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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簪发 ...

  •   闻月又接连等了三日,仍旧没等来谢翊的下属。
      谢翊伤已大愈,已能四处走动。
      闻月搬了个板凳,坐在前厅的屋檐下,心想这上京城的侍卫办事效率也忒慢了些。怕是属下还没到,谢翊都快能骑上马自个儿回京了。

      低矮的木板凳上,坐着个拖着腮帮子的少女。
      她刚起床没多久,头顶的发将将用烟粉色的丝带挽了挽,鬓角两侧还留了两撇乱发。分明是一派乱糟糟的形容,若在上京城,如此这般打扮出来便是流言蜚语要叫她不敢做人。可此刻,江南乡野,这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正遥遥地盯着远方出神,不知道又飘到了哪处天方夜谭。
      正院里,谢翊佯装挥舞木枝,锻炼体魄,实际一双眼压根没从闻月身上挪开过。
      见她似乎压根没注意到自己,他才故作巧合地凑了过去,同她搭话:“你日日在门口等谁呢?”
      她挠挠后脑勺,憨憨地笑:“闲来无事,乘太阳。”
      闻月总不能实打实告知他,他正盼着她的属下来呢。
      谢翊摊开手掌,对向阴沉的天。
      与此同时,一滴雨,清脆地落在了他的掌心。
      他忍不住戳穿她:“下雨天乘太阳,头回见。”
      闻月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正当她想着该怎么圆过去,却见他似乎是看穿了她的心思,问道:“很盼着我早点走?”
      “才不是。”她腾地从板凳上站起来:“殿下在此蓬荜生辉,只盼殿下岁岁年年皆处于此,才叫民女涕零。”
      他扑哧笑出了声来:“既然如此,那我便再多留几日。”
      说完,他捡了树枝,慢悠悠地挥舞着,往卧房去了。
      留闻月在那儿,无计可施。
      这谢翊怎生如此不识抬举,便是她的画外音也听不出来。
      她也够蠢,怎能顺着谢翊这虎狼之子的话音说下去。
      自作孽,简直不可活!

      转眼,乞巧节如期而至。
      夷亭村的风寒之症持续了半个月,如今终于顺利度了过去。村民们囤积已久的相聚热情,也被一并打开。而今又碰上乞巧佳节,无论是乡野,还是县城,皆是热闹非凡。

      是夜,闻月独自一人立于县城市集。
      周遭红色灯笼连天,人声鼎沸,独她呆呆站在街中央,与这外界氛围格格不入。
      自打父亲去世后,闻月便不爱热闹。加之前世,辰南王府那一大家子女人,闹不完的事都让闻月烦心。因此,她最爱独处。
      可此刻,只她一人站在大街上,连个同她说话的人都没有,她还是感觉到了难得的孤独感。
      昨日,在闻月的医馆。
      巧儿临时提议,明日乞巧,想约谢翊一道去县城赏灯。谢翊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竟是一口应了下来。可过了会儿,又推脱说伤口尚未痊愈,担心人群推搡伤了身子,定要个大夫陪同。
      巧儿见状,立马想到了闻月。她本就担心与谢翊独处,难免生出些尴尬,多个熟人闻月不仅能照顾谢翊,还能缓解两人独处的尴尬。她一想,何乐而不为?
      于是,便生拉硬拽地把闻月拖进了县城的集市。
      至于闻月是如何落单的呢?
      闻月觉着,怪就要怪那个该死的谢翊。
      他平日里对巧儿便不冷不热的,可后来到了市集,他竟然破天荒地拉着巧儿,喊她一道去街末的花灯摊上买兔子灯去了。巧儿本就对他鬼迷心窍,如今他主动提议,巧儿更是将闻月忘了个精光,追着谢翊转头就跑了。
      而后,多余的闻月就被扔这儿了。

