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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eee ...

  •   穿越之回到清朝当流氓
      一些前言
      人类从根本上来说是由许多离子和分子组成的生物体,而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分子和离子的大家族。如果分子和离子倒行逆施,那么就会产生失控错位的现象。分子和离子倒转时发生的失控转换,即所谓的穿越,但在科学理论研究中这是不成立的。因此大家不用每天跑到山顶看风景,一边看一边希望自己偶然掉下去,可以回到古代什么的,也不必每次在大雨天狂奔死抱着树不放,希望自己可以被劈中穿越古代,更不要想用服大量安眠药的的方法来证明这个理论。
      新年和新学期开始了,小林祝大家在新的一年好运连连,万事如意,身体健康。怎么说呢,完全不会写穿越的,如果大家觉得看不下去了,就让我改写现代吧,那是小林擅长的。
      第一章
      紫色的圆月之下,一道瘦弱的身影穿行在又臭又脏的垃圾场上。他的脸上尽是无奈的神色,那油油的头发上留有面包屑与不知道是什么的白色物体。鼻子上一青一红的,明显是被揍的。但那双深邃的眼睛透露出来的傲气可谓与其年龄不相符合。
      林七,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二十岁青年,如今正执行着他十年以来不变的工作—捡垃圾。林七的家庭很贫苦,父亲早亡(但根据小道消息他是和一女人私奔的),母亲只有帮别人做衣服赚点小钱来养家猢口。他有六个姐姐,在家中他是最小的男人,却做着最累的活。也许你会问他六个姐姐在干什么,其实只要嫁出一两个那么整个家庭也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不过嫁是嫁了,只是都被□□的流氓看上了,正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林七的六个姐姐都好几年没有回过家了。
      因此,现在的林七只有和母亲相依为命,而林七对□□的混混从此是恨之入骨,他从小没上过什么学,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不过他自小聪明,加上肯吃苦耐劳,还是有很多朋友的。
      其实林七也很想和其他孩子一样开开心心上学,读书,但沉重的家庭负担令他对学校这个地方望而止步。他很懂事,为了不让母亲太过劳累,我一直以捡破烂为生,做这种在现代青年眼中十分丢面子的事。但他却比其他孩子更早地认识到美好与丑陋,简单与复杂,诱惑与爱心并存的社会。他丰富的社会阅历令他对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摸索得更加透彻。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他在空余时间也会去图书馆借书看,尤其是古代史和近代史最令他痴迷。
      也许是从小没有人管教,林七身上总带着点流氓的气质。加上他是穷人怕被别人欺负,所以一旦有侵犯他的事他便会加倍奉还,也算是个记仇的人。
      这天晚上,他和往常一样在垃圾场上游荡,搜寻着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他背后背了个破袋,里面装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玻璃破了一半但还是会亮的手电筒,也有几颗闪光的玻璃球,一把还算崭新的弹簧刀……诸如此类的东西,而另一些可以卖钱他却用不上的东西就被他尽数放入另一只大麻袋中,经过两小时的奋斗,林七终于欢欣道:“大功告成,这些至少值50吧,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正当林七准备拎着一大袋垃圾满载而归之时,几个人影迅速地冲了上来,把林七直直地撞倒在地,紧接着那辛苦捡好的垃圾被惨遭践踏,分得是零零落落,惨不忍睹。林七的火一下子上来了,他看见眼前这两帮人都拿着棍子互相扭打着,分明就是一帮混混在打架,他本来就恨混混,而且今天这帮不知好歹的混混把他辛苦劳动的成果无情的摧毁,他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心动不如行动,林七也不知怎么了,一时发起狂来,随手拿起一把断掉的扫把狠命地冲上去一阵狂扫。那帮游斗的混混顿时诧异了片刻,以为各自的兄弟来了。可一秒他们就否定了这个想法,眼前的这个扫把男连自己这方的人也扫,怎一个郁闷了得。
      “嘿,你小子打哪来的,我们游龙会的人也敢打!”一名混混破口骂道。
      “简直不把我们野狼帮放在眼里,告诉爷爷你的小名,我□□祖宗十八代!”紧接着,前一刻还在互相抱打的混混把目光一齐扫向拿着扫把有些心惊的林七身上。林七突然感到背后凉飕飕的,他很机灵地对着恶眼相看的众混混喊道:“警察!”
