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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别男二劫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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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大人的正妻》也是从一个抢婚,一个要嫁给别人开始的。
不过正文却是从穿越女过来为第一章节。
原本这本书里的抢婚剧情,只不过是作者,为了增强他们之间的矛盾,从语言中一笔带过的事情而已。
之后有人觉得男二沈脩可怜,要求作者写了沈脩番外篇,才有的这么一段回忆。
颜料看前面的人还没有走远,赶快迈着优雅的小步追上去,大家都处于混乱,她很快的混到队伍里。
大家都是同龄人,来的公子少爷占多数,大家闺秀也不少,常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谁能认识谁?
当然,这只是颜料一厢情愿的想法。
就在她混到人群里,准备顺着人群出去时,一个力气将颜料制住,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距离她一步之遥的青衣公子,已经走出了那道她也想出去的丞相府大门。
她烦躁的甩手,想要欲挣脱开那个力气再跑,紧接着脖子上一疼,她斜眼撇到挡着她的剑,立刻顿足。
冰凉挡在脖颈间,重力在肩膀上搁着,只能说明一点。
她被人挟持了!!!
脖子上的那股子冷意,让颜料有些欲哭无泪。
玛德,这就是报应吗?
颜料斜眼撇到白衣衣角,心中几分不安,再次增大转头的幅度之后,果真见到了原本在打架的男人,此刻正站在她的身后。
男人血红眼眸,嘴角挂着残忍的微笑。
此人还能是谁?
他正是抢婚男子,沈脩,沈子墨。
别人不知道,她还能不知道吗?
未来的敌国杀神沈脩,元盛国冷血将军沈脩,他,嫉恶如仇,杀人不眨眼,凡是被他抓住的人,绝无活口。
大人闻之变色,小儿闻之啼哭。
行军打仗是一把好手。
可惜最后,死在了女主角的怀里。
而且这本小说中他的温情全部都给了女主角凤九天,他的满腔热血给了这个国家。
他的智慧保护了百姓免受战乱。
龙世卿是沈脩有史以来的最强劲的对手。
也正是因为沈脩的存在,龙世卿统一天下的野心,晚了十来年。
颜料怕惹怒他,不敢动,不小心瞧着脖子上的剑身还滴着她的血,流淌过剑身,一滴一滴落在她绯红色的衣服上。
心跳乱了几拍。
她立刻看了眼周围不断逼近要杀沈脩的兵马。
心脏跳的更快了。
沈脩可是要活到大结局,才会死的人。
他们怎么可能会把沈脩给弄死!
但是她会死!!!
嘤嘤嘤,才过来,就要挂?!好无辜的说。
颜料深呼一口气,稍微缓和了情绪。
“大哥,你冷静点。我是无辜群众,求体贴,求放过!”
讨好。
沈脩冷清一笑,撇到她的脸上的紧张,讽刺道:“我当是谁呢,这不就是那个李家小王爷吗?也来抢婚?”
颜料想了想,打算准备反驳回去。“不是…”我只是来看戏的而已。
沈脩手持的冰冷刀锋,又向她靠了几分。
“不想死,就给我安分点。”
是警告。
颜料盯着脖颈间那染血无数寒气逼人的剑,只要往她自己的脖子上一抹,说不定就会立刻玩完儿。
她顿时气奄。
沈脩胁迫着她,继而盯着高位的人,深情款款的对视上新娘子凤九天,最后落在新郎龙世卿身上,冷清的说出要求:“给我一匹快马,还有五万两通兑银票。”
快马?银票?
颜料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似乎领悟到沈脩抢婚的真正意图——将军府严重缺钱花。
她暗自感叹一句。
这位大哥,你确定不是借着被小三上位来抢新娘的借口,来打劫的?
这么一想,她看其他人的目光霎时间变了。
难道说,沈脩是看朝中大臣都在场故意上来打酱油的?
新郎龙世卿虽然一直黑着脸,恨不得将其除之而后快,可他也知道沈脩胁迫的李隆盛,其人虽然荒诞无稽,可其父却不是他如今能得罪的起的,如此一想,他硬是憋了一口老气,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眼看着皇上已经因此抢婚早早被护送离开,丞相府也暂时不用担心有刺客刺杀圣上的问题。
龙世卿随手指使着贴心手下去准备。
“林轻,你去准备。”
而,就在这时,一个金线镶嵌衣袖的中年胖子,以一己之力挤开围杀官兵,他脸上的肉刷刷的抖动着,一抽一抽的,欲捧住心脏般作心疼的夸张表情,奈何胸前的肉实在太多,只能捧着自己的肚子。
“儿啊!你怎么回来了?
“不是说,被人伤了心,要去别处散心养伤,没有个三年五载的不回来吗?”
“看着都瘦了!” 思恋的泪花在眸子里打转,抽抽涕涕的,半哭不哭。
反手一指龙世卿,哀怨至极。
“他龙世卿不喜欢你,就不喜欢你!你难过什么?以后,就算是嫁不出去,呸,呸,以后,你娶不到好娘子,爹也照样养的起你!”
要有多难着调,就有多浮夸。
生怕别人不知道李隆盛在男扮女装的岁月里,搞出来的那段断癖绯闻似的。
当代的流言蜚语,就好比镜花水月,看的清道不明。
八卦又少,一旦一个八卦传开最起码要被人记住三年。
其中这种众人不屑的行为,说不定会被人记住三十年。
李隆盛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才远走他乡,暂避风头。
而李隆盛老爹倒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当众拆台,龙世卿的脸色越发的难看。
他隐晦看颜料的那一眼,似乎酝酿着狂风暴雨。
好似被一只饿极了的狼盯上,看颜料心里发怵。
颜料缩了缩脖子,这无疑是迁怒。
她强烈觉得自己就算是从沈脩这儿逃出一劫,完好的回来后,在龙世卿哪儿也绝对吃不到什么好果子。
颜料:对,这位不断给她拉仇恨的人,却是李隆盛的亲爹,李辅国。
李辅国是个闲职王爷。
他平常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斗鸡遛鸟,更是在圣上面前装的一手孙子,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却颇有圣心。
私底下做做小生意,谁知他还颇有赚钱天赋,一不小心赚了不少钱,还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时不时的搞些新鲜玩意儿,更是剑走偏锋的隔个三五天就变着法子给皇上送礼。
几十年如一日,虽谈不上家财万贯,也算是个小富之家。
有钱有官,有人撑腰,腰板贼粗,说的就是他们这种。
但是他也有个缺点,他是个儿子奴。
咳,错了,是女儿奴。他家女儿是最可爱美丽,最聪明善良的。
犯了错也是别人的原因,总之,女儿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