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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8 ...

  •   这段时间里传晖的心情非常的好,用幸福不足以形容。
      那种好象酒醉半醺身处云端内心却又满满实实的状态,应该叫做美满。

      每天下班回到家,小熊会象狐狸犬一样兴冲冲地跑来给他开门拿拖鞋,看他的眼神也与狐狸犬一样。
      然后小熊会一边亲他一边抱着他上楼。
      传晖一再强调自己是成年人有脚会走路又不是残疾不用人抱,小熊却说他上一天班累了,自己一天没见到他,很想他,想抱抱他。
      虽然他觉得小熊喜欢人的方式实在有点怪异,可是既然两个人已经在一起了,在不违反重大原则的前提下,能够迁就对方的,就随对方的性吧。

      一向海阔天空四海遨游的小熊为了他窝在香港这个小岛上,日子过得也怪闷的。
      小熊本来是耐不住寂寞的个性,可是和他在一起之后,一直很克制。
      他去上班,小熊就自己找娱乐消磨时间,从来不会在他上班的时候打电话干扰他。
      每天下班回家,看到小熊雀跃的神情,传晖的心情都会变得复杂。
      其实他也不想把小熊拘束在这种封闭的环境里,但是他没有更好的办法,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觊觎着这块无价宝。他冒不起这个险。

      这阵子小熊每天都好乖。
      每天等着他回家。他回家后小熊会放热水帮他洗澡,帮他搓背、按摩。
      吃过晚饭,两个人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或者影碟。
      小熊会告诉他这一天自己干了什么。

      怀里是小熊温热的身体,耳旁是小熊的絮语。
      小熊的一天是这样过的:下午他跟德力特打壁球,三胜二负。
      还有,庄庆叫人送了一幅画给他。

      那幅画,因为尺寸太大,只得暂时放在一楼的大厅。
      那是一幅风景油画,画的是莫奈的花园。
      油画的透视法,揉入国画的晕染手法,使画面呈现如梦如幻的调子。
      不得承认,庄庆画的风景,不止是技巧高明,更充满了诗意与哲理。那一草一木,一朵花一片阴影,都仿佛各有生命与个性,在阳光呢喃低语,在风中舞蹈或栖息。

      为了完成这幅画,庄庆在吉□□的小旅馆住了半个月,每天去莫奈的花园写生,之后,他带着写生素材回港,又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这幅画才最后定稿。
      庄庆在香港、澳门和东南亚开个人画展时,多个买家开出高价求购这一幅画。

      传晖在自家大厅里看到这幅画,当时就冷笑起来。
      传晖也向庄庆买过这幅画,被庄庆用“艺术无价”一口回绝。
      其实传晖对身外物一向看得极淡。喜欢这幅画,画展上多看几眼也就是了。
      传晖买这幅画,是想在母亲生日的时候,送给母亲。

      沈夫人对珠宝首饰兴趣缺缺,只热衷艺术品的收藏。
      沈夫人有一个心愿,就是在香港办一个小型的艺术博物馆,免费开放供人参观。
      沈夫人的收藏重点是香港年轻一代艺术家有个人特色的作品。
      庄庆的画展,沈夫人在这幅画前伫立良久。
      她有心收购这幅画,但作者是儿子的同学、挚友,她实在不方便开口。

      传晖了解到母亲的心意,开了一张空白支票给庄庆,直接说想买这幅画。
      谁知道庄庆不但不卖面子,还一脸鄙夷地说什么“ 非卖品,多少钱也不卖。”
      传晖当时就火大。不就是一幅画?什么艺术无价。只要开得出价钱,梵高、毕加索的真迹也能买到。
      你庄庆算老几?开过几次画展,拍出去几幅画,媒体再捧一捧,就真以为自己能永垂不朽了。
      传晖沉下脸,收起支票拂袖而去。——

      这回倒好,见着“米开朗琪罗的大卫”,居然把多少钱也不卖的“传世之作”拱手相送。
      还真舍得下血本。——

      传晖问皓恩,“ 你去过庄庆的画室了?”
      皓恩点头。
      传晖说,“ 画肖像我不管,人体,不许!”
      皓恩笑,“ 如果传晖要画我,怎样画都可以。其余人,我不会给他画的。”
      皓恩何尝不知道,庄庆讨好他,还不是想哄得他高兴,再以为艺术为名脱光他的衣服。

      如果庄庆当真是现时代的米开朗琪罗,皓恩倒是可以考虑为艺术做些牺牲。
      可是他看过庄庆的画。庄庆擅长的是风景,人物画得也不算差,但绝没有成为米开朗琪罗的可能性。
      再说绘画模特那种苦差事,也不是皓恩能胜任的。

      庄庆还算知趣,只是送画,并没有上门骚扰。
      传晖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
      皓恩只不过在他面前疯一点,在外头应酬还是有纹有路的。

      无风无浪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
      直到传晖接到传讯的大股东威尔逊从纽约打来的电话,他才知道,这半个月的平静日子,不过是皓恩做给他看的假象。

      传晖曾在威尔逊的银行工作过一年。
      传晖到美国游说融资,威尔逊是第一个掏腰包的人。
      传讯募集资金在美国上市,威尔逊是发起人之一。
      威尔逊极少干涉传讯的日常事务。亲自打电话来,必然是有重要的事。

      “ 传晖,听说道森在香港?”
      传晖要反应一下,才能想起来威尔逊所指的是何人。
      和皓恩一起,传晖从来只叫他的中文名字。皓恩的另一个身份,传晖几乎已经忘了。
      “ 香港的股市,有没有什么动静?”
      “ 我已经叫证券部的人盯紧。”因为下半年要增发新股,证券部已经处于备战状态。
      “ 你与道森是哈佛校友?”旁敲侧击,是为了引出正题。
      传晖轻轻答一声,静侯下文。
      “ 听说天诚有意聘请道森做财务顾问。”

      传晖的父亲,姓沈,名天诚。
      天诚是沈氏的核心企业,亦是香港股市上的领军绩优股。

      消息自威尔逊口中说出,自然不会是空穴来风。
      威尔逊的银行在全美排名前十。这样的大人物,不会有空去听街头传闻。

      传晖握着电话听筒的手,已在微微发抖。—— 身边发生这样的大事,他竟然毫不知情。
      他千方百计想阻止的,到底还是来了。

      “ 我与美国的几个大股东商量过了,如果道森肯在传讯挂个职位,我们几个凑股份给他。”
      威尔逊的意思表达再明确不过。他和美国的其他股东出钱,传晖去做人情交涉。事成后利益均分。
      威尔逊倒大方,连正处于升值阶段的股份都肯出让,还白给他这么大的便宜捡 —— 只出人情不出钱就能得利分红。
      可与股份等值的人情交涉,是好做的么?
      这威尔逊还真是会给他出题目。竟叫他去与自己的父亲抢人。

      放下电话,传晖按压胀痛的太阳穴。
      又有电话打进来,是大哥。
      大哥的声音里有不可抑致的愉悦,“ 传晖,今晚有个酒会,是爸妈主持的,你一定要到场!”

      粉墨登场的时候,终于到了。——
      连一向不理世事的母亲都出来捧场,他又怎么可能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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