      吓得所有混混忙回头看去,不料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再转过头来时,林七早已跑出十米开外。
      “臭小子,敢耍我们,今天我非扒了你的皮!”说着,十几人不分一二地追向林七,垃圾场的后面就是一座山,林七并未想太多就下意识地跑向山顶。可跑到一半才想到山顶没有路,这不是要落到他们手里吗?
      “完了完了,今天出门没看黄历,现在是穷途末路啊。”林七边跑边想,很快地他被逼到了山顶,夜晚从山上往下看,整个城市尽览无遗,那霓虹斑斓中,整个城市的夜景是如此之美,而林七哪有工夫欣赏夜景啊。他现在巴不得有双翅膀可以飞走,山顶寸草不生,到处是石岩和杂土,在漆黑之下更显可怕。
      终于,那十几名混混已经爬至山顶,个个喘着粗气,瞪大了眼,当看到林七已经走投无路之时,他们笑了,个个脸上露出了奸笑。好像林七在他们眼里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顿活生生的美餐了。
      林七咬咬牙,干脆豁出去了,他急忙从自己背着的小包里胡乱地摸出一把弹簧刀,也不知还能不能用。对着企图靠近他两迷以内的生物施展暴力。
      “别再过来,不然我。。。。。。”他以及功能想好了一大堆台词,想用气势吓走这帮混混,但人有时走了霉运不能怪社会。他右腿本想挪出一步,不料黑暗中不小心踩到了一块滑土石,紧接着他整个人一个踉跄滑了出去,众混混看着林七大叫着摔下山去。
      “妈啊!”林七脑中最后只想着在家盼他归的母亲的画面。
      山顶的混混一个个都傻了,这叫个什么事。
      一个胆子小的混混结结巴巴地说道:“成哥,我们把他逼死了。。。。。”那个右臂刺了青的名叫成哥的混混抬手就是一个耳光:“什么叫我们逼死他啊,你傻啊,是他自己跳下去的是吧?”众人立刻会意,忙点头附和。
      就这样,两个帮会的人悻悻地下了山。至于山底下,一辆银色奔驰车中,一男一女正在热切地拥吻之中。男的大约三十来岁,突然,他停了下来,郁闷地对着身前的女的问道:“你有没有听见有人喊妈啊?”
      女的听了立刻变了脸色,她觉得男子一定是嫌弃她才会说这种话,她便生气地下了车,又匆匆地拎起包对着男子臭骂道:“你去见你的妈好了,以后别来找我!”
      男子哭丧着脸无辜道:“不是,青青,我真的听见有人喊妈了,你相信—”
      “滚!”女子踢了他一脚,便扬长而去。
      紫色的月光下,整个城市显得分外安静,连一只只蝉叫也清晰可闻,然而一切的故事将会在另一个地方发生。
      第二章
      康熙十六点九月,时已夏末,但紫禁城外的风景依旧,焕如夏火,点燃了游人们的兴致。而城外东二十里的千元湖畔,平日里是杨柳伊伊,那微风带过七分的醉意染指树梢,把周围的花花草草吹得是舒心惬意。那偶尔飞过的几只燕鸟,竟不思进取地睡在柳树或是滑石上,惹得经过的诗人不由诗兴大发,吟上一首,聊表惬意。
      然则今日,千元湖一改往常宁静和悠然之气氛,整个空气中夹杂着无尽的杀气,本该充满嬉笑的湖畔如今也是死一般的寂静,让人好不自在。此刻,一队身穿红衣,皆带官帽的侍卫军正大步踏向千元湖畔。最前面的乃是一队轻骑,穿着是正红旗衣裳,个个威风凛凛的样子,从那一脸的肃然和坚毅的脸庞不难看出这是一队正统的满洲勇士。中间的十几人各自佩着刀,紧跟在轻骑军后,但模样却年轻了许多,脸上硬是少了几分悍气,大概是刚入门的新军。其后四人抬着一顶八棱花盖大轿,轿中不知坐了何人,想来也表示满洲贵族,不然何以弄出如此排场,队末则是擒着正红旗的十名旗手,看样子他们是最轻松的,但也是最没有地位的一群人。
      整队人马之中当数紧贴大轿的唯一一名身穿紫衣的侍从最为显眼,其貌虽不杨,但十有八九乃是轿中之人的亲信。紫衣侍从环顾了千元湖一圈,觉得有些蹊跷,随即又压低了头对着轿子说道:“大人,有些不对劲,似乎过于平静了点。”
      不一会儿,轿子中传来一粗霸之声:“哼!无非是那些天地会的反贼故弄玄虚,我几次要求皇上下诏剿灭这群乌合之众,也不知道是不是皇上过于心慈手软,迟迟没有行动,今日那帮反贼若是敢来,就让他们身首异处!”
