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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班很牛,龙哥是我们全班的宝贝 ...
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出于什么?我想大部分是源于对现实的不满吧。可是我不明白有什么可不满的呢?我出生于幸福指数最高的一类人群,长到22岁,除了没谈过一场让人起一层鸡皮疙瘩的恋爱,好像又没什么值得特别可惜或者后悔的。
于是,我估摸着我现实中最大的痛苦应该源自于我的学习。
在读大学之前,我一直都是以尖子生自称的。当然我所谓的尖子也仅限于以一个班为集体,仅仅能够让我妈在村子里和我那些走混混道路的邻居比比。若是一升级为市,那么我亲爱的妈妈也只能陪在一边默默地傻笑。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在进入大学后,我居然被分到了英语系。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强调我只是个比下稍稍有些余的“尖子”的原因。如果我真得足够顶尖的话,那么我也就不会沦落到这样一所末流211大学的小学院了。
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不幸就是诞生于“不够”两个字,这两个字中暗藏着太多的杀机和太多的不甘。对了,这就是我痛苦的源泉。不过还得加上一个词“英语”。
在小学时,我们班非常幸运地躲过了学习英语的浪潮。那些比我低一个年级的家伙们被英语老师留在教室里重新听写单词,我咬着棒棒糖,背着书包,特别得瑟地从他们的教室窗口经过。
那时觉得学校是闹腾的,夕阳是红火的。有时我还会特别地看上几眼,当然眼神中会加些假装的好奇。
哼哼,其实只是为了看看别人的笑话,增加点生活的乐趣。
别嘲笑我,我就不相信你从来没有打着好奇的念头去撕裂别人的伤口,这有点夸大了。当初我也只是个小屁孩,一切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满足什么呢?我觉得以当时我的智商,应该也搞不清楚。或许从这一点上,可以说明我是个“性本恶论”的拥护者。
好吧,回来。至那时起,我们这批人就在英语这场赛跑中输了,因为我们连起跑线在哪都不知道。
初中老师认为我们早已领会了音标和一些基本语法时,我其实还停留在我妈小时候教我的26个字母阶段,甚至必须把26个字母都背一遍才知道“Q”的前面是“P”。不过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当老师问到“你们对英语应该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我们一群一起从一个农村小学奋斗出来的娃,会齐声大喊“是”。
我呢?是从众,同时我觉得“一定的了解”这几个字可以把会背26个字母包含在内;另外一些有识之士可能是不想让我们亲爱的母校丢脸吧。所以,我们以一种“爹不疼娘不爱”的方式加入了英语的角斗场。
后果嘛?怎么说呢,因为比我惨烈的大有人在,但是不能以我一个“尖子生”的状态来衡量当时我们一批人的英语教学水平。形象地说:我们光荣把英语老师气哭了,然后享受了一个星期没有英语搅和的早自修后,大家都觉得接受班主任早晚两次的思想教育还是比较欢乐的。
也就是说,我们学习英语,老师很痛苦,我们——痛不欲生。那次之后,我们的朱老师就将我们自由放养了。当然,她偶尔也会从我们的听写本里抽几本,然后以鸡蛋里挑骨头为第一宗旨,找出一箩筐大大小小的错误,再对我们进行一顿狠批,最后以全班重新听写收尾。
最初那些刺眼的叉叉还会带给本人一些委屈和难过,可是经过多场的厮杀之后,我发现不论改或没改,不论错得多还是错得少,全班重新听写似乎是永远的结局。在这样的形势下,我略微地审时度势了一下,觉得实在没必要为那些叉叉伤神。所以在努力了几星期后,我愉快地抛弃了英语课本,欢快地加入了陈小雯组织的早茶会。
我们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到中国铁路的第五次大提速,随后我们又从联想收购IMB的个人电脑业务的经济领域跨到了那年夏天最火的一档选秀节目-----超级女声。
尽管那时我的大姨妈还没有到访,但我已经充分展示了自己作为21世纪的新青年的优良品质,牢记各种八卦和资讯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了。
总之,我发现在初中这条取经路上,一边种着的是各种苦大仇深的功课。虽然以大批男生和本人作为后援团的英语也有很强大的势头,无奈小学数学和初中数学完全颠覆了“小”和“初”在语文上的概念,以“题干深奥”,“问题抽象”和“考试成绩一片飘红”等一系列优势成为本次“大家最讨厌的学科”的榜首。
另一边种的是各类“同窗情谊”和“世界资讯”。“情谊”和“资讯”这两样东西在一次次英语听写,英语重听,数学突击考试中得到了不断升级。那种感觉就像大家组团打怪,伴随着哥俩好的节奏不断有亲爱的小伙伴阵亡在教室这个大战场中,然后在办公室里得到再一次的重生。唉,那真是一个悲壮的时代啊!
