脸说?”萧何闻言陡然炸起,摔了帕子一巴掌糊在萧淡头上,发出一声脆响,“大风大雨的跑去山顶放纸鸢,你是想上天?”

      萧淡表情无辜的眨眨眼,心想可不就上天了吗。

      “那云汐山后头可是个百丈崖,”越说越后怕,萧何刚刚止住的泪水又开始啪嗒啪嗒往下掉,“这要是一个大风连着纸鸢把你扯下去了呢?到时候你爹我连找你都不知道该去哪找,你就只能当个孤魂野……啊呸呸呸,我瞎说什么呢,诸天神佛别怪罪,保佑我儿长命百岁!”

      时人多信神佛,发觉自己一个气急说岔了,萧何赶紧用力拍了拍嘴,惶急又虔诚的双手合十,朝四面虚空拜了拜。

      萧淡眼中浮起一丝暖意,压下心头的无奈和烦躁,他拿过刚刚被丢在床角的干净帕子,细细给萧何擦了脸上的泪水,温声道:“爹,是孩儿错了,现在已经没事了,您莫担忧。”

      萧何看着越大越肖似自己的长子,鼻子一抽,满面愁容,“傻孩子!”

      怎么会没事呢?

      出了那样的事,现在满上京都传遍了,大郎原本名声就算不上好听,现在更是被传得一塌糊涂。

      需知人言可畏,这名声坏了,日后行事必然多有桎梏。大郎年纪尚轻,外无功名傍身,内未娶亲成家,名声一毁,日子又该怎么过?旁的不说,往后哪家好闺女还愿意嫁给他?

      只是想想,萧何就愁得想哭。

      .

      绞尽脑汁说得口干舌燥,好不容易才把自家洪水做的爹给劝走了,萧淡回床躺下,却是了无睡意,只望着朦胧月色下古色古香的雕花床梁出神。

      他其实并不是这个从未出现在历史书上的古朝代里,土生土长的原住民,而是来自公元纪年二十二世纪末,灭世之灾降临十年后的地球,简单的说,他是个借尸还魂的天外来客。

      萧淡在曾经的世界平平凡凡活了二十多年,没想到突然一场天降浩劫,世界一夕颠覆,从此灾难频发,无数生命湮灭其中,生物链骤然断裂,生态系统濒临崩解,人口数量锐减,所有秩序被全部推翻,重启为生命诞生最初的那条规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因为生存环境恶劣,所有物种只能拼了命的适应进化,以争取那一丝渺茫的生机,在大自然的压迫下,终于有一部分人类觉醒出了各式各样的异能,好歹在严峻的生存博弈中替种群延续挽回了些许劣势。

      而萧淡就是那群幸运者里的一个悲剧。

      他幸运的成为了觉醒者,又悲剧的觉醒了一个十分奇葩的能力——可以通过意念和其他生命交流。

      这种异能最后被官方鉴定机构命名为“通灵”,据说及其罕见,至少在当时已知的所有觉醒者中,就出了萧淡这么一个。

      可惜听起来高大上,用起来然并卵。

      通灵能力对人类无效,只能有选择性的沟通部分非人生物,而且还是要在对方愿意回应的情况下,才能够正常与之交流,否则就是个单箭头,屁用没有,说白了就像个频道比较奇特的电话,打不打得通还要看对方接不接。

      这能力没有丝毫攻击力,连实用性都低得可怜,既不像通心术可以帮大佬们识别忠奸,也没法控制其他生物为己用,除了给萧淡上了个觉醒者体质加成的BUFF,其他等同于没有。

      然而事实上,末世之后就是普通人也被压榨出了潜能,体质都得到了强化,所有幸存者和末世前比起来,各个都堪称运动健将,五感敏锐气力过人。

      对比起来,身为觉醒者的萧淡唯一和普通人区别较大的,大概是他吃的比普通人多得多,这在食物匮乏的末世,简直就是个DEBUFF。

      带着这个仿佛玩笑一样的异能,萧淡丝毫不敢懈怠的和普通人一样挣扎着,靠着和其他生物交流时偶尔得到的一些情报贴补,艰难的在末世苟了十年。

      然后在一次出城做任务的途中,他倒霉的遇到基地最强大的雷系异能者正和其他人火拼,被对方一个雷暴劈了个蒙头盖脸。

      再睁眼,就复生在了如今这个雷雨天上山放风筝,然后被雷劈成五分熟的脑残儿童身上。

      .

