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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过十年难复回 ...

  •   林小轩的那封邮件,是12年9月5号,凌晨十二点半发来的。
      那时,我们已经断了联系,有接近两年时间了。
      这两年,我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工作,和什么人一起吃饭,和谁在一起生活,关于她的一切,什么都不知道。
      她的信上这么说: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看这封邮件。
      可能这封邮件,会打扰你平静的生活……对不起……我只是想和你聊聊,只是说说话而已。
      如果你觉得我们,真的都,没有必要联系的话,那么你看完以后,彻底删除,不要回复就好了。
      我知道,我们之间,已经尽量在避免,彼此之间的联系,怕以免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只是,我看到曾经的很多东西,我很难过,我也反思自己的人生,反思自己的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
      以前,我听说过一句话,很经典。
      你谈恋爱,第一个对象和以下的N多对象,都是一样,即使换了人,性质,还是一样的。
      当时没有明白,现在,回头想想,我明白了,甚至有时候我在想,我到底有没有改变,有没有把曾经放下,曾经很多事情,都是无法改变的,忽然我觉得,我特现实,真的……我到底在回避什么,我不知道,包括曾经,我也是一样的。
      说了这么多,我不是在检讨我自己,我只是想说说,我想把我心里的话说出来,我难受的很,我不知道我该跟谁说。
      可能你觉得我身边有很多朋友,跟谁说不一样,也许是吧,只是我不想说而已。
      我不知道你过的好不好,希望你能幸福,开心,健康。
      我那天上夜班,早上八点到家时,打开电脑的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这封信。
      心底有点想哭,又想冷笑,却又哭笑不出来,胸腹鼻翼之间,皆是酸楚,曾与我有同样多朋友的人,已经沦落到无人可诉苦肠的地步了吗?
      她,应该已经结婚了吧?
      我说的那些,要伤害她的话语,我从未去做过,算对得起她了吧?
      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和她保持沉默了吧?
      曾经,总是给我忐忑的感觉,如今,我惊慌的心带着眷恋和决裂,在生活中努力回避着她,缓步前行,大步后退。
      朋友们,都不在我这里提起她的现况了,或许是怕我伤心,或许是一种默契,我相信,在她那里,这种默契,也是有的。
      我表面平静地过着日子,没有奢求,只求能活着忘记她,然后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
      但就这短短的几段字,又让我的心,痛了起来,她到底在想什么,难道过得不幸福,不快乐,却无法对我们的朋友诉说?
      我的心,被狠狠地纠起,狠狠地痛,泪眼朦胧,不知如何落笔。
      关了邮件,打了四个钟头游戏,心情逐渐平复。
      我现在的生活,有哪里不好吗?我要去招惹她,她可不好惹!
      我有还算体面的工作,一个意向中的女友,存折上的钱,也越来越多,正在慢慢接近那个看似高不可攀的首付,我,正在以缓慢却又固执的姿态,进入所期待的新生活,我,干嘛去招惹她?
