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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文学与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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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表达的从来都不是道德。
我所爱的也从来都不是道德。
我爱的是文学,一个多面而美丽的结晶。
文学可以是一种混沌,一种迷雾中的探求,一种群体的象征,甚至是一种“无意义”。
我一直认为,文学作品是一个迷宫——一个或许连作者本人都不知晓路径的迷宫。不同的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路,可以看到不同的风景,或许可以到达“终点”,或许就此停下,或许回头,转身,来到另一边。
文学从来都不是正义者,文学也不是“模范”,文学与艺术都是为了记录与表达,为了反映某些更加幽微而复杂深刻的东西存在的。
文学不必谄媚,不必像小丑一样高呼万岁,用一堵墙粉饰太平,用血红的漆扼杀不同的声音,最终只剩下了一堵虚伪的墙,只留下工工整整的三个字——真、善、美。
但是,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呢?
又或者,如果一个人只知道真善美,他——或许应该用“它”——还是一个人么?
我们究竟是为了写给人看,还是为了写给什么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圣洁无比的物看?
我不反对人类对真善美的渴求,亦不是在否认文学的现实意义。文学可以表达真善美,文学可以有现实意义,可以给予人启迪,但文学不仅仅是这些,文学亦不仅仅能表达这些。
艺术也一样。
如果文学和艺术成为了单纯的道德与伦理,如果文学和艺术成为了满口“仁义礼智信”而行禽兽之事的李国华,如果文学和艺术成为了一种举报就可以被封锁的禁区,如果文学与艺术只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么历史的虚无感只会更深,人,对现实的怀疑也会更大。
如果这就是所谓黄金世界的文学与艺术,那这一定不是我爱的文学与艺术,也一定不是我想要的黄金世界,“我不愿去”。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我将去寻那狡黠而多情的倩影,直至暮色将昏。
柳伶睢
2020/7/7
作者有话要说: 一点小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