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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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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听《爱的代价》这首歌,才终于明白什么叫年少不听李宗盛,我虽年轻,但是心却不容易被打动,可依然再听这首歌时哭成狗。
仔细想想,“心肠硬”不算一件酷事,因此不值得骄傲。因为我觉得“童心”、孩子气是这辈子都要努力去保持的一些品质。这些明显与“心肠硬”相悖,所以怎么也称不上一件酷事了。想清楚之后,我一直认为的骄矜淡定平静终于在听了《爱的代价》之后,有了暂时放松的借由。即便我在这些品质上越来越没有优越感,还是允许自己哭成鬼叫。
《爱的代价》这首歌一经传唱开来,人们不仅被歌词打动,也被林忆莲和李宗盛叵测缠绵的爱情故事打动。当然,歌曲响起带入了自己的或大或小的情事,瞬间就可以被打动,所以流泪完全在情理之中。
世人在听这首歌时,脑海里的故事都是千差万别的。我听歌时,脑海里的故事不是关于爱情,而是关于友情。
未上小学之前,父母忙于为生活奔波,两个人早早都出来打工,常常居无定所。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我没有被扔在家里,留给他们的长辈照看,所以哪怕跟着父母颠沛流离,他们白天去上班留我一个人在家中,我也不觉得自己算留守儿童。我记得很清楚小时侯的“家”总是搬来搬去。
可我们行李少:一些洗脸盆,几床被子,几身换洗的衣物而已。那时候父母是真的穷,总是因为月租几十块的差价,把临时落脚点换来换去,我也因此没有“发小”这类朋友。
读了小学之后,因为频繁的跳级,整个小学生涯也没有交到任何朋友。现在想想或许是因为当时开蒙早,天资高,被周围的老师和同学神话了。他们造了一个天才出来,而天才是与众不同的:她可以连续跳级,她也当然不需要“凡人”朋友。
生命中第一次友情的“船票”光顾我这艘“破船”,是上了初中,认识了小红和小驴之后。当时刚刚初一,我9岁,她们两个都是13岁。当然,从小傲娇的我,在已经承认年龄上确实与她们有差距后,是绝对不肯再承认心理年龄再有任何差距的。我一度认为足够成熟与她俩为伍。
尽管在之后相识相伴的日子里,我的确在这段友情中“扮演”了“受惠方”这一角色。
我曾认为的,多给她们讲一些数学物理化学题就是“回馈”友情了,但这确实是曾经的想法。这一想法也佐证了,当时的我在心理年龄上和小红小驴有着差距。
毕竟,她们比我多啃了四年的馒头。
初中的时候,受到周围关注的目光比小学还要多,被天才的光环围绕,人们自己造神可能是一种本能吧,我也没有那么厉害。
尽管这些场面曾经也经历过,却还没到见怪不怪的地步。这种半瓶子晃荡的心态是会带来后遗症的,例如,我那时候红榜排名一定要是第一才行!每次大考之前必定焦虑失眠。
我记得有一次期中考试拿了年纪第二,当时看到红榜成绩的那一刻,直接晕在了站在身后的小红怀里。这可是当时全校人人皆知的事情,到现在,我厚脸皮的自己供出来了,那时候可是三令五申,禁止小红小驴拿这件事说笑的!
醒来之后,看着围在校医室的老师同学,也只能故作淡定的说:“不用担心,我只是低血糖。”说完之后,就快速走回教室。
后来每次红榜放榜,我都是第一,包括中考成绩。那一次的第二,是我整个学生生涯唯一一次的失误。
但我认为我与小红小驴的感情是在晕倒那次之后,有了质的升温的。因为,从那以后,每次大考前,她们两个都会想尽办法帮我解压。我们甚至从女公共厕所那边的矮墙翻出去,去ktv唱歌。我当时曾设想,翻墙被抓现行之后怎么办。第一次想到时还是害怕的,再后来的每一次想到教务处那个肥头大耳的主任,想象他看见我竟然也是“坏”学生一员时的表情,我翻墙的动作就更利索了。
当时不知道,后来才发现,原来我不是没有叛逆期。而是我的叛逆期比别人来得早了几年而已。
就这样,三年时间过的太快,我们唱遍了小县城所有赠果盘的ktv。btw,没有果盘附赠的我们去过一次之后就不再去,天扣儿的你们无良商家,我们消费者也是有尊严的!