      煮了碗面条,到下面小卖部,提了两瓶啤酒上来,和着眼泪,灌了下去。
      然后打开邮件,回复了以下文字。
      人生,是一个过程。
      不要奢求,一下它就是想像中的摸样。
      曾经,是一段压在我心上的尘埃,无论用多少时间的清水都无法去除。
      不论我在何方,
      不论你在哪里,
      我都不曾把你忘记。
      你的心,你的情,都会有渐渐变化的过程,我不能强求。
      也好,把记忆里的你,妥善安放,免被打扰。
      祝愿生活快乐。
      我死了心,看似深情,实则无比绝情的句子,一字一字地呈现在显示屏。
      现在的我,已想不起来当时所想,但无非是此情不过烟花碎,一去经年难复回之类的感叹。
      此后,我们没有再发过邮件,没有复合,没有故事,但这封信,将我的记忆,一下子,拉入到了中学时代。
      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个有趣不浅薄的人,但实际上爱上的,都是好看的皮囊,十五年前如此,十五年后,亦如此,只是生活,已让我学会了闭口不言。
      时至今日,我已忘记,为什么爱上林小轩,又为什么开始恨她,烈阳树荫下的倔强身影,像烙铁烙印在心脏上,迟迟无法愈合。
      我和林小轩在初三之前,并不熟悉,仅限于听说过。
      零三年的校园,学校很流行区分学生,将学生按学习成绩的好坏,分为三六九等,我们学校也不例外,分了三种班级,特快班、快班及慢班。
      我成绩一向还算不错,进了特快班,排在中游,林小轩也是其中之一。
      在整个初三上学期,我和林小轩的唯一接触,就是她脚受伤的时候。
      我不喜欢做作业,更准确地说,是不喜欢在家里做作业。
      我家里条件不好,租来的房子里,只有一张圆饭桌,和一张矮小的方桌。圆饭桌上,通常放着二叔的大瓶廉价酒水,和喝酒用的玻璃杯,那玻璃杯,也是不专门用来喝酒的杯子,而是奶奶将吃完的辣酱瓶子,洗干净了,用来倒酒喝。杯子很大,底部常常有喝不完的酒秽,气味十分难闻。
      方桌只有六十来公分高,和高凳子差不多,安放在我的床头边,家里也有矮板凳,坐下后,我的头的阴影,会挡完几乎整个桌子,因为房间中唯一的灯,在我的脑袋后,散发着昏暗的黄色光芒。
      这些,都让我讨厌在家中做作业。所以,我更愿意在有十几盏白吊灯的教室里,趴在属于自己的书桌上,将当天的作业,全部完成。这样,不仅能避免回家做作业,还能避免家中许多需要我帮忙的家务事。
      我早上来学校,也非常早,通常在早课开始前一小时,就已经到了教室附近,开学的第三天,我就从老师那里,拿到了教室的钥匙,负责每天开门、锁门。
      做完数学作业,就只剩下英语了,我拿过英语册,随心情将字母ABCD,填到括号里,英文?拜托,即便是十五年后的今天,用poor,都难以形容。
      我抬头看看,发现林小轩和李燕还没走,两人在林小轩的位子上,不知道在干什么,我就问了一句:“咋还不走?”
      已经放学一个半钟头左右了,外面,暮色已经隐隐降临。
      李燕,白白净净矮胖矮胖,头发特别好,又浓又长,尾部遮完了屁股,小学我和她同班过,不仅如此,还做过同桌呢,不过我不清楚,她是不是还记得。
      初一初二,她和林小轩是同班同学,初三又分在同一个班级,感情自然较其他同学好一些,常常腻在一起。
      李燕听我问话,说:“走,咋不走!”一边踱步来到我的桌前,看我刷刷刷地做着英语填空,她问道:“你就这么做作业?”
      “哎呀,你别管、别管!”我拉回了练习册,将其护卫在手臂下,她的视线之外,“你们先走吧!我等下锁门。”
      “行,那我们先走了!”
      看见她们走出教室,我在练习册作文的空白处,写上I think……I do……just……这样类似的中国式英文废话,不出意外,二十分的作文题,写得满满当当,五六分的辛苦分,还是有的。
      将所有课本与练习册堆放在课桌的左上角,看了看教室内无其他人,用钥匙打开了后面上的锁头,将后门锁上,走廊尽头的教学楼侧面,已经上了锁,看来时间不早了,侧门都锁了。
      我从走廊里走到教室的前门,打开锁头,再次进入教室望了一眼,确认无人后,锁上了门。
      我们学校,是县里唯一的初中、高中学校,加上少数名族班级,一个年级足有十四、五个班级,教学楼,也就修建得格外巨大,从空中往下看,整座教学楼呈现为一个巨大正字型。
      我的班级教室,在正字型的边角上,是最远离大门的位置,这边,有五个侧门,但应该都已经关了,就不必去看了。
      拐进连接的长廊,才发现两人没走多远,林小轩右手扶住窗台,右脚包裹着厚厚的白色纱布。
      我越过他们,同时问道:“咋啦?”