      “是,大人!”紫衣侍从刚说完。不知何时从四面八方涌出了不少身穿布衣的人,一看便知道是江湖人士。他们帮这支正红旗队围了个水泄不通,最前面的轻骑立刻跳下马来,同时也抽出了刀,与数量众多的江湖人士冷眼相对。
      当头的一名白衣老者破口大骂道:“鳌拜狗贼,还不出来受死!”
      “哼!”正说着,只见那身长八尺,体宽腰胖,满脸粗须,头戴大花瓴,身穿白衣锦带的当朝一品大臣鳌拜一脸杀气地从轿子从走了出来。所有人的脸色不禁微微一变,这个恶贯满盈,十恶不赦的满洲第一勇士从大清入关以来,无时无刻不残害着汉人,对明朝之余更是赶尽杀绝,民间是怒意四起,当是敢怒不敢言,而康熙此时虽已夺得政权,然年近四十的他对自己的天下亦是抱有自身的一套权术,若过早除掉鳌拜,对自己和大清是毫无益处,但如过任其大肆专权,他朝造反岂不是皇位不保。故康熙对所谓的反贼天地会也不加阻挠,让他们牵制鳌拜。
      “鳌拜狗贼,你残害我汉人,对明朝忠义之士赶尽杀绝,你的所作所为真乃天地不容,今日我们天地会就为天下百姓除掉你这个大奸臣,然后再上京杀了那狗皇帝,还我大明河山!”带头一圆脸短须大汉吼道,壮了己方的士气。
      “反清复明!”“反清复明!”天地会的人顿时杀意高涨,不由分说地冲上前与鳌拜的人游斗开来。鳌拜自然不理会这帮小厮,他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那布衣老者和短须大汉,正所谓擒贼先擒王,鳌拜心领意会。突然他冷笑一声,提气丹田,下一刻庞大的身躯已经飞至短须大汉身边。短须大汉自有防备,忙抽出一柄金背大砍刀顺势打向鳌拜之头,布衣老者也是久经江湖,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人,当短须大汉攻向鳌拜之时,他已迅速使出一套御龙掌取鳌拜的下三路,对付鳌拜这种十恶不赦的人来说根本不需讲所谓的江湖道义,两人自觉地打起十二分精神与十二分的杀意,势取其狗命。
      而满洲第一勇士岂是浪得虚名,鳌拜自幼习武,学有刚气在身,高来高去,陆地飞腾,犹如万丈高楼脚下踩。又练就各种骑术与掌法,掌中耍一口金丝大环宝刀,真可谓所向无敌。短须大汉“嚓”一刀,力劈华山,直奔鳌拜顶粱门。鳌拜不慌不忙,轻轻往右一弯脑袋,刀落空了。鳌拜又忙一转身,顺势躲开了布衣老者的飞掌,转到了短须大汉的身后,把腿抬起来,照着短须大汉盆骨上那块脆骨就是一脚,“啪”,把短须大汉蹬得站立不稳,往前跑了十几步远,用大刀一驻地,才没有趴下。短须大汉被弄得汗流不止,他此刻才深知鳌拜的厉害,正想提醒布衣老者,不料那边只拆了七八招就分出了胜负,布衣老者被鳌拜震了个虎口断裂,血流不止。估计受了不小的内伤,鳌拜又是一丝冷笑:“今日就沙鸡警猴,让你们天地会的反贼知道我大清的厉害!”说着,双掌如泰山般压下,势必要取两人性命。布衣老者和短须大汉眼看鳌拜杀势将至,不由心中一冷,莫非今日要命丧这狗贼之手。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天空不由打了一声惊雷,打斗中的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望向半空,只瞧这天是晴空万里,没有丝毫要下雨的样子,怎会突然有此一声?
