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文《我是真的喜欢钱》求收藏~
“搞我可以,搞我身子可以,但搞我的钱不行。”
“我二十四了,喜欢钱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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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晔养了一只金丝雀,但他妈的这只鸟也太吵了吧。
“老板,给我钱。老板,看看我。老板,我饿了。老板,给钱给钱给钱我又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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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八岁出道,如今二十四岁。
迟晦被行晔养了六年。
“老板,你真的不对我做什么吗,我这钱拿的怪不好意思的。”
行晔:“不要就还回来。”
迟晦:“好耶!是冤大头!”
行晔喜欢给他钱,喜欢看他拿到钱时亮晶晶的眼睛。
即使聒噪金丝雀眼里真的只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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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晔用钱将他困在身边六年,直到大厦将倾,公司濒临破产。
他勉强凑出最后一笔钱,扔给迟晦,“走吧。”
迟晦眨巴着兔子眼,“…以后没钱了啊。真没了吗…咋这样啊…”
行晔苦笑,不愿去看迟晦神情中的失望。
迟晦:“那你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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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行晔看着他用破损的双肩背包,往返二十八次。
将一包一包成摞的金条扛到自己面前。
迟晦红着眼睛,欲哭不哭,“这些够您东山再起吗。”
行晔:?现在自首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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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晦将钱放到他老板面前而后嚎啕不止。
行晔内心动容,几欲告白,却听着聒噪金丝雀道,
“老板呜!我攒了六年,你可一定记得还我啊!你要东山再起啊,像你这样的冤大头可不好找了呜呜呜!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