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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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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他伫立在一座喷泉旁。它崭新,庞大,一方泉水清澈得像镜子,倒映着蓝天,他眼里的蓝在不断延伸,几近要溢出他的眼眸。他的赤裸着的双脚离开大理石地砖铺成的地面,神使鬼差地踏入那片无垠的天蓝中,搅碎了白云,泉水漫过他的脚趾,爬上他的脚踝,打湿他的裤脚。水很浅,冰凉的触感在他脚上流动着,他向前走去。
喷泉还在延伸,犹如漫长的地平线,它逐渐形成一块湖泊的存在。他好像永远也走不到中心,他感觉自己仿佛行走在蓝天之上,周围的景物逐渐模糊,化成被阳光镀过的淡蓝。他走的越远,那个身影就越清晰,最后他徘徊在喷泉的中心,却看不到那人了,他焦虑又烦躁,找不到他的怅惘逐渐变成个无底洞,在他以为这是个糟糕的梦境时,那人又恍然出现在他身后。
他看着那个少年,喟叹了一声,他注视着真正所爱之人,感受着虚影眼中流动的爱意。他拒绝不了那双盛着一汪柔情的鹿眼,他略显瘦弱的身躯,他柔软的,深棕的头发。他上前轻轻搂住那位少年,感受着他的乖巧服帖。在他亲吻少年的时候他几乎要落了泪,好像这一路上尾随的累赘烟消云散,他能自由地去爱,去亲吻,去爱抚。清澈的泉水染湿了他们的衬衫,他们彼此在一方湖泊中相拥长眠。
沈廷书睁开了双眼,迎接他目光的是白昼,冰冷的季节只有荒芜的白,骇人的惨白。现实又一次刺激到了他,脱离梦境的沈廷书依然需要负重前行。
他想念那抹蓝色,他的爱河,他将慢慢坠落,他会带着醉意溺死,亦或者摔个粉身碎骨。
“都快学期末了,你怎么还想着去这些地方玩啊!”姜岑无奈地撸了撸他的头发,“我还想着明天能看场画展呢!”这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因为话音刚落秦欢言就不愉快的瞪了他一眼。
生着一脸动人心魄的媚像,性格却大大咧咧的秦欢言,此刻一边眉毛高高扬起,呈现出一个夸张的弧度:“好啊你,宁愿自个儿去画展也不陪我去聚会!我哥的队这次可是打败了好几所大学,去个庆祝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这下姜岑也懒得反驳了,他随意拨弄着手指,然后起身离开:“都听你的。”
秦欢言乐呵着在名单上写下姜岑的名字,并在旁边打了个三角符号。
姜岑刚踏出星巴克的大门就打了个哆嗦,周身从房子里携带出来的暖气都在那一瞬间被冰冷的空气吞噬。随之而来的刺激带来的是全身上下一层翻起的鸡皮疙瘩。冬靴踩在稀薄的冰雪上,发出一阵细微的嘎吱声。他不停地向前走去,深藏在地表之下的寒气裹着麻木席卷而来。他忘了时间的存在,忘记已经毫无知觉的双脚,忘记自己略有些单薄的衣服,他就这样踽踽独行——他不是回去学校,更不是为了任何人而去。他只是一个失去了目的地的人,盲目地行走在十二月初的早晨。
很多恶劣的因素经常使他感到郁闷,低落的过程像无数次身处冬日一望无际的原野中心,以不见日光的黑暗和没入寒水的蚀骨刺痛去打磨卑微的意志。世事不免苍凉,即便是他毫无地位的爱,亦是如此。白色是一种绝望的基调,这片的荒原永远没有尽头。他握紧了双拳。
冰雪之上绽放出一朵妖冶的红花,炽热的血夜消融了些许积雪,在冰原之上飘扬着一丝微不可见的的热气。红色的液体未能蔓延多久,它们凝固了。姜岑的手掌有点痒酥酥的,染满鲜血的碎冰还粘在手上。他就那么冷漠的望着那一片触目惊心的猩红,然后把扎进血肉里的冰碴一点一点地挑出来。他走得太远,太久,直到黄昏追上晨曦,才回到他该待的地方。冬天的闲来无事长途跋涉,姜岑居然觉得还不错,要不是他深知自己是个什么属性,不然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二病了。
“你的手怎么了?!”罗楷刚要收起数位板,不经意间瞥见姜岑的手,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一下。
苍白的皮肉包裹住的修长指节与手心上伤痕错落,还生了些许冻疮,罗楷没能及时收住他的情绪,眉头皱成一团,嘴角怪异地弯起,姜岑看见他的表情,心中顿时纠成乱麻,无数丝线毫无章法的混在一起,再也解不开的复杂。他将不小心暴露在外的手揣进口袋,脖子微微缩起:“哦...没什么,这在冬天,很正常。”
在他转过身时,罗楷使出他平常和其他男生勾肩搭背的力气——他可从来没对姜岑这么干过,抓住姜岑的右肩强行让他侧过身子,然后抓起一只那人揣在口袋里的手仔细端详起来。姜岑意外地没有挣扎,他的好友小心地将手指覆在那些腥红的伤口上,指腹的轻微摩擦像一阵微不可计的电流,又痒又麻。罗楷的眉头再次皱了起来,他挤出个紧巴巴的微笑,尝试着让鹿眼男孩放松,他说:
“这些看起来可不像不小心搞出的伤疤吧?实话说,你怎么了?”
