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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4 ...

  •   想到以后整日都可以与他的传晖宝贝在一起,皓恩很是兴奋。
      中国人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皓恩更喜欢另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无论生死都在一起,爱到最后,爱到最高。如中国的梁祝,莎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那种永恒的感觉,超越了人类面对命运的无能为力和在广天阔地中的渺小,可以成歌,成诗,可以不朽。
      那种达到极致的情感高度,一直是他倾心向往的。

      遇到传晖之前,他不停地追逐,寻找故事里那种绝对宽容能够永恒不朽的爱。他试了一次又一次,却始终没有找到他要的,那种灵魂碰撞的感觉。
      在星辉岛捡到潜水遇险气若游丝的传晖,他知道,这个人将会熔入他的生命。
      为了将传晖留下,他做了许多荒唐事。

      当他看到传晖驾驶的飞机坠海,他才知道他错得有多离谱。—— 一个人的心,不是靠强权拘禁利诱软化就可以得到的。

      经过了那么多的误会曲折与磨难,他和传晖终于冰释了前嫌。
      现在,他只想每日每夜每分美秒守在传晖身旁,他要让他的传晖快乐、幸福、安稳、满足。

      “ 传晖,明天去公司上班,我应该穿什么衣服?”皓恩虽说八岁就开始做投资赚钱,却从不知道上班族的生活应该是怎样的。
      传晖正靠在床上看财经新闻,听皓恩问他着装的事,随口答道,“ 只要不是皇帝的新装就好。”不是传晖存心揶揄他。皓恩穿弹力游泳裤去大学舞会的故事太著名了,几乎每个哈佛学生都知道这个典故。
      “ 要不要穿西服打领带?”在皓恩的印象里,稍具规模的企业对员工的仪表都有专门规定。他到传晖的公司去,绝对不能失了礼仪。
      “ 倒不用那么正式,你自己穿得舒服自在就好。”传晖自己是最讨厌打领带的,进到办公室就会把那“狗脖套”取下来。在他看来,穿衣服穿得舒服头等重要。
      皓恩不是公司的在编员工,在着装上就不用刻意要求。
      传晖看过皓恩的衣柜,虽然种类繁多,却没有奇装异服。
      皓恩原是时装大亨的儿子,有个时尚杂志总编的堪称审美权威的老妈,又交过好数位名模女友,他是最懂得穿衣服的人。传晖不担心他会乱穿衣服。

      看皓恩围块毛巾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传晖不得不叫他,“ 你在练凌波微步?还不快到床上来。”传晖最怕这只熊把自己弄感冒。
      皓恩将传晖的话视为邀请,立马跳上床,泥鳅一样,哧地钻入传晖的被窝。

      传晖将被子裹得紧些,再用自己的手与足,去捂暖皓恩的手足。
      传晖温暖的眼神,让皓恩有些痴了,“ 传晖,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好不好?”他想与他的传晖一起,用一生的时间去印证那种叫永恒的东西。
      一辈子,一辈子。传晖在心底喃喃。他不喜欢把这种不着边际的话挂在嘴边。可是,他愿意去试。
      是皓恩,让他觉得有了爱的可能性。

      传晖把皓恩搂在胸前,点一下他的鼻子。
      “ 你这只坏熊。你害我娶不成老婆,以后你就给我做老婆。”
      “ 嗯。”皓恩哼哼。
      “ 你害我断子绝孙,以后,你得给我做儿子。”
      “ 嗯。”皓恩轻笑。
      传晖也被他逗得笑了。
      皓恩虽说有许多毛病,对伴侣却是迁就到了极点。
      他说的每一句话,皓恩几乎都是当最高指示来执行,即便他说错了,皓恩也从不会当面反驳。

      才洗过澡的皓恩,身上散发着浴盐的香气,滑腻的皮肤在传晖的睡衣上蹭啊蹭啊。
      传晖哪会不明白他的意思,低下头亲亲他的唇,“ 又想要了?”
      皓恩不好意思地用手指碰碰传晖睡衣上的扣子。
      传晖说,“ 明天要去公司,不能太折腾了。要不我帮你?”
      皓恩在心里小小地叹了口气。传晖穿上有这么多扣子的睡衣,分明就是不想让他做嘛。
      皓恩狠一狠心,很有志气地说,“ 周末再做吧。”
      听到皓恩这样说,传晖把皓恩抱紧了,自己也躺下来,“ 不做,那就睡吧。”
      传晖关了台灯,在皓恩背上轻轻抚拍,“ 小熊乖乖睡,梦里掰玉米,掰一个,丢一个……这一个,不一样……再也再也丢不下,把它把它抱回家……小熊抱着玉米睡,好梦做到大天亮……”