      脑残儿童恰巧与萧淡同名,他爹萧何是承天十年的状元,还是先皇崇绪帝膝下长公主的驸马,他作为萧府嫡长子,简直妥妥儿的各种二代集合体,生在罗马的人生赢家标配。

      然而这家世听起来高大上,其实也是个然并卵,甚至堪称悲催,因为他不是公主亲生的,而是他爹原配所出。

      故事说来很狗血,先帝最疼爱的公主出宫游玩,见到了簪花游街的状元郎,一见倾心,哪知皇帝爹一打听,这状元郎在家乡已经娶妻不说,还有了个两岁的儿子。

      照理说天家之女如何都不会许给有妇之夫,两人自然没有了缘分,可萧何的元妻命不好,早两年生那孩子的时候就难产去了,公主作天作地非君不嫁,终归磨得皇帝爹下旨赐婚,嫁给了一脸懵逼的萧何。

      然而丈夫虽然嫁的顺心,可公主身为金枝玉叶,却一进门就做了后娘,心里如何能不委屈?

      更别提原主在萧何的坚持下,居然死活没能从嫡支上给划下去,也不知他是如何说服崇绪帝的,最终甚至连他那早亡的原配也只被记作平妻,未曾被贬为妾室,因此原主便顺理成章的占据了嫡长子的位置。

      那大概是萧何人生中第一次,很可能也仅此一次的强硬力争寸步不让。

      他生于耕读之家,是家中老来得的幼子,从小备受宠爱,自幼懂事听话,靠着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的好脑子,一路逢考必过,十八岁就蟾宫折桂,人生一帆风顺从未经过波折,性格说好听点是君子端方温润如玉,说句大实话,那就是只优柔怯弱毫无主见的小绵羊。

      但或许是父性趋使,小绵羊这辈子所有的勇气,都用在了保护萧淡这个命途多舛的儿子身上。

      其实萧何对亡妻虽多有愧疚,却真谈不上什么恩爱情深。他和元妻乃是父母之约,婚前从未见过,因妻子家中突遭变故,刚及笄便嫁给了他,那年他也才十五,对感情尚还懵懂,两人成亲不足一月他便赴省城参加院试,得中稟生后入了府学就读,而原本该跟去照顾的妻子却因为原主这个意外,不得不留守老家,两人聚少离多,根本来不及培养什么感情就阴阳永隔了。

      可长公主并不这么想啊!

      她只觉得萧淡就是萧何对元妻念念不忘的证据,不仅令她自己身份尴尬,她今后生的孩子还注定矮人一头,长公主素来心高气傲,如何能忍?

      她自己舍不得对着萧何发火,便从此视原主那孩子如眼中钉肉中刺,不怼死不算完。

      萧何越是维护这个孩子,长公主就越是恨之入骨,双方实力悬殊下,当爹的倾尽全力周旋也只保了他一条小命,其余再插不上手。

      于是原主被人养得胸无点墨不说,那不学无术的纨绔名头还早就散开了,整个上京都盛传,萧府的大少爷,长公主殿下的继子,就是个锦绣披身的大草包,比起龆年之龄便才名广传的二少爷,简直是云泥之别。

      大概是被长公主养得太过脑残志坚,原主一路磕磕绊绊长到十五,突然顽强的作了一手好死,眼看自己是时候情窦初开了,就喜欢上了对门右相家嫡出的二小姐。

      上京众多权贵,但凡有点儿眼色的,谁不知道那文淑娴雅闭月羞花,人称上京第一才女兼美人的相府二小姐,是长公主打五年前就为自己的亲子萧二少爷选定好的媳妇儿,连那上京第一的名头,都少不得她这未来婆母的造势,原主心花儿一开就想截胡,等于直接给长公主的引信点烟,这是生怕她不炸?