姜岑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呼出,经过这么一个循环后,那些紧绷的肌肉也开始放松起来。他注视着罗楷的眼睛,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还能怎么乐?就是被冰划伤了呗,在这个季节摔跤不奇怪嘛。”一边说着他一边把手抽回来,“我说你也是的,就这么点伤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啊。”事实还真是这样的,但却是自残的结果。
这下是罗楷哀嚎起来了,他决定忽略姜岑躲躲闪闪的念头,径直去翻找药膏,还不忘添两句嘴:“行啊!就这你还管它叫一点伤,这是咱宿舍,呸,这栋楼里头最好看的手了啊。铅笔灰蹭两下还不说了——毕竟这是我们这行的人之常情,这下搞得满手都是些...唉,谁还不能追求美了?”
姜岑无声的笑着,好像这样就能暂时把心头上的郁闷给抑制下去似的:“这双手不是还能继续画吗?计较什么?”姜岑翻开那本厚的要死的英语词典和语法书开始复习,继而陷入了沉默。
罗楷回头看了看姜岑,认命一般嘟嚷着:“这世上比你还要拼命的人多了去了。”
药膏被扣在桌子上,“记得擦。”罗楷抛下这句就出了门,无论他的目的地是何处,都不是姜岑该去思考的了。
姜岑有一段时间没有去过派对,又或者是聚会这类活动了。但直觉和经验告诉他这些东西并不是永定不变的,事实上,这个性质一直存在于世间万物。总而言之,经验教导他第一件事就是远离这类娱乐,从酒精和男女间的荷尔蒙碰撞攫取安慰,可不见得是什么消除难受的方式。他受伤的手指滑过最后一颗外套扣子,在镜子面前抚了抚质地柔软温暖的毛呢大衣,如果能立起大衣领子,他将缩起脖子,选择无视那些灯红酒绿。转而浸泡在颜料与线条的世界,那里将是一片光影绚烂。
黑夜尚未来临,这座日日高楼平地而起的城市却就闪起了霓虹灯,迷离的亮光尽在一呼一吸间掠过城中人的眼眸中,奢侈品的广告奔走在浩大的电子屏幕上,红灯的熄灭换来车子的发动前行。窗外的行人寥寥数秒内就被拉成了几缕幽魂,映进司机与乘客静若死水的眼中。香烟手起灰落,招人窒息的味道在这片狭隘的空气内铺展开,司机踩下油门的力道更重了,口吐白雾,□□。
不得不说,L市的白天已经给人带来了几近刻板的印象——一座文艺而又清新的城市,发达的同时又引人向往。可她也有每个一线城市都流动着的腐烂血液,本就肮脏到乌淤的血管偏偏在各色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黑暗一至,那些忍气吞声,又或者本就活的光鲜靓丽的人们,褪下斯斯文文的皮囊,恍若墨水的浪潮——将这块土地填充成寸草不生的黑色。
沉默的路程将要到头,他望向窗外:秦欢言似乎挽着一个人。姜岑没有外出随身携带眼镜的习惯,他眯着眼睛,看着那些活力四射的学生将这间规模不大却精致优雅的酒吧堵了个水泄不通。车门合上的那一瞬间,对面的女孩便惊喜地叫了一声,手立刻将怀中搂着的另一条胳膊抓得更紧些了,那些衣服上立刻浮现出更多褶皱,纠得那位男士上半身微微前倾。姜岑挥了挥手示意。
“很准时啊小岑!”秦欢言如是说道,随后用另一只手指了指站在一旁的清秀男子,“介绍一下,这个是我的龙凤胎哥哥:秦邵言。”
面前的男士和秦欢言漂亮的五官相差无几,却能迸发出截然不同的强势气息。而当他犀利的眼神击中姜岑时,让后者不免感受到一股铺天盖地的压迫感。礼貌性的笑容交换过后,彼此就再次回归冷漠的常态。他开始脱离人群,越来越靠近一块角落。本想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派对夜晚,不知自己也将逐渐成为了放纵人群的一员了。
时光在他眼中变更为一杯香醇的红酒,古典的音乐在流动,昏黄暧昧的灯光几乎要凝结成欲望的实质。人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留给姜岑独自享受的时间无几。他半倚着墙,只觉怠惰,他怎么可能知道他此时此刻的姿态是那么迷人,微微女性化的俊逸面容和猫一样傲慢的气质,在此刻展露无遗。他不是没注意到那些逐渐向他靠近的女孩,于是他轻轻一个转身,滑进人群中。