      闻月绕到街边,寻了处河堤旁的栏杆坐下。
      落坐没多久,身旁就来了一对男女。
      男人买了对簪子,正动作温柔地在给女子簪发。
      闻月见状,心底的怒意又多了一层。要不是谢翊这拖油瓶,或许今日乞巧,她还能同县城里的书生未婚夫一聚。指不定他也会送只簪子给她,郎情妾意,可不美妙。
      当然,闻月光也就是想想罢了。
      她特意坐远了些,不去打扰那对男女的甜蜜时光。
      闲来无事,她便捡了根树枝握在手上,对着地面胡乱画着。可此刻,她心底的那股怨气压根没消,不由地对着地面嘟囔:“死谢翊,臭谢翊……”
      口里念叨着,手上也不自觉地画了出来。
      待她反应过来时,一双黑靴已停在地面上那几笔字迹上。
      头顶传来谢翊低沉清灵的嗓音:“在叫我?”
      闻月见状,立刻慌了神,腾地从栏杆上坐起来,生怕被谢翊瞧见了她地上画的字,她还故意走进几步,险些快靠到谢翊的胸膛:“没没没,是您听错了。”
      他蓦地笑了,低了头:“所以你在这地上画得是什么呢?”
      “随便画的,您别看了。”
      眼见谢翊退了一步,大有要蹲下去查看的迹象。
      冒犯亲王名讳,那是死罪。
      思及至此,闻月顾不上其他,眼疾手快地伸出细长的两根手臂,牢牢地抱住了谢翊,一点点将他往街上挪:“我的字迹丑陋拙劣,千万不能污了您的眼。”
      谢翊倒是配合,她往前一步,他便后退一步。最后,任由闻月将他挪到了街中央。
      须臾之后,待危机解除,闻月才松了口气,她正想开口转移话题,可一抬头,就猝不及防地与谢翊低头的目光撞在了一块儿。
      她这才察觉,她至今还抱着他。
      这拥抱的姿势,在街中央,要多突兀有多突兀,甚至还有点儿惊世骇俗。
      周遭有人絮絮叨叨地在议论……
      “这年头未婚男女可真不害臊。”
      “是啊,是啊。”

      闻月不自觉地红了脸,吓得立马松开了他。
      可谢翊倒像是无所谓似的,甚至半歪着脑袋,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看。
      她只觉得脸烧得更烫了:“抱歉,刚无意冒犯了您。”
      “无碍。”
      谢翊嘴上说无碍,可那一双打量的眼,压根没从她身上挪开。
      闻月忐忑不安地绞着袖口,过了会儿,她忽然反应过来,来回往谢翊前后瞧了好几眼:“咦,巧儿呢?”
      “巧儿姑娘被她父亲接走了。”
      “接走了?”
      “正是。”
      闻月纳闷,巧儿约谢翊出门,定是寻了借口瞒过了村长的。既然如此,村长又是如何知道巧儿在此,又顺利将她接走的呢?
      尚在闻月疑惑之时,谢翊却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提出了一只兔子花灯,塞给闻月:“既是巧儿走了,那兔子花灯,便送你吧。”
      少时,家境贫寒,父亲虽双手残疾,可每逢元宵、乞巧二节,也总会扎个兔子花灯给闻月。因此,对于她而言,乞巧节的兔子花灯是有特殊意义的。
      当下,那兔子花灯做工精美,连那架形的藤条,都被匠人磨得光滑圆润,一看便是这县城里的上等品。提在手里,重量轻盈,叫人不由地心生喜欢。
      换做任何人送她,闻月都会心满意足的收下。
      可偏偏是谢翊这冤家送的,她不敢收。
      咬咬牙,她追上他的脚步,把花灯递给他:“民女不喜欢花灯。”
      “那便扔了吧。”
      他口气轻轻,闻月却犯了难。
      如此好看的花灯,扔了实在可惜。
      闻月既心疼钱,又心疼灯,犹豫再三,见那小兔实在玲珑可爱,实在没必要跟谢翊怄气,便一路提着,欢天喜地地跟在谢翊身后。

      夜色愈沉,集市里人声鼎沸。
      闻月快走几步跟上他:“巧儿已返程,不若我俩也回去吧。更何况,如今天色已晚,您伤情初愈,实在不宜久留。”
      “都来了,那便随便逛逛吧。”谢翊头也不回,还在往街道更深处走。
      “可是……”
      “怎么了?”他停下步子。
      闻月定了定,道:“若换做旁人尚且能与殿下同行,可如今是乞巧佳节,民女已有……”
      “你已有未婚之夫,对吧。”谢翊朝她翻了个白眼。
      闻月点点头。
      正等谢翊收敛,与她回村,却见谢翊摆了摆手,道:“我已知晓,不必重复。”
      此言一出,她满腹的劝诫,只好全都回了肚子。