      于是突然得到“二小姐”一则口信的原主,就屁颠屁颠的上了山,因为信中一句“纸鸢为盟”,他就顶着雷雨放了把风筝,然后直接被劈了个半熟。

      萧淡就此顶岗上任。

      .

      对于原主的智商,萧淡简直恨铁不成钢,瞧这事儿里头腻得都要长猫了,那傻孩子愣是眼都不眨,原地翻腾旋转三周半还半空自转七百二的往坑里跳。

      且不说那位素来眼高于顶,连个眼角都不屑扫他一眼的相府二小姐,突然就脑进水了的概率,就说这府里上下全是长公主的人,那个递口信的下人怎么就敢在公主眼皮子底下,跑来帮他和公主未来的儿媳妇鸿雁传书的?

      谁给他的勇气?跨越时空还要顽强抢锅的梁静茹吗?

      然而作为利益既得者,萧淡自觉没有什么立场对原主的天真加以指责,只是想到萧何那个真心爱着自己孩子的哭包爹,他心里莫名有些难过。

      只愿那倒霉孩子下辈子投身在个普通人家,平平安安幸福终老吧!

      片刻的感伤过后,萧淡就利落的将这一丢丢伤春悲秋的小情绪抛之脑后了。

      在末世待过还能活下去的人,心肠都不会太软,他刚刚之所以会这么多愁善感,未尝不是受了原主残留的情绪影响,毕竟在绝境中挣扎过的人都知道,一味地缅怀过去并没有什么意义,重要的只有前路该怎么走下去而已。

      萧淡可不像原主那么傻白甜,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并接受完原主记忆开始,那种身陷囹圄危在旦夕的不祥预感就一直让他如坐针毡,这是于生死之间锻炼出的第六感,他从不敢轻看。

      长公主对萧淡向来是欲除之而后快,直至今日却都只敢背地里捅软刀子,完全是顾忌于萧何,这位哭包爹就是个纯血统的柔弱书生,身娇体弱,从原主半糊着被送回府开始,萧何零零总总已经哭厥过去好多次,连太医正都被长公主请到了府里常住,生怕他有个万一哭着哭着气没上来,就顺便与世长辞了。

      正因为忧心萧何体弱撑不住丧子之痛,投鼠忌器之下,这么多年来长公主施的手段才都有所保留,否则以脑残儿童和哭包爹那段数,他的坟头草大概已经比人还高了。

      这次的事显然是因为原主举起爱的小锄头,意图挖墙角结果刨了长公主的底线,为母则强,让她连丈夫都顾不得,只想搞死这熊孩子一了百了,既然如此,那萧淡眼下还能活蹦乱跳就显得极其不科学了。

      毕竟在这个时代,雨天放风筝会引雷可算不上是常识,而指望一只风筝把人带沟里摔死,也是个显而易见成功率及其低下的谋杀方式,以长公主的手腕,既然已经起了杀心,就绝不会选择用如此画风清奇的方法来除掉原主。

      事有反常必为妖,想来长公主肯定还有什么后招……

      这深宅大院里头的事儿真是折腾人,萧淡绕来绕去想得头都大了,最后干脆两眼一闭,先睡为敬。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这地方怎么着都比那人吃人的末世好得多,大不了就是一个死,他又不是没死过,还有什么好怕的?

      身在末世同样也是朝不保夕,今朝有酒今朝醉,及时行乐才是正理,已经快十年没睡过高床软枕了,萧淡果断表示先好好享受一把,其余的到时再说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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