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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No.1她
从前的我,只知道服从,只知道做好我的大小姐,只知道高傲的昂着头应对众人羡慕的眼光。
但现在不同了。
不同的在于,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前些日子我和厨娘的女儿杨琴一同前往"霓裳"唱戏班子听戏,第一场是《紫钗记》。
那场戏中有一段词我记得很深:“我未见赋诗人,已爱缠绵诗中句,谁料诗中句,不及美丰华……”
还有一个人我也记得很深,叫做方知有。他在戏里扮作李益,没有化很浓的妆,面庞清秀,鼻梁高挺,穿着青丝戏袍,声音也是极好听,举手投足都有一种公子的气质。而他的眼睛,如星星般灿烂,叫人挪不开眼。我的脑子中只剩下一个词:公子如玉。
后来听杨琴说,他没身份没背景,偏有一副好嗓子和好模样,就出来唱戏糊糊口。
我在那之后并不常见到他,反而会从杨琴的口中听说他的消息。
听说他最近修了头发,显得愈发精神了;听说他很招小姑娘喜欢,许多小姑娘打扮地花枝招展在他常去的地方等候,希望他可以注意到她们;听说他最近又在排新戏,很辛苦,似是瘦了;听说他总爱在早晨骑上自行车,去同一家早餐店喝豆浆……
我看得出,杨琴也欢喜他,因为那个小丫头在说起他的时候,眼里亮晶晶,就好似……就好似我听她讲他的事的时候那般,眼睛亮晶晶的。
后来,杨琴同我说起,她又去看他唱戏了,这次唱的还是顶顶好,她还买了一束雏菊亲手送给了他,他微微地笑,轻轻柔柔地道谢,可温柔了。
我不免地开始羡慕起她来。她可以去见想见的人,去追求喜欢的事物,可以轰轰烈烈不在意结果。而这些,我通通不能。总有人说羡慕我,羡慕我的家世,羡慕我的才华,羡慕我的容颜。只晓得服从的提线木偶,有何好羡慕的?这些东西,哪有自由来得重要?
有些奇怪的是,我只看了他一眼,却会如此难以忘怀,或许喜欢就是这样没有道理的一件事吧。
十六岁这年,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他让我开始向往自由,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
No.2他
我是名戏子,说不上有多喜欢唱戏,只是混口饭吃,人在江湖生不由己罢了。
记得那天,我唱的是《紫钗记》的前几回,习惯性地往贵宾席望了一眼,对上了此生再也忘不了的那人的眼,差一点就忘了词。她身着素色旗袍,衬出她身姿和肌肤的完美,笑起来云淡风轻,好似没有任何忧愁。她听戏听得很专注,认真的表情让人不愿惊扰。
我定了定神,接着唱道:“我原是陇西人,适作长安客,愿折蟾宫桂,来伴玉瓶花,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
这是李益和霍小玉的初见,亦是我和她的初见。
我下场后,在后场假装不经意地问起她的名字,我才知道,她是林家的大小姐,林斯人。
金枝玉叶。
后来,一个叫做杨琴的姑娘送了一束花给我。我见过她,那时她坐在林斯人旁边听我唱戏。她叽叽喳喳地说了许多,我没听进几句,但有一句话却在我的耳朵里炸开。
她说她有个朋友,叫林斯人。
听到林斯人的名字,我的嘴角便不由自主翘了翘,但这个姑娘好像误会了我笑的含义。
之后的许多天,她都在我的必经之路等候,甚至搓了胭脂,我远远看到便急忙掉头,虽然我很想从她的话中听到些有关林斯人的消息,但我知道不能这么做,毕竟我给不了她想要的。
是因为有了所念之人吗?我开始心不在焉地对待唱词,对李益和霍小玉的故事也不再那么有兴趣,甚至有时走在路上我会莫名笑了起来。但我并没有觉察,直到某天有个朋友在我傻笑的时候摸摸我额头,嘀咕了一声:\"没发烧啊?\"我才后知后觉,我大概是,喜欢上她了。只一眼,就喜欢上一个人,会不会太随意了点?不过也许,这是一种灵魂的吸引吧。
可是啊可是,身份的差距就摆在那里,方知有,你还痴心妄想着什么?