      正在迟疑之时,一道黑影“砰”的一声从半空中落了下来,直直地压在了鳌拜身上。千远湖畔一下子安静了许多。众人瞪大了眼睛望着眼前这匪夷所思的一幕,一名穿着怪服的少年压在鳌拜身上,他的左手上拿着一把类似于匕首的武器,而这把类似于匕首的武器不偏不移地插在了鳌拜的胸口,大片大片的血流在了地上,只见鳌拜是瞪大了双眼,嘴里只有出的气,哪有进的气。众人心理纳闷,鳌拜就这么。。。死了?
      只见这少年突然站起来,而离他最近的布衣老者和短须大汉捂着伤口惊得向后退了几步,愣愣地望着这来历不明的少年。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不小心摔下山的林七。
      林七摇晃地在原地挪了几步,清了清脑袋瓜才渐渐镇定下来。他整理了一下思绪,立刻想起自己刚才不刚从山上掉下来吗,怎么又一下子到这来了?还见到这么一群穿着古装的人,林七不由犯起了迷糊。
      “我是不是不小心到了哪个剧组了?”一定是的!林七想着,忙上前挽住布衣老者的手:“对不起,对不起,我听我妈说拍戏的胶卷很贵的,我这一来一定给各位添了麻烦,如今我是穷光蛋一个也拿不出几块钱,各位大叔导演大人有大量啊。”
      布衣老者听得稀里糊涂:“这位小英雄,刚才是你杀了鳌拜!”
      林七一听更是心惊,他摸了摸倒在地上那名男子的鼻子,竟然没了呼吸。
      “惨了!我捡了十年垃圾,想不到今天捡出人命来了,老天爷啊,你看我不爽就直说,何必要如此折磨我林七啊。不对。。。”他再次看向众人,又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几句死尸,似乎联想到了什么,他忙又挽住布衣老者的手问道:“大爷!您告诉我,今年是几几年。。。不不不,现是何年号?”布衣老者看到惊慌失措的林七突然问出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竟一时忘了回答。
      倒是一旁的短须大汉回道:“今是康熙十六年!”
      林七全身一下子像是触电一般,瞬间即麻。他停顿了片刻,竟不住地摇头,大声喊道:“不会的。。。不会这样的。。。我。。。我宁愿回去捡垃圾,老天,你怎么不让我死了啊,妈,孩儿不孝,不能侍奉您老而终啊。”林七不禁落下泪来,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小英雄你莫伤心,如今你杀了鳌拜,为我天地会立下奇功,若是你心念母亲,大可让几名天地会弟兄接其过来,我等一定好生款待。”布衣老者笑道:“对眼前的林七他虽一无所知,但毕竟杀了鳌拜,为汉人出了一口气,如今须接林七入天地会,让其听候指示。
      “待你个头啊,你知道个屁啊,我的娘啊!“
      “他娘到底怎么了?短须大汉忍不住问布衣老者。
      “先不管这,这些鳌拜的鹰犬怎么处置?”布衣老者望着已被人多势众的天地会弟兄制住的鳌拜走狗严肃道。
      “当然是杀了,壮我大明声威。”短须大汉不由分说,对一干弟兄做了一个手势,紧接着,正红旗满洲勇士被一一砍死,场面怎一个壮观了得。
      林七也懵了,他从小到大也只有在电视里看过这场面,不料如今刚穿越就碰到这么一件血腥的事,不过他对原先的社会也是绝望万分,这些没有带给他过多的震撼。
      募地,林七一下子从沉思中回到现实。他疯狂地跑了出去,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会被这帮鸟人无端地杀掉,众人也都没有留意这个奇怪的少年。
      “咦,那名小英雄呢?”短须大汉在人群中已经搜寻不到林七的身影,不由地皱起了眉说道。
      黄昏拖着疲惫的身躯而至,那一抹残阳痛快地射到了这一家家在林七看来既陌生又熟悉的建筑之上。林七已走了大半天,肚子是饥肠辘辘,滴水未进的他现在最想喝到一点水,哪怕是自来水。
      “不行,我走不动了。”林七思索着,其人已来到一户无匾牌的人家,通常这种无匾之户在清代多设为仓库,行头装运站,抑或是江湖人士经常交涉之地。但林七哪管这么多,拿点东西祭祭他的五脏庙才是真的。
      于是,凭借多年翻墙入户。。。不对,是上坑爬树的经验,他很轻松地进到了里面。谁知他刚一下墙,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处空旷的园地,大概这就是这户人家的后院了。这院子看起来相当荒芜,没有花草,也没有亭池,那大理石桌椅也早已锈迹斑斑,而更要命的是那几跟立柱皆已泛白,林七心中暗道:“莫不是一座弃户?”