他也不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兴许是被这气氛带动驱使出一种渴望融合的欲望,它很迫切。他微偏着头向人流涌动的尽头挤去,手指攀上了木质酒吧台的边缘,现在气氛正好,不做些派对该干的一些事可真是太可惜了。吧台的调酒师早就开始忙活了,姜岑点了杯莫吉托,坐在高脚凳上慢慢品味着白朗姆酒与薄荷青柠碰撞后激发出来的清爽口感,算是在消磨着一些时光。人群也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调笑娱乐,不得不说这一次的派对让姜岑感到无比舒适,这让他完全放松下来,将之前对于它的偏见和警告完全抛在脑后。开始在脑海中构思修正一些计划和作品,这就像在记忆里执笔作画,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一些熟人搭话,而莫吉托滑过口腔,携着冰凉的,破裂的苏打水气泡滚下食道,他又起不开身了。
沈廷书看着秦邵言一等人不住地灌下那些花花绿绿的酒类,然后接着玩真心话大冒险,内心“愁肠百结”。他可不知道这群篮球队的扛把子酒量能好成这样,自己本来是秦邵言拉来的朋友,现在不仅要陪着这一伙人,还可能会被逼着做不情愿的事。而且看他们这个兴奋劲头,笑声不断又拍胸脯的,说不定下一个被搞得惨透的就是他。他心想着玩完这把就找点借口退出,去吧台那点杯酒休息下,可老天偏偏就想让他窘迫难堪一把。
主持人摸出手中的牌,不怀好意的笑着(事实上他每一局都是这样的嘴脸):“这次是红桃十!谁是红桃十!”沈廷书身体一紧,瞟了眼自己的牌,登时长叹一口气,认命般地举起手,主持人立刻窜到他面前,眉开眼笑地说道:“哇沈廷书,也有轮到你的一回啊!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倒霉的主角还未张口,他的室友就已坐立不安,只见秦邵言大吼道:“必须得大冒险,抽张好牌!”又转而对他嘻嘻笑道:“平常都逮不到你出丑的机会,这回得让大家大开眼界下。”沈廷书冷峻的面容没甚变化,其实心里早已惊涛骇浪。主持人在众人热切的目光和起哄中抽出一张卡片,在他那精彩万分又幸灾乐祸的神色起伏中,沈廷书就明白了:这次他躲不掉的。
“我可不确定,如果你是大直男的话玩这个东西可能会让你觉得有些不自在。” 那人挑了挑眉,随后把牌展示给众人宣读道,“找一位同性表白,并且无论ta在做什么都为ta买单。”
就像是谁向人群中丢了一颗炸弹,大家的笑声爆炸开来,秦邵言忍住笑意,假正经地说道:“没事廷书,就一场游戏嘛。我觉得还好啊!别在意就是了。”沈廷书嘴角将要抽搐,连推辞的话都被堵了回去。在感到五雷轰顶的同时他其实更深觉无奈,在众人炽热的目光和喧闹的起哄下,他只能站起身来理了理衣服,在尽可能短暂的时间内找到一个“适合表白”的同性对象。
他向吧台走去,事后他想了想这样的原因——大概是因为这里的单身男子比较多吗?他揉揉太阳穴,搜寻着一个迅速可以给人买单的机会,那些正在喝的人就算了,毕竟这里的酒类都是先付钱再喝的,这样做可太尴尬了。他打量着吧台,快走到尽头时,他终于看到一位欲再续杯的酒客,心里的一丝侥幸和快完成这糟糕透了的惩罚的催促感让沈廷书在对方又点了一杯莫吉托时冲上前,他强迫自己躯体由紧绷滑向自然,而后在木桌上摊出一张红钞,温和地说道:“这位先生的酒钱我付了。”他必须要保持这样的语气和姿态,不然这一切的局面会比现在要唐突得多。
姜岑有些懵,明明自己都已经拿出钱夹了,突然就有一个很突兀的男人冲过来把他的酒钱付了?他捉摸不透这样做的目的,甚至感到了几丝无名之火窜到了心头。也许是在做什么游戏,姜岑想。他微微偏头,却也撞上了那个男人的目光。
然后他们两个都楞了一下。
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这也太滑稽了,这样的相遇方式是那么的俗套。姜岑在那一刻想到,好吧,真是不敢置信。
沈廷书也没想到自己还能遇见姜岑,在这种场合,这种情景,更没想到他是那个自己即将要表白的人(不那只是个游戏!)。他已经隐隐听见不远处的那一伙人开始起哄的口哨声,于是沈廷书也没怎么细想,握住姜岑的肩膀说:“呃...姜岑,之后我说的话你千万别想太多,别想太多!这...”这只是个游戏,沈廷书并没有说出后半句话,他开始闭上嘴酝酿“台词”。他想留给姜岑一些悬念,无论他是否能注意得到,也许他只是不想让这个表白成为一场游戏的贡品,而是借着这个天衣无缝的借口将自己的真心呈现,哪怕只是是一刻,对着这双鹿眼。他再次启唇,他想起了一首他曾读过的一首莎士比□□诗,此刻倾诉这首诗于他是再好不过的了:
“Love alters not
with his brief hours and weeks
But bears it out
even to the edge of boom
If this be error
and upon me proved
I never writ,nor
no man ever loved.*”
沈廷书的英语发音如姜岑,从小到大都有一股淡淡的英伦风,标准的同时不难体会到一丝优雅。姜岑自然是听懂了的,也知道这段话来自哪儿,他只是没想到——不,是被这击莫名其妙的直球给打倒了。他惊愕地抬起头,脸色如平常一般苍白,耳朵却是通红到几近滴血。沈廷书的面庞就在他眼前,他微微向后退了退,有些手足无措,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沈廷书却转而握住他纤细的手腕,轻轻捏了捏又放开,凑近他耳朵耳语:“一会儿我会过来的。”离开前向姜岑扬了扬嘴角,随后回到他那该死的游戏队伍中。在此之前他得和那群坑人的伙伴儿好好周旋一下。只见他们已经在欢呼雀跃,秦邵言竖起的大拇指在他眼中真是明晃晃。
姜岑瞄了一眼早就走开去到吧台另一端的调酒小哥,抿了一口莫吉托——他现在可真是什么都喝不进去了。只得不住地把玩杯子,全身上下像被人泼了水不自在。好吧,他几乎要在这里坐不住了,不免扫兴。如果不是那句话他现在真想就此离场。
沈廷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坐在姜岑旁边,他拍拍姜岑的肩,坐立不安的鹿眼男孩头也不回的说:“你想出去走走吗?”
“当然。”沈廷书也几近待不下去了。说着和姜岑笑着对视一眼。
他们溜出来后都心照不宣地没提刚才的小闹剧,姜岑还真没当真,他也不敢当真,无论是他的潜意识还是清晰认知他都已经知道了这是个游戏的存在。因为他打心底的肯定沈廷书的表白是不可能的事,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台阶下倒是让自己轻松了不少。
“挺惊喜的,你出现在这里。”
沈廷书冷不丁地开口,姜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楞了一下,半晌才开口道:“其实我本来是不怎么想来的。”
“嗯?原来是被人强拉来的啊。”沈廷书用手搭上姜岑的一侧肩膀,“不瞒你说,我和你的处境差不多。”
姜岑略微不自然,但毕竟是发小从小做到大的亲昵动作,他很快就不觉得有什么了,接着说:“你应该知道今天下午L市市中心是有个画展的吧。但这个派对毕竟是应秦欢言的约,可惜了。”
“秦欢言?我记得在哪听过,好像是我室友的妹妹。”沈廷书顿了顿,想起秦邵言的大拇指,心态立刻崩盘“哦,他今天在派对上和着别人差点把我玩死。”
“秦邵言?”姜岑微微偏头,脑海中不由得将那两人同为惊艳的五官联系起来,将龙凤胎的柔和与凌厉的特点体现得淋漓尽致。“原来他是你室友啊?”
“对,我敢保证你绝对不想和他住在一起,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他就附带着一个天生的坑人属性。”语毕他微微眯起眼睛,夜晚的凉风吹去了不少从酒吧里带来的浑浊气息,它们和外面的清新空气一起浮在空中,慢慢沉淀飘散开来。姜岑望着他好看的侧颜,微微低下头,微红了面庞。想起的是被他拥入怀中自然又舒心的淡淡雪松香。
长夜漫漫且迷茫,所有过往与当下,与尘世的琐碎交织在一起。姜岑念旧,念在那些可以不计较种种肢体语言的年纪和沈廷书放肆地打闹在一块儿。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待着派对人散尽,才不舍的挥手告别。对方的身影各自映入两人的眼中,化作深不见底的潭水,观望着黑夜殆尽,昭阳携手晨曦普照世间。
*译:
沧桑轮回,爱却长生不改
爱恒久坚定,即使触及繁华边缘
假若有人可证明这是不实
那就算我从未写诗,世人也不曾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