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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

  •   又是一个新的早晨,千寻一出楼门,就讶异的睁大了眼睛,仿佛发现了“新大陆”,那个男生站在晨曦中,周身散发着清冽气息,他的睫毛微微卷翘,他的下巴干净光洁,只分开了两天,却好像好久没看到他了:“秦众,你怎么在这儿?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这么不想看到我啊”秦众打了个哈欠,细看之下,他眼睛里有血丝,显得很疲惫。

      “你不会是连夜回来的吧?”千寻这话像是明知故问。昨天下午才考完,现在能站在这里,当然是连夜赶回来,秦众只休息了几个小时。

      “走吧,听说你被骚扰,挡箭牌该派上用场了!”秦众敲了她脑袋一下,看也不看她就往外走。

      “你怎么知道?啊,肯定是那两个大舌头。我自己能搞定,你不用这么尽职尽责吧?”千寻听到他赶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事,心里泛起了一丝甜蜜。甜蜜?这种感觉似乎很好,自己以前从来没有感受过。

      “有我在,一劳永逸!”秦众做事情就喜欢干脆利落,再说,如果千寻真的被拐跑了,最后悔的人莫过于自己了,他又想起昨天听到消息的时候,自己内心那种莫名的烦躁,恨不得马上飞回来,将她牢牢看住。

      小区门口,千寻远远就看到了那头亚麻色的短发和那枚闪着光泽的黑曜石耳钉。

      “真够锲而不舍的。”千寻低低自语。

      “你欣赏他?”秦众语调冰冷,千寻忽觉周围气压骤降。

      “那个,你说的一劳永逸是什么方法?”千寻赶紧岔开话题。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秦众的语调终于缓和了些,脸上竟带上一抹不可觉察的笑意。

      又在打什么鬼主意,千寻看见那个笑容莫名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两人终于出了小区门,秦垚没有迎上来,他看见千寻身边的男生,眼眸猛然收缩,眼睛眯了起来,仿佛一头小兽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不自觉地进入警戒状态。

      秦众淡淡扫了他一眼,果然是他,那天在巷子中见到他的时候,就莫名有种熟悉感,他来干什么,真的是为千寻而来,还是自己?秦众手掌不自觉收紧,指尖泛出青白色。他们只不过一面之缘,也许认错人了吧。

      秦众忽然伸出手,牵住了千寻,一只手劲瘦有力,一只手绵软无骨,就这么猝不及防地牵在了一起,秦众的表现很自然,好像很久以前他们就是这个样子了。千寻却吃了一惊,急着要挣脱,牵手哎,哪能随随便便?

      “不要动!”男生的声音低哑,“你难道想被他看出来?”

      原来这就是一劳永逸的方法啊,怪不得一早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原以为他们会打一架,却没想到学霸这是直接宣誓主权了。学霸的思路有问题吗?没有,一点问题都没有。没看到秦垚看到他们在一起脸色瞬间都变了吗?

      他真的没有再跟上来,两个人从始至终都一句话没有说,但是她却明显感受到了火药味。学霸,还是你毒啊!
      一直走出了好远,秦垚似乎不会跟上来了,千寻刚想抽回手,秦众却已经放开了她。

      “一个女孩子,手那么粗糙!”秦众走在前面,头也不回地说。他牵着人家女孩的手,有点舍不得松开,那双手明明很软,他却硬帮帮甩出这么句话,大脑不受控制啊。

      “哪有啊?”千寻看着自己的手,自己很注意保护的好不好,否则练散打手上早就都是老茧了。哎呀,她为什么要在意他怎么说,虽然被他牵着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但那只不过是演戏好不好,于是,千寻内心刚刚升腾起的一点好感就这么被打消了。

      感觉到女孩忽然不说话了,秦众猛然转身,千寻低头走路,猛然撞在他怀里,清冽的阳光气息顿时将她席卷。

      “啊!”千寻惊呼,“好端端的怎么不走了?”她赶紧后退一步,捂着自己胸口。

      秦众手习惯性地伸出去,想在她脑袋上敲一下,指责她怎么走路不看路,可是,鬼使神差的,敲一下的动作突然变成了摸,他摸了她头一下,他手指触上了她光滑发丝的那一刻,时间好像忽然静止了。两个人好像听到了对方的心跳声,千寻不敢抬头,秦众在看她,她感觉得到。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秦众忽然醒悟过来,他收回手,插回到自己的口袋里,目光看向了别处:“怎么走路不看路啊?”

      千寻没有回答,她很懊恼,自己今天怎么这么失态。前边就是包子铺了,千寻赶紧上前:“今天还没买早点呢!”

      秦众看着她微红的脸颊,心情愉悦起来。

      孟瑶今天早早就被妈妈吼起来了,都高三了,也不知道学习,每天都赖床,怎么考上好大学。她坐在自家的车子里,正在迷迷糊糊补觉,只是偶尔一睁眼的时间,便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她瞬间睡意全无,那不是秦众和千寻吗?他们在干什么,男生在摸女生的头?他们怎么能靠的那么近?不知道男女有别吗?啊,真是气死了,千寻,原来你一直在骗我。你怎么可以背着我勾引学霸?

      “爸爸,爸爸,我要下车!”孟瑶冲着爸爸的背影喊。

      “怎么啦,瑶瑶?“孟长庆猛然一刹车,孟瑶脑袋一下子磕在前座上。

      “爸,你干什么呀?”孟瑶捂着磕痛的脑袋吼,好痛,痛得她眼泪都要下来了,可是这些,又哪能比得上心里的痛。她高一就喜欢秦众,一直没有变过,她想尽各种办法接近他,给他买吃的、送东西,可是他看都不看就丢了,他说不喜欢学习比自己差的,她也曾努力过,却发现超越他简直是个神话,她灰心了、丧气了。可是才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他竟然和路千寻在一起了。为什么,路千寻哪点好,她比自己还差,草包一个,凭什么,凭什么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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