      然而此时,林七突然听到一些古怪的声响,貌似从身后传来,他匆匆一回头,顿时吓得七魂丢了六魄。他面前分明立着三只怪犬,头被棕色的绒毛包裹着,身体壮如牛,那两排犬牙锋利且不住地往下淌着口水。林七想起来了,他在图书馆的书上看过这中狗---是藏獒!
      “我日!”林七此刻哪还镇定得了,藏獒是犬中之王,常在西藏内蒙古等地出现,后被用来做牧羊犬或镇宅之宠,此畜生性凶猛,一挑三匹狼那是小菜一碟,今日竟被林七误打误撞碰上。还一次三只,这不成心要他小命嘛。
      而此刻它们那不自然的眼神分明告诉着林七:“你是我的。”林七发觉自己怎么到哪都成了美味了,他上上哪里胖了?豆大的汗珠从林七额上流下,那可是吓出来的,他急忙摸了摸身后的宝袋,发现还在,顿时定了定神。接着,又拼命往里搜寻着救命法宝,不料找来找去到头来就找到一根牙签,还TM断了一截的,“完了。。。”
      “汪!!!”三只藏獒向林七伸出了魔爪。
      “啊~~~~~”

      第三章
      林七惶惶忽忽地游荡在一处黑暗的角落,这里什么都看不见,他几近绝望。但下一刻,一道刺眼的光亮令他产生了异样的感觉。他的前面有个可爱的女孩在溪边嬉戏,没有动人的面貌,只有玲珑的脸庞,没有勾魂的气质,却带给他安静宁馨的感觉,林七说不出的激动,他缓缓上前,靠近女孩,近距离看更显得她的可爱了。林七忍不住问道:“姑娘,在下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女孩停止了嬉戏,突然回过头来给了林七一个醉人的微笑:“我叫小土。”
      。。。。。。
      “小土!”也不知过了多久,林七缓缓睁开双眼,失神地叫着那个名字。接着他才发觉那只是他来到这个地方做的一个梦罢了。接着,他感到了无比的疼痛,而且是从屁股上传来的。
      “我日!啥不好咬,咬我屁股。”他咒骂了一句,才发觉自己身处一间房间的小床上。这是一个不高的房间,如果硬是要加上形容词的话,那可以说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房间。松树糙木做成的顶梁柱,两块破木板加栓加轴便是这张床。一张貌似结满了灰的八仙桌和用下等古铜做成的梳妆台,总之是一个字—破。
      不过这倒给他一种亲切感,他家也差不多如此,甚至比这更“古色古香。”
      顿时,林七眼前一亮,因为那张沾满灰尘的八仙桌上放了满满一桌酒菜。
      “偶的神啊,你终于开眼了。”林七蹬地跳下床,也不去想谁给他换的那衣服(古装内衣,类似于长衫装),他直勾勾地想要吃喝掉眼前的美味佳肴。不想他似乎忘了自己的屁股身负重伤,一下地便是一股刺痛传入神经,疼得他“哇”的叫了一声。那裤子也自然地掉了下来,这一掉不要紧,门却突然开了。下一刻,一长发披肩,身穿紫袍,白裤的美女呈现眼前,朱红的双唇,那双湛红的丹凤眼,加之无懈可击的脸庞,高而不平的鼻子,还有那白柘的肌肤,放眼现在也是当环球小姐的上上之选。此刻这女子右手执剑,冷冷地打量着林七,不过林七对美女一点也不感冒,他现在只想解决掉桌上的菜肴以及这尴尬的场面,幸亏他内裤依旧穿在身上,不然丢人可丢大了。
      “你就是良叔所说的杀死大狗贼鳌拜的那个大英雄?”林七一听似乎有点明白了,他似乎在穿越时用那把爱灵不灵的弹簧刀戈屁了鳌拜,实属侥幸,可虽然此乃大新闻,不过在这个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安全基本靠狗的年代,小心传输没那么快吧?