从前,我对“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是不屑的,但现在,我宁可变成一个土财主,好将她明媒正娶。
十九岁这年,我喜欢上一个人,她让我开始向往富贵,向往……有她的生活。
No.3她
这么多天过去,终于又让我看到了他。
我上街去挑些布料,准备做件新衣裳。现已入秋,风吹得有些凉。我让老板帮我将我看中的布拿下来,却听到有个熟悉的声音说:“吴老板,有什么好一点的料子可以用来做冬衣?”心里一惊,手帕便掉到了地上。
他拾起手帕,递给我,微微地笑着:“方某不小心惊扰到了姑娘,实在抱歉。”
看着他,我说不出话来,只摇了摇头,表示没关系。但我却有注意到,他今天戴了黑边的圆框眼镜,他的手指修长。嗯,很好看。
坐黄包车回家的路上,我不住地想笑,我喜欢的人竟是这么地绅士,若是在洋人那边,指不定就有什么漂亮的小姐像飞蛾扑火一般地追求他呢。
但回到家后,我才知道为什么我的爸爸会允许我出门选布料裁衣裳。
家里来了客人,爸爸看我回来了,就拉着我到贵客面前说:“叫沈伯父,以后到了他们家,可不许再闹小孩子脾气了。”
我愣住。什么叫以后到他们家?
爸爸看我没什么反应,有些尴尬地对沈家人解释说我的性格比较内敛。沈家人表示没关系,因为这样才有大家闺秀的样子。
吃饭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是沈家的少爷,沈阔,我未来的……丈夫。他五官硬朗,听说还是个军官。和方知有一点也不像。
送走客人,爸爸妈妈一脸兴奋,絮絮叨叨的说着沈少爷的好,说我有福气,可以嫁一个好丈夫。
我冷笑:“我的爸爸妈妈都不跟我商量就把我嫁了,我可真是有福气。”
他们的表情瞬间凝固,没等他们再说些什么,我便转身上楼回了房间。
婚期已定,下个月十九,可真是个好日子。
No.4他
我见到林斯人是在朋友的布匹店里。
她似乎有被我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到,手帕都落到了地上。我才借着递手帕给她的机会冲她笑了笑。她是真的很害羞,我看到她的耳朵都红了。
朋友送走林斯人,和我聊了两句。
他说:“林家小姐有福气,马上就要嫁给军官老爷做老婆了。刚刚她来啊,估计就是为自己结婚置办新衣裳吧。”
我愣住。
“嫁人?”
“对啊,听说是两情相悦呢。果真,有情人能终成眷属呢!只不过,眼看马上就要打仗了,而林小姐嫁去的地方,离敌人攻打的地方很近。下个月就嫁,而她丈夫可能新婚不久就要去战场,估计林小姐要独守空房许久了。”朋友又问到:“到时政府征兵,你会去吗?”
没等我回答,他便自顾自笑了:“你一个文文弱弱的戏子,肯定不会去凑那个热闹的吧。”
我只一笑,没说什么就道别了。
这么大的信息量,直到走到家都没能消化完,胸口有些闷得慌。
结婚。两情相悦。军官。下个月。战争。
想着这些,一夜无眠。
但我下定决心,到时候政府征兵,我也去。保家卫国不敢说,但是,我要尽可能地拖住敌人的脚步,那些会伤到她的人,必须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还有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她便要嫁人了啊,不过她能幸福我也会很开心的。
但真的会开心吗?
我不敢保证。
戏班子老板看我最近不在状态,就让我回去休息个几天再回去。他说:“你可得赶紧把身体整好,马上就要排练新戏了,到时候林家的喜酒可别错过了。”
我笑:“定是不会。”
No.5她
对于终身大事,从小习惯了服从的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我天真地想着,爸爸妈妈那么爱我,我若是强烈要求不嫁,他们定不会强迫我的,再不济,我便绝食。
可当我真的态度坚决地抗议,爸爸一个巴掌狠狠地打在我脸上时,我愣住了。他竟然会为这件事打我。之后,没等我绝食抗议,他就先把我锁在房间里,吩咐女佣除了水可以送进去,其余的吃食一概不给,谁敢送饭进去,就别在林家呆下去了。
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连眼泪都忘了流。
真的不是我不想反抗,而是我没有这个能力去反抗啊。
第二天,妈妈来到我房间,好言相劝。
她说,现在眼看战火就要烧过来了,嫁个军官总是好的,若是有作为,可以让我吃饱穿暖,就算没有,好歹有一身武艺可以护我周全。
我承认,他们为我找个军官丈夫的确是为我考虑,可是嫁一个自己不爱的人意义何在?