      林小轩笑了笑,说:“沙枣刺扎了……有毒……”
      我立刻明白怎么回事了,说:“我扶你?”
      不等她回答,我走到窗户边,右手拉住她的右手,另一只手,扶在她的校服袖子外,和李燕一起,将她往大门带去。
      因为按过窗台的原因,她的手冰凉,刚走了两步,我就发现不行,她的左手臂弯中,抱着几本课本与练习册,她跳得不自在。
      “要不我背你吧?”说这句话,没考虑什么,只觉得她两都似乎沉默了一会,李燕才开口说:“那就赶快呀!”
      我放开她的手,走到她面前半蹲,催促道:“快点,别等下大门也锁了。”大门锁了也没关系,可以叫保安大哥开,不过那样就更麻烦一些了。
      林小轩虽然很高,都快赶上我了,但黑黑瘦瘦的,应该不会太重,她小声说:“那就谢谢你了!”然后趴到我的背上。
      一个温软的身体扑来,我的背,瞬间绷直,双手僵硬地环在她的膝盖下,背起她就往大门走,速度飞快,几乎是用跑的。
      “我帮你拿着书!”李燕喊道,将林小轩手中的书,拿了过去,跟在我们后面,小跑起来。
      从来没觉得这走廊,这么长过。
      林小轩不重,背上她,我很轻松,但有种怪异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想快点摆脱这种压抑的感觉,我脚下越走越快。
      终于,到了大门外,我走到柱子旁,将她放下,说:“等我一下,我去拿车子。”
      她小声地说:“哦……要不你先走吧……我哥等会会来接我的……”
      “嗯,看嘛。”
      我穿过教学楼前巨大的广场,向车棚走去,找到自己的车子,打开,骑回广场上,李燕已经扶着林小轩,走到广场的中央,我过去下车,将后座移到林小轩面前,“上来吧!”
      林小轩坐上车座,我们三人,向校门走去。
      出了校门,还没见她哥哥来,我有点郁闷。
      虽然我不知道林小轩家在哪里,但大体方位还是知道,她家在县城东面,而我家在西面,离学校都不近,本来就已经很晚了,要是把她送回家,我回到家,只能吃冷饭了。
      “那行,李燕你先走?”心里虽然那么想,但我不能那么说,“我把林小轩送回去。”
      “好,”李燕把手上的书递给林小轩,林小轩抱好了,李燕又说:“到家打电话。”
      “嗯。”林小轩回道。
      “行,那就走了?”我说。
      “走吧!”李燕离开几步,却没走远,看着我们,似怕我不会载人。
      开什么玩笑!我连我幺妈那么重的人都载得动,别说林小轩这个小瘦子了!
      林小轩已经坐到后座上,我只能起死车了,我坐上坐垫,死劲一踩脚蹬,车向前移动起来,林小轩不自觉地抓紧了我右腰间的衣服,我说:“坐好了!”然后开始加速。
      我刚骑了不到五百米,在一个拐弯处,一个经常在网吧见面的大哥骑着车过来,我打了声招呼:“亭哥!”
      亭哥的全名是什么,我一直不知道,网吧的伙伴一直都这么叫他,我也这么叫他。
      他也点头招呼,可能并不记得我的名字,只是面熟。
      我俩交叉而过,亭哥却停了下来,我听到林小轩叫:“哥!”她摇摇抓着我衣服的手:“快停车。”
      我停了下来,十分惊讶,问道:“亭哥,你是她哥?”
      亭哥笑着不说话,林小轩蹦跳着,坐上了亭哥的后座,我们挥手道再见。
      我避免了吃冷饭的命运,心中,却隐隐有些失落。
      第二天我问林小轩,“那是你哥啊?”
      “是啊!”
      “亲哥?”
      “对啊,我哥叫林远亭……”
      好吧,看这兄妹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我还以为是现在流行的,认的哥哥妹妹呢。
      自此,因为亭哥的关系,我和林小轩,也算是成了朋友,不过也只是见了面打个招呼,并不算得上熟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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