      林七笑道:“厄。。。这个,正是在下。其实那只是一时侥幸,小弟也是看那鳌拜不爽才动手的,算不上什么大事。不过大姐你现在可否回避一下,我的裤子。。。”
      “怕什么,顶多你是男的,我是女的!”女子大胆说道。
      “厄。。。”林七狂汗,这大姐思想也太开放了吧,不过他还是忍着痛弯下腰提起了裤子。
      “鳌拜的武艺天下少有,岂是侥幸可以杀的。你太过谦了,在下‘鱼芳’,自幼习武,愿意广交天下有识之士。今日难得有机会和英雄切磋切磋,生死由天!”说着,下一刻,鱼芳已飞快地拔出剑指着提着裤子的林七。
      林七听到最后四个字的时候简直傻了,“大姐,大家都是文明人,用不着动刀动枪的吧。”“唰”的一声,鱼芳冷声道:“哪来这么多废话,看剑!”
      林七只见那剑不留余力地刺向他,他立刻作出了反映---跑到桌子后面,心中暗骂道:“这美大姐今天没吃药是不是,出来就对我发疯!”想归想,他丝毫不敢大意,于是,局面成了鱼芳到处乱刺,林七到处乱跑,整个房间被弄得乱七八糟,再打下去房子非塌了不可。随着那张八仙桌被鱼芳野蛮地砍成两半之际,那桌菜也随之光荣献身了。
      “啊,我。。。的。。。饭。”林七那个心痛啊,他再也受不了了,于是他很有骨气地跪了下来,半哭带喊道:“大姐。。。大姐!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我要是知道杀鳌拜还有那么惨的后果,我就不杀他了,你大人有大量饶了我吧。OK?”
      鱼芳美目微微射出一股寒意,冷冷道:“你这人说话十句中有九句我不懂,我现在怀疑鳌拜到底是不是你杀的,老实交代!”说着,又想一剑逼过去,不过这一下倒被一声厉喝生生地震断了。
      “鱼芳,你干什么?”林七这才松了口气,看来救星到了。只见一名身穿白色布衣,头戴道钗,右手执刀的老者和一名身强体壮,面露微笑的短须大汉随身而入。
      “是他们!”林七惊诧了一下,这两位不就是围攻鳌拜又对自己说了一大堆好话的布衣老者和短须大汉吗?
      “鱼芳,这位可是亲手杀死鳌拜为我汉人扬眉吐气的大英雄,你怎可如此无理!还不向人家赔罪?”布衣老者厉声喊道,林七看到这位冷面美女虽然有点不太情愿,似乎却很怕布衣老者的样子,只得唯唯诺诺:“是鱼芳无理,请松子恕罪。”
      那短须大汉忙上前扶起林七:“小兄弟你别见怪,这个丫头好打报不平,天生就这性子,不过他的大名在江湖上可是人人皆知的,人称一剑为民—鱼娘子,今刚过弱冠,她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吃鱼,所以大家才叫她鱼娘子,连我也惧怕她呐!”林七看出这短须大汉是个豪爽直率之人,心中不由对这帮人亲近了几分。
      “平大哥,你怎么能把我的秘密随便告诉外人呢,人家毕竟是女孩子。。。”
      “我日,大姐你还女孩子啊,太扯蛋了吧。”林七在心中想道,嘴上却说:“鱼大姐刚才只不过想和小弟切磋一下,不料这地方太小,难以施展拳脚,小弟这点武艺哪登得了大雅之堂,承蒙鱼姐手下留情,才保住了点颜面。”
      林七简直太佩服自己了,他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打滚使他也练得一双好口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是他的专长。
      布衣老者连忙上前和短须大汉一同扶林七坐在床边,笑道:“英雄你真是太过谦了,对了,还未请教大名?”