但妈妈又说,如果我一天不服软,爸爸就一天不放我自由,直到出嫁,五花大绑也要把我绑上花轿。
我想了想,同意了。因为这样硬碰硬结果也不会改变,还比以前更不自由,不如答应了,好歹,可以在出嫁前有机会告诉他,我喜欢着他。
妈妈满意地点头,对我说\"你出嫁那天“霓裳”戏班子会来唱戏,其实你爸爸他还是很关心你的,他知道你喜欢听那个戏班子的戏。\"
可是,他并不知道,他的女儿喜欢的其实是戏班子里的人,而不是戏。
我开始写那封信,那封告诉方知有我喜欢他的信。我想,我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事,都是为了他。
“方知有先生:
近来可好?
自从听过你的戏,心里就没有放下,没放下的是戏还是你,我一开始实在没分清。但是先生,我现在可算知道了那个答案,是你。
你的每一个动作和神情都那么传神,你的声音又是那么好听,尤其你的眼睛,像一个漩涡,吸引着我,无法自拔。原谅我实在无法用很美好的话来形容你,第一次写这种不矜持的信,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从前的我,软弱,只知道服从,但遇到你之后,我变得不一样了,你知道吗,因为你,我第一次顶撞了我的爸爸,因为我不想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更何况,他与你不论是长相还是性格都截然不同。
我说这样的话会不会令你反感?毕竟对你而言,我也许仅仅是个陌生人。但我还是想说,你带圆框眼镜的模样可真好看。
…… ……
先生,今天我就要嫁人了,有些话就顾不上是否合乎礼节,只管说了出来,毕竟以后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了。
先生,你看完这封信不要笑话我,好吗?我这一生就勇敢了这一回,拜托了,不要笑话我。
林斯人书”
写完信,我发现我一直没落的泪,掉在桌上,留了下一块水印。
No.6他
真的是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今天,是她出嫁的日子。而我要去唱最后一场戏,为她,然后奔赴战场,也是为她。
“知有,好了吗?”
有人在外面催,我应了声,便出了门。
外头一片喧哗,每个柱头都挂上了大红色的绸缎,我想到第一次见到林斯人时她身上的素色旗袍,顿觉得这场婚礼的装饰一点也不适合她。
如果让她嫁给我,我定是要按照西洋人的那一套,让她风风光光地嫁给我,她穿西洋的素色婚纱肯定会很好看。
我苦笑,现在想这些有的没的有什么用?她今天就嫁人了,而新郎不是我。
今天要唱的是《紫钗记》的最后几回,李益和霍小玉的结局是美好的,可我和她却还只是陌生人。
“……钗头燕,鞋儿梦洒酒家钱,堪留恋,情世界业姻缘,尽人间,诸眷属看到两团圆……”好一个两团圆。
演完戏,我回到林家为我们准备的更衣室换衣服,展开长衫,一封信掉了出来。将它捡起来后,外头的狂欢声似乎离我很远了,我只听到我的心跳。
现在是在林家,什么人会在我的衣服里放信?难道是……她?
颤抖着手,我开启了信封,首先就看向落款处。上面赫然写着“林斯人书”。
我的心狂跳,迫不及待地开始读这封信。
“方知有先生:
近来可好?……”
不好,自从听说你要嫁人后,一点也不好。
“……原谅我实在无法用很美好的话来形容你,毕竟是第一次写这种不矜持的信……”
没有,你说的话在我看来都很美好。我很开心。
“……我说这样的话会不会令你反感?毕竟对你而言,我也许仅仅是个陌生人。但我还是要说,你带圆框眼镜的模样可真好看……”
一点也不反感,我心里很是欢喜。你也不是陌生人,你是……我喜欢的人。你若是喜欢我戴眼镜,那我以后会常戴。
“……先生,你看完这封信不要笑话我,好吗?我这一生就勇敢了这一回,拜托了,不要笑话我。”
怎么会笑话,高兴还来不及呢。
看完信,我的眼睛也湿润了,我真的好欢喜好欢喜。原来她也是喜欢着我的。原来她和她丈夫不是两情相悦。
我发现信封有一处鼓起,将里头的东西倒出,一颗红豆,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一个“林”字。
这时,听到外面有人说:“快看,新娘子的花轿出府啦!”
