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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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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念书时,传晖一直是半工半读,自己赚得学费与生活费。
自哈佛毕业后,传晖又在纽约一家银行做了一年投资顾问,才回到香港。
回香港后,为着工作的便利,传晖拿出经年的积蓄,以按揭的方式在商业区买了一套小公寓住着。
到传讯挂牌上市,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传晖的名气也如日中天,走到哪里都招人瞩目。
周刊把他当娱乐明星,狗仔队整日在楼下侯着。
大厦内单位众多,出入的人流又极为繁杂。
家人为着他的安全,多次勒令他搬回家去住。他自然是不肯。
父亲知道他反感香港豪门的做派,又怕他出意外,只得暗中派保镖跟着他。
初时传晖十分抗拒,出了门就设法将保镖甩开。
后来市内接连发生几宗绑架案,绑架目标均是他这样的豪门公子,他也就不好再反对父亲的安排。
香港的治安状况,他也是知道的。他发生意外,替他揪心扯肺的的还不是家里人。
身家大到那样,小公寓实在是不适合再住下去了。
传晖在海边置了一块地,建了一所带花园和游泳池的房子。
传晖素来崇尚简洁,房子建好后,只布置了用得着的部分,其余房间,粗装后一直空着,现下他想将闲置的空间有效利用起来。
传晖随口说了装修的事,大嫂便介绍了方文琪。
传晖不好推脱,也就顺水推舟,让秘书南茜跟方文琪联络,带方文琪去看房子。
过了几日,方文琪带传晖去看了市面上的一些家俱跟装饰材料,又带传晖去事物所看现成的样本,再与传晖讨论室内装修的事。
传晖说,“ 房子现在住着人,也不想大动,想改装几个房间,另外,还想添一些花园设施。”
文琪说,“ 材料先看看样本,没有现成样本的,我拿图片给你看。等方案拟出来,我做了预算,你再定夺。”
传晖笑着说,“ 我是糊涂人,忙起来就更糊涂。房子怎么装,你定夺就好了。至于采买材料和其他的杂事,我让南茜帮你。”
文琪看过房子,已经拟出了大致的装修方案。
文琪将效果图拿给传晖看,“ 你先看看,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再改。”
传晖粗粗看一下,抬起头说,“ 已经好到不能再好。”
文琪看传晖神情飘忽,象是心里有事的样子,便不再多说,将图片与样本收起。
看看天色已晚,传晖邀了文琪一起用餐。
传晖征询女士的意见,“ 不知道方小姐的喜好,喜欢法国菜还是日本菜?”
年轻女孩子,大都喜欢法国餐馆日本餐馆的情调。
文琪却是个直率的人,快人快语的申明,“ 我是地道的中国胃。”
这个美丽的女孩,竟是毫不矫情。美丽之外,更添了几分可爱。
传晖眼睛里露出些表示赞同的笑意,“ 我跟你一样,也是地道的中国胃。”
文琪看到传晖总是沉思的眼睛里那一抹明朗的笑,心里有微温的感觉。
这个男人,只是那么轻微地一笑,连周遭的空气都会跟着微微颤动。
真正有魅力的人,大约就是这样吧。
无须说话,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已经令人倾倒。
两人达成共识后,就近去了富丽华。
富丽华顶层的旋转厅,可以俯瞰满城灯火。
传晖将点菜的任务交给文琪,自己要了杯苏打水喝着。
文琪翻一翻菜单,问,“ 你喜欢什么?”
传晖老实说,“ 我不挑食。”
文琪点的菜也简单,一个松鼠桂鱼,一个清炒西兰花。
传晖与文琪都是不喜浪费的人,两个人配合着,将盘碗内的饭菜吃个干净,传晖又要了个什锦果盘。
吃着水果,两个人聊起在外国念书时,大学餐厅是如何的可怕。
传晖随便问,“ 你在英国学的设计?”
