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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胡说《狐说》——读白饭如霜《狐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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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狐说》之前,我只看过一本饭饭的《疯狂植物园》。因为眼睛不好的缘故,我向来不大看网文,只买实体书看(这大概是个被所有作者大力赞赏的好习惯吧)。《植物园》让我看到一个不同于人间的三千界,无限的天马行空,无限的天花乱坠……至此迷上白饭!
有意识地在茫茫书海中开始搜寻饭饭的书(不喜欢网购,只喜欢在大大的书店里这边看看、那边翻翻,然后找到自己要买的书),很快,买到了饭饭的另一本书《狐说》(封面是冷冷的美少年,拍下来,做成我的手机屏保)。
其实狄南美向来在饭饭的各个故事里神出鬼没,但那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对南美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无比聪慧清醒的女孩子,却爱伪装成最世俗最泼辣的模样。我看书那会儿,也不知道她后来在人类社会恶搞出的许多风风雨雨,却只看到她在苍茫时空里,留恋着她的“娘”。——这一点点的人间温暖,让她一天又一天地留在了人间。银狐呵,在上可以为神,在下可以为妖,她却是神妖都不做,却做陪伴娘的一个人间小店里的小妹!呃,委屈了千尊万贵的银狐大人了。
终究是非人,她只想为娘送终。相对于狐,人的寿命极短暂,她想这么点小事情应该是无庸置疑地做得到的。只是,人事难测,狐事亦难料。她是狐族的选命银狐,在人间度过了短短三十春秋,已不能,再停留。告别时,娘也只是欢喜看她,用手指摩擦她的脸,说:“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一路上,九乌神殿的洗礼,异灵川的截杀,化出原形的第一次杀生,回到狐山,好死不死、好玩不玩地在选命池的柱子上写下第四行字:“并世”(前三行分别是“乱世,扶世,入世”)。这无意一写,却成了天命指示。南美叫着“不要玩我”,却原来,大家都不在玩呢。颓然,惘然,既不想要一场狐族与人类的战争,也不想人类与狐类的完全融合。最后只能失声痛哭一场,一切非我所愿,终究无可奈何。
狄南美,在游戏于三千界之前,那么脆弱地哭泣着……然后退后,然后离开,愿一个人独力承受注定的天命。想从此以后会很孤独,也想着人间惟一的温暖,她的娘亲。
惟一的温暖,瞬间冰冷。
只是人世间司空见惯的一件入室抢劫杀人案,却夺去了南美的“惟一”!她想为娘送终,娘却不得善终,然而娘是善良的、慈爱的母亲。满心满腹的悲苦,化作了残酷的屠戮。可是屠戮完结之后,南美却不知道可以到哪里去。
叫她早点回来的人已经不在了,但仍要学会坚强。
狄南美,银狐,和她人间的母亲,之间,是、爱。
二
在文档上敲下这个题目,女儿在一边看,一边笑眯眯地说:“妈妈你要不要改成‘认识一头猪’?”这个,偶只能无力辩道:“是‘植物园’里山狗的好朋友猪哥呵。”
小女儿向来不关注我看的书,嫌我老派,真是伤心,其实人家还年轻得很呢(偶是早婚早育滴)。不过饭饭的那本《疯狂植物园》她却和我抢着看,还看得笑声不断,——但她喜欢的只是前边植物们超有个性的那部分(她一直幻想着桃树结电脑的那个情节,念念不忘),后面的嫌闷,不大爱看。
对于孩子来说,人生的幻灭和寂寞应该是遥远得像天边的浮云了,她所有的烦恼不过是来自于作业。作业太多,导致她玩的时间很少。她要看小说,她要玩游戏,她要和小朋友们讨论她们的事情!我也向她推荐《狐说》,她说,不快乐呢,只随便翻了翻,就不看了。
不快乐?是因为南美的不快乐吗?游戏于天地间,拥有着强大于人类的法力,也有着人类望尘莫及的生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是凡人想来最应该春风得意的;但南美不曾无忧无虑,反而,寂然到绝望,连杀戮,也是倦然。
一个人在生活里能够完全的自给自足,那么,他(她)就不再需要人与人彼此之间的关心与信任了吗?那些笑容与笑容之间的理解,掌心与掌心之间的温暖,是必要的吗?是必须的吗?是非此不可的吗?