“哎呦,瞧那新郎官长得真俊!”
我推开门,冲了出去,外面全是看热闹的人。
“麻烦让一让!”
我挤出人群,又停下了脚步。
斯人,我现在好想把你从轿子里抱出来,带你远走高飞,但我知道我不能,不是我懦弱,而是我怕你会跟着我吃苦,怕你不习惯漂泊的生活,怕你以后会后悔和我一起走。所以斯人,你一定要好好地幸福地活下去,我给不了你什么,不如干脆地放手。
第二天,在出发去战场前,我去了林斯人嫁去的那个县城,见到了杨琴,她说她是林斯人的陪嫁丫头,所以才会出现在这里。我实在是找不到别人可以帮忙了,便央求她帮我把那颗红豆带给林斯人。
我在那个“林”字的后面刻了一个“方”,我想林斯人应该懂我的意思。
杨琴很爽快地答应了,可我没想到的是,她会转身就将它交给了沈阔。
No.7有人燕尔新婚,有人战场尸骨渐冷。
出嫁那天,我支走了丫鬟,偷偷跑到戏子们换衣服的房间,找到了方知有刚换下的衣服,外面很吵,大概是要开始唱戏了,我偷偷把鼻子靠近他的衣服,有种淡淡的花香,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花。栀子还是茉莉?这不重要。
我把那封信和一颗刻了我的姓氏的红豆一同放进他的衣服里,心脏怦怦狂跳,人几乎要坏掉。
瞥见穿衣镜里那抹红色的身影,我不免有些烦躁。如果是我自己选,我绝对不会挑这种鲜艳的嫁衣,我更喜欢西洋的素色婚纱,简单点的更显大气。
我又偷偷溜回自己的房间,这时,开始唱戏了,今天唱的是《紫钗记》的最后几回。
我听到他的声音,想象着他的表情和动作。他的声音有点颤,是不舒服吗?
“……钗头燕,鞋儿梦洒酒家钱,堪留恋,情世界业姻缘,尽人间,诸眷属看到两团圆……”多好的结局啊,只是为何主角不能是我和他?
戏唱完后,沈阔到了,我上了轿子。
大概不会再见到他了吧。
嫁到沈家后,沈阔说如果我不愿意,他不会强迫我做什么。
我感到很庆幸,他大概也是不喜欢我的吧。
第二天,沈阔从外面办事回来,递给我一颗红豆。我看到上面的“林”字,就瞬间明白了什么。
“你听我说……”
“不用,我都知道。”沈阔的表情淡淡的,看不出喜怒哀乐:“我们都是利益的牺牲品,我不在意你爱不爱我。这个红豆是杨琴给我的,我想她可能没安什么好心。还有,方知有他要参军了。”
我努力地消化他说的话,然后向他道谢。他没过一会就走了。
我盯着红豆看了许久,才发现红豆上多了一个“方”字。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也是喜欢着我的啊。
知晓了他的心意,我对他的感情愈发地控制不住了,就好似侵入身体的毒素,不断地往深处蔓延,直到深入骨髓。
“王伯,可以送我去寺庙里祈福吗?”
