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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邂逅 ...

  •   聚会地点是其他人定的,名叫凤祥楼,菜式精美,价格更美,厨师都是国宴大厨。
      一路堵车,本来四十分钟的路程,足足一个小时才到。

      凤祥楼的迎宾把她领到包厢,一进门,里面已经坐了七七八八,就等她一个了。

      “哎呀,大小姐,可算把你等来了。”坐在靠窗位子的许博文站起来,从旁边的空座椅上抱起一束粉色玫瑰,送到方曼姿手里,“欢迎大小姐驾临安城!”

      其他人虽坐在位置上,也都兴高采烈地看着她,说:“确实太慢了哈,我今天为了来这个同学聚会,加班我都翘了,你也太不积极了。”

      她笑着接过玫瑰花,抱在怀里。鞠恬恬给她留了位置,她坐过去,说:“什么大小姐驾临,别捧杀我。”

      鞠恬恬也说:“你怎么才到这儿?”
      “路上堵了一会儿,我也想早点来。”

      包厢大到可容纳十几人,此刻倒是没坐满,她看了一圈,来了不到十人,就是鞠恬恬在微信上说的那些名字。

      许博文,就是给方曼姿送花那个男生,似乎是攒局的人,他出门,把服务生叫了进来,要来点菜的iPad,然后旋转玻璃,把Pad转到方曼姿面前。

      “来来,大小姐受累,把菜点一下。”
      方曼姿看了大家一眼,说:“我也不知道你们爱吃什么,你们来就好。”

      “没事儿。”一个男同学接话,“你爱吃什么我们就爱吃什么,都依你的口味来。”
      “对啊,我们又不挑。”

      鞠恬恬听见这话横了那人一眼:“怎么说话呢,搞得好像我们曼姿很挑似的。”

      读书时方曼姿就是班宠,起先大家都当她是那种骄纵大小姐,长得再漂亮也不大乐意跟她接触。
      谁都不是奴隶,乐意伺候公主病。

      慢慢的,也就不到半个月时间,大家就发现这位大小姐就是人娇气了点,脾气多了点,但人特别有意思,待人接物都很真诚,跟她说话的就多了起来。

      有些人身上天生就有那种别人疯狂想要对她好的气质,明明什么都没做,就能让人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摆在她面前,供她挑选。

      方曼姿就是这种人。

      外号叫“旗杆”的男生玩笑吐槽:“拉倒吧,你还不挑。你要是不挑,至于那么多人追你你都不应,偏偏追着十三班那个谁——”

      大家心照不宣地开始起哄,包厢正热闹着,恰赶上“旗杆”说到那句“那个谁”,包厢的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众人看过去,本以为进来的是服务生,待看清门口来人是谁的时候,整个包厢都静了下来。

      像是喧闹的世界被人按了暂停键,而进来的人,就是那个开关。

      许博文惊讶地站起来,说:“周熙昂?你竟然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周熙昂站在开门的服务生身后,腰身笔直挺拔,长身玉立,整个人矜贵疏离,远远瞧着有些贵气。

      他眉目淡然,轻轻颔首,在许博文的招待下,坐到了后者的旁边。

      就那样坐下了,没看出什么不悦的情绪,周身的疏离与其他人形成一道天然屏障,热闹气氛也无法感染到他。

      向来与聚会无关的人,谁也想不通他今日怎么突然来了。

      更重要的是,在场的人都在暗想,他到底听到“旗杆”的那句话没有。

      要真听到了,那真是太尴尬——说人家八卦,还被当事人听到了。

      可他进门之后一句话不说,众人的心又隐隐放下,赶紧扯到别的话题。

      鞠恬恬说:“曼姿,快点菜吧,大家都饿了。”
      其他人赶忙附和。

      方曼姿也就没推辞,拿起Pad,小指微微翘着,翻看上面的菜式。
      眼睛落到电子屏上,翻了好几页,心思却飘出了老远。

      他为什么会来。
      不是说好的没请他吗?

      有时候人生就是离谱。安城在南方,这么多年了,别人每次约她到安城玩,她全都拒绝了。
      问原因,只说受不了高温。

      她心里头清楚,不耐热是假的,周熙昂在安城读大学才是真。

      城市很大,其实有时候也没有那么大。
      她不想去他生活的城市,更不想碰见他。

      如今到了安城,第二天就碰见他,租个房子也碰见他,同学聚会也碰见他,这到底算什么。

      冤家路窄?
      人鬼情未了?