文琪说,“ 本来学的珠宝设计,后来才转的室内设计。”
“ 珠宝设计?”传晖看一看文琪,浑身上下,无半点装饰,整个人却是晶莹透亮的美丽。
其实,稍微想一想便透彻了。
本身美如珠玉的人,又何须那劳什子的身外物来映衬。
文琪忽然问,“ 传晖,你爱过吗?”
传晖略略地怔住。
“ 我的问题很蠢吗?”
“ 不,”传晖侧目看向窗外,想着文琪的问题。
过了一会儿,传晖才将脸转回来。
传晖看着文琪,缓缓地说,“ 爱是太奢侈的事。”
文琪听得传晖这样说,心下已是明白了,传晖不相信,亦不打算爱。起码,对她,传晖是没有这层意思。
文琪心有不甘地说,“ 天底下,你应该是最有资格爱的,除非是,你不要。”
要家世有家世,要人材有人材,有事业,有名气,这样的人说爱太奢侈,那,还有谁享受得起?
传晖嘴角微微上扬,眼底却飘出了些苍凉的湿意,“ 爱是不需要资格的。”
要讲资格,论条件的,便不是爱了。
落地玻璃上,逐渐变得暗沉的夜色,象孔雀尾上的蓝,闪耀着微寒的光。
手指触摸上去,隐隐的觉得割痛。
传晖想起叫他宝贝的那个人。
那个人,疯起来,可以将自己的肝脏割一片给人。
那个人给他的,算是,爱么?
教他,无以承受的……
文琪清清楚楚地看见传晖眼睛里的失落。
那一刻,文琪心里有说不出的颓丧。
传晖,是懂得爱的。只是,爱的人不是她,不是她。
吃完饭,传晖和文琪自酒店出来,刚走下台阶,便有一道光闪过。文琪下意识地举起手,用手遮住脸。
传晖马上反应过来,狗仔队在拍照,拍的是走在他身边的文琪。
传晖最恨累及无辜,当下不管不顾地冲过去,也不看人,抓住数码相机,利落地将适才的镜头删除。动作之迅捷熟练,使得拍照的人与文琪,一时都愣在原地。
好半天拍照的人才嗫嚅,“ 你,你……”
传晖沉着脸说,“ 要拍照,去拍娱乐明星!我没有义务娱乐市民。”
拍照的记者见一向温文亲和的传晖发火,不由怵了,收起相机一溜小跑地闪忽而去。
传晖心怀歉意地对文琪说,“ 不好意思,连累到你。”
他是被狗仔队盯惯了。文琪不同,本来身家清白的女孩子,因为与他吃了一顿饭,便被娱乐小报乱写一通,实在是不值。
文琪懂得传晖的心境,豁达地说,“ 做沈传晖也不容易。”
人人仰视的成功人士,表面上无限风光,实际上,那样的寂寞。
偶尔跟异性吃顿饭,也会被人写成文章拿到市面上去卖。
文琪知道传晖对记者动粗,是为了维护自己,心里有意外的感动。
都说逢商必奸,传晖,却是那样真性情的一个人。
那样一个人,却是那样的寂寞。
传晖对文琪说,“ 天晚了,我送你回去。”问文琪地址。
文琪笑传晖的不理世事,“ 你不知道么?我们是邻居。”
“ 是那幢西班牙式的建筑吗?红屋顶的。”
文琪不由得要打趣他,“ 你是只认房子不认邻居。”
传晖也自嘲地笑,“ 我回到家便是足不出户。”
其实是在高强度的工作之后,已经累到不能动弹。
不几年的时间传讯便发展到这样的规模,其实是他提前透支了自己的生命,不要命的干出来的。
本来,他是想,先立业,再成家,找个清清亮亮的女孩子……
遇到骆皓恩,一切都被打碎。
碎得那样彻底!
传晖想起他与皓恩之间的恩恩怨怨,觉得已是那样遥远。
然而,经过了那样的癫狂燃烧之后,他是再不可能,去爱别的人了。
那个人呢?
那个将香槟当水喝的人,动过肝脏手术之后,是再不能碰酒精了。
那个从来不会抑制自己欲望的人,耐得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