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特别喜欢婚礼这一段,如果他们能一直这样就好了,约翰,玛丽,夏洛克,罗莎蒙德,莫莉,哈德森太太,警长还有麦哥。
我最想写的,其实还是神夏,神夏在我心里的地位永远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一直不敢轻易去写,如果写的很糟糕,我大概会先生自己的气,但是写一个短篇过过瘾还是可以的。
可以说,如果我以前没看过神夏,我就不会看漫威、DC的电影,也不会去看英美剧和一些有续作的电影。因为我本人实在不是什么有耐心的人,也不是喜欢看电影和电视剧的人。所以一部优秀的作品确实会改变一个人的行为和想法,所以神夏对我来说一直都是不同的。
就像本尼在我心里就像神夏一样,是本心一样的存在,以至于我一直都很想写梅尔罗斯、模仿游戏、队列之末、神夏等一个系列的同人,但总觉得写不好。
其实我是一个特散漫的人,写东西喜欢按灵感来,如果有天我突然把写完了一本的同人放出来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