      她被自己无聊的冷笑话逗笑,暗中定了定心神,在Pad上选了自己想吃的。

      照顾到大家的口味,又点了些大众口味的菜,外加汤和餐后甜点。安城人有吃饭喝汤的习惯。
      酒水饮料交给男生来点,喝多少他们心里有数。

      她坐在那边,掏出手机来玩,耳朵听着其他人与周熙昂攀谈,都是些工作上的事。
      其实他们之间的同学关系,是有些混乱的。

      周熙昂与在座大部分人都是同学,他们是早在分文理班之前,就已经是一个班级的同学。
      分班后,周熙昂作为尖子生被分到了十三班去,十三班他们那一年的理优班。

      而方曼姿是从其他班并到现在的班级,慢慢才熟悉。

      后来,她跟周熙昂在一起之后,为了天天见到他,她让家里找了关系,强行转到了十三班,作为他的同桌。

      她还记得,她刚到十三班的时候,那时刚跟他在一起没多久,有他坐在身边,那些张扬任性都没了,她成了乖顺的猫。

      理优班跟普通班基础不同,讲课速度也不同。

      转过来第一天上的是物理课,那是她最为头痛的学科,世上怎么会有物理这么云里雾里的学科呢?简直讨厌极了。

      尤其台上戴眼镜的男教师讲题飞快,她一道题听得一知半解,没弄懂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讲起了下一道题。

      她急得握紧水性笔,抬头看老师,老师只顾着在前面讲课,再看其他人,大家都在闷头听讲,没什么问题的样子。

      想转头求助于周熙昂,他端坐在第一缕晨光之下,清瘦的肩,俊逸的侧脸,如果漫画《恶作剧之吻》有真人,她想,那他一定是最贴近真人的入江直树。

      她不敢打扰他,悻悻垂头,内心有些懊恼。
      还有一些,觉得自己蠢笨的自卑。

      同样的题目,别人都能弄懂,只有她听不懂。
      如果她举手提问的话,一定会被其他人笑的吧。

      他会不会也觉得丢脸,自己是成绩榜上第一的学霸,找的女朋友硬转到他的班级,却连这么简单的题目都弄不懂。

      会不会,因此嫌弃自己。

      她握着笔,心里闷闷的,台上老师讲课的声音,让她大脑乱糟糟的。
      心里面很挫败。

      像自闭的鹌鹑。

      没过多久。
      教室里响起老师疑惑的声音。

      “周熙昂?举手有什么问题?”

      方曼姿下意识抬起头,看向自己身旁的周熙昂。

      他似乎并未察觉到她的目光,直直站起来,说:“老师,上一道题能不能再讲一遍。”

      周熙昂常年居于榜首,这种程度的题他竟然还能做错,其他人都有些吃惊。
      再一想,原来学霸也有马虎的时候,班上同学看到自己算对的答案,又有点得意。

      老师也很诧异:“周熙昂,你怎么连这道题也不会?”
      周熙昂没说话。

      老师无奈收回目光:“算了,坐吧,老师再讲一遍。”

      她跟他是同桌,她看得到他的试卷。

      上一道题,他的答案,黑色水性笔干干净净写了一个字母D,是正确答案。

      他没有做错。

      方曼姿永远记得那一瞬间的感觉。

      所有跟家里申请转班的不理解,弄不懂题目的懊恼和沮丧,在这一刻,全都化为了令她勇敢的金鳞铠甲。

      突然间,就有了所向披靡的底气。

      ……

      一顿饭吃罢,见时间还早,一群人又要提出去玩。

      有人在安城开了连锁歌厅,众人便驱车前往,方曼姿本想回家,可是这种情况,她如果说回家,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她反倒成了扭捏不大气的那个。

      她暗暗看了周熙昂一眼,为了不成为别人嘴里的八卦主角,没办法,上了鞠恬恬的车。

      鞠恬恬平时开车上下班,今天也是开车过来的。

      车上,鞠恬恬说:“对不起啊曼姿,我真的不知道周熙昂会来。妈的许博文,我问了他八百次周熙昂是不是不会来,许博文信誓旦旦跟我保证,说他以前从不参加,今天肯定也不会来,你等我回去就把他暴打一顿,给你出出气。”

      方曼姿疲惫抬手:“算了,没事,来就来吧,现在也挺好的,也没发生什么坏事。”

      鞠恬恬犹豫地看她一眼,说:“我这不是怕你别扭么。”

      她没应声。

      车又开了一会儿。
      鞠恬恬突然道:“哎你说,他会不会还没忘了你,今天特意为你来的啊。”

      方曼姿自嘲道:“你看他甩我的样子,像还记得我是谁么?”