等到中考成绩下来,我才知道我们三个没有办法,去同一所高中读书了。
那时我第一次有了“离别”这个概念,我知道我们不是再也见不到了。而是我们不能再像之前那么黏在一起,如胶似漆了。我们对我们的初中时代彻底say goodbye了,我真的有些伤心的,不知道高中的墙头高不高,好不好翻?
索性小红小驴去了同一所高中,我自己读了另一所高中,本来觉得自己从此像是孤家寡人,而后就连爱吃的甜玉米都觉得不好吃了。可一知道她们两个也不在同一个班时,我一口气冲到教学楼底下的小卖部,买了老板所有的玉米蹲在楼道啃,真香。
高中学校的墙头不好翻了,我得要有人在下面托着屁股,墙对面还得有人接应才能达成心愿。这意味着对我来说,需要至少在高中交到两个以上的朋友才能去翻墙。
翻墙出去干什么?可能什么都不干吧。翻墙,是一种情怀!
交到两个朋友对我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小红小驴算是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了我。而天上不可能掉两次馅饼,即便有,也不可能砸我两次。
好在,小红小驴总是来找我,还带许多好吃的,看来她们学校的墙头比较好翻。
但每次她们两个从操场的栅栏间隙之中,递给我带来的美食时,我总有种坐牢后被探监的感觉。可不是吗?困在那里整整三年。
高中我有一个固定的同桌,这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因为我们的座位完全按照成绩排名。
这就彰显着,三年时间里,我们两个人名次一直紧挨。但她有时在我左边有时又在我右边,看来我考第一的时候她是第二,我是第二的时候,她就考了第一。
说来奇怪,读了高中之后,我对成绩好像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了,没考第一的时候我也很淡定,而在大考前也不会再焦虑。不像初中那样,每逢大考必失眠,看到考了第二的红榜之后,直接气的晕了过去。
你看,人都是得长大不是?
当时的同桌与我一起吃饭、打热水、回寝室,高中好像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最多。遗憾的是,我现在想不起来她的名字,因为高中毕业之后,再没见过面。
小红小驴高中仍保持了大考前,带我翻墙出去腐败的“恶习”,每次翻墙我总会被骂技术不精,没有学到二位师傅的精髓。
很快,高中三年也以所有高三人,扔飞了全部卷子庆祝高考结束而画上句点。我非常开心,因为终于不用再听各科老师强行灌输的鸡汤了,也不用每天都要帮别人讲数学题,最重要的是我终于有时间和小红小驴开始往日黏在一起的欢乐时光了!
我一直没有说,我的两个朋友之中。小红沉稳,小驴活泼;小红家境不好,小驴家庭却很富裕。
所以高考结束我们三个并没有欢聚几天,小红就为了攒大学的学费而去兼职打工了,这腐败团伙一下子少了一名成员,我与小驴顿时觉得ktv赠的水果都不好吃了,这时候按键手机退出了荧幕,而智能触屏手机粉墨登场,我们三个都换了新手机,这下终于弥补了三人不能相聚的遗憾。
小驴考上了外省不错的美术院校,我意料之中的考上了top2,而小红本可以出省读一个不错的一本,却因为家庭的原因,留在了我们当地。
虽然读大学之后,遇见的人变得更多,可我的社交却变得更加被动。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学校,我终于摆脱了“天才”的光环。我天生性子温吞又慢热,朋友还是只有小红小驴两个,原来走进我心里需要花费这么长的时间?
我们三个经常打视频电话,科技时代就是诞生了些好东西啊!比鸽子和信笺成本都低!