      “在下林七,各位叫我小七就行了。”林七也笑着回道。
      “小七兄弟,我是个粗人,名字也粗,叫平大牛,今年三十二,我就一直肠子,要是你不嫌弃,我就占点便宜叫你一声小七了。”平大牛虽然五大三粗,可也算是平易近人,为人豪爽不拘泥规规条条,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哪里哪里,大牛哥,其实我也是从小读过书,咱们不必拘泥那些成规。”林七心中也是一阵激动,他已确定自己穿越到了三百年前的大清王朝,平大牛就是他在这个地方所交的第一个朋友,他怎么能不激动呢。
      一直在旁冷眼相观的鱼芳终于开口了:“还不知道他的底细,平大哥你就和他称兄道弟了。”
      林七听了有些生气,他从为见过如此冷言冷语的女人,以前他村子里的小翠虽然没有鱼芳那么漂亮,可对林七也是柔声细语,别提多亲切了。要不是看在这“美女”二字份上,林七还真打算趁她不注意上前海扁她一顿。
      “小七兄弟,老朽莫良松,会里的兄弟常叫我良叔,如若你愿意,也叫我一声良叔,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良叔!”林七感到慈祥的莫良松好象他爷爷一般,虽然林七和他爷爷从未见过面,听说他爷爷在抗日战争中壮烈牺牲了,但他此刻感多少感受到了来自莫良松的身上亲人般的温暖。
      “良叔,你不会想让他加入我们天地会吧?”鱼芳有点按捺不住了,他从刚才就试探到林七那三脚猫的功夫,不知他是用什么下三烂的方法杀了鳌拜。这对于一向正气凛然的鱼芳来说简直是可耻。如今听良叔的口气,似乎要邀请林七加入天地会,这怎么能让她平静。
      “没错,小七兄弟杀了鳌拜,救我们于危难之中,而今正是复我大明之大好时机,小七兄弟是不可多得的侠义之士。”这一番话让林七听得是飘飘欲仙,自己一下子从破烂王变成了侠义之士,说出去那名气可是五星级的,以后在江湖上少说也是偶像派的。
      “既然良叔你执意要如此,鱼芳也无话可说,我有点不舒服,先行告辞了。”说着也不等三人的反应,头也不回地走出房去。
      弄得平大哥和莫良松是尴尬不已,莫良松摇头叹道:“这鱼娘子,真是不懂礼数,也难怪,小七兄弟你不知道,鱼芳从小无父无母,被总舵主在一次南下办事时在杭州一河边捡到,才收她入了天地会,教她武功,说起来这孩子也停可怜的。。。”
      林七听了这话倒对鱼芳有了新的认识,自己从小也没有父亲,怎会不知道失去亲人的痛苦,想不到这鱼芳大姐也是性情中人,只不过脾气暴躁了点,下次见了她,尽量套近乎就是了。
      林七突然想到了什么,忙向莫良松问道:“良叔,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在哪?”
      “陈近南?”
      “对啊,就是那个韦小宝说的平生不见陈近南,号称英雄也枉然的那个陈近南。”
      “韦小宝是何人?至于陈近南老夫更是闻所未闻,小七兄弟你会不会搞错了?”林七忙骂自己是白痴,武侠小说看多了,怎把金庸的《鹿鼎记》混了进来,那根本是子虚乌有之事。
      莫良松见林七似乎有些不懂,忙解释道:“我们天地会是大明朝的后遗,最初只是朱三太子创立的一个组织罢了。”
      “朱三太子?”对于热爱读历史书的林七来说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朱三太子这个名字,照理论上是不通的。太子只有一个,通常是皇帝的嫡长子,经正式册立,备位东宫,始取得太子的称号。
      朱三太子乃长平公主之子,但史迹考究分为两派,长平公主与王之明所生,又有人说长平公主与明崇祯皇帝所生,具体时间还有真假太子这个典故---(高阳文献《宫闱披秘》)
      “朱三太子死后,崇祯皇上哀痛万分,可正值清兵入关,也顾不得安葬其入陵。后大明灭亡,而我们天地会也随着朱三太子之死开始转入民间,广交大明遗士,共同商讨服我大明之壮举,而如今的总舵主张毅也早已亡故,剩下我们几个顶着天地会的大旗继续反抗,而南方与北方的许多分舵也被鳌拜害得七零八落,无奈之下,我们只能破釜沉舟,伺机在鳌拜路经千元湖埋伏,准备与其决一死战。不料鳌拜武功之强非我等所能对付,情急之时,也幸得小七兄弟从天而降,杀死鳌拜,才救了天地会。小七兄弟真乃我们天地会的大恩人,请受莫某一拜!”说着,正要跪下。
      林七哪受得了这跪,忙上前扶起莫良松。可自己的屁股又不争气地疼了,平大牛见林七似乎股伤未愈,忙又扶他小心坐下。莫良松又旧话重提:“小七兄弟已知道了来龙去脉,不知肯否屈居加入天地会,共同为民造福?”