“好的,少夫人。”
路上王伯一边开车,一边不住地夸我和沈阔的感情好。我心虚,什么话都没说。
在念清寺,我在为方知有祈福后,有顺便为沈阔祈了福,不然也就太说不过去了,毕竟是名义上的丈夫。
在沈阔去打仗后,我每天都会走去县城的政府大楼,那里的公告栏每天都会更新死亡名单。一个军人的夫人刘素芬也天天去看,于是我们渐渐熟识了。
“斯人,你每天都来看这个名单,你肯定很爱他吧。”
“对啊,他丢下我跑去打仗,但我还是舍不得怪他。”我笑着回答她。
只是我们说的他不是同一个他。
“男人去打仗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爱国,想为国家做点什么,二是爱你,想用他的命来护你周全。你那么爱他,他肯定也很爱你,所以啊,他的原因一定是第二个。”
肯定是第二个吗?那我求求你,回来好不好。我们一起离开这个地方,患难与共,生死相
依,不要天各一方,为对方担惊受怕的好不好?我不要你拿命来护我,我只要我们能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天,也好。
似乎是因为祈福时自私的想法被菩萨听见了,她在实现我愿望的同时又毁掉了我的希望,生存的希望。
那天天气不好,风把灰尘吹得充满了天地间,但我还是出门了。
刘夫人难得没有来,事实上只有我一个人来了,我把那张胶水还没干透的名单上的名字一个一个地看过去,而风也越刮越凶。
突然我看到了那个名字,那个冷冰冰的名字,就那样张扬地闯入我的视线。
方知有。
我不敢相信,便揉了揉眼睛,却把沙子揉了进去。很痛,但我还是不停地揉啊揉,眼睛越发地睁不开了。
我干脆坐到了地上,眼睛真的好痛,所以我开始哭。
“林斯人,我就知道你在这里。”来的人好像是沈阔,他好像有点生气:“这样的天你出来做什么?”
“你是谁?沈阔吗?”我睁不开眼,便闭着眼睛抬头对他说:“我来看死亡名单的呀。你知道我看到了谁的名字吗?”
“不管你看到了谁的,先起来再说。还有,不许哭了。”
“我没有哭啊,我只是眼睛里进沙子了,没关系,等下就好了,就是有点痛。”我的心有点痛,为了让它不那么痛,我只好把痛转移到眼睛上了。沈阔啊沈阔,你怎么会懂我的心情?
我继续揉我的眼睛,眼睛疼的好像要瞎掉了,沈阔粗鲁地把我的手扯开:“不想变成瞎子就别揉了!”
后来我似乎是被沈阔抱回去的,然后我就大病了一场。
No.8他
去打仗的第一天,我就写了一封遗书:“愿天折方知有,换得斯人安然存于世。”放在统一发放的上衣左胸口的口袋里。
这么肉麻的话真的是我写出来的吗?
但我管不了这么多。
新人报道,新兵中有人听过我唱戏,他们嘲笑:“呦,好好的戏子不做,来战场凑什么热闹?”
“这小身板,一阵风都抵不住吧?”
“到时候可别见到敌人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啊。”
“你参军不管我们什么事,只是到时候可别成了拖油瓶,我们还得保护你。”
我努力地忽略他们的嘲笑,开始我的小兵生涯。
长官看我太弱,就加强了我的训练量,那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等我的训练结束,都没什么饭菜剩下。
想过要放弃的,但我不能。
因为不远处的小镇上,有个姑娘,她需要我的保护,哪怕我的力量微不足道,好歹可以拖住敌人一点点脚步吧。
所以我就拼命地跑啊,打靶啊,直到长官认为我有上战场的资格。
他们都觉得我疯了,在战场上完全没有了从前斯斯文文的样子,对我也有了一点点的尊重和敬佩。对此,长官拍拍我的肩膀表示认可。他说:“打完仗,我就向上级申请让你跟着我做事,没想到你这小子还蛮拼的,”
我很开心,因为终于被人认可了。
但后来的某天,我看到敌人的枪对准了一个毫无察觉的少年,没有丝毫犹豫,我用自己的身体帮他挡了一枪。
我好像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轻飘飘地落下,听到那个少年叫人来救我,看到原本的平静又化为枪林弹雨。
我努力地把那封遗书掏出来,递给那个少年,看那个少年接过信后,不等他让我闭上眼睛就先闭了眼,用力地勾了勾唇,想着好歹可以含笑而终。
我没有福气,可以活到战争结束,我也不是很在乎能不能在长官那里混个一官半职。只是啊只是,我希望老天爷可以实现我一个愿望,一个很小很小的愿望。
林斯人可以安然存于世。
No.9她
这是在床上躺了多久了?
