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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生为妖类,比凡人平白长了几年的寿命,又会些雕虫小技一般的妖术。凡人见了他们就要跑,可又打不过神裔与魔裔,正处在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尴尬位置。愿意往上走的,就头悬梁锥刺股地刻苦修炼,修炼出一根仙骨来助自己飞升神域。当然,并非每只妖精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奋发图强,不乏有得过且过混吃等死的妖精,他们本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不管是什么种族,活得都像咸鱼精。

      还有一种,虽然对自己的实力有所追求,奈何不肯学好的。

      魔域之人做事向来受人诟病,自私,狠毒,阴险等等一贯是用来形容他们的。而妖类若想入魔也并非易事,若要入魔,体内变要有一颗魔丹,而结丹的困难程度根本不亚于炼出仙骨,无非是方式不同罢了。

      最快的方式便是夺取同族妖兽的魂魄为自己所用,此方有效而残忍,被掠夺的对象往往是不勤加修炼的妖兽,可见弱肉强食这一条即便是在已经凝出妖识的动物中依然通用,且愈演愈烈。

      一个样貌稚嫩手脚纤细的少年喘着粗气,手脚并用地往前跑着。

      他头上顶着两只粉白色的耳朵,随着奔跑的动作一晃一晃,身后还长着一个白团状的尾巴,除去这些以外,他的一双眼珠也是鲜红色的,估摸着是只刚刚学会化形的兔子精。看眼下这架势,多半是在逃命。

      他的身后果然跟着一个浑身散发着血气的家伙,与兔子不同,他的衣着打扮十分合体,面不改色,连一根头发丝也不曾乱。

      他胸有成竹地踏步走着,已然将兔子视为自己的囊中物,他很乐意与这兔子精玩玩。既然他想跑,那变跑个够,总归都是要被他抓回去剥了一身兔子皮的,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兔子一边跑一边叫得凄厉,嘴里头求爷爷告奶奶的什么话都往外说,可怜巴巴地期待着能有那个路过的好心人救他一命。奈何他叫得越大声,沿途的小妖精们只会把房门关得更紧,生怕那恶霸把自己也一并剥了皮去。

      在云水泽,这种事早已是家常便饭。强大的妖精强取小妖的魂魄,或是干脆生吃了,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云水泽隶属妖域,却又独立于妖域以外。

      地如其名,云水泽本是一片林中沼泽,上有参天巨木,下有百尺沼泽,其间有浓雾弥漫,一年到头难得见几次艳阳天。此地十分阴冷潮湿,又极易迷路,许多妖精误入此处,便再也走不出去,久而久之,妖精们对云水泽便敬而远之了。

      而迷了路的妖精们只能委屈巴巴地驻扎于此,若是修炼得勤快的妖精倒也罢了,无非是换个地方练功,而对于混吃等死的妖精来说,误入云水泽绝对称得上是妖生噩耗,比如这只兔子,人生地不熟,又被旁人当作猎物盯上了。毫无疑问,不出半日,他这小命就要交代在此。

      “救命啊——!”

      兔子一脚踏进沼潭中最深的一处,一整只兔子腿笔直地向下陷去,一直没至他的腰间。他本来就是个跑不快的,现在更是插翅难逃,一眨眼的功夫,身后的人已经追上了。他十分熟悉云水泽的地形,自然不会像这只蠢兔子一样把自己陷进泥里头去。只见他伸展双臂,两只长有力的胳膊化作一双健硕的翅膀,羽翅挥舞,他的脚也变作利爪,原来是一只鹰,也难怪他会对兔子如此感兴趣了。

      他傲慢地飞至兔子的头顶上空,看着已经被淹没了半个脑袋的兔子,道:“如何,还不抓着我的脚,我才好将你拔出来。”

      兔子心中悲愤:“我又不是萝卜精!”

      兔子陷入了两难的抉择,究竟是被严密不透风的泥沼活活闷死舒坦一点,还是被老鹰扒皮吃肉舒坦一点。

      鹰终于等得不耐烦了,他身子微微下沉,利爪钩住了兔子的衣服,正要将他脏兮兮的猎物从淤泥中拖出来。

      嗖地一声。

      兔子的耳朵极为敏感,他判断出该是有一块石子速度极快地擦着他的耳旁飞过去了。他的身体被老鹰拉出了一半,老鹰却突然松了爪,使他重新跌回了沼泽里。

      心中难免更加悲愤:“要杀要刮的给个痛快不行吗?”

      他的视线再一次被扑头盖脸的湿泥充盈,唯有一双兔耳朵露在外面。他清晰地听见老鹰扑扇着翅膀道:“怎么又是你!”