强悍如银狐,也在因烤鸡翅膀而认识猪哥后,变得不愿马上走开了。在啃鸡翅之前,她刚刚让十七个人变成十七具尸体。狐不在乎别人的乃至自己的生命,却在乎所爱的人的平安。极端的漠然,也极端的执着。而猪哥却是太平和太悲悯的一个猎人了。身为猎人,却常常放掉猎物,空有一付好身手,却要被辟尘打得满头包(任何一个管家的,对于不按时拿生活费回家的一家之主,都有绝对愤怒的权利)。真不是一个好猎人,却是非人界里猎物们喜欢的一个“人”。
人是惯于自认为是天地万物间惟一的主人的,惯于内战激烈,惯于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越清醒的就越疼痛,不如大家都醉生梦死好了。但南美认识了猪哥,发现不用失望到底,可以无条件地去信任一个人类,而这样的感觉很幸福。
缘份是可遇不可求。但遇上了,终究是很好很好的事情!
和娘,是亲情,人已长逝,但亲情永在,是漫漫岁月里忆起还感觉温暖的娘;和小白,是爱情,虽然不能见面,虽然思念会像滚油一样灼痛心魂,但在看不见的地方,小白会久久凝视着南美,直到可以相拥的那一天;和猪哥,是友情,是没事时一起趟趟混水,顺便摸鱼打P兼内斗,而有事时并肩一起战就是(别问啥输赢,输赢是不重要的事啦。不过以这两个的战斗力,押他们赢也没错,尤其是南美的真身酷得一摊胡涂,葱白ing)。
三
小时候我到乡下的外婆家去玩,夏天的夜里,常常有许多萤火虫在田埂间飞来飞去。老人们喜欢在乘凉的时候说一些鬼怪故事,那些故事里,当然也会有狐狸精的。美艳绝伦、蛊惑人心的狐狸精,或者给人带来灭顶之灾,或者给人带来泼天的富贵。
一转眼,二十几年过去了。当外婆和那年的萤火虫都化为尘土,我却在饭饭的《狐说》里感受着自己当年听故事的心情。就算物是人非了,有些想像力还存在,有些心情永远一样。
“每个人,都有权利幸福生活。每个人,都该好好守护自己的生活。”哪怕付出许多许多努力,有的梦想还是实现不了,有些感情还是得不到。但又怎么样呢?努力过也就是了,还是要好好生活下去的。
饭饭说她写故事是不写大纲,不设计情节,更不预定结尾的。她的随性随情,其实在故事里处处可见。她也说最喜欢的笔下人物是猪哥和南美。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猪哥可能寄托了她的某种理想,而南美,更可能投射了她自己的几分影子。(在“奇幻”的月末版上看到白饭的照片,好PP!小女儿叹道:原来她长得跟白米饭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晕,女儿呵,笔名和长相原本就是米啥内在外在联系的,你、你、你是怎么想的?孩子的逻辑太古怪,不问也罢。)
这样随性的写法,其实是很容易出问题的。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写不下去,但饭饭的想像力异常丰富,应该没有这个困扰;最常见的问题之二,是结构上的混乱,会虎头蛇尾,就像“狐不归”,越到后来就越有匆匆收手的迹象。不知是编编催稿催得急呢,还是饭饭自己写到无心再掰下去了?
像“粉雄联盟”的出现与消失,让我心里微微有点遗憾。我以为这能成为情节上的又一个凝聚点,可是一下子就玩完了。像翻过崇山峻岭,不见飞瀑湍流,只是小河水静静流淌了。(努力说明一点,我不是认为饭饭写得不好,只是认为她能写得更好。人家好不容易母女俩都喜欢上了同一个作者,当然希望她一直让我们继续喜欢下去的,这样也有助于交流母女亲情嘛。)
对了,我家小女最欣赏这一段:“狄南美,自小天不收,地不管,打架有白弃,要钱有秦礼,心里有点小小不舒服,身边还长年跟着个忠心耿耿的庄敛,其心理治疗水准排了非人界第二,估计也没哪个不要命的敢排第一。”
唉,她觉得人生得意,莫过于此了。然后我就只能摸摸宝贝的头,说乖乖地看一会儿书就行,你是人,不要去跟七百年一现的银狐相比。她说能不能让饭饭也把她写到书里去,那个,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才好,只能无言。
她毕竟还小,看了半天也不知一边得意着的南美一边失意着;也不知道,书中的人生,其实和现实一样会残酷无情的。就这么单纯也很好,像萤火虫的一点点微光,令人心里,平白多一份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