我不知道,好像有一辈子那么久了吧,沈阔他们似乎蛮担心我的,所以我努力打起精神,坐了起来。
丫鬟去叫沈阔,告诉他我已经醒了。等沈阔来的时间里我想试着唱一段《紫钗记》。
让我想一下,那段词怎么唱的来着?
“……我原是陇西人,适作长安客,愿折蟾宫桂,来伴玉瓶花,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我未见赋诗人,已爱缠绵诗中句……”
我一边唱着戏,一边笑。
是啊,多可笑,我一边说自己有多勇敢,一边又不敢再为他犯一次险,和他一起逃走,反倒是他一个戏子去打仗,丧了命。
见我有了点精神,沈阔似乎松了口气,吩咐丫鬟准备些清淡的吃食,然后就出了我房门。
我下了床,想出去拦住他,对他说些感谢的话,却见他去了书房。我强忍着不适跟上他,没进门,我就闻到一丝烧焦的味道,怕出了什么事便急忙推门进去。
他看到我后似乎有点慌张,但不一会儿又变得平静。
“我闻到这里烧了什么东西,就来看看。”
“没什么,只是一些情报,看完后就处理掉了。”
“哦”我不疑有他。
我好像支撑不住这具躯壳了,将死之人,希望来世可以记得《紫钗记》,记得方知有,所以我一直在反反复复地唱,唱李益和霍小玉的初见,想着我们的初见。
“……谁料诗中句,不及美丰华……”
唱得累了,我就把那颗红豆紧紧地攥在手里,睡了过去。
菩萨,我许的两个愿你只帮我实现了一个,你不愿为我实现那个愿望,我换一个好不好?
我想,来生可以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可以遇到他,我们牵着手在街上走,一起唱《紫钗记》,一起白头。
这个愿望,你可以帮我实现的吧?
No.10后来
林斯人去世后,沈阔为她选了块墓地,葬在方知有旁边。
沈阔一直都不会忘记他通知林斯人爸妈这个不幸的消息时他们的痛苦和绝望,他不会忘记方知有死后林斯人是怎样折磨自己的,他也不会忘记那个女子苍白的笑着求他让她解脱的样子,他更无法原谅那个自私地做了那件事的自己。
方知有当时是抱着必死的心去的,也写好了遗书放在衣袋里,沈阔的部下把它交给他后,他没有打算给林斯人看。
遗书里写着:愿天折方知有,换得斯人安然存于世。
沈阔当时觉得好笑,林斯人就算没有方知有还有他可以保护她呢,怎么还离了他就活不了了?所以他请假回家,想劝林斯人放下。
可是没想到那个女子竟然用情这么深,在得知方知有的死讯后马上就病倒了。而他,必须看住她,以免她出事。
沈阔开始纠结要不要把方知有的遗书给她看。但猝不及防地,林斯人的病又有了好转。沈阔便放下心来,似乎一切都在变好,他甚至听到林斯人在唱小曲儿:“……我未见赋诗人,已爱缠绵诗中句……”,他听得不是很清楚,也不太了解戏曲,只觉着她有心情唱曲了,那定是病好了。
所以沈阔把方知有的遗书烧了,不打算在她面前提起此事,却在烧的时候被她撞见,他只说这是看完的情报,需要烧毁,用这拙劣的谎话圆了过去。她也信了。
可谁料,在第二天的清晨,她彻底地安静了。
听丫鬟说,头天夜里听到少奶奶唱的最后一句词是“谁料诗中句,不及美丰华”。
原来,她想唱的是这个。
这让沈阔有点措手不及,他从来不知道,有一种叫相思的病,是致命的。他甚至没来得及告诉她,他是喜欢她的。
小时候沈阔在各大商业巨头举办的宴会上见过她,那时的她还很活泼可爱,扎着两个简单的发髻,说起话来一本正经地,以至于沈阔念念不忘十几年。终于,在沈老爷决定联姻时,他假装不经意地提起林斯人,而林斯人的大家闺秀形象又很符合沈老爷选儿媳的标准,所以很顺利地嫁给了他。
谁料得到这竟成了错误的开始。
当他知道林斯人心有所属时想的的确是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后来他又有些奢侈地想为什么那对有情人不是自己和她。
他好像有点自作多情了,认为方知有既然已经死了,她迟早会忘了他,死心塌地地和自己在一起。
真的是太自作多情了呢。
沈阔想,如果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他宁可自己孤独终老,也不要他爱的人为爱而死。
No.11来生
人气歌手林斯人在闭关一年后携新歌回归到公众的视野,公司为她的新歌开了一场发布会,而试听版本和MV的预告已经在网上有了很高的热度。
“林斯人小姐有什么想对等了你一年的粉丝们说的吗?”主持人问道。
“很感谢大家这么些年来对我的支持,也很感谢大家在我提出闭关一年的时候的谅解,现在呢,我林斯人回来了,把这首《怦然》送给大家。”
台下掌声雷动。记者们开始提问。
“请问林小姐这首新歌的MV有开始安排吗?主要讲述了什么?”
