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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君 ...

  •   安君不知何许人也,因为他所做之物,所过一处常留一“安”字,故称其为安君。安君善雕刻,懂阵法,悟天机,尤其以养蛊为最,故称其为蛊皇。安君,喜杀戮,为人亦正亦邪,随性,无定所,神出鬼没。
      这就是常人对他所有的认识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多少。
      他是一个弃婴,被一个酒鬼捡回收养,养到七岁被卖入一大户人家中做家奴。酒鬼没有给他取名字,酒鬼喊他"狗崽子""烂娃″"没人要的东西"他知道那都不是名字,也许是因为从一开始就准备把他卖出去,也许是因为没把他当人看,反正安君没有被起名。既救了自己又卖了自己,也算恩怨相抵,安君赎身后又给他不少钱,算彻底断了个干净。
      七岁大的孩子能干什么?事实证明什么都能干!不会做,干不了。骂!打!用鞭子抽!将你关在柴房里饿几天,看你老不老实。其实这些也没什么,安君从不与人说,况且他自己也快忘记了。他记性既好也不好,他经常会忘记很多事,不过,一些东西他又过目不忘…
      对安君来说大户人家里其实比酒鬼家好,只要做了事,好歹有口饭吃。至于总挨打之类的,那酒鬼打他可一点都不比府里的少爷,小姐轻!况且他不管怎么打都不吭声,"跟个木头一样,无趣!"挨打次数不算多,大概三天一小打,七天一毒打!比起其他人安君觉得好得很。
      也不都是坏的,安君记得府里有一个笑得很可爱的丫头,总是偷偷塞馒头给安君吃。府里也曾来过一个白衣少年,很俊美,笑起来如同阳光一般。
      在十二岁那年,府里来了贵客。贵客是谁,有多贵,这些安君无从得知。听府里的一些仆从说只要能被贵人看中,就可以摆脱奴藉,飞上枝头,得富贵。
      荣华富贵与安君无关,他也不在乎,他在意的是摆脱奴藉,只要一日未脱奴藉,他就一日是奴。连乞丐都不屑,人人鄙夷的奴!
      于是他拼了命,从那个修罗场里爬了出来,他为了捕那头银狼,不惜以身为饵,拼死一搏。最终他的豪赌赢了,他抓住了那头锒狼。
      他排除万难,终于将那头银狼带到了贵人面前。他浑身伤痕累累,没有一块好肉,而那头银狼,除了正入心脏那把箭几乎毫发未损。众人倒吸气,看向他的目光皆是震惊。十二岁,捕银狼让人难以相信!
      那时安君脸色苍白,摇摇欲垂,但声音却十分平静镇定。
      “我已经捕到了银狼,请贵人为我除去奴藉!”
      轻柔带着一丝笑意如春日里的轻风。
      “有趣!好一只狼崽,你,可愿跟着我?”
      安君沉默了片刻,缓慢坚定的说
      “不愿!”
      一语惊四座。一场言辩,安君赢了,他将银狼卖给了贵人,用卖狼钱赎了身,剩下一点给了那酒鬼后,离开了。
      他是聪慧的,贵人在,尚可护住他,若是贵人走了大户人家不会放过他,况且离开也意味着将过去的痛苦埋藏。
      然而,他还是太天真。是!这个世界不乏好人,但坏人也不少。别人或许会帮你但趋利避害也是人之常情。你没有资格指责别人,因为换做你,你可能做得更过分。
      在那一页页被鲜血浸透的黑色记忆里,他看尽世间丑恶。
      不过,他似乎还是那个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的少年,还是沉默寡言喜欢一报还一报,仿佛从未变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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