      “……”鞠恬恬说:“他可能是渣男回头,良心发现?毕竟他再想找到比你漂亮的,也不太可能。”

      方曼姿心想,人家早就找到了,还把她当跑腿奴呢。
      她说:“丢掉幻想,认清现实,谢谢。”

      车很快开到歌厅,其他人也都到了,一群人一起进去,这歌厅规模够大,在安城里消费水平也算高的,出入的也都不是普通人。

      开了最大包间,服务生立即上来酒水果盘零食等,还有骰子之类的娱乐工具。
      大家都是玩得开的富二代,吵吵闹闹,气氛很快就点了起来。

      方曼姿以前也是这种局的玩咖,但是有周熙昂在,就老实地坐在角落,不想吵闹,也不想出风头,就只想做个隐形人,尽量降低存在感。

      而他,自始至终坐在离她不远的位置,双腿交叠,淡淡饮酒。

      周围同学跟他说话,他低声回应,优雅自如。似乎有些热了,他抬手解开第一颗纽扣,露出一截锁骨。

      许是因为聚会上也喝了些酒,那点可以忽略不计的酒精,也上了头,她的心里忽然就有点难受。

      她曾经,真的很喜欢他。
      很用力地,在年少的时候,去爱一个人。

      他那样优秀,是不管身在何处,都会闪闪发光的人,她遇到了这颗星,努力去靠近它,很遗憾,却没能成为跟他走到最后的那个人。

      比从未得到更遗憾的,是曾经拥有。

      也不是说还爱着他,对他念念不忘,就是每次看到他,看到这个人,就会想起那段时光。

      想起那些情真爱意,最后都化为一缕阳光,一阵清风,化为一些再也抓不住的东西。

      可每当风吹起的时候,那些早已遗忘的感觉,再一次地,席卷而来。

      方曼姿心里有些堵,她掏出手机,想了又想,在微信上找到远在海城的好姐妹——宁语迟的对话框,发消息。

      “我遇到周熙昂了。”

      宁语迟回得很快,问:“在哪儿?”
      方曼姿说:“同学聚会。他在旁边喝酒。”

      宁语迟回:“他现在怎么样,往好点想,也许他现在已经变很油腻了,你应该庆幸自己分手。”

      一提到这儿,方曼姿更加难受。
      “他好像比以前帅了。”

      宁语迟:……
      她说:你拍个照片,我看看。

      方曼姿看到消息,吓得关掉手机,下意识瞥了周熙昂一眼。

      他正侧头跟许博文讲话,嘴角带着礼貌微笑,包厢内昏暗的光线使他看起来更显深邃,这个角度,属实是一个不错的角度。

      再看其他人,要么唱歌,要么在玩游戏,大家似乎都明白她的心情不会好,心照不宣地没有闹她一起玩。

      好像,也许,拍一下的话。
      也不会被人发现。

      她这个角度刚好,中间隔了两个人的位置,又没有坐人,刚好拍到他的侧脸。

      她鼓了勇气,点了home键,然后,在锁屏的状态下,拉出上拉菜单,找到相机的快捷方式。
      然后,举起手机。

      她没有开快门声的习惯,所以她自信不会被人发现。

      她的内心砰砰乱跳,好像在做贼一样,她在心中不断告诫自己放松,可是手指却不由得有点抖。

      她慌忙按下快捷键,一时间,不算明亮的ktv包厢里登时一闪——
      那一瞬间,方曼姿想明白了很多事。

      原来这个世上最尴尬的,不是你偷拍别人时,没关快门声,也忘了关闭闪光灯。
      而是你关了快门,也关了闪光灯,却一不小心地。

      点到了手电筒。

      周熙昂在一阵强光之中回过头,白色的光投在周熙昂那张线条分明的脸上,将他表情照得分明。

      他唇角微抿,云雾遮隐般的眸光直直看过来,意味难言。

      像是在说。
      ——有本事你就跑,我倒要看看,你能跑哪儿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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