“新歌的MV讲述的是民国时期,一名戏子和一位名媛相爱却因为门不当户不对没能在一起的一个有些遗憾的小故事,这个故事的灵感来自我梦中的一些片段。现在已经开始筹备,大概一个月左右会和大家见面,大家可以期待一下。”
“这首歌为什么会加入粤剧的元素却又叫《怦然》呢?”
“我闭关的这一年去了水乡,在那里我第一次听《紫钗记》,却有种很熟悉很让我心动的感觉,而且我因为它,遇到了我的先生。”
林斯人说到她的先生时,眼睛里的光芒都柔和了不少,这时有不少记者注意到她手指上的戒指,都炸开了锅。
“请问林斯人小姐已经和您先生闪婚了吗?”
“林斯人小姐可以跟我们说说你们相爱的经过吗?”
“林女士可以让我们知道您先生是谁吗?”
记者接二连三地发问,林斯人笑笑,不紧不慢地回答他们的问题:“我们还没有结婚,这个戒指是订婚的戒指。我们相爱的经历只有一秒,就是很俗套的一见钟情,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蛮合得来的,就在一起了。其实我觉得一见钟情并不是大家所想的那么不可信,这中间或许是因为灵魂的互相吸引,或许我们的前世就有过某种羁绊,无论哪种解释都蛮神奇的,而且有一个词叫一眼万年不是吗?其实我先生今天也在现场,你们想知道他是谁要看他愿不愿意……”
林斯人话还没说完,就听到有熟悉的声音说:“有什么不愿意的?”
林斯人回头,看见那个温文尔雅的男子,架上了她喜欢的黑边圆框眼镜,拿着后台的备用话筒向她走来。他微微地笑着,牵住了她的手。
他说:“大家好,我是林斯人的先生,方知有。‘斯人如彩虹,遇上方知有’的方知有。”
台下又一阵惊呼,因为眼前的男子似乎是从民国时期穿越过来的翩翩公子,正应了那句“陌上人如玉”,而且他们不仅看起来般配,连名字都很配。
看到这里,林斯人的经纪人沈阔拿着花束回到后台的林斯人的休息室。外面还是很吵,似乎方知有的现身把发布会带向了高潮。他把他精心搭配的花束放在桌上,轻轻地叹了口气。
蓝色的满天星环绕着雏菊。
满天星的花语是:甘愿做配角,雏菊的花语是:埋藏在心里的爱。组合起来便是——甘愿做把爱藏在心里的配角。
沈阔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林斯人:“我辞职了。”然后把手机卡拔出,掰成两半,丢进了垃圾桶。
No.10他们
“方知有。”
“嗯?”
“我们唱一次《紫钗记》吧?”
“好。”
…… ……
“……我原是陇西人,适作长安客……疑是故人来,我便是赋诗人也……”
“……我未见赋诗人,已爱缠绵诗中句,谁料诗中句,不及美丰华……”
…… ……
“……历劫珍珠不怕浪里沙,你嫁与知有吧。”
“……好。”
很喜欢美国电影《怦然心动》,所以就借用里面一句很经典的话来给男女主以及小说名命名啦
世人千万种,浮云莫去求,斯人如彩虹,遇上方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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