      谢翊在前,闻月提着花灯跟在后。
      他走得很快,左顾右盼,像是在找什么摊子似的。隔了好久,他好似发现了所寻之物,忽然在那簪子摊前驻足。
      他一顿,闻月立马也停下来。
      须臾后,他取过摊主的一对木兰簪,满眼欢欣地回过头来,直直看向闻月:“刚坐那河堤栏杆边时,我瞧你,似乎眼红这簪子。”
      听后,闻月一怔。
      瞧了眼那发簪,她将将想起,这与刚才坐她旁边浓情蜜意的男女是同一款式。
      她确实眼红那发簪,但她更眼红的是替她簪发之人。
      可若是旁人送,她也便心甘情愿地收下了。但偏偏是谢翊,他不行。

      闻月斩钉截铁地回:“没有,我未曾眼红。”
      谢翊却固执得很:“我送你。”
      “真不用。”
      闻月话音未落,他已付了银子,木兰簪也到了手。
      他说:“我给你簪上。”
      “不可。”她挡住他递来的手,轻声哀求:“南施国历来有规矩,挽发只能是夫君,殿下想必也知晓。民女已有未婚夫,要簪也该他簪!”
      闻言,谢翊的手蓦地一顿,动作也停了下来。
      闻月一抬眼,便瞧见那往日风光霁月的眸子,忽然黯了下来。此刻,他眼底有闻月不懂的情绪一闪而过,似是难过、又似遗憾、更似失落。
      分明周遭是鼎沸人声,可当下,两人之间只剩死寂。
      情绪像会感染似的,倏忽之间,闻月也停下了制止动作。
      也就是在她放松的那刻——
      谢翊忽然微眯了眼,眼底的情绪蓦地突变,从原本的无名失落,变成偏执疯狂。
      闻月从未见他眼底有过如此神色,整个人具是一惊。印象中,甚至连前世,她都从未见过他有如此神情,那种神情顽固、执拗,如同是……
      如同是一股力量,企图扭转天地。

      趁闻月不备,他的手已越过她的防备,落在了她的发上。
      在她出神之际,他已手段温柔地替她挽了发,簪了木兰簪。
      待一切水到渠成,谢翊的神情恍若也恢复了先前模样,瞧向闻月的眼带着波澜不惊的平和,不含任何情感,与从前毫无差异。
      这一刻,连闻月都开始诧异,是不是刚才发生在谢翊眼底的变化,只是她的一思错觉。
      他恢复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上下打量她:“这簪子称你,簪着怪好看的。”
      未等闻月开口,那摊主倒是抢了先,在一旁附和:“老头子卖簪几十年了,像公子与小娘子这般般配的夫妻可真是少见了。小娘子,你这夫君真是好眼光,这木兰簪可是今年乞巧节最红火的款式,买了定不吃亏的。”
      闻月打断摊主:“他不是我夫君!”
      摊主却对着谢翊,噗嗤笑了:“这位公子,看来您这小娘子的气还没消透。赶紧上前头去,那里的胭脂水粉最好,最能哄得女子欢心。”
      另一边,摊主还不忘劝闻月:“叫我说,夫妻吵架,床头吵床位和。小娘子的气,也好消了。”
      谁跟谢翊是夫妻!
      闻月还想跟那摊主争执,谢翊却拎着她的后领,跟老鹰揪小鸡似的,把她往前头带去了。

      回程的路上。
      原本的三人行,只剩闻月与谢翊二人。
      细想今夜的一切,闻月越发觉得不对劲。
      在心头揣度许久,她觉得必须得大着胆子,冒着一死,跟谢翊寻个究竟。她快步赶上前头的他,与他并肩:“殿下,民女有疑惑,试想从殿下此处求解。”
      漆黑的夜里,他脊背凛直,一身正气:“但问无妨。”
      “今日巧儿被村长带走,可是殿下杰作?”
      “未曾。”谢翊回答得很爽快。
      难道是闻月多想了?
      正当她踌躇疑惑之际,谢翊却忽然开口。
      “杰作倒不能称得。只不过昨日巧儿姑娘提起同游后,我今早出医馆锻炼,正巧遇上了前来探望村民的村长,便顺道提点了几句,届时巧儿姑娘会与我二人一道去县城买花灯。哪知道刚一过去,便见村长守在那儿,兴许是想亲手买盏灯送给自家女儿吧。”
      “殿下是故意的。”闻月下了结论。
      “正是。”
      他倒是不卑不亢,承认地堂而皇之。

  •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要上榜啦,能拜托姐妹们给我个四收嘛~
    PS:就是章节加入下书签,加入四个书签就可以。
    届时入V之后,给大家连续双更2天作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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