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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捉虫) ...

  •   每个城市都存在着边缘地带,大家更习惯把这片区域称作贫民窟。这里有着最恶劣的住房、最不卫生的环境,是穷人的聚集地。脏、乱、差、穷,是对这个地方的高度概括。

      住在这里的人也是五花八门。衣着破旧的老人、面黄肌瘦的小孩……但无论是什么样的人,总不可能是这样的人。

      这个人穿着一套深蓝色条纹西装,白衬衣,系着一条腥红色领带,头发全都梳到后面,露出额头。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五官端正。

      他信步穿梭在窄小肮脏的胡同里,有的地方还要侧身才能过去。黑色的系带皮鞋上已经沾了脏水和烂菜叶。

      如果你在贫民窟里见到这个人,他……一定有病。

      ………

      从市中心里的酒吧到楚寒风住的地方,走着要2个小时,开车要1个多小时,没有公交和地铁。

      首先,有私家车的人不会开车到那个地方;其次,凌晨两点,没有任何一个出租车司机会挣这个钱,一怕对方没钱给,二怕自己没命拿。

      所以唯一的途径就是靠着两条腿走回去,或者,骑自行车也行。

      楚寒风蹬着自己的‘豪车’——永久牌自行车,一路风驰电掣,终于在凌晨三点半的时候回到了自己的小窝。

      走到门口,黑灯瞎火里楚寒风看到了一个人的轮廓。对方也察觉到了他,没一会,手电筒照亮了窄小的空间。

      楚寒风望着他手里的手机,终于爆了粗口,“堵我一个星期,有话说,有屁放。”

      对方跟复读机一样,每天一遍,“有人想见你。”

      “有人想见我就让有人来。”楚寒风用钥匙打开门,“其他人,老子不伺候。”

      摔门声震天响。

      这里的房子不形容也罢,不漏风不漏雨已经算好的了。

      楚寒风摸黑蹬掉鞋,衣服也没脱,直接躺到了床上。硬板床发出了吱嘎吱嘎的反抗声,稍稍动一下就会有,黑暗安静的气氛里,好似一支独奏曲。

      阳光洒满窗台这在里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何况早阳虽好,但并不全代表希望,更意味着一天奔波劳累的开始。

      人丑就要多读书,人穷就要多打工。

      在这座熙攘的城市中,有手有脚、年轻力壮的楚寒风不意外的身兼数职。

      白天,他是钟点工;下午四点到次日凌晨两点,他是酒吧里的服务生。

      楚寒风穿着洗的泛白的牛仔衬衣、一条黑色牛仔裤和一双黑色旅游鞋,肩上斜挎着一个棕色布包。准备出门。

      西装革履的男人又来了。短短七天,楚寒风从一开始的莫名其妙到后来的愤怒再到现在的爱搭不理,可见对方出现的频率。

      既然对方把“守护”自己当成了工作,楚寒风也懒得再理。

      “早。”男人和每天早上一样,礼貌的问好。

      被如此平等的对待,从小到大楚寒风都没经历过。虽然有博好感的嫌疑,但没办法,就是有用。

      于是,把他当空气一个星期的楚寒风终于主动问了个第一个问题,“你叫什么?”

      “柳一梁。”他的声音不轻不重,听起来很舒服。

      楚寒风“哦”了一声,毫不在意的下楼,脚步声由重变轻后又由轻变重。

      柳一梁居高临下的望着去而复返站在楼梯道里的人,有什么东西朝他扔来。

      反射性接住,是一把单蹦个的钥匙。

      楚寒风双手插兜,“不嫌脏你就进去。”

      这次是真走了。

      柳一梁也真的开门进去了,第一眼注意到的不是破旧的房间和脏乱的环境,而是一张木桌,一个桌角下面还垫了一块小砖头。桌子上面放着一个骨灰盒、一张黑白相片。

      深深地鞠了一躬后,柳一梁慢慢的走到跟前,屋子虽然乱成猪窝,但这张桌子却纤尘不染,相框的玻璃上面还能看见水珠蒸发后留下的轮廓。

      无论是客死他乡还是寿终正寝,都讲究入土为安,否则于死者而言,会魂魄不宁,对生着来说,是最大的不孝。

      而眼前这种情况,其实很好解释。

      ………

      忙忙碌碌大半天,下午的时候楚寒风提前半个小时到了打工的酒吧。脑海里一直有个问题盘旋不去:柳一梁进去了没有。

      他渴望接纳,但又不屑怜悯。

      酒吧是属于黑夜的,四点太阳还老高,根本没人。楚寒风换好服装后,开始认认真真的擦酒杯。再有一个星期就能发工资了,马虎不得。

      白衬衣黑马甲,脖子上系着棕红色领结,下身是西裤搭黑皮鞋。

      酒吧里所有的服务生都是这个打扮,有两个人却与众不同。

      一个是楚寒风:高帅,没有富啊。187的身高让他在一群大老爷们里也能鹤立鸡群。留着寸头,眉毛又粗又浓,鼻梁高挺,眼窝很深,薄唇抿成一条线,唇色淡淡的。虽谈不上是硬汉,但也绝对不好惹。