      这样的语气不但意味着老鹰生气了,最总要的是,它也同样意味着这只鹰吃瘪了。

      若非忌惮,这只鹰可懒得和别人废话,先用爪子给扫兴人的脸抓花了再说。

      兔子心中一动,究竟是哪位神仙,连老鹰都不怕。

      “我既然看到了,自然要出手的。”

      这是一道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嗓音,却难得透着稳重。

      “真不愧是你那个失心疯的师尊教出来的好徒弟,管天管地,连别人觅食都要管。”

      “这只兔子已经凝出妖识,并学会了化形,按照各界的规定,不可食。你若要果腹,有大把未凝识的兽类,亦或是去人间的饭馆——”

      不等说完,老鹰便不耐烦起来,却又不敢动手,只得骂骂咧咧地自认倒霉。

      不大一会儿,兔子听见他的恩公对他道:“现形。”

      他早已无力维持人形了,于是赶忙变回一只兔子。他的兔耳朵一凉,竟是有人拽着他的耳朵,将他自沼泽中拉了出来。

      兔子愣怔着看向面前的恩公。

      嗓音上佳,样貌上佳,可为什么他看不出这人的真身?

      兔子脱口问道:“你非妖类?”

      “嗯。”

      君临看着手里头这只满身泥泞的兔子,漫不经心地回应着。

      除了耳朵,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毛是干净的,湿漉漉脏兮兮的,叫人实在下不去手将这个泥团子抱在怀里。

      索性就这么提着耳朵走。

      君临背着一个小萝筐,一手打着黄澄澄的灯笼,另一只手提着一只泥兔子,熟练地踩过地面上的粗壮树根,轻松地避开每一处暗藏危机的地方。兔子见他轻车熟路的样子,愕然道:“凡人怎会住在云水泽里?瞧你这样子,甚至住了很久。”

      “怎么,凡人住不得?”

      兔子哑口无言,一介凡人不要命了擅闯妖域?还挑了云水泽这种妖精自己都不愿来的地方住,这是嫌命长了?活着不好吗?

      听那老鹰的意思,这凡人还有个师父。他师父也在云水泽里头么?

      君临自然不是嫌凡人几十年的活头太平淡,想给自己找事情做才来云水泽的。

      只是他的记忆微损,在云水泽以前的所有事都不记得。他好像一睁眼便来了这里,只隐约记着自己的名字。他在沼泽中迷茫前行,他的凡人之躯自然是吸引了许多老鹰一类的妖精。云水泽的地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活人血肉将凶兽们馋得口水直流,眼看着自己就要命丧虎口,便是他师父将他从沼泽地中抱起,并击退了对他虎视眈眈的妖精。

      一个凡人拜一只妖精为师尊的事情,听起来十分奇怪,这也并非是君临的本意。奈何这云水泽实在太大,浓雾久聚不散,根本没有走出去的可能。而他师尊为他做饭洗衣,又教他一些凡人从未见过的术法,人心都是肉长的,若是得了他人的真心相待,怎可不以同样的真心回应,纵然对方是身份是一只妖兽,可叫他一声师尊也是使得。

      比如他今日救下这只兔子,也是念起自己与师尊初见时的场面罢了,实在没有理由袖手旁观。

      那老鹰又算哪门子好人,嗜杀嗜血,注定是要入魔的,让他手里少几条人命,也算是给他积点德。

      一路上,偶尔经过某个树洞,或是鸟窝,君临还会从背篓里拿出几样东西放在门前。待他再走几步,便会有妖精打开门来,化了人形向君临道谢。

      “这么多好东西,可多亏了君临啦!真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

      “不必客气。”

      君临给他们带的无非是人间的一些小玩意,或是蔬菜瓜果一类。他自己虽走不出去,却想了另外一个主意。云水泽中有一只鸿鹄精,这姑娘飞得又高又远,在君临的提点下才想起自己可以冲破浓雾的桎梏,只要飞得够高,总有浓雾触不到的地方。为了表达谢意,飞出去的鸿鹄时常代替君临去人界买些东西,再给他送过来。每月初七,他们二人都会在约定的地方见面,鸿鹄将一篮筐的东西统统交给君临,而后离开,等下个月再来。

      与妖精们礼貌地寒暄几句,君临正要告辞,其中一只神色有些犹豫,终于还是开了口,与君临道:“君临你......快些回去瞧瞧吧,我听说,你师尊他......”

      提起师尊二字,君临的耳朵竖得比手里的兔子还高一点。

      “师尊怎么了?”

      “我听说是又犯疯病了......”

      此言一出,好脾气的君临也是面色一沉,他急匆匆地与众妖道别,脚下的步子更加快了。

      不出片刻,他提着兔子,行至云水泽中央的一处湖泊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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