话说我们四人组因为早自修座谈会的关系建立了非常深厚的革命情谊。在英语听写和互抄作业的领域,我们的协同作战能力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等级,但是在考试这一块显然我们的实战经历为零。原因也非常简单,就是那句烂大街的话:我们既是朋友也是对手。作为全班排名前十名的学生,每次说起这个前十,我就不得不鄙视一下花癞子,他以一己之力硬生生把我们三拖出了前五。每次我们想标榜一下我们四人组的优秀,想用一个前五来宣传一下我们的光辉历程,癞子这个全班第十名总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刷他的存在感。就拿最近一次来说吧。
那是和三班一起搞的一次班会。三班的班主任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同时也是我们班主任的好哥们。但是令人痛心疾首的就是“哥们”两字。想想我们班主任——龙哥,别看他有一个如此霸气侧漏的名字,其实联系一下他的职业,你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作为一个男语文老师,他的性格可以说是非常的温婉和气。对于你犯的错误,他从来不会用打骂教育,即使是那些青春期荷尔蒙有点问题的男生,他也会以他的真诚的小眼神和温柔的敦敦教诲去感化你。所以虽然我们班成绩不行,架也照打,但是我们在龙哥面前的认错态度是非常有诚意的。
因为龙哥是我们全班人捧在手心里的宝,我们可以欺负,别人想都别想。当然,我们作为学生最多也不过是嬉皮笑脸地顶几句,不会让龙哥下不来台。
我们在办公室要让龙哥长脸。每次听到老大的这番说辞,我就不得不计划一下啥时把这个草包从老大的位子上给拉下来。试想一下,每次在教导主任的办公室以顶撞教导主任同时热烈附和班主任的方式作为提升班主任的威信的方法,我实在没看出来这是一个好的方法。
但是老大是我们班科学和数学的双料冠军。作为最能显示智商的两门学科,我想老大既然能在这两门课上独占鳌头,那么他的话应该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虽然我每听一次他的话总会觉得非常别扭,但是对比我和他的双课成绩,我就不得不把我那谋反的小心思烂在肚子里。所谓“大智如愚”,许多看似愚笨的方法中往往藏着大智慧。
所以即使别扭,我觉得这也是目前可以想到我们帮龙哥树立威信的唯一办法。至于我们为何这么狗急跳墙地想帮龙哥树立威信这就又要涉及那个贼眉鼠眼的三班班主任了。由于我们二班和三班是兄弟班级,所以老是拿来作比较。我们两班的名气算是伯仲之间。我们班呢?思想活跃,从来都可以立马找到反驳老师的理由;上课气氛良好,最是喜欢和老师探讨学术问题。当然老师的心里承受能力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一人犯事全班上,所以打架要不就没二班,要不就是全军覆没。
生活在这样的班级,真的可以说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啊。
三班那群愣头,老实说没有一样能和我们二班比的。全班气氛凝重,上课下课一个样,是个老师都不会喜欢这样的班级的。因为这种班级体现不出一个老师的价值,就像每个人都会寻找生存的意义一样。
每当一个老师拯救一个堕落在深渊中的学生时,他总会产生一种为人师的自豪感。所以我觉得像三班那样一群学生不但不能让老师开心还会让老师添堵。试问一个僧人去普度众生时发现,他发现他所要度的人都先他一步成佛了。
各位看官,试请想想,这时这个和尚是个什么心情?
同理可证,老师也许在看到一个学霸时是欣慰的,但是当他看到一群学霸时内心是多么的无奈何悲痛啊。所以,为了给敬爱的老师刷存在感,我们不但要远离学霸,就连看到“学习”二字都要躲得远远的。
额······这个故事如果再不发,我估计是写不完了。所以发到这儿,希望各位能够喜欢,多多鼓励,可以提建议但是不要恶言相向,实在不喜欢请移步。因为本人最近处于比较灰暗的阶段,写这个故事,希望鼓励自己也鼓励那些刚刚转换环境失去信心和自我的人,能够找到曾经的勇气和信心。故事中主角的初中是在2004年左右,有些事件在时间上会有一定的变动。
最后真得不喜欢这个封面,为啥是黑暗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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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二班很牛,龙哥是我们全班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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