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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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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应该是犹豫,不应该有选择,也没有对错,爱情是义无返顾的,不是吗?我非常正式地跟欧阳圣说明了,他很平静,表现出理解。
没有爱情守护的日子比我想像得要好过得多。每天五点多就被两个小BABY吵醒,开始一天忙碌的生活。给他们衣服,让他们自己摸索着穿,帮他们挤好牙膏,让他们自己学着刷,准备丰盛的早餐,三个人吃得饱饱的,送他们去外婆家,然后上班。下班回家的途中带一点小菜,再去外婆家把他们接回来,晚饭后教他们一些简单的算术,教他们背唐诗,教他们念ABCD。双休日带孩子去公园、博物馆、科技馆转转。其实妈妈劝我很多次了,让我们搬回去住,虽说路很近,可总也省去了我每天来回地跑,也能互相照应些,有几次,我几乎就要妥协了,但最终还是没有答应她。我想留在那幢已经人去楼空的小洋房里,静静地留在那里,仿佛只要我留在那里,就能留住那份温存一样,安慰就能留在心里一样。
制作公司的工作偶尔忙起来,两三天不能回家,投入工作,什么也不想的时候,我感觉特别的轻松自在,那是一种久违了的惬意。
我的工作每个月能带给我相当丰厚的工资,我给爸爸妈妈买时髦的新衣服,买先进的家用电器,给宝宝买吃的,买玩具,送他们去学习班都不用考虑钱的问题,生活一天天地继续,我想,或许,我的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或许,我最应该学习的是知足。
宝琳和□□的婚礼在罗马式的大教堂举行,教堂前,宝琳身披雪白色的婚纱,圣洁的白纱长长地拖在鹅软石铺成的广场上。几乎所有的来宾都注视着宝琳手中的红玫瑰,准备着,等待着,期盼着,我也不例外。
“我要投喽。一、二、三……”宝琳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她终于又能灿烂地笑了,我从心底里为她高兴。
那束火红的玫瑰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后,不偏不倚,径直来到了我的手中,周围的男女老少欢呼起来。“恭喜你啊!”“于悠,下一个新娘就是你了啊。”大家七嘴八舌的,好不热闹。“悠悠,恭喜你,恭喜恭喜!”宝琳也跑来祝贺我。我不知道新娘子的双手和这束看似普通的玫瑰究竟被施了什么样的魔法,也不知道这个传统游戏灵不灵验,我甚至不知道我可以嫁给谁,可是我莫名地兴奋起来,嘴角不自禁地上扬,点头接受大家的祝福,但很快,我再也笑不出来了,因为穿过人群,我看见了粱风,梁风搂着一个漂亮美眉的腰,缓缓地向我走来。他就这样和我擦身而过,也和很多人擦身而过,他和身边的女子有说有笑,居然没有注意到我。
“粱哥哥。”我转过身喊到,用我最美的声音。
“悠悠,好久不见啊,你好吗?”久别重逢,他没有惊也没有喜,只是带着他一贯的笑容很平静地说。我的心沉到了谷底,那一刹那,我感觉到冷。我忍不住要问,为什么他总是让我感到冷?
“我很好,都很好。”我有气无力地答道。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太太,她叫周晓芙。这是我小学时候的同学,她叫于悠。”
天呐,她长得太……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了,感觉是一种惊艳的美。“你好,粱太太,我很高兴认识你。”我颤抖地伸出我冰凉的右手,她却大方地和我拥抱。
“于小姐,你还好吧?你整个人都在发抖耶,手也冰冷冰冷的,你身体不要紧吧?”
“噢,没事的。我要先走了。”我转身慢慢地走着,希望粱风会叫住我,可是他没有,一直都没有。转了个弯,我奔跑起来,想要赶快离开这个地方。马路上,很多人看我,我穿着粉色的礼服,化了个大浓妆,飘着长发,在街道上奔跑着。
“悠悠……”
我隐约听见有人唤我的名字。是粱风吗?我告诉自己这只是可笑的幻觉罢了,我真想给自己两个响亮的耳光,好把自己打醒。
“悠悠,欧阳圣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真的是梁风,他很快地追上来,拦在我的前面。
“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你怎么能不知道呢?”
“梁哥哥,我为什么要知道呢?”梁风无名指上的钻戒闪闪发光,我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因为……因为……”
“不说他了。你走的时候,宝宝出世才两天,你想听他们叫你一声爸爸吗?我经常给他们看那三张合影,我们的,还跟他们说你就是他们的爸爸,教他们喊‘爸爸’。你想听一听吗?”