      另一个叫陈哲:哲,有聪明之意,他却人不如其名。染着一头黄毛,整天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立志做酒吧里最靓的那只杀马特。

      楚寒风像稳坐如山的如来,陈哲似上窜下跳的猴子。

      闲暇时刻,总能看到这样的场景:猴子逗如来,如来不理;猴子继续逗,如来继续不理。如此反复,直到被如来拍飞。

      陈哲到酒吧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换衣服、不是签到,是找楚寒风。对方擦杯子的认真和专注,给人一种他在擦古董的错觉。

      他做什么都非常认真,所以他的瓶盖是最多的。

      陈哲喜欢专注认真的人,因为他自己做不到,所以他很喜欢跟楚寒风待在一起。

      “风子,”陈哲欢天喜地的凑过去,“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

      以往都是自己先到的。

      “没那多么多活,就先来了。”楚寒风没抬头,不咸不淡的回答。

      陈哲早就习惯对方即便刀架在脖子上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淡定和冷漠,继续热脸贴冷屁股,“什么时候来的?从哪来的?”

      竟是一些弱智问题。

      楚寒风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

      陈哲立刻滚去换衣服。

      一旁的经理看到这一幕,对身旁的服务员道:“知道这叫什么吗?”

      服务员:“一物降一物?”

      “错。恶人自有恶人磨。”

      陈哲比楚寒风早三个月来这里。在那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就是一只让人又爱又恨的恶魔。爱的是他的业绩,每次让主推什么酒,他都能推出去且是第一;恨的就是他的性子,像是没戴紧箍咒的泼猴一样。

      楚寒风来了后,第一个月业绩就超过了他,并在后面的单方面较量中和叫嚣中,让陈哲心甘情愿的带上了紧箍咒。泼猴还是那个泼猴,只是多了些管束。

      夜幕降临,原本安静的酒吧逐渐变的吵闹。坐落在街角的这家酒吧叫夜色,建面150平左右,算不上大,但足够容纳想来的人。

      楚寒风右手端着托盘,步履稳健的穿梭在各张桌子之间,为客人上酒。这是他最主要的工作内容。至于瓶盖什么的,不是每天都有,因为没有那么多酒水需要推。

      你一定听过类似这样的话:酒吧很乱,那里什么人都有。

      如果跟其他娱乐场所比的话,确实如此。但楚寒风觉得没什么,因为他在更乱的地方生活过。

      什么人就拿什么招对付,他早早就学会了。

      而且有几张面孔他很熟悉,一是见的次数多,二是楚寒风对人脸有着独特的记忆力。

      比如面前这个人,这个月他已经来了四次,每次都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独自喝酒。他很帅,也很年轻。之所以没人过去搭讪,可能是因为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也可能是他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高贵气质。

      云泥之别,主动只会自讨没趣。还不如远远的欣赏。

      所以楚寒风很好奇他为什么会来这样的小酒吧,然后只点酒精度最低的鸡尾酒。

      在把酒放到他面前时,对方轻声说了句“谢谢。”跟早上出门时听到那句“早”一样,随意、自然、舒畅。

      他一般会在这里待一到两个小时,最多不会超过两个半。但凡事都有例外,四十分钟后,他接通了一个电话,然后急匆匆地离开了。从他轻快的步伐中可以看出来,虽然很急但也愉快。

      “第一次见你发呆,想什么呢?”陈哲拍拍楚寒风的肩膀,好奇的打探。

      楚寒风收回视线,“没什么。”

      ………

      孙思杪听到开门声,向右扭头,看见叶辰坐进了副驾驶,俯身上去吻了吻他的唇角,“这回怎么下班这么早?”

      叶辰看了他一眼,意外的问,“今天怎么没喝酒?”

      孙思杪讨好一笑,“辰辰不让喝,自然就不喝。”

      叶辰上挑唇角,“先回趟家。”

      这个家不是他和孙思杪的家,而是他的原生家庭。

      “怪不得下班这么早,我还以为是想我了呢。”孙思杪边小声嘟囔边发动了车子。

      叶辰没理他,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心情沉重。

      孙思杪见此,抬手把音乐关了,创造一个静谧的环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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