大二的时候我进了专业的实习项目,去美国做了交换生。当时和父母说了这个计划时,原本也只是试探和商量一下,可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攒下了这么一笔钱,还毫不吝啬的全部给了我,送我出去做了交换。
在美国学习期间,我彻底摆脱了“死宅”这个标签。“死肥宅”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我从来没胖过,可能也和小时候居无定所颠沛流离没有按时吃饭有关系吧,胃一直不好。
只要没课没任务,我就频繁的出门,拿着小驴买给我的相机四处拍,然后回家打开社交软件,群聊发送。小红小驴叮嘱,拿了相机就要尽责,她们没来美国,一定要我拍给她们看才罢休。
我原本认为这样忙碌的生活,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直到小红一通电话打来。自己前半辈子这还算是平静的生活才第一次惊起浪花。
“小驴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我拿着手机,心里很清楚小红明明知道发生了什么,却还不肯告诉自己,于是一定要问到底。
“她被车撞了,你想办法买票回来一趟吧。”
我清楚记得当时听完小红这句话之后,大脑先是“嗡”的一下紧接着就是浑身:从脑到眼,从眼到耳朵,全部都是空白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寝室拿了护照,又是怎么去买了机票,又怎么上了回国的飞机,又是怎么从机场打车到的医院。
这中间的时间,我都被这样空白的感觉支配。心里只有唯一的念头,我猜,没有了回国这个想法我一定立刻晕倒在地。以前考了第二的时候不是没晕过。
可是这两种感觉不一样,考了第二之后,我气自己不争气。可那次,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那种感觉,事后也是无法概括出来,只是很明白,我真的很害怕、也很厌恶被这种感觉支配。
这种感觉终于在进到医院见到小驴的那一刻消失,我没有见到活泼乱跳的小驴。我看见的是躺在医院床上的小驴,我突然不敢站到她面前,只能用手狠狠握住床尾的铁柱,很久没有说话。小红一直站在我身边。
等我缓过来,走到小驴面前时,伸手去碰,她没有回应我。我不知道到底是因为刚才握着铁柱太久凉了手,还是因为小驴冰凉的外肤温度凉了手。
小驴不肯睁眼回应我,我只能用力推她,可她就是不起来。
“为什么?你起来啊?你不是叫二驴吗你!你以前可没有这么能忍的,我动你一下你就回击了!”我就是不肯掉眼泪,因为我哭了,那就是恸哭,说明死人了。
我不能接受,才活了18年只交到两个朋友的我,在那天竟然永远失去了相识10年的二驴。
她没死在车祸现场,却死在了医院的手术台上。
“二驴,你真牛逼。我这辈子算是忘不了你了。”
但你其实不用这种方式我也能记住你的,你陪我翻了那么多墙头,唱了那么多次歌,吃了那么多果盘,我记你记得死死的,你和高中同桌不能比。
送小驴走的那天我又一次晕倒了,也是,哭成那样不晕才怪,但这次晕前我没考虑会不会丢人。
我花了很长时间想要从这件事中彻底走出来,可是却发现我越关注这件事,就越是走不出来。
我没办法回美国再去项目部实习了,甚至都没办法正常饮食生活。我真不是矫情文艺的人,朋友都说我是“豆腐嘴,刀子心”、还腹黑。
可是我关了房间所有的灯,成天躺在床上,乱了日夜,靠睡觉和重复这首《爱的代价》过活,我忘不了二驴。你看,这不是文青常干的事儿?
她说我唱李宗盛这首《爱的代价》最好听;翻墙时她在我身后托我屁股;二驴禁止我们叫她二驴的假正经样子;还有躺在医院她苍白甚至是有些发黑的嘴唇。
但我现在连跟着哼唱都不行了,第一句没唱完就已经开始哆嗦。歌词里的每一句都在唱我们,又好像没有一句在唱我们。
这件事对小红的打击也不小,她比以前更不爱说话,更沉稳,来看我时,也只是一些简单交流,最后匆匆撤场。
后来项目部联系了国内学校的老师,再又联系了我父母,下了最后通牒:赶紧回去,否则积分全部被清算。可我不在乎。
我父母不算开明,与我从未有过深入到置换感情的交流,这个家庭依靠天生的血缘维系。可我没想到,这次他们竟然也没劝我回去。
最后,来劝我的是小红。来到房间,她没说一句话,我们两个抱在一起,像是一起做了一场逼真的噩梦,大梦初醒后庆幸对方还活在身边的那种悲凉。
那是第一次我懂了,人在极度悲伤的时候其实是麻木的,甚至哭不出来。
现在我毕业几年了,小驴走的这些年里,我还是只有小红一个朋友。当然,你我对于朋友的定义不同。在我心中,我仍然只有这一个朋友。
我再也不花时间和心血妄想,从小驴死了这件事彻底走出来,它好像是一道大到离奇的伤疤,抹再多的祛疤剂都无济于事,再牛的诊所也不愿意帮我。而它就此,一直长在我身上不显眼的位置,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无数次怀疑上天的不公,我花了半辈子去结交相识的人,竟然一场车祸就带走了她。可我相信命理,也相信八字。人说,这世界上人善恶总量、荣辱总量不变。有的人含金汤匙降生却后半生孤苦,有的人出身卑微却能颐养天年。我不相信我自己天生骨骼惊奇,能一生顺遂,加上二驴离世,我更相信因果代价这一说:事业与学业太顺,于此,或感情不顺。
所以学业事业顺遂,感情必将不顺。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我不想挣扎了,二驴,反正总有一天还会再见。
你画了那么多张,却没有给我和小红画过肖像,现在想想还是不开心。
小红,莫哭,莫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