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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皓雪的日记 ...


  •   今天是北京H大新生开学,皓爸和皓妈从宁城一路开车到北京来送皓雪上学。
      皓爸和皓妈帮皓雪完成了从报道,到分配宿舍房位一系列事项。
      忙完以后,皓爸和皓妈没有在H大停留,就要在当天从北京赶回宁城。
      宁城离北京有近800多公里,当初上H大皓雪拗不过皓爸只好让他们来送自己去北京,其实皓雪是想自己来北京的。
      在H大校门口和皓爸皓妈挥手说在见,皓妈在旁边不断和女儿说'着注意事项,“最近天冷了,在北京要多注意,多舔些厚衣服,注意保暖;那个牛奶在你书桌的左边抽屉下面,早上起来一定要喝一杯,还有那个…………”,皓雪连忙点头,头不断地往下埋,表示自己知道。
      皓爸和皓妈当天赶回了宁城。
      皓雪送完爸妈之后就回到了宿舍。
      皓雪在收拾好一切后,坐在书桌前,拿出笔,开始了每天的必修课:写日记。
      皓雪喜欢写日记。
      在日记里面可以做主人
      日记里面记录着关于她的点点滴滴。
      可以久远到她的降生,她的名字由来:喜欢雪景的父母在冬天的一个下雪日里拥有了一个女儿,所以叫皓雪。
      皓雪,这个名字代表了一个冬天最殷切的希望和冀求:下过雪的冬天才更美丽,才是真正的冬天。
      也代表世间一片洁白无瑕。
      皓雪的书桌陈列着很多本书,在书桌的右侧有一本厚厚的日记,它堆叠在不显眼处,前面是一层一层新的书籍,不断掩映着最里面的那本日记
      不过爱写日记的皓雪是不会让任何人看她的那本厚厚的日记的,皓雪的日记是属于她自己的私有财产。
      有次皓妈在房间里看见皓雪在写那本厚厚的日记,想要看看她写的什么,皓雪赶忙一只手捂住日记,皓雪坚持没让皓妈看,最后用“尊重女儿隐私,保护女儿心灵”话劝服了皓妈,最后皓妈觉得孩子大了,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的成长空间,做家长的应该学会尊重孩子,最重要的是自己女儿那么懂事,从小都是乖乖女,听话,温和,安静,学习成绩好,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这让皓妈十分放心。
      日记成了皓雪生活的一部分,再忙都回写一点,或多或少,或深或浅,有时候只在日记上标上日期然后只写一个字“喜”,有时候会写很多的字数,几千字都有。
      皓雪第一次写日记是在十二岁的时候,年轻的语文老师给大家布置任务,要求班级里的每位学生都要坚持每天写一篇日记,记录生活。
      皓雪是当时班上最积极的,每次上课都会主动让老师检查,老师每次都会夸奖皓雪,表扬她“大家看一下皓雪同学的日记,写的很认真,笔记清晰,叙述详略有当,大家应该多向皓雪学习”
      老师的表扬无疑使十二岁的皓雪更为有信心。
      从此她更是用心地写日记,记录生活。
      在每天的写日记中逐渐获得一种乐趣。
      “星期六,天气晴,有些风,今天温度27摄氏度,外面有风,不过不大。
      今天,我来到了奉献爱心粥的地方,当然,我不是来吃爱心粥的,我是要加入奉献爱心的队伍中的。
      我要来这也是有原因的:那时,还没放暑假,我要上学时忘了吃早餐,肚子饿的咕咕叫。
      爸爸看着我这么饿说:“谁叫你赖床啊!真是活该!”,我忍着饿上了电动车。
      忽然,我眼前一亮,那是送爱心粥的队伍!但我不敢上前讨要,因为我怕那是给扫大街的人吃的,不可以给我吃。
      这时,爱心粥队伍里有一个人发现我一直在看爱心粥,而且肚子“咕”的叫了一下,就眼睛笑眯眯的递给我了一杯粥,并且说:“早上好,请喝一杯爱心粥!祝您一天好心情!”从我接过粥的一瞬间,就在心里下定决心要在放暑假的时候去当像那个人一样的爱心使者,给予他人温暖,带给自己快乐。
      我在“爱心登记表”上填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决定要当这充满爱心的队伍其中一员。我穿上了统一服装跟着他们一起去分发爱心粥,我感到快乐、充实。
      我要坚持去那里奉献自己的爱心,使他人温暖、使自己快乐!”
      皓雪喜欢在日记写完之后,总结一下自己的感悟。
      细枝末节或是点点滴滴。
      皓雪在日记也经常喜欢写爸爸妈妈,写爱新闻的爸爸,喜欢插花技术的妈妈,以及家里可爱小狗都有名字的安迪。
      透过她的文字,能感觉出皓雪她们家生活的温暖和舒适。
      皓雪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开明恩爱的父母,不错的生活环境,顺风顺雨是对于皓雪目前人生来说。
      皓雪还喜欢抄现代诗在日记里面。还参加过学校话剧表演由《在别康桥》衍生出的话剧。
      把一首现代诗歌改编成话剧就是皓雪的之一。
      《再别康桥》是现代浪漫诗人徐志摩的代表之作。
      志摩写的很好,文采斐然,皓雪经常读它,所以就写进了日记。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
      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
      皓雪就是这样的一个文艺少女。
      皓雪从小到大写了很多种日记,关于自己,关于生活,关于风景,关于别人。
      我们都是迎风带雨一下子就长大了,然后万般心事,千种风情都付了青春。
      回过头来再嘿嘿一笑,青春就这样打马而过。
      至于那一本很厚的日记。
      这本日记谁也没有看过,在家的时候,她写完日记,就把它锁在了抽屉里。
      这次上H大皓雪把那本日记也带了过来。
      皓雪每次写其他日记之前都会看一眼那厚厚的日记,藏在层层书本后面那本日记。
      皓雪打开那本厚厚的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清秀的字迹铺满了整张纸,整齐地横列在一张张薄薄的纸上,这些就像是细密而柔软的针脚缝进了皓雪的心里,时时会受触动,跳动心弦。
      这本厚厚的日记对于皓雪而言,十分特殊,也十分重要。
      岁月的温柔,青春的底色。
      这也是皓雪所有日记里面最私密的那本日记。
      皓雪从头到尾就在那本日记里面只写了一个主人公。
      皓雪喜欢路北。
      暗恋是那本日记的所有主题。
      在这场时间的途中,一去不复返,渐行渐远的同时,日记却可以让皓雪有所寄托。
      去缅怀。
      去感怀。
      去找寻。
      在回忆中皓雪拥有了某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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