我察觉到,梁风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喜悦之色,我真的察觉到了,可只那么一瞬,就不见了踪影,他淡淡地说道:“不用了。我不想听。”
“你不想听是什么意思?算了。可你总要回家看看吧。”
“再说吧。”
良久,我们伫立在原地。因为是参加宝琳和□□的婚礼,我穿着单薄的纱裙,一阵凉风吹过,我连打了两个寒战,快受不了了,好像随时都会晕厥过去。冬季,为什么又是冬季?为什么我们的故事都发生在冬季?我要说“祝你幸福”吗?还是直接说“再见”呢?我斟酌着。终于,我开口道:“梁哥哥,你快回去吧,这样跑出来要紧吗?你太太不会不高兴吗?”
“你这样会着凉的,你没穿大衣吗?”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关心起我的冷暖,我臆断,他还是关心我的,接着开始窃喜。
“大衣落在教堂里了。”我答道。
“噢,你等等,我帮你回去拿来,你脸色不好看,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梁风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我肩上,没有了外套的庇护,梁风的身躯显得更小了,像是刚刚从蛋壳里孵化出来的小鸟。梁风头也不回地跑回去,此情此景很熟悉似的,但这样的梁风很陌生很陌生,我无法洞悉他的内心,我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可能只是因为他身份的改变,他不再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了,他是别人的丈夫,跟我不会再有什么瓜葛。我很不习惯。
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局面,但它却真实摆在了我的面前。他就站在我的面前,他清楚地知道我爱他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可他还是要离我而去,我们还是要分别。
有很多话想对梁风说,想告诉他我们的孩子有多么的乖,有多么的聪明,却没有机会开口。也好,什么都不要说了,也许这才是最好,对我们都好。
他跑远了。我走远了,抱着他的外套,外套还残留着一点点的余温,我告诉自己,就和抱着他是一样的。
一个人在马路上游荡,走过大街小巷,走到一个公园门口的时候,传来好听的沪语歌曲,“……明朝会,明朝会,睏死茫懂再相会。”我寻声而去,原来是一群中老年朋友在一起跳交谊舞,跳完这最后一曲,大家纷纷散去,我看到的竟又是分别的场面。我身边有一对小情侣,至多十七八岁的样子,女的整个人挂在男的脖子上,娇滴滴地说道:“怎么就结束了。我要你教我跳嘛。”男的说:“好,回家我教你。”两个人稍微挪了挪地,开始接起吻来。
日子还是一样要过,一切又回复到往日的宁静。每当寂静的夜晚,抬头望天,我总不禁会感伤。满天的星星都是我跟梁风爱情的证明,因为我不能不思念他,我飞越不了海峡,我曾请求星星代替我去看他。现在我知道,那不是最残忍的。
在后院,屋檐下,一直有一口大瓷缸,一天我路过花鸟市场,买回五条金鱼养在里面,红色的,橙色的,金黄色的,黑色的,还有白色的。都是半透明的,我可以清楚地看见它们的脊梁。它们没日没夜地游着,好像很快乐。下大雨的时候,鱼缸里下小雨,鱼儿却依旧欢腾地游泳。有时候睡到夜里,迷迷糊糊听到下雨声,我便挂念起瓷缸里鱼儿的生活来,于是拖着木屐啪嗒啪嗒来到后院,开一盏很暗很暗的黄色的灯,看金鱼是如何过它们的夜生活的,一看就是一个多小时,越看越出神,越看越起劲,丝毫没有睡意。那是一种明媚的忧伤,是被禁锢起来的自由自在。然后,天不亮,还是要回去睡,摸着黑,仍旧啪嗒啪嗒,懒懒散散。习惯了寂寞的空灵,爱上了寂寞的香气,对于明天没有期许,对于未来没有打算。
想梁风的时候,想到梁风可能正和一个叫周晓芙的美丽女子在一起缠绵的时候,我就到冰箱里找各种东西来吃,企图用食物填满我的大脑,不让它有闲暇来胡思乱想。一天对着镜子发呆,实在看不下去了,跑去全市最出名的健身中心交了一万三,成了那里的终身会员,每天晚上九点去那里跑两个小时,发了疯似的跑,当成是一种发泄,大汗淋漓的感觉美妙极了。两三个月过去了,我瘦了二十多斤,从来都没有这么苗条过,于是欣喜若狂,过后又觉得自己实在可笑,“女为悦己者容”,如今的我,打扮得再漂亮也没有人会欣赏了。
“我想,不会再有爱了……
不爱了……”
虽然我在日记本上这样写,但我深知自己是个放不开的人,恨自己学不会洒脱,想很多不该想的事情。周晓芙,梁风的太太叫周晓芙,为什么这个名字那么耳熟呢?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她的模样也似曾相识……我绞尽脑汁回忆着,终于被我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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