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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雪白龙胆的香气,N先生? 我的采访对 ...

  •   其实我这次回唐阳,并不是单纯来休假的,我的肩上还扛着一份工作任务,就是采访近几年大火的悬疑小说作家N先生。

      三年前,一部名为《Find Her》的悬疑小说横空出世。短短两个月内,这部小说便横扫国内各大畅销书排行榜,在收获巨大的商业成功的同时,小说也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称赞,一举斩获当年的南行年度最佳悬疑小说奖。

      小说作者N先生因此成为了众多媒体重点关注的对象。然而,这位新星作家一直保持着极高的神秘度,他谢绝了所有采访,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他的模样身材,他的毕业学校……等等,任何有关他私人生活的信息。

      所以,当主编告诉我,N先生答应配合我们杂志社做一次不露脸的专访,并且经过商议,决定由我负责这次专访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反复确认三遍,才兴奋地喊出一句“我会努力的!”

      到了约定好的采访的日子,我特地起个大早,洗头洗澡,化妆卷发,原本打算穿新买的蓝色条纹职业套装,可当我打开衣柜,瞥见挂在角落里的一条浅青色真丝法式连衣裙时,手却不由自主地改变了方向。

      我拎出那条裙子,小心翼翼地抖了抖,对着阳光端详。微风拂过裙面,如同往春池里投入一颗石子,登时泛起层层涟漪。

      我的心跳开始猛烈加速。

      这是那人花费整整一个月的工资给我买的裙子,尽管当时我极力阻拦,他还是凭借身高优势越过我付了账。我因为心疼钱,一出服装店就闹着要回去退货,他却抓住我的手,用一种极其真诚的眼神看着我,说:“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我凑近连衣裙,鼻子微微耸动,一缕似有似无的清冷微苦的香气钻进鼻孔。是幻觉吗?毕竟都过去五年了,怎么可能还残留着他的气息呢。

      我拍拍脸颊,让自己清醒些,然后换上了那条裙子。

      我和N先生约在一间宠物咖啡馆见面,这是他决定的。

      我很惊讶于他对受访地点的选择。都说文如其人,我以为他的性格会像他笔下的文字一样,冷漠疏离,没想到他居然会喜欢跟宠物这种小可爱相处。

      也好,反正我也是个喜欢小动物的人。

      N先生比我先到,他坐在靠近落地窗的位置,捧着一本彩色童话绘本,读得津津有味。

      不得不承认,他可以说是这间咖啡馆里最惹眼的存在:

      浅金色的三七分短发和苍白如纸的皮肤使他看起来简直像是一座会发光的石膏雕像。

      他戴着一只遮住大半张脸的黑色卡莱棉口罩,穿着一件同色调的长袖衬衫,体型瘦削,不过,从那宽阔的肩膀、修长的脖颈来看,他应该算大骨架,个子绝对不矮。

      “抱歉,N先生,让您久等了,我是海月周刊的记者林小萤。”

      我有点不好意思,要是知道他会这么早来,我就再提前一个小时起床了。

      “没关系,是我太心急了。”他合上绘本,抬头望向我。

      他有一双很美的眼睛,眼神清澈灵动,生机盎然。

      察觉他的目光在我周身游走,我忍不住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什么。

      正当我打算说句“对不起。”,然后去洗手间照照镜子的时候,他忽然笑了。

      “这条裙子很适合你。”他说。

      一模一样的话语,一模一样的语气,还有那从一开始便萦绕在空气中的独特且熟悉的清苦香气,这一切一切仿佛一只无形的手,捂住了我的口鼻,胸口闷痛不止,我几乎快要透不过气来。

      然而,理智告诉我,眼前这个人对我们杂志社非常非常重要,我绝对不可以在此时此地失态。

      于是,我按着桌面,勉强坐下,礼貌微笑。

      “是雪白龙胆吗?这款香水很好闻。”为了分散注意力,我胡乱扯了个话题。

      “啊,是的。”他惊喜地回答,“真高兴你会喜欢它,我身边很多人都嫌它闻起来太苦。”

      我扬了扬嘴角,浅浅一笑。

      老实说,第一次闻到雪白龙胆的气味时,我也不太喜欢,它使人莫名想起下雨天的中药铺,清寂苦涩。无奈那人实在偏爱这款香水,只要不上班,他总会往身上喷一些。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甚至觉得他似乎生来就应该属于这种气味,毕竟他的眼神,他的语气,他的性格都是那么清冷淡漠。

      “嘿!”N先生冲我摆摆手。

      我回过神,难为情地笑了,说句“抱歉”,赶忙投入工作。

      值得庆幸的是,N先生是个非常开朗大方的人,只要问题不过分涉及私人生活,他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因此采访进行得非常顺利。

      在完成计划内全部的任务以后,我鼓起勇气,问了一个出于私心的,困惑我许久的问题:“N先生,我很好奇,您曾经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为什么会突然接受我们杂志社的邀约呢?”

      “因为我喜欢看你们的杂志呀。”他说着,双眼弯成了两道月牙,尽管他带着口罩,但我知道,此刻的他一定笑得非常开心。

      我当然不会相信这个敷衍的回答,不过算了,他本来就没有义务替我解答工作范围外的疑惑。

      忽然,桌子底下传来一阵轻轻的磨牙声。

      我低头一看,只见一只肥嘟嘟的灰色垂耳兔正围着N先生的裤腿绕来绕去。

      N先生显然也发现了它,弯腰将它一把抱起。

      “老兄,看来最近你的伙食不错呀。”N先生说着,闭上眼睛,用自己的脸颊轻轻碰了碰灰兔毛茸茸的脑袋。

      从前我也养过一只兔子,和那人一起养的。

      可能是受职业影响,那人有点洁癖,起先坚决不同意我往家里带小动物,哪怕我拍着胸脯保证会好好照顾小兔子,绝对不让它制造任何卫生问题,他仍然毫不动摇。气得我三天没跟他讲话,他才终于一边叨叨着“你得负责处理排泄物。”,一边陪我到宠物店买兔子。

      好笑的是,没过两个月,那只叫做“皮皮”的小兔子就彻底俘获了他的心,他甚至还主动包揽了打扫兔屎的任务。

      咦,说起皮皮,后来皮皮到哪儿去了?

      我紧抿嘴唇,翻来覆去想了又想,连皮皮最爱吃什么牌子的兔粮都记起来了,却还是对它的下落没有任何印象。

      “林小姐,你好像很爱发呆哦。”N先生屈起两根手指叩叩桌面。

      清脆的敲击声立刻把我拉回现实。

      哎,今天的状态实在太糟糕了,幸好采访已经完成,趁还没有糊里糊涂地惹出什么乱子,我看我还是赶紧走人吧。

      “对不起,对不起。”

      我赶紧收拾好材料,然后道谢,道别。

      “以后我还可以联系你吗?不因为工作?”N先生抚摸着灰兔的脊背,问,语调平和淡然。

      我搞不懂这个人的心思,也不打算去搞懂,但我相信进入社会,多交些朋友总没错,于是欣然回答:“当然可以,能和您成为朋友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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