      林七一下子沉默了,他虽然穿越到了清代,不过一没武功二没势力,况且大清取代大明本就是历史趋势,和康熙和雍正他们对着干能有好下场?不过不答应嘛,自己再此就无安身之所,这该怎么办?
      平大牛见林七有所迟疑,大声道:“小七,你莫不是看不起我们天地会吧?”
      林七忙摇头道:“大牛哥你怎么会这么说,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侠,可锄强扶弱,匡扶正义这是我从小的抱负,尽管我穷,可我有骨气,我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也知道有些时候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林七索性豁出去了,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小弟愿意加入天地会!”林七咬牙喊道,莫良松和平大牛相视一笑,又缓缓道:“那从现在起,小七兄弟就是我们天地会的人了。你杀了鳌拜,现在可是兄弟们心目中的英雄,自然需要一个身份。如若你愿意,小七兄弟你就是南方分舵的舵主了。”
      林七一听,一时之间竟不知所措。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南方舵主可是相当于□□副主席了,自己这次误打误撞真是没白撞,早知道灭鳌拜那么有好处,林七早就灭他N次了。
      “唉,小弟何德何能,这重要位置我是万不敢当,还请良叔三思。”
      莫良松笑道:“小七兄弟不必推辞,如今你威望甚高,有我和平大牛在,一定力荐你上位。等等我就召集兄弟过来召开立舵主大会,小七兄弟大可放心。”看着莫良松那不自然的笑容,林七有种被卖掉的感觉。
      林七重重地点点头,心中暗道:“农民阶级的局限性啊。”
      “对了,小七兄弟,你家在何处?”平大牛随便问道。
      “宁波。”
      “宁波?”平大牛抓了抓头,他还从未听过有这么一个地方。
      “就是杭州附近的一个小村庄,不值一提,不值一提。”林七差点忘了自己可是身在三百年后的北京,和他们说三百年后的浙江那不是麻绳提豆腐别提了吗。
      “难怪,小七兄弟的谈吐有些奇怪,原来是南方人。冒昧再问一句,小七兄弟从前是干什么的?”
      “清洁工。”林七下意识地说道。
      “清节功,是一种高深的武学吗?”莫良松不解道。
      “呵呵,良叔你误会了,着就是。。。相当于一种。。类似于商贩之类的生意啦。”
      “哦,原来如此,那小七兄弟还有什么事吗?”
      “什么时候开饭啊?”
      “。。。。。。”
      吃了晚饭之后,林七如愿以偿地躺在了舒服宽敞的大房间。刚才那一吨庆祝他出任南方分舵舵主的饭至尽还令他回味无穷。而天地会的兄弟大部分也开了眼,一个瘦瘦的少年竟然先后蹂躏各式鱼肉。鱼芳这个鱼娘字的专属鱼汤也被他蚕食待尽。而她只能咬牙切齿地忍住愤怒,眼睁睁地看着林七把她那几条最爱吃的鱼吞入腹中。
      林七看着这舒适的环境不由感叹道:“这天地会也太抠门了,好歹拨点资金装修装修,不然人家还以为我们是丐帮呢。”望着窗外的明月,林七不禁想起了他的母亲和原来世界的朋友。
      其实从小到大他是孤独的,他在自己的世界享受孤独,却守着一分明净的心为着未来默默努力,他渴望人们理解他,认同他,他也渴望一段爱情,什么样的爱情呢?从小到大,自己就不是一个谈恋爱的人,因为他潜意识中觉得自己的出身令他的爱情观严重受挫。
      但是,现在他有了一点点的心动。是那个女孩,对,她叫“小土”。可爱的女孩,可爱的名字,可是那究竟是梦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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