      皓恩垂下长睫毛,在传晖的抚拍下很快睡着。
      传晖替皓恩掖好被子,拨一拨皓恩的长睫毛,在黑暗里轻轻地笑了。
      这样子的皓恩,还真是头乖乖熊。
      如果可以,他愿意每晚哼《小熊玉米歌》哄他的小□□入眠。一辈子……

      第二天皓恩与传晖一道早起。
      吃过早餐,两个人步调一致,一起出门。

      皓恩说,“ 传晖,今天我来开车吧。德立特把我的驾照带来了。”他持的是国际驾照,通行各国。
      传晖答得简洁,“ 不用,有司机。”不但有司机,副驾驶座还坐了保镖战伟。
      同意了皓恩进传讯,传晖便开始着手安排相关事宜。
      传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从父亲那里将以前暗中保护他的那几个影子护卫正式要了过来。战伟是其中之一。战伟曾在□□担任过警卫工作,格斗、枪法、跟踪、监视都是顶尖水平。

      皓恩本来设想,由他开车,放一段轻曼的音乐,在去公司的路上,与传晖来段浪漫的晨曲。
      谁知道,司机的位置早被人占了。不仅如此,副驾驶座上还坐了一个长相普通却十分精干的保镖。
      传晖以前去公司都是自己开车的。为什么多了个他,就如此兴师动众。
      皓恩小声嘟囔,简直弄得跟运钞车一个样。
      他不知道,他的安全,比千万现钞还要紧。—— 这辆车后面,还有两个保镖开着车保持距离押后,而德力特早已到传讯去检查监控设备就位工作了。

      到了传讯大厦,司机去停车,只有战伟跟在身后。
      皓恩吁出一口气,与传晖一起进入大堂。

      开阔的大厅里,尽是年轻活泼的面孔。
      传晖向每个人点头致意。
      “ 早,小郭。”
      “ 早,莉莉。”
      “ 沈先生早。”

      趁着传晖与人打招呼的空挡,皓恩放亮了目光,探照灯一样地将人群扫射一遍。
      哇,好多俊男美女!
      年轻的男男女女,个个都那么精明干练,焕发着朝气与自信。
      难怪传晖不准他进传讯,难怪传晖每天上下班那么准时。
      皓恩立刻有了危机感。
      不行,他一定要利用在传讯任职的机会,广泛调查,收集资料,掌握敌情,以便兵来将挡,水来土淹。

      企业界有种传闻,说从事高科技行业的传讯美女如云。
      许多人到传讯大厦溜达或用餐,只是为了领略一下传讯的风景。

      据说每次传讯招聘,来得最多的是有学历又有能力的美女。
      原由何在?
      因为传讯总裁年轻英俊又懂得经营,是香港首屈一指的钻石王老五。
      如果说美女们是冲着传讯总裁来传讯的,那么,各路才子帅哥则是被传讯的优薪、发展空间和美女吸引而来。
      偶像效应当真不可小视。一环扣一环,一波推一波。
      传讯能在不几年的时间内发展壮大,与沈传晖的个人魅力不无关系。

      虽然传讯多数部门都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还是习惯每天早晨按时到公司报到。
      因为只有在那个时间,可以与他们的沈总裁碰面。
      年轻的总裁,任何时候都是神采奕奕,永不言累,永不言败。
      只是那种自信的姿态,已叫人受到鼓舞。

      今天气氛却有些不同,众人都显得有些拘谨。
      沈总身旁那一位,好似童话故事里骑白马的王子,即便是被现实磨得失去了做梦能力的人,看到他,也会产生无数浪漫的遐想。
      那双含笑的眼睛,扫视到每个角落,与每个人打遍招呼。
      只看那双善于传情达意的眼睛,就知道,那人生来便是为了颠倒众生的。

      传晖和皓恩走向电梯的时候,原本等在电梯前的员工自动闪让一旁。
      这两个出众的男子站在一处,一中一西,一个内敛沉静一个气质飞扬,相互映衬,真有说不出来的赏心悦目。
      这样的人物,宁可侧目远观。—— 贸然挤